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城和赤川堡中央盆地上,杀声震天,飞渐的鲜血使得土地称为黑紫色,空气中充满了血腥味和尸体的腐臭味,狼群在盆地外的丛林中窥视,只等厮杀结束就去饱餐一顿。
几枝刚枪狠狠的刺在了元彪那满布伤疤的身躯上,绕是那些士兵使完了力气也没刺进去,元彪顺势抓住那些刚枪,一使劲那些刚枪的主人对时飞了出去,一阵刺耳的摩擦声响起,一个身穿重甲的士兵连人带甲被他劈成两半,鲜血洒满他的全身,使得他看起来向魔神一般恐怖。
“拿命来”。一个狂狮军官骑士向他扑了过来,手中得到狠狠的看在他的背上,虽然元彪没穿任何盔甲,单刀和元彪皮肤相接的一刹那间却产生钢铁相磨差的刺耳声音,元彪身上又出现了一道可恐的伤痕,伤痕看起来极为恐怖,其实却不深,只是滑破点皮,但刀上的战气却让元彪受了内伤。
“妈的,你跟老子去死。”元彪吐出口愈血,扔掉手中已经卷刃的刀,随手拿着一根刚枪向那个骑士军官扑去,
“草。你小子是个怪物。不过老子不信砍不死你,再接我一刀”。骑士军官见元彪被砍了一刀也没事,下了一跳。不过,骑士军官也是一员高手猛将,骂一声毫不犹豫的向元彪冲来,刀枪相碰,“砰”的一声,骑士军官一下被元彪打飞了出去,而元彪也不好受,骑士军官刀上的战气冲进体内大肆破坏,让元彪又不由得吐出一口血来,不过吐出这口鲜血后元彪却觉得舒服了许多,熟悉的热流飞快的修复了受伤的內腹以及外伤,连力气都恢复了许多,精神一振,长枪一扫,十多个想捡便宜的狂狮士兵被他打飞了出去。
沉闷的鼓声和号角声响起,两军收兵了。回头一看跟在身后的奴隶士兵只剩下六百余人,元彪对这种情况并不感到意外和惊奇,或者说已经麻木了,晃晃脑袋,元彪就带着刚刚缴获的战利品那支长枪向前锋营主地走去,一路走过,那些奴隶士兵和明珠帝国的正规军战士都向元彪露出恭敬和崇拜的目光,那是对强者的崇拜,无关与身份。
回到前锋营中,元彪像往常一样洗了个澡,换了件衣服,才空闲下来慢慢回忆这次战斗的收获,这已经是元彪的习惯,能在前锋营六年不死,靠的不是运气,靠的就是一次一次的总结,是自己一次比一次强大,还有那变异的身体,在那股热流的不断改造下,现在元彪的身体已变得强悍无比,四十多岁的他看起来向十八九岁摸样,全身刀枪不入,虽然那些战气修行高手能破掉他的放卸,但却不能一下杀死他,而他那惊人的恢复力又会使他很快和好如初,再加上那变的大的惊人连元彪自己也不知道自己的有多大的力气,有这些条件,他才能在那地狱般的战场幸存下来,有了一个“不死魔神”的外号。
杂乱的脚步声响起,虽然脚步的声音很轻,却瞒不过已变得很灵敏的五官,不用睁开眼睛,元彪那庞大的精神力量已经延伸出简陋的营房笼罩了四周三十米的范围,在这三十米的范围内,他可是丘豪必见,他将这种方式称之为“洞察之术”。
通过这种“洞察之术”,元彪不必睁开眼睛就可以看到营房外的来人,不过看到这几个人却让他感到一阵奇怪,他们怎么来了?还是一起来的?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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