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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结拜义兄,小试牛刀

书名:异界之极品王座 作者:明月秋风 更新时间:2016-07-20 05:00 字数:4501

    蓝云、暖风,明月,

    绿树、流水、青山。

    走出山谷,风很柔和,空气很清新,太阳很温暖,原来没有任何污染的环境是这样让人着迷。白世才一边欣赏路上的美景,一路源着山间小路往东边走,他坚信,源着太阳的方向,肯定能找到村庄。

    边走边玩,不知不觉间已经走了大概一个礼拜,终于走出了这片高山。前面看到一片麦田与一条条的村庄,麦苗像一片海,星罗棋布的村庄是不沉的舟,纵横交错的弯弯曲曲的河道,河边的柳枝吐了嫩芽,芦苇边钻出来放时透青了;河道里平静的水,从冬天的素净中苏醒过来,被大自然的色彩打扮得青青翠翠。

    白世才决定找个农户家先了解下情况,顺便住一晚。他找了一家在村口的村屋,敲了下们。一会门打开了,开门的是个年轻的小伙子,问道:“干什么的?”

    白世才道:“路过的。方便借宿一晚么?”

    小伙子很客气:“可以,请进。”

    进到屋子里,里面非常简陋,除了一张木桌与挂在墙上的一把弓,别无他物。

    白世才道:“请问下小哥如何称呼?”

    年轻人道:“程胜!请教先生大名?”

    白世才道:“白世才。”白世才本来想报:“宁超!”不过他琢磨了下,宁是王者的姓,小心点比较好。

    程胜道:“不瞒先生,因为连年大战,家中的粮食都给上缴了,只有半只昨天打的野鸡,如果先生不嫌弃,就烤来给先生吃。”

    白世才那一刻非常震撼,古代的人竟然如此淳朴,见到一个陌生人竟然如此坦诚。回想现代见到路人摔倒都不敢扶,几十岁的老人还冤枉扶他起来的好人,不由叹了口气;两人烧了一堆火,围着烤野鸡,边吃边聊。

    原来程胜以前是宁越手下一名士兵,因为父母病重,得以回家侍候。宁越生性多疑,军中重要将领基本都是裙带关系,一般外人很难有机会建功立业。

    因此处理完后事之后,程胜也没有打算再去投军,打算在家乡打打猎,种种田。

    白世才道:“当今天下,五分天下,宁国本来也算稳步发展,可惜宁成杀了太子为王之后,宁国固步自封,举国乌烟瘴气;东边的魔兽国早就虎视眈眈,有朝一日,必定攻打宁国,宁国一破,到时候生灵涂炭,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程胜道:“依先生之见,如何是好?”

    白世才道:“宁国首先要建立一个统一的中央政府,军队收归国家统一管理。接着休养生息,民富,才能强国;”

    程胜不由仔细的打量了下白世才,此人相貌堂堂,身躯凛凛,一双眼光射寒星,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心想:此人来头必定不简单。

    不知不觉聊了几个时辰,两人谈的甚至投机,白世才心想,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看程兄弟天性淳朴,日后必定能派上用场,不然与他结为兄弟,一起出去闯荡江湖。成功的几率大许多。

    白世才道:“程兄弟,我们一见如故,不如我们结为兄弟,一起闯荡江湖,建功立业,你看如何?”,

    程胜爽快道:“好,我正有此意,我也不甘心一辈子做个农夫。”

    白世才道:“既然是这样子,我也不瞒你,我是宁国太子宁超,二年前给二弟抛下峡谷,摔伤大脑,之前许多记忆都没有了。你与我结拜,前路艰辛,每刻都可能有杀身之祸!“

    程胜道:“我程胜也不是贪生怕死的人,能跟大哥以前建功立业,虽死由荣!”

    白世才很激动:“兄弟,今天我们以水代酒,他朝事成之后,再对酒当歌,饮个痛快。”

    “好,干!”

    第二天醒来,已经到了响午,程胜对白世才道:“大哥,我们第一步是干什么?”

    白世才道:“第一步要知己知彼,弄清楚这个社会的情况;找到合适自己用的人才;找出对方的破绽,方能成大事情。距离我们最近的县城在哪里?”

    程胜道:“出门东走大概2个生辰,有个比较大的县城—合胜县。县太爷与我同姓,大名程不归。本是宁成舅舅张全旗下一名将军,此人英勇善战,但是从不拍马屁,处处与张全顶撞,结果让张全找了个理由,把他贬到这个偏僻的地方当了个芝麻绿豆官。但是此人不太善于处理政务,听说师爷都换了好几拨了。”

    白世才道:“甚好,我们去帮他一把,此人值得交往。”
    程胜很是好奇:“啊~!

    简单整理了下行李,收拾了几件衣服,他们便启程去县城。

    刚到县城,就发现个浑身是血的中年男人,步履艰难,摇摇晃晃,朝他们走来,后面追着一个粉色衣服的女孩子,心中提着一把剑。一身清凉之极的吊带露肩装,露出圆润滑腻的珍珠肩,把她的衣架子身材衬托的玲珑浮凸。裸露着两条修长白皙的嫩藕一样的手臂,自然而然的垂在细若水蛇一样的小腰上;最惊人的是她的两条白嫩嫩的大长腿,脚底穿着一双绣着花边草鞋,足踝浑圆线条优美。
你怎么也不回想到一个如此清秀美丽的女孩子会提着一把剑杀人。

    只见粉衣少女大步向前一跃,跳到血衣男人面前,大声怒喝:“你让我们全家死,我就先让你死!”

    血衣男子见逃不走,努视着粉衣少女说:“我就是要让你们全家死光!你要杀便杀,当年不是你父亲,我也不至于无家可归!”

    原来这个男人叫刘元,本是程不归手下一名死士,使得一把好刀法。哪一年,刘元家乡发生瘟疫,一对儿女染上疫情,他老婆写信催他赶快回家。刘元向程不归请假,当时正逢边疆告急,程不归不批,

    后来儿女病死,他老婆心灰意冷,出家为尼;

    刘元思前想后,归根到底都是程不归的问题,如果当初能回来,及早带儿女出县城治疗,或者不会死。所以一路寻来,本想一刀把程不归杀了,可惜程不归武艺高强,战败之后,程不归也很内疚:“当年虽说是边疆告急,不让你请辞。但是事情总是因为老夫而起,你走吧。”刘元离开后,老羞成怒,直接来到城郊的粮仓附近。找了6斗公牛,绑在粮仓的墙上,在每个公牛的屁股插一刀,公牛惊慌失措,把粮仓撞了个七八烂。粮仓的顶部因为墙受到撞击,已经开裂,四面的墙壁也到处是洞。重新建粮仓至少需要耗时2-3个月,这两个月只要有一天下雨,粮仓的粮食都会报废。“民以粮为先”,这个时代让国家粮仓破坏是死罪,全家抄杀。粮食太多了,也一时没有地方可以转移。眼看全家抄斩,少女非常气愤。一路追杀刘元到市集。

    白世才非常好奇,一个弱女子,居然可以打赢一个死士,看来此女子武功非凡。

    眼看她手起剑落,白世才大声喝道:“慢!~”

    粉衣女子眼色一挑:“你想怎么着?”

    白世才心想,这个世界上越是高傲的女人,越是佩服敢于与她们周旋的男人。

    白世才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不可以随便处死一个人。你应该交由你父亲定夺。”

    粉衣女子道:“我们一家马上都要满门抄斩了,我父亲哪里还有时间管他,我现在是替全县的老百姓杀了他。”

    白世才问了下程胜今年庄稼如何,程胜告诉白世才今年气候非常好,估计要丰收,白世才思索了下:看来粮食今年会掉价,已经想到主意。

    白世才道:“如果粮食能保住呢?”

    粉衣少女很惊讶:“如果能保住,我就把这个人交给衙门的人处理。”

    白世才道:“好,你把这个人交到衙门,带我去见你父亲。我帮你想办法解决。”

    粉衣少女本想想反问:“我凭什么相信你?”不过白世才做了那么多年CEO,说话自有一股自信,话中中夹着威严。她看了白世才一眼,只见白世才相貌堂堂,身躯凛凛,眼睛凛然有神,心中一羞,不禁想,这个县城竟然有如此男人!反问的话竟然没有说出来。

    粉衣少女走到衙门前,把人交给衙差,带着白世才与程胜回到家里。她的家在衙门后面,是一个别致的院子,走进院子,只见各种各样的花花草草与许多的树木,都开满了鲜艳的花朵;大家都不肯相让,红的、黄的、白的、紫的,各种各样的花真像一个美丽的大花坛。许许多多的蝴蝶和蜜蜂都闻到了花的香味,都不约而同地飞来采蜜,在半空中飞来飞去。

    穿过院子,进到正屋,屋子里面挂着5把军刀,军刀上面悬着一个匾,上面写着四个苍劲有力的大字:“保家卫国!”,屋子中间摆了一个桌子,桌子西周有8个靠椅,白世才两兄弟坐下,粉衣少女说道:“稍等,我通告父亲!”

    白世才很是不解:“怎么连一个倒水的人都没有?”

    粉衣少女道:“父亲怕连累别人,早把下人全部打发走了。”

    不一会,一个彪形大汉走了出来,人没有到,脚步声先到。他肩膀宽阔,身材高大,结实得像一堵墙似的。一脸的胡子,左边脸上有一条刀疤,刀疤丝毫没有让这个男人变得更加丑,反而让他增加了无尽的威严。

    “先生有什么办法么?”程不归道。军人就喜欢直来直往,不喜欢转弯抹角。

    白世才道:“县城有多少人口?人口是怎么管理的?”

    程不归道:“大概有1万户,我们这里的人口是500户为一个单位,由一个户头专门负责登记管理。”

    白世才道:“粮仓大概有多少粮食?”

    程不归道:“50万斤上好的粮食!”

    白世才道:“你这里香火最盛的寺庙是那座?”

    程不归很不解:“莲丰雅寺!他们主持丰泽师傅慈悲为怀,常常出来为村民免费讲解养生与生存之道。怎么了?这与粮仓有关系么?”

    白世才突然觉得好笑,中国有地球有佛法,我以为这里也有佛法,没有想到这里居然说的是生存之道,不过幸好这里也有信仰。

    白世才道:“我自有妙计,你出一道邀请函,邀请莲丰雅寺的主持带着他的徒弟来这里。二弟你拿着邀请函连夜赶过去,今天晚上最好能赶回来,你跟他说,此行关系几十万民众的生计,以他的修为,他肯定会来。”

    程不归虽然不解,不过暂时也确实没有什么办法,也只有任由白世才为之了,死马当活马医。

    倒是他女儿心中大是狐疑:莫不是碰到白吃白喝的骗子了吧。

    她正想说什么,程不归道:“素儿,去把酒拿出来,今晚我与白老弟喝个痛快!”

    原来这个粉衣女子名叫程素素。是程不归唯一的女儿。程素素自小丧母,自小随父在军中长大,与军人为伍,从小习武,学的一身好功夫与豪爽的脾气,后来拜得剑客普尔兰为师,武功精进。与军中将领素来交好,是军队的开心果。

    程素素道:“爹,你还有心情喝酒哪?”

    程不归道:“反正今天不知道明天事情,今天有酒今天醉,难得见到白老弟,我看他深不可测,既然他说行,应该就八九不离十了。”

    程素素素来佩服他老子:“好,我拿酒来!”

    不一会,只见她拿出一坛酒,坛口一开,满屋都是酒香,白世才从没有闻过这么香的酒,不由问:“这是什么酒?”

    程素素得意洋洋的说:“这个你就不知道了吧?这个是一个师傅教我用水果与百花酿造的花果酒!你今天有口福了!”

    几杯酒下肚子,白世才盯着程不归说:“将军,其实大可辞官不做,何苦干这个芝麻绿豆官!”

    程不归苦笑:“有苦难言,当年跟着我冲锋陷阵的兄弟们大多归隐在这个县,如果我不干,来了一个贪官,我哪些兄弟就要受苦。”

    白世才大为佩服:“将军威武,如果国家由将军这样的人镇守,何愁外敌!”

    程素素笑了笑:“哪是,我父亲上阵杀敌,哪次不是勇往直前!”

    白世才道:“好!将军放心,粮仓的事情小事一桩。明天一切难题都会迎刃而解!”

    程素素凝视着白世才道:“先生如果真的能帮为父,化解这场灾难的话,小女子必定报答先生的大恩大德。”

    白世才道:“此话当着?”

    程素素:“千真万确。”

    第二天一早,程胜就带了丰泽师傅到了衙门,白世才让程胜帮忙通知户主,从今天开始主持将会在粮仓附近开坛讲说法理。按照离开粮仓的距离,1000户一拨来听解,把大米打包成1万包,每包装外面有主持的亲笔签名。按照市价格售卖,每人只限买一包,如果下不了决定的,可以先把米拿回家中,由户主登记好,到了来年粮仓建好的时候,拿回来给衙门,就好。

    大概用了三天时间,全部粮仓的粮食全部销售一空,只有不到大概100户拿了回去,没有付款的,不出一天都拿钱来交了,整个市场一米难求!

    程不归大为佩服:“先生真乃神人也。”

    白世才道:“学术有专攻,将军擅长打战,政务本来就不是你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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