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
绚丽的晚霞映红了天,余光照耀在桂花巷头一名年轻人身上,像染了一层红霜。
年轻人二十一二年纪,一米七五身高,皮肤黝黑,相貌英俊,眼神锐利,眉头紧锁,穿着一身黑色的夜行劲装。此刻他正一只手环抱胸前一只手支着下巴,一只腿笔直一只腿弯曲,整个身体呈15度角斜斜地倚靠着墙壁,冷冷的表情透露出一丝凝重,一股杀气弥漫全身。
他时不时地抬头看对面远处广场上的大钟表,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可以看出他比较焦急和激动,因为脚下丢弃的烟头足有十几支,在他的站立之处绕成了一个圈。
这时旁边来了一位老大妈,一手拿着扫把一手拿着垃圾斗,往年轻人站着的地方扫过来。
年轻人继续沉思,对她视而不见。
时间在凝固,在静止……世界好静好静。
忽然那名大妈一个箭步跳上来,扬着手上的扫把就往他劈头盖脸地抡过来,嘴里还开心地大喝一声:“天杀的,终于给我逮住天天来丢烟头的家伙了!”
我冷不防肩头着痛,“唉唷”一声,抱头鼠窜了起来,躲闪着老大妈绵密地一系列进攻。
我当然知道痛。因为这名挨打的年轻人就是我。
居然想不到如此酷帅的姿势还要挨打,想不到老大妈是个火爆烈性子,更想不到她年纪有七十了身手还如此矫健灵活,我刚开口说道:“不是我……我……丢的”,霎时间头上身上已连挨了十几下扫把。
我压住性子。好男不跟女斗,何况对方是年迈的老大妈,这些道理我还是懂的。我看一时也说不清楚,就往边上一个大跳,摆脱了她赶紧跑了起来。
那老大妈追不上了,但嘴上依然不依不饶:“你再敢,下次打死你这个破坏环境的家伙,你不知道现在在创卫生城市啊,不懂事没教养的年轻人!”
老天作证,那些烟头真不是我丢的,一切只不过是巧合罢了。谁知道哪个天杀的刚抽完一大把烟离开不久,我就正好站在那地方;谁又知道那个天杀的没事会天天过来丢烟头,被老大妈盯上了呢?但又不知道为何没盯牢,我生生成了一黑锅。
换在平时,我必据理力争,护卫尊严,但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事有轻重缓急,不能以小失大。
我其实是有功夫的人,只是,高手从不轻易出手。
转过一条支巷,我拍了拍头上身上的灰尘,看看四下无人,“嗖”一声平空蹿起,双脚在胡同墙壁点处,身子已壁虎般迅速窜上边上的大楼,然后猫着腰,手脚并用,从大楼间外墙和顶处的雨沿、天窗、防盗防、天台、甚至是晾衣架,翩若惊鸿,流星一般飞速划过城市的夜空,向旁边不远处那幢黄色高楼飞去……
玩过看过游戏《流星蝴蝶剑》或者影片《蜘蛛侠》的你们,就可以更生动地想象出我此刻飞檐走壁的样子。影片《超人》也行,除了他的内裤穿在外面不同之外,应该相差不远。
现在我的目标是某条街某条胡同某幢大楼三楼那个伸出的天台飘窗……里面的那个一天到晚穿着花大裤衩的像猴子一样的瘦家伙……我要将他拖出来暴打一顿……因为他小子欠我一百块钱半年了还不还……义无反顾,挡我者死……刚才那位我尊敬的老大妈除外。
接近了,接近了。
我的心不由地怦怦怦地跳起来,虽然我艺高胆大,可是要在创建卫生文明城市全民总动员的紧要关头暴打市民,毕竟还是一件极具挑战意义的伟大事情。
那家伙刚回家才三分钟不到。
好,那窗户向外开着一条缝,我只要双手往外一拨跳进去就可以了。
这是我刚才踩点多时得出的侦探结果。
如果不是老大妈破坏,我会等到天黑再动手,不过现在时机也不错,对于高手来说,任何一个时候都可以创造机会。
我跳到了窗边,正想往外拨窗子,这个时候,窗子忽然往外推开了。
一定是好人出现了,知道我要进窗报仇,帮我开了,感动。
不过,没有和我提前沟通好,那窗子提前开了零点五秒。
此刻的我,正站在一点点伸出的高楼水沿上,那窗页完美地打在了我英俊的脸上。
“啪”的一声,结实清脆,干净利落,于是我就看见星星闪现,眼前一黑,“啊”的一声往后便倒,头下脚上往楼下如流星般笔直坠去,“嘭”一声巨响,灰尘散处,地上多了个深深的“大”字型窟窿。
天妒我英才啊,英俊不凡的我一出场就这样挂了……
在我的生死真相揭晓之前,请允许我向各位隆重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左扬,几天前的2028年9月10日,刚过二十二岁生日。
我不是一般的人。
去年之前,我是国家安全局第一批少年特工,身手了得,专业反恐。
少年特工从小培养,全是千里挑一的军事顶尖人才。从6岁到17岁开始严格的军事训练,18岁开始跟随部队作战,成为国家安全局的和未来希望和中流砥柱。
一般特工都已是凡人中的超强者了,而我,却是特工中的少年王者。
在一次保护国家驻外大使馆的外派任务中,我曾在其他队员负伤的情况下,只身击毙一十七名暴乱匪徒,令其余暴徒心胆俱裂跪地投降,令我在特工界声名大震,得意了好一阵子。
那时,不是我吹,这种级别的战果只有我才能制造出来。
当然,由于我年少成名,天性又贪玩粗心,内心的很多渴望和欲望与常人无二,所以难免会犯下文章开头那样的低级错误。有一次,因为侦察情况有出入,导致行动失误令到某个领导人受伤,我被严重记过。丢不下面子,引咎辞职回到了家乡S市,在这座庞大而漂亮的国际大都市里,隐起光芒,当起了富翁的私人保镖。
当保镖比起在国家安全局时候的生活,轻松不少。现实中的自由,释放我长期以来所受的压抑恢复我的自然本性,所以这种相对部队来说的平静生活,与其他少年一般无二的生活,我更喜欢。
不过,人总是善变的,尤其对于没有完全成熟的我来说。
偶然的机会,苏同见识了我的身手,三十多岁,温文尔雅一看就是儒商的他,少有激动地按着我双肩对我说:“走,我带你去一个地方!”,然后挖了我那位富翁雇主的墙角。
于是,我成了他的手下。本想追求平静生活的我,被眼前的事业所震撼,头脑一激灵,重新披挂上阵了起来。
…
“啊!”
我一声惊呼,一个前滚翻坐在了床上,满头冷汗,一身惊悸。
我掐了掐胳膊,确定开场只是一个梦而已。
这梦做得的确实够郁闷的,将我本来要隆重登场的计划搅得粉碎,变成了出师不利。事实上,我在现实中执行任务时,绝对不会像梦中那样乌龙和草包的,请绝对要对我有信心。
梦,永远只是梦,不是么?
有些事情可不能像梦一样迷糊,比如苏同的这个电话。
“左扬,十分钟内到我办公室,出事了!”对方在那边相当的不斯文。
他相信,只要我还在S市内,就一定能办到。而我确实是在市里。
我看了下手表,早上7:50,开车绕来绕去已来不及了,两分钟内梳洗穿衣,就像开头一样飞檐走壁了起来。
这样可以当作晨练,还不会堵车,有紧急事情时我常常这样。代价是消耗一些功力而已,但对我来说,小菜一碟,五分钟的飞越路程顶多一小时就能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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