根据史书记载,中国是杂技表演的鼻祖,从明朝开始,陆续有外国人访问中华帝国,把杂技表演逐渐带入了欧洲,非洲,传播至整个世界,但是中国人的杂技表演却就像中国人的四大发明一样,不懂得创新,以至于在战火分飞的年代。统治者根本就不重视传统艺术,导致杂技逐渐没落,要外国人来带领我们。这是一个悲哀,也反映出一个国家存在的种种弊端。
华超,一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孤儿,7岁失踪,没人知道他到哪去了。17岁突然出现在全欧洲最著名的杂技艺术团,走南创北,几年下来也算小有名气。华超学习的是杂技里面最难学习的一项,驯兽术,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对这驯兽如此感兴趣,只知道他在这上面十分有天赋,别人用一个月和动物沟通建立感情,他只需要一两天,再暴躁的动物在他训练过后,全都温顺得像一只猫一样。
“我在这儿等着你回来,等着你回来,看那花花儿开~~~~~~~~~”
“喂!华超,是我,小友!”李广友,花花公子,华超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上认识的,之后两人经过交流,确认是臭味相投,一见如故,迅速成为至交。什么?你问交流什么?操!两个大男人在一起当然是交流~~~~~~~
“你怎么又换电话号码了?”华超在那边阴笑着说道。
“操!你这不是明知顾问么?对了,你现在在哪?回伦敦了吗?”
“下午就回去,怎么?哦,对了,忘了跟你说了,我要回国了,国内有个杂技团邀请我加盟,我怎么都是一个中国人,所以我想回国发展。”
“哦,你回去,那我也回去了,反正在欧洲也呆腻了,正好,我老爸的在中国的分公司经理迟职了,那我就去管理,哈哈!我们俩不是又可以经常出去~~~”
“懒得理你,你这个淫虫!对了,找我什么事?我等会还有表演呢?”
“伦敦郊区新开了一家酒吧,里面去的美女多得数不清,怎么样!听到这个消息是不是很兴奋?晚上回来给我打电话,兄弟晚上带你去。”说完就把电话挂了。
华超苦笑了一下,收起电话,哼着小曲,朝后台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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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了,怎么今天街上都没几个人?”华超看着两边的街道,诧异的说道。旁边的小友接着说:“呵呵!没什么拉,电视台说今天晚上会有暴风雨。”
“那我看今天还是不要去了,酒吧应该也没什么人。”
“那怎么行,我都给我爸说了,过几天就回国,今天不去就没机会了。”
华超顿感无奈,哎!没办法。谁叫小友是一个名副其实的淫虫呢?他记得小友曾经说过,到自己30岁的时候要欲女300。
一首超级经典老歌《我心永恒》回荡在整个酒吧。整个酒吧稀稀拉拉没几个客人,尽管这样,小友一进来还是扎进了女人最多的那一桌,开始了今晚的猎艳之旅。给我一杯兰色梦幻。想起马上要回国内,华超一阵烦闷,自己7岁被国家选重,成为一名特务,到自己17岁,被派往欧洲学习杂技,感觉在眨眼之间自己的命运就定了型。可以说,自己从懂事起,就不是在为自己而活着,而是在为整个国家民族而活。这个大包袱压得华超透不过气,这也根本就不是华超脑袋里想像的生活,开心快乐,无居无束,建立一个温心的小家庭,这才是华超最大的梦想。可是现在只有在自己每次和女人躺在床上的时候,才有那种短暂的快乐,无烦恼的感觉。
甩了甩头,不去想烦心的事情,看了看小友那边,一个女人已经贴在了小友的身上,并且不时的用大的胸部去摩擦小友的手臂。看来小友今晚已经有着落了。华超笑了笑,迅速扫描了一下全场,只见角落里,一个女人一个人喝着闷酒,因为灯光原因,虽然看不清楚样子,但华超强烈的感觉到,这个一定是个美女。叫来服务员,写了张纸条,叫他递给那个女人。
“虽然看不清楚你,但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很美。我叫华超,让我请你喝一杯,行吗?”
“华超是吗?呵呵!我叫简.珍尼,如果你今晚能喝过我,我就跟你去开房。”
看着字条,华超笑了,而且很淫荡。在团里,他可是出了名的千杯不醉,别说一个女人,就是几个洋毛子,他动动小指头,都可以让他们爬回去。
“你看起来有很多心事,愿意给我说吗?我会成为你最忠实的听众。”华超坐下后,慢悠悠的说道。
“你试过被你最亲的人出卖么?”
“没有,我没有亲人。但我想那一定非常痛苦。”
“呵呵!你没亲人,那你一定不能了解那会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珍呢顿了顿,看着华超的双眼,透射出一股特有的魅力,突然发觉眼前的男人并不像其它来这专门猎艳的色狼。也不知道为什么,珍呢现在就想把自己的经历告诉眼前的男子,虽然非亲非故的。
“我爱上了一个伪君子,是他害了我。他们公司的高层看上了我,他为了往上爬,就在昨天晚上,在我吃的饭菜里面放了安眠药,把我献给了”女人说到这,已经哭得泪流满面,再也说不下去。
华超摇了摇头,又是电影里那些肥皂剧里经常演的桥段,为什么女人到了这个时候总是变得很笨呢?
华超顺手递过去一张面纸:“别哭了,世间上总会有好男人的,并不全是禽兽,比如说我。”看华超的样子似乎很认真。“你需要放松一下。”
“呵呵!你说得对。来,我门喝酒吧。今天晚上不醉不归。”说完端起酒杯和华超的杯子碰了一下。
半个小时后,华超脑袋已经晕忽忽的了,看这桌上摆放的酒瓶,华超忍不住叹了口气,千杯不醉遇见万杯不倒,该自己倒霉。那个女人突然说道:“我们出去喝,好吗?”
华超猛的点头,他也不想坐到这嘈杂的地方,他从小就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但是为了女人,他又不得不来这种地方,是很矛盾,但很和逻辑。
伦敦大桥,1176年伦敦下决心造一座石桥,后来被一位美国人罗伯特麦卡罗克买下搬到了哈瓦苏湖市。(在这里为了我写书方便,我就套用一下伦敦大桥哈!不对之处,还请各位多多包涵。)
此时电视台里正在播报一组简讯:“刚刚侦测到,被命名为纳尔逊2号台风在1个小时前突然转向,向伦敦方面飞来,预计1个小时以后,就会抵达伦敦大桥,请此时还在街上的民众迅速回家。重复一便~~~~~~~~
而此时,华超正和简.珍尼开车往伦敦大桥方向开去。根本就没有听见电台,电视台的新闻。
坐在大桥的护栏上,一人手里一瓶XO,珍尼忽然说道:“我想死。”
华超笑了笑:“哦!是吗?为什么?”
“哼!你不觉得这个世界太肮脏了。”说完珍尼突然抓住华超的手,说道:“你爱我吗?”
华超毫不犹豫的说道:“我爱你!”
“哼哼!男人都是这样,那你愿意为我死吗?”
华超想也没想:“我愿意,就算上刀山,下火海,我也不会哼一声,因为我”
“那好!”女人打断华超说道:“我简.珍尼向上帝发誓,如果有下辈子,我一定会嫁给你!”
说完,抱着华超,一张美丽的双唇递到了华超面前。华超也没想刚才珍尼话里的意思,毫不犹豫的吻了上去。甘甜的津液缓缓流向华超的嘴里,只是刚刚喝完酒,嘴里还掺杂着一股XO的味道。就在此时,珍尼抱着华超纵身跳下了伦敦大桥。“咚”就像一枚重磅炸弹落入了水中,泛起了阵阵涟漓。此时的华超头晕目眩,不能呼吸,刚刚有些微头晕,此时也完全清醒。想要挣脱珍尼的怀抱,却无论如何也不行,渐渐的感觉到死亡越来越近。想起自己从小到大,都不是为自己而活,“哎!也许这也是一种解脱的方法吧!”想到这,华超抱紧了这个女人,就在这时,纳尔逊龙卷风吹过头顶,华超感觉有一股吸力正在吸引着自己,接着,华超彻底晕了过去。
月亮的光辉笼罩着伦敦大桥,狂风过后,形成了一副世上最美丽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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