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像只小狗,总是对家无比眷恋,不管主人怎样虐待,总是忍气吞声,得过且过,决不轻易离家出走,当你踢它一脚时,它只是弓着身子,甚至叫也不敢叫,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只是身子往别旁边躲,还不远离,两眼似乎泪汪汪的,期待着你改善心态,能重新轻轻用手抚摸着它的皮毛。但在外人面前,它总是龇牙咧嘴;男人恰恰相反,总像一只馋猫,它也贪人的抚摸,怀抱,但很少分人,尽管它很胆小,但它总试着向人靠近,每当有个更好的怀抱和美味,他总很容易变节,改换怀抱。所以在它的字典里没有忠诚,不管主人多好,只要一打它,它要么两眼发出凶光,要么逃之夭夭,换个主人,要不怎么那么多野猫呢?
男人喜欢自己做猫,让女人做狗,在没得到女人时,夹着尾巴做狗,得到后就变成了狼,又不经意间又在另外个女人面前夹起了尾巴做了狗;女人总喜欢做狗,在成家前,总装做狼,她决心把男人这只花猫变成一只乖狗,效果不错。但结了婚后,男人突然变成了狼,女人不由得惊惶失措,说不出的伤心,后悔无奈,但又不甘,只好逆来顺受,被男人改造成一只温顺的小梅花鹿。
男人总是主动挑起战事,开战迅猛,当一有成果,得了女人的芳心后,一部分男人变得极其胆小,生怕什么责任压得自己活不成,赶紧逃离战线,一部分更是可恶,一得手就没了激情,他不是躲在一个女人怀抱到天明,而是走马灯似的去征服其它女人,在寻找刺激的道路上永不停息,只有对没得到的渴望,没有对得到的眷恋。因为这种男人相信,留恋是绊脚石,只有心无杂念地去进攻,再进攻,进攻才是自己的生命,恋家的男人是走不远的。
往往男人主攻,女人主守。男人攻下了女人的城堡,女人却想守住这个破城而入的男人,而男人却又攻出了女人的围城,另谋它城。一般男人很少第二次攻打同一城市的。
男人总在进攻时激情四射,攻陷后就萎了;女人总在被攻击时防守的最坚强,认为是对男人的考验,一旦被攻陷后,就破罐子破摔,丝毫不设防,毫不保留地把自己完全给了男人,甚至是把命运也邦架在男人身上。唉,这就是女人的悲哀,男人是个侵略性的动物,没有攻击目标便会意志消沉,犹如刘备抚着跨上的肥肉而哀叹。如果女人在城门大破以后在城中展开巷道战,打起持久战,在男人千般撕杀下,故意败给他一片小地,让男人不致于灰心丧气,战斗激情永不消退。只要女人还有阵地,男人就不会松手,因为男人是自私的,他要的是一个完整的女人。可是大多女人往往很失败,把处女膜设成了最后的一道防线,此线一破,阵地顿时丧失殆尽,没有了阵地,怎能挡住男人进攻的步伐,于是男人杀人放火,为所欲为,过一把隐后,就成了女人身边匆匆的过客。
男人总是主动进攻,迷恋女人的肉体,以得到女人的芳心为荣。而女人老被动防守,害怕然而又有点期待男人的进攻,女人不仅在乎男人的进攻,她更迷恋男人攻陷自己后的胸膛的那种感觉。这点有点类似于过性生活:男人趁兴而来,一阵风雨过后兴趣全没,连眼也懒得睁开再看女人一眼;而女人战前欲推欲就,风雨过后反有点上了隐,只想躺在男人的怀抱,闻着男人别样的体息,让男人把自己当成怀中的宝,永远不会松手,永远贪婪地用手抚摸,就像古董店的老板老在深夜中翻出祖传的宝贝,永不疲惫地把玩,琢磨。
这种差别造就了一代又一代怨妇。男人总重视性生活的过程,特别是高潮;而女人除此外,特别迷恋男人的胸膛。所以男人在追女人时,老神智不清,失去理智,一往无前,追上床后,反而清醒了,顾此失彼,终于夹着尾巴要多快有多快地留走了;而女人总在上床前清醒,上过床后就成了白痴,就是天塔下来也还想着和男人做个亡命鸳鸯。
也许是女人在感情上是弱者吧,所以总想靠着异性的胸膛。这种情结决定了女人自己命运中的三个男人的不同地位。父亲的胸膛是那样第高不可攀,但已久远了,大多只是在孩童时代;丈夫的胸膛就在眼前,虽不是高不可攀,但强壮有力,最值得留恋,这就是为啥理智的女人宁愿与父母断绝关系也要投向男人的怀抱;儿子就不同了,是三个男人中唯一一个让自己付出胸膛的人。这个男人使女人明白了抱着别人也是一种享受,一种另样的幸福。父亲,丈夫,自己这三个胸膛,前两个是别人的,后者是自己的,尽管都是真情,都缠绕着自己,可取舍不同。把这三种真情当做丰收的玉米,都是玉米,可前两者是别人给的,后者是自已的劳动成果,如果女人三者只能取其一,那她大多要选择后者了,那就是儿子。人生路上如果被别人关心,那是幸运的,但只能被人关心,而自己不能关心他人,那是可悲的,犹如奶牛吃了无数的草,长了好多好多的奶,想挤给别人,却没人要一样。有时,付出也是一种最大的幸福。要不,母亲在为儿子付出了一辈子,在老时还时常想抱抱自己的儿女。
由此看来,男人要用好自己的胸膛,受利无穷呀!要常抱儿女,在自己老得抱不动他们时,他们还在回味着自己那如家般温暖的怀抱;要常抱老婆,让她不至于跑到了别人的怀抱;要常投进母亲的怀抱,适当地撒撒娇,就是到了母亲老的不能再老以致无运法抱自己时,也要让母亲感觉自己离不开她的怀抱。
扯谈,说恶少和碧云的关系,禁不住打开了话匣子收不住边了,说远了。
不过本人认为小说是现代生活情节放在不同时代,环境中的另类包装,不仅反映着作者风格,还应紧跟生活步伐,在某些章节还应表答一些对千古不变的爱情,亲情等方面的作者自己的一些观点,给读者以思考,使读者开卷有益,让读者不仅沉醉在故事中,还有一定的理性,道德标准,使读者有所共鸣。今后我还会这样串插的,但不会这样长,要合文章节凑,有感而发,在此打住。哈哈,今天发两章。
那张少一阵狂风疾雨,只顾自己兴奋,可苦了下面的这位。牙都要咬碎了,刺痛难忍,但出奇刺激难耐,说不上是舒服还是其它,这种感觉多少有点让人迷恋,真是痛苦并快乐着。好一阵张少犹如一朵白云,漂呀漂终于漂到了顶端,顿时一泄千里。大口喘着气,一头摔躺在旁边。“真是太累了,全身骨头像散了架般,腰更是痛的不得了,真如打仗,灭一强敌也不过如此。不过刚才那种感觉真是爽,叫人无限留恋呀,往后命可以不要,但不可不玩那。”这家伙自己满足了也不管别人,只管躺在旁边大口喘着气。碧云还在痛苦和快乐的双重奏章中,却突然停止了,吓了一大跳,当是这坏蛋又昏了,顾不得娇羞,顾不得下体肿疼,还淋着血,忙爬起,咬着牙爬在恶少的胸膛上,看恶少两眼闪亮,还如牛般喘气,不由松了口气,又怪他吓了自己一跳,微怒地用粉拳轻轻地击打在恶少的胸膛。恶少满脸的坏笑,两眼贼光,打情骂俏道:“老婆,还想要呀,上隐了!”碧云听了这混蛋的混话,顿时大羞,脸烧得发烫,只是看不清啥颜色,但脖子却红通通的,娇口一张,“呸”,轻唾了恶少一脸。恶少吸了吸鼻子,贼眼乱转,用嘴舔了舔嘴角,坏笑更浓,轻佻道:“啊,好香呀!你是不是故意来勾引我呀,我又要来了。”说着故装势欲起,碧云见了心头骇然,羞得一头扎在张少的怀里,不敢抬头。恶少抚摸着她的后背,那有力气再来。人生的第一次,不知有多激动,紧张,刚才那一次,差点要了自己小命,不敢再来了。两人就样抱着,抱着,半天谁也没说话,怕打破了这温馨,轻轻的呵护,呵护着。
“不管你是哥哥还是丁昌,这都不重要了。我什么都没了,只有你了,你的心是我的家,你的身体是我的房屋,要为我挡风遮雨”,少女哭泣道。这少女虽天真,可那不是愚笨呀,当恶少抱着自己撕去自己的衣服时,她就知那不是丁昌,肯定是坏蛋哥哥。少女天性是敏感的,她对丁昌太子解了,丁昌有君子之风,要不自己早就和他合体了。可这又能怎样,自己什么也没了,唯一的丁昌元神也在暗算怀蛋哥哥中陨落了,自己在这十万里大山中唯一可依靠的就是他了,他身上还有着丁昌的气息。要是把话说直了,说不定他会来强的,把自己干了再跺脚走了,怎么办。自己在迷茫中要自杀时,环蛋哥哥是那样用力抱着自己,现在腰和手腕还是痛的,可见他当时多么担心自己。自己在那时就像溺水者抓到了一根稻草,在黑暗中看到了一丝光明。靠在那胸膛上有种回家的感觉,仿佛台风中的小帆船在风雨中挣扎了一番,终于躲进了巷湾。就在心中思量,也许这个男人才是自己的。自己又慢慢有了希望,要是再有了他的孩子,自己这一辈子多少也有点着落了。(你看女人想多远,怪不得有得些男人上了女后快快逃走,原来怕女人都这么想呀——)“抱着这念头,顺理成章地由小姑娘变成了小媳妇。
恶少听了顿时一惊,苦练了一阵紫龙十三诀,就是想用来骗小姑娘的,说是她未婚夫,好上了她。谁知她竟早知情,还把身体给了自己。看来是对自己动了真情,自己可不能再像一往一样,要好好照看人家。无语,不知说什么好,恶少只知用力抱着碧云的娇弱身躯,用肢体语言来表答自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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