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六年的六月一日,我在看守所呆了三个月啦,经过检察院的两次提审,我焦急的等待着下起诉书,我还寄一线希望,也许自己可以无罪释放。那一天,也就是六月一日的半夜,我值班时,给自己施法看命运,我求的是啥时下起诉书。结果我看见一个大大的绿色的台历,写着十二,然后就是风吹动一样,急速翻动。
第二天,我告诉其他犯人,我的起诉书十二号下到监舍。其他犯人半信半疑,怀疑我有病。十二号的上午九点半,走廊窗前有人叫我的名字,然后从窗前撇进来一张纸。管事的犯人拿给我,我一看是起诉书。其他犯人惊讶的看着我,因为我对他们说过我的起诉书十二号下。
半个月后我被提出去开第一次庭。那天下半夜,我一直在做梦,梦见自己在被人追,实在跑不了就飞,但是还是被人紧追不放。八点半,提人的警察喊我的名字。来到前台,几个一天开庭的犯人站在墙边,点过名后,由法警开始戴手铐,将我们五个人连着拷在一起,我可能年岁大,把我放在右边,只铐住我的左手,其他人则是双手一边连住一个人。法警像吆喝狗一样,将我们赶上警车。区法院的大楼西侧有一条不宽的水泥路面,警车开进去,没停就开到法院大楼的后面。警车的玻璃是帖膜的,外面是看不到车里的人,我在车里看到爱人就站在警车的途径地,还向车里t望。我还看见岳父岳母,还有同事朋友也站在那里等待我的出现。可他们不知道我就在他们面前经过。法院实在为安全考虑,我们这些开庭的嫌疑人,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拉到法院后面,直接送到地下室。我的右手是自由的,看见我的爱人跟着警车来到后面,我向她挥着右手,四个月没有见到她,我心情何等激动。法警见状马上催促我快进去,我们被驱赶着,走进地下室。地下室的卷帘门吱呀呀的放下来,我们站在地下室的铁笼子旁,在确定家属看不见的情况下,突然冲向来一个大个法警,劈头盖脸对我一顿打,我蒙头转向,大个法警刚刚打完,又过来一个年岁稍微大一点的法警,冷不防打我一个大耳光。然后问我:你啥事?我说:强奸。法警说:抢劫有理了。我知道他听错了,但是我没有纠正。别的嫌疑人被双手前拷送进铁笼子,我被双手后背拷在一起,关在笼子里,和我一起关在笼子里的小伙子也被后背铐住。
在我的对面笼子里有一个没有穿囚服的年轻人,他一边打电话,一面抽烟,我们六个嫌疑人看到他那么悠闲都十分羡慕,和我关在一起的小伙子向他要烟抽,他大方的每个笼子里都撇过来一根。烟要他先点然后,在撇过来,我的同笼子犯人蹲下,费劲的从后面拿起烟,我俩背对背,他要我先蹲下,他拿着烟,我先抽。因为我俩个是后背靠着手铐,只能是一个人后面手里拿着烟,一个人蹲在他后面抽两口。我告诉他,我不抽烟,我拿着你抽吧。他一听说,急忙蹲下来,大口吸起来。我暗自庆幸我多亏不喜欢抽烟,也不用受这个罪。
刚刚抽完烟,他就被提到走廊里松开手铐,站在那里。我还是反背拷着,过往的其他警察看见我反背铐住,有些不解,问我啥事反拷着,我笑着没有说话。我一直在等开庭,可是没有提我。那个年纪大的法警来到我面前问我:啥事?我说强奸。他说,你不是说是抢劫吗?我无心和他争辩,觉得没有意思。随口说,我说错了。我知道他问我的意思是什么,我在临来时,犯人们告诉我,你看到法警在你的面前出现,尤其他们主动和你答话,你就可以对他们说叫我的家属进来见一面吧,我会叫家属按规矩办。尤其是一个年岁大一点的,个子比较矮一点的法警,他是法警队长。我面前的恰恰是法警队长在和我说话。我很反感,骨子里那种对他们的歧视,处使我没有向他提出要见家人,特别是在刚才就是因为我向妻子和家人挥挥手就把我毒打一顿,我就是不见妻子也不会把钱花在他们上。我另一个想法是,我这个样子见到妻子岳父岳母,还有朋友,颜面何在。法警队长悻悻而走。
下午一点半,我中午一口饭也没吃着,饿的眼冒金花。我有点后悔,要是我答应给法警一百元钱,我不但能见到家人,还能吃到家人买的食品。我有些头晕。正在这时,法警队长和书记员来到笼子前,问我:你认罪吗?我反驳说:我还没有开庭,认什么罪?他们两个人看我一眼,又对视一眼说:那好跟我走吧。
我被七拐八拐的带到法庭上,我站在法官面前。我环视一下四周,见到我聘请的律师坐在我面前的右面,左面是检察院的两位女检察官。对面法院审判台上,坐着三个法官,中间的是一个四十岁多一点男法官,右边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法官,左边的是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法官。我虽然没有见过她,但是我知道他是我的主审法官,因为律师接见我时,告诉过我,我的法官是女的。我的两只眼睛在观察她,希望在最快时间里,找到他的弱点。
中间坐着的是法庭庭长,首先是他开始问话。他问我:你认罪吗?我说:我的行为不知触犯那一条法律,我到法庭就是来说理的。庭长又说:你的意思是,我们判你有罪,你就认罪是吗?我没有说话。我感觉这个问题问的太无聊啦,有没有罪要看我的行为是触犯那条法律,不是谁说我有罪就有罪。我站在法庭上,头脑一阵阵发晕。我昨晚值夜班,今天又安排在下午开庭,饥饿和疲劳在侵袭我的身体和大脑,我的思维有些混乱。我在尽量减少体力消耗,尽量减少说话的字数。庭长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诉人简单的读读,然后开始法庭调查。我的责任法官,也就是那位女法官宣读我的供词,问我有没有异议,然后问我有没有刑讯逼供。我说没有刑讯逼供,但是办案警察威胁我要我三分钟尿裤子。法官没有说话,其实这只是例行公事,就是你说有刑讯逼供也没有用,你拿不出证据来。警察收拾嫌疑人,有一套办法,是绝对不会给你留下把柄的。
庭长要求公诉人继续念被害人的陈诉,我一听,和我发生性关系的某女的陈诉完全变成了我使用强硬手段迫使她和我发生性关系。念完后,庭长问我有没有异议,我气愤的说,她在撒谎。接下来,念被害人方面找的证人证言,在证人证言中,没有一个说他们肯定知道某女有精神病,也没有一个人说我事先知道某女有精神病。在法官问我有没有异议时,我一一反驳。庭审在延续,我也在坚持。公诉人念某女的精神病的鉴定,辩护律师提出鉴定没有医生签字,不合法律规定。一大套程序下来后,我开始站不住了,希望赶快结束庭审,我此时感到看守所是那样的亲切,最起码那里有饭吃。我的腿在发抖,有些站不住。庭长要我做最后陈述,我已经没有力气长篇大论为自己开脱,我只说了一句,希望法官公平审理,法官命令把我带下去。我一转身,两腿发麻,站立不稳,差一点摔倒,法警大声命令我快走,我一瘸一瘸的往前走,没有人同情。来到一个过廊,法警要我站好,我刚刚站在那里,就有一个法警问押我下来的法警:还是不认罪吗?在得到准确答案后,法警狠狠地说:还是收拾的轻。此时我的大脑已经一片空白。那个大个法警在我不注意下,在后面猛的踢我几脚,我站立不稳,要摔倒。旁边有一个法警说:行了别打了,大个法警问:为什么?法警说:打坏了。大个法警停住手,我鄙视的看着大个法警,我的意思他不是男人,总是在背后袭击人。
书记员走过来,叫我在庭审记录上签字。我签字后,法警将我们送回看守所。我一进监舍,犯人们将留给我的饭菜从铺底下拿出来,是双份的。小号里的规矩,不管平时犯人之间有多大恩怨,但是心里一致对外,特别是他们把公检法视为共同敌人。
我此时感到,我把狱友们视作亲兄弟,至少他们没有在我的背后下手,我开始理解水浒传里那些官员们,为何甘心做梁山好汉。
我大吃着,吃过后,有人为我捡下去碗筷,我疲倦的躺在铺板上,什么都不想,睡去。我要保持体力,我知道,根据我的法庭表现,还会有第二次庭审,我既想回家,又受不了法警的侮辱,我决定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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