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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心正者才能成正果

书名:中共密使杜重石特殊将军的读白 作者:吴越 更新时间:2015-11-02 16:16 字数:1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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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重石因为“反革命”被判刑五年,写了半首打油诗,又加刑三年,但是却稀里糊涂地服刑十一年。等到他“释放”出来,等待他的却是变相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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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幸亏周总理在临死之前向毛主席进了一句忠言,也幸亏毛主席在临死之前醒悟到“民心”不可失。于是,他这个本来就没罪、而且已经“刑满释放”的“非战犯”,又被列入战犯的范畴“特赦”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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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赦回沪,家已破,人还在,不团圆。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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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十三岁的老人,竟成为“新工人”,月工资36元。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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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不容亵渎!颠倒了的历史,又被人民颠倒了过来:“四人帮”打倒了,刘少奇平反了,邓小平复出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被彻底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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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杜重石的冤案终于彻底平反。如果从1950年算起,足足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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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他已经是耄耋老人,但是对党的忠心不变,对祖国的爱心不变,对政府的信任也不变。虽九死,仍无悔!



一、新生之后,劳燕分飞


 杜重石先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因为在拘留所里写了半首打油诗,以“态度”罪加刑三年,刑期从1958年9月30日算起。按说到了1966年9月30日,刑期应该就满了。怎么到了1968年暑假,他的两个女儿来看他,他还是“服刑人员”,没被“释放”呢?

原因就在于他还有三年“剥权”。从法律上说,“剥权”是剥夺公民权,诸如选举权、被选举权、著作出版权等等。剥权虽然也是一种处分,但那是算在刑期之外的。按正规办,应该先释放,然后以“管制分子”的名义存在于社会上。也许是“文革”期间的新发明新措施,也许是当时的劳改单位对于“法制”观念十分淡薄,特别是远离城市的外地劳改队,为了省事,往往把“剥权”期也算在刑期里面,“合并执行”。于是杜重石就在这些“省事者”的“照拂”下凭空多服了三年刑。

 苦挣,苦熬,苦等,苦盼,苦苦熬煎了十一个年头,终于熬到了1969年的国庆节前夕。不论是正式的刑期,还是附加的三年剥权,总算都熬满了。杜重石正喜孜孜地做好了回上海与家人团聚的打算,到了大队干事代表国家来宣布“刑满释放”的时候,忽然平地一声雷,“执行通知书”上写的,是“刑满释放,留场就业”八个大字!

 什么叫“留场就业”?没有到过劳改农场的人,一定很难理解,必须作一番解释。

 “就业”,指的是没有工作或失去工作的人走上工作岗位。这本来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在劳改农场,这却是一件谈虎色变、闻之丧胆的大坏事。

 “文革”以前,凡是劳改犯,经过判刑劳改以后,除了服刑期间重新犯有重大罪行依法加刑者外,一般是到期必定放人。执行得严格的,连半天也不差:上午抓的上午放,下午抓的下午放,半夜里抓的,稍稍提前,黄昏以前一定放。宣布释放以后,把铺盖行李搬到招待所去,然后办理各种手续、购买必要的生活用品,离开之前,劳改单位还会派一辆马车把你就近拉到汽车站或火车站。到了自己的原籍,凭释放证就可以恢复户口,然后由街道或民政部门安排适当的工作。

 “文革”开始以后,各大城市“清理阶级队伍”,凡属于地富反坏右“黑五类”分子的,大都押解回原籍监督劳动。哪怕是三代以前的祖籍,从来没有去过,村里根本不认识这个人,也会从档案中把根儿“捯”出来,然后押了去。

 因此,劳改释放的人,哪怕没有戴任何帽子,也为城市所不容。至少是北京、上海、天津三大城市的人,中央公安系统有内部文件,规定“释而不放”,一律强迫在原场或原厂“就业”,称为“就业人员”。

 劳改释放,留场(厂)就业,并不是“文革”期间的发明。早在五十年代,国家的劳改政策中就有“就业”的规定。但有几个前提:第一是自愿;第二是无家可归的人,第三是有较高的劳动技术,生产上一时离不开的。这三条中,又一切服从第一条:哪怕他根本就没有家,劳改释放以后他愿意走,也只能让他走,不能拦他。因为一旦释放,他就是公民。公民享有人身自由。至于生产上离不开,那也只能协商,“请”人家暂时留下来“帮忙”,一旦有人接替,还是得让人家走。这种经过脱胎换骨重新做人的“新人”,就业以后,通称“职工”,国家政策规定:各种待遇都与没有劳改过的外聘职工完全一样,工资按国家劳动局定的级别发,有工会组织,被评上先进生产者的,一样可以得到各种奖励,包括到疗养院疗养等等。这样做,应该说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文革”期间的“就业人员”,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前提下,统统划入了“牛鬼蛇神”系列,而且依旧是专政对象,政策规定一律由原劳改管教部门管理,与“劳改人员”、“劳教人员”合称为“三类人员”。

这情况,和土改中的划分成份有些类似。按政策,地主和富农是有区别的:地主不参加劳动,是打击对象;富农参加劳动,是孤立对象。但是到了后来,只要是“地、富、反、坏、右”,就统统一样待遇,不分彼此了。

 “文革”开始后的就业人员,待遇只比劳改、劳教略为好一些,例如有通信自由,但来往信件依旧有被“抽查”的时候,还不是暗地里查,而是光明正大地剪开信封,看过以后,能给的印上一个“信件检查”的条戳发给各人,认为有问题的,特别是国外寄来的信件,不声不响地就没收了。例如有人身自由,但星期假日外出仍需请假,而且只限于到本场几个分场去看看以前一起劳改的“朋友”,最多能到附近几个村子去买点儿东西。再例如有选举权,但只规定你选场长或政委做人民代表,选别人是不行的,当然也不会有被选举的可能。

 既然是“就业”,当然应该有工资。但是这工资的数目极低,基本上只够买饭票的,要做件衣服穿,就得从牙缝里省。“就业”政策是全国性的,但工资标准却各地不一样。拿农田工来说,北京地区的劳改农场,1969年最高的三级工工资是43元,二级工是36.50元,一级工是32元,等外一级是27元,等外二级是25元。四级工直到八级工名义上也有,但谁也拿不到。个别人或体力特别强,或技术特别高,或特别善于迎合队长的喜恶,一个中队里也许有一个两个四级工,工资则是48元。

 杜重石在安徽劳动,但又属于上海市劳改局管,不知道他们执行的是上海的标准呢,还是安徽的标准,总之,发给他的月工资,竟是12元!

 政治待遇差、工资低,这都还可以忍受。无法忍受的是:判刑有期,就业无期。从理论上说,就业是安排工作,不是处分,当然没有期限,但是又带有强制性质,释放以后,你不愿就业也不行。如果你不辞而别,除了新疆之外,户口哪儿也报不上,一旦抓回来,罪名则是“逃跑”。轻则批斗一两场,重则送“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变相的刑罚,整得你不敢再逃才算完。

 这样的“就业”,难怪劳改释放的人闻之丧胆了!

 但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去”,杜重石没有三头六臂,只能乖乖儿地在这里廉价地出卖劳动力。可他这一年已经57岁,再过几年,力气卖不动了,奈何?

 十一年时间,盼来的是“变相的无期徒刑”,杜重石心情的恶劣,可以想见。原指望出来以后,法制也许健全一些了,再依法申诉,以免冤沉海底。可是看看“文化大革命”中的所作所为,哪一件是讲法律的?看起来,自己这一生,是只能“枉死”在这里不可了。

 在这种心情下,加上他与妻子重聚的希望已经没有,于是他“获得新生”以后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写信给妻子,告诉她这里的实情,宣布与她离婚。

 但是这封发出之后,没有接到家里的回答。直到很久以后,才知道妻子在上海的遭遇:

 造反派第三次来抄家,妻子拿出丈夫写的信:“我和杜重石已经离婚,划清了界线,我现在不是反革命家属了。”

 他们恶狠狠地反问:“既然离了婚,为什么还不嫁人?不嫁人就是还有联系,就是界线没划清楚!”

 一心向着红太阳的造反派呀,他们手中居然会有这样大的权力!“我虽未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为免妻子受这无端的牵连、无尽的痛苦,还是那句话:长痛不如短痛,情迫之下,只好含悲忍泪,从此劳燕分飞,别无选择!



二、特赦公民,家破人在


 1974年冬天,凡是在农场劳动的原国民党军政系统县团级以上人员,不论是劳改还是就业,统统集中起来,调到白湖农场。

 为什么要集中调走?谁也没说。公安局办事,一向如此。因此,在途中大家就纷纷猜测。

 有人说:“三年自然灾害期间,蒋介石想趁机反攻大陆,曾经把我们集中起来过,怕我们出去乱说乱动,配合蒋介石。这一回,是不是国内外又有什么风吹草动了?”

 有人说:“1963年冬,各中队曾经把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的档案集中起来送分场转总场甄别,合格的可以提前释放。听说是周总理提出来的,为了适应形势发展,必须贯彻执行‘三大法宝’之一的统战政策。到了1964年,又说中央有人不同意把牛鬼蛇神放出来,以免引起社会上混乱,把周总理的意见给否决了。这一次,是不是周总理又想到我们了?”

 有人说:“别想那好事了!这次集中,我看是凶多吉少。现在‘文化大革命’还没有结束,共产党内部打了个不亦乐乎,有的被抄家,有的被批斗,今天这个下去了,明天那个又上来了,走马灯似的团团转,比三年自然灾害更乱,台湾国民党还不想趁此机会反攻大陆?为了防止咱们这些人配合,集中起来,便于管理;必要的时候,处决起来不也方便一些么?”

 杜重石哈哈一笑:“别瞎猜了!干嘛自己吓唬自己呀!‘塞翁得马,焉知非祸?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三年自然灾害,死了那么多人,咱们几个,都是阎王爷不收的人。为什么不收?因为咱们都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的人嘛。这次集中,也许每人都有一个大大的福在等着呢!”

 一席话,说得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

 这一批人到了白湖农场以后,被编在一大队十中队菜园组劳动,似乎一切照常。直到1975年初冬,政府公布了特赦令,对被关押的国民党战犯和军警宪特县团级以上人员实行特赦,其中也包括杜重石在内,但不知道算是哪一类的。

 当时的传说是:毛主席因林彪事件受刺激很大。周总理在病中向毛主席建议:“文革”期间,天下大乱。中国需要安定,以争取民心。毛主席终于想通了,同意特赦,宽释被押战犯和国民党县团级以上军政人员,并安抚他们的家属及国内外亲友。

 特赦对杜重石来说,其实是一宗笑话。从“法”的角度说,杜重石早就已经刑满释放,已经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了,还要政府来特赦个什么劲儿?从“理”的角度说,杜重石是我党的高级地下工作人员,根本就不是国民党那个系统的人,也没有犯任何罪,特赦个什么劲儿?把他拉出来特赦,简直像把死人拉出来再枪毙一样笑话!

 但是笑话归笑话,现实生活中却非按照这种笑话去办不可。不然,杜重石就只能一辈子在劳改农场“就业”了。

 简单地说吧,杜重石被宣布特赦后,又集中学习了半年,就于1976年回到了上海。由上海市的公安部门通知他女儿到火车站接他。父女相见,悲喜交集。

 杜重石虽然回到了上海,实际上上海已经没有他的家了。这时候大女儿咪咪已经二十六岁,成家之后,住愚园路1407弄28号。如今他家破人在,只好暂时住在女儿家,等待政府的安置。

 当时中央对特赦人员的工作安置、住房分配等问题都有严格的规定,上海市公安局也不能不执行。但是国家并没有为这批人拨专款。安置的措施,只能把这些人安插到国营企业中去,让他们“老有所养”。尽管那一年杜重石已经六十三岁,早就超过了退休的年龄,但是为了给他找一个管他今后余生的单位,还不能不勉为其难。结果,总算把他安排在江苏街地段医院当挂号员,按新进工人待遇,月薪36元。——说起来可真不少了,比他在安徽劳改队当“就业工人”,工资提高了两倍!

 杜重石年纪虽然大,但他对工作的认真,却非小伙子可比。他建立了病历卡索引箱,减少了寻找病历的时间,加快了挂号的速度,年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三、时来运转,政策落实


 打这以后,神州大地上发生了一连串的大事:毛泽东逝世、“四人帮”粉碎、邓小平复出、天安门事件得到平反、“文化大革命”被彻底否定、反右运动被认定是“扩大化”……等等。

 不久,邓小平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式上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为题的讲话发表了。讲话中提到:“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中心上来。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就凭这几句话,人们有理由说:发展社会生产力为人民造福的实事求是的时代,终于开始了!

这期间,历次运动中人为地造成的这种冤假错案逐渐得到平反。杜重石的老朋友、老革命罗青的错划为右派的问题,也很快得到改正,重新回到党内,并肩负一定的责任。

杜重石想起自己的冤假错案定得毫无根据,在这样的政治空气下,得到平反应该说是毫无问题的。于是他认真地写了一份申诉书,于1979年初上交黄浦区人民法院,并将副本送呈黄浦区统战部。

 但是当时要清理的案件太多,法院里案卷堆积如山,几个审判员白天黑夜地加班,也看不过来。一直拖到年底,依旧没有消息。其间他也曾多次到法院催问,并托统战部代向法院催询,答复都是“安心等待通知”。也就是说,他的案子,还没排上队。

 1980年初,民革中央负责人朱学范到上海,杜重石找他谈了申诉至今没有下文的情况。朱学老答应便中向上海市统战部介绍一下杜重石与民革的历史渊源,以便他们及早处理。

 朱学老的一几句话,胜过本人催问十万次。他的案卷,立刻被挪到了前面来尽快处理。没过多久,到了1980年2月,终于得到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80)黄法复字第18号判决书,宣告杜重石无罪。

 但在判决书中却有这样一段属于“尾巴”性质的文字:“至于在整风运动中的言行及在看守所内所写词句,虽有错误,但未构成犯罪。”这分明是办案人员思想没有彻底解放,唯恐将来政策有变,预先给自己留下的退路。

 这时候杜重石已经被聘为长宁区政协委员。他找政协长宁区委协助落实政策的负责人邢志达女士说:“我在看守所写的是牢房生活实情,其中没有半点夸大与失实诬蔑之辞。是先有了牢房中这样的生活,才有根据实际生活记录下来的文字。共产党是最讲究‘认真’的,这样认真地说实话,怎么能说是有错误呢?”

 邢志达女士据此与黄浦区法院交涉,总算把这条最后的尾巴也割掉了。不久,黄浦区人民法院送来(58)黄刑再申字第2793号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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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经查明:杜重石在解放前曾任国民党二十军杨森秘书、驻沪办事处(少将级)处长、川康绥靖公署参议等伪职属实,但早与我方接触并做过有益于人民的工作。撤销本院(58)黄刑字第2793号判决和(80)黄法复字第18号判决。宣告杜重石无罪。

 严格地说,川康绥靖公署参议是他做地下工作的“外衣”,根本就不应该算是“伪职”。不过事情争取到了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些许出入,不计较它也罢。奇怪的是:关于杜重石奉毛泽东、陈云之命到白区工作,竟以“做过有益于人民的工作”含糊带过,也实在马虎得可以了!

 平反以后,杜重石的工资关系转到了他的原工作单位:上海市第一商业局中百公司,按行政17级待遇。至于这三十年冤案所造成的经济上的和精神上的损失,则没有任何赔偿。——说实话,这种损失,也不是几万块钱所能弥补得了的。

 这时候他除了政协委员之外,还担任了民革长宁区委委员、副主委。

 1980年10月,杜重石以感激之情,给朱学老写了一封信,感谢他在恢复政治名誉的关键时刻,出于政治道义,使他的平反得以早日落实。真所谓“风疾知草劲,路遥知马力,日久知人心”。不久,朱学老即有热情洋溢的亲笔信回来:

 重石同志:

  顷接来信,非常高兴。现四害正在审判,这是正义的审

判,全国人民大快人心。同志之冤案,早已平反,恢复政治

名誉,闻之不胜欣慰。同志的民革中央团结委员,理应恢复,

没有问题。我当注意及之。草草即复,并颂

 康健!

 朱学范



四、热爱祖国,上书市长


 杜重石的冤案彻底平反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通过关系寻找夏炯的下落。几经周折,终于得知他已经在1950年作古,留下一个女儿文湘,也被“下放”新疆,在石河子红山嘴电厂工作。与她取得联系后,得知她因为父亲的历史关系,受到牵连,至今许多问题得不到解决。当即写信告诉她:夏炯在历史上虽然打过共产党,但也帮过共产党,何况最后还是光荣起义的。关于她父亲支援红四方面军的事情,如今只剩下当年的红四方面军司令员徐向前可以证明,要她大胆给徐向前同志写信询问。不久,中央军委办公厅代替徐向前同志给夏文湘写了复信,肯定了夏炯确实曾经支援过红四方面军一批物资,也肯定了他在那一历史时期的功绩。(全文见本书第   页)

 徐向前的证明,不但给夏炯的历史做了证明,同时也证明了杜重石对贺龙所说的话不是如李宗林所想象的是“杜撰”是“为阶级敌人涂脂抹粉”是“懵共产党”的。

 问题已经澄清,可是付出的代价却太大太大了!

 1985年1月出版的《新时期统一战线文献选编》中,选有胡耀邦同志在中央统战部一个报告上的批示:“我们党内有些同志向党外朋友作威作福称王称霸的事,时有发生。上面发现了道歉了事;上面不发现,党外朋友还得忍气吞声。今后怎么办?靠上级发现仍是人治而不是法治。可否向党外朋友提倡诉诸法律?”

 胡耀邦同志能够这样说,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但也只能是说说而已,无法兑现的。因为司法如果不独立,法院还是归上级党委的“政法书记”管,法院院长也得听书记的,法院还是共产党的法院,党外朋友怎么诉诸法律呢?到儿子那里去告他兄弟或他老子,还不是自讨苦吃么?

 由于党内一些有权干部的作威作福,甚至贪污腐化、无恶不作,党的威信几乎让他们给糟蹋殆尽了,老百姓骂他们是口是心非,嘴里说的是马克思主义,办的全是个人主义。加上关系网密密麻麻,官官相护,小小老百姓告也没地方告他们,因此当代青年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对马克思主义、共产主义失去了信任,认为都是骗人的东西,于是你骗我,我也骗你,且看谁比谁更能骗。近年来干部犯罪率升高,刑事案件多如牛毛,不正是因为人们对马克思主义失去了信仰、共产主义道德败坏沦丧的结果么?

 美国《华盛顿邮报》董事长凯瑟琳·格雷厄姆以记者身份问胡耀邦如何解决中国青年对马克思主义失去信仰的问题,胡耀邦同志答复说:“这种现象不光中国有,全世界都有。多年来社会主义形象都不怎么好。因为社会主义者没有把工作做好。经济发展不快,存在一些问题。从政治上说,问题出在民主和人权方面。我们要努力重建美好的形象。仅仅涂上化妆品是没有用的。”

 胡耀邦的话,可谓一语中的。可惜的是,我们党内至今仍有许多人不肯努力去为自己、为党重建美好的形象,而是继续在那里为自己涂脂抹粉。解放近半个世纪来,证明越是爱涂脂抹粉的人,脸皮越涂越厚。半个世纪以前罗青给杨森解释共产党人不会腐化的两个保证,一是共产党员的素质比国民党员高,二是共产党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但是半个世纪以后,事实证明单是有这两条是不够的。尽管共产党员中素质高的人占有相当的比例,但是也勿庸讳言,共产党员中而且是共产党的高级领导人中确实也有像王宝森那样的蠹虫,而且数量还不小。而像“陈希同同志”那样的人,数量可能就更多。出现这些“无法无天”的人和事,根本的原因,在于机关单位的纪检制度不健全,国家政府的司法部门不独立,党政不分,什么事情都是书记说了算,缺乏党外人士真正的监察与监督。

许多党外朋友出于爱党爱国之心,在1957年向党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改进工作的意见,绝大多数人态度都是很诚恳的,有些人态度也许偏激了些,意见也许尖锐了些,言词也许难听了些,但出发点都是好的。尽管其中也确实有几个右派在兴风作浪,想趁机捣乱,但数量是极小的。据后来统计,五十六万右派中,99.7%都改正了,没有改正的“真正的右派”,不过0.3%。而对反右运动的结论,则是运动“扩大化”了。这一扩大,扩大到99.7%,也实在够荒唐的。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荒唐事儿呢?归根结底一句话,还是当年养成了共产党员高人一头,“老虎屁股摸不得”的缘故。

 俱往矣。痛定思痛,我们并不埋怨过去,而是着眼于未来。许多人挨了一棍子之后,噤若寒蝉,什么话也不敢说了。这种人,不说他爱党爱国之心是假的,至少是不够。是真的,是够的,就应该“虽九死仍无悔”——该说的,还是要说!

 杜重石老先生,身经几十年的冤枉,平反以后,“家破人已嫁”,如今只落得晚景凄凉,如果斤斤计较于自己的得失,他就只能在怨天尤人中打发光阴,就只能在牢骚满腹中过日子。但他不是这样,而是通过自身的实例,总结出历史经验,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再一次地要把自己的意见反馈给党国政府。关于这种心情,他有一篇十分精彩的谈话,记录如下:


 我担任政协委员的时候,常常感觉到有些话说了等于白说。可是白说也还是要说。联想到我在新中国前三十年的坎坷遭遇,是因为党和政府以权代法、不依法办事以及专横独断无民主造成的。1982年,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四部国家大法颁布了,但是现实生活中仍有超越于宪法、法律,我行我素的人物,把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忘记得干干净净。或者是说得多做得少,有时候甚至言行不一,因此失去了民心。他们总是想出种种办法、借口来对付上面的政策,来抵制下面的意见。

 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拳拳爱国之心鞭挞着我。想起陶铸生前说过的话:“做人总应该有点儿松树风格。如烟往事俱忘却,心底无私天地宽。”今天是振兴中华的风华岁月,大家应该“团结一致向前看”。可是像邓小平同志指出的“加强党的领导,变成了党去包办一切、干预一切;实行一元化领导,变成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变成了一切统一口径”的人和事,在某些部门不是没有。你要他思想不僵化,就像大象屁股一样推不动;你说他思想僵化,又像老虎屁股摸不得,一摸就要发虎威。他认为他的思想已经解放,观念已经更新了;他说话做事“看来头,看风向”,满以为这样就不会犯错误;能保其位时,他的屁股又像猴子一样坐不牢,一时坐这,一时坐那。其实随风倒本身就是一个违反共产党员党性的大错误,而他又不承认。

 我本着心底无私、爱国忧民的赤诚,针对时弊,大自国家法制,小至人民日常生活的菜篮子,用《十祈祷》为名给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写了一封信。为什么要用“祈祷”二字?是因为信中所涉的事,都是政协会议和报端揭晓过而未得改善的事,只好“合掌祈祷”了。

 下面是1989年3月杜重石先生写给朱镕基市长的信:

 朱镕基市长勋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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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为重振上海雄风,用心良苦,市民是知道的。同时遇到始料未及的困难和阻力,碍手绊脚,我们也能理解。吸取过去“说了也白说”的经验,把原想在人民政协长宁区委会开会时说的话,归纳为《十祈祷》,写给  您和长宁区党委书记李仁杰各一信。这些话是否仍是白说,与市、区的党政机关有密切关联,且起主导作用。在  您去京参加两大会前,给  您这信更为必要。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一,法律、法规定了不少,真能贯彻执行的有几条?祈祷今后不再有以权代法,以党、政纪的罚代法,乃至言出法随的事出现。真正做到促进法制建设,依法办事。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二,教育为立国之本。国本不固,四化无从实现,国家无法富强。祈祷今后教育经费在政府财政预算中有较大比例。还要鼓励社会各界办学。适当再提高教师待遇。形成尊重知识分子是社会美德之一。对今后挪用教育经费的单位和个人以“挖国本罪”论处,绳之以法。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三,古今中外没有不为人民利益做事的官。官的信誉来于人民的信任,政府的权威来源于人民的爱戴。祈祷信誉与权威不以“制造舆论”来自封。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四,中华民族的老祖宗有“家丑不外扬”的遗训。但也有“养痈遗患,讳疾忌医,必遭大害”的警语。当前“外转内销”的“家丑”屡见不鲜。祈祷不要司空见惯,虱多不痒。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更能得民理解,取信于民,官与政府威信更高。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五,政法部门办“大案要案”是依法办案,不是“敢碰硬”。祈祷办案的执法者,不要像胆怯的夜行者,走经荒郊坟地用“敢于吹口哨”的“敢”字来壮胆。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六,报纸揭露小人物犯罪案例,指名道姓说得实实在在,明明白白。对“大人物和与大人物有牵连”的案例,罪犯的姓名,却以“某某”代替,藏头露尾。您在市委监察部门会上说:“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廉则威,公则明。”说得多好!祈祷今后报纸刊登与“遗老遗少”有瓜葛的案例,不要以“某某”代替罪犯姓名。对代罪犯说情者,也不要以“某某”代替其姓名。处事不公则是非不明,法律面前又何能人人平等?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七,廉政高效,是党政官员本份应尽的本份之责。对失职、渎职引起社会不信任的官,请其自动辞职。祈祷建立引咎辞职制度以正官风,创重振上海雄风的新官风。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八,过去少数党政单位对政协委员提案覆同未覆,敷衍塞责。祈祷今后与政协提案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对提案应持审慎负责态度。如只片面强调客观,不找主观原因或拒而不覆,择其要者,公诸政府公报和政协简报予以批评,并请其说明拒而不覆不找主观原因之所在。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九,过去人大、政协被人讥为“橡皮图章”。现逐渐变为“木质”。 这是一进步。祈祷今后能成为“钢印”。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十,菜篮子工程,是家家户户的民生大事。过去多着眼于扩大本地区的政治影响,宣传、检查一阵风。风过去,菜场不守物价政策,随意加价;紧俏商品卖大户,逃避物价监督检查;造假发票作伪证;缺斤少两;次货搭卖……依然如故。祈祷监督检查持之以恒,多作突击检查。对讨小便宜的市场监督员也要监督,以造福于民,安定人心。

    杜重石 1989.3.8.

 从杜重石先生所“祈祷”的十件事情来看,虽然不是党和国家的“头等大事”,却也是“最最基本的小事”,而且不仅仅适用于上海一市一地的。“为官者”能不能“洗耳恭听”,能不能“按民意办事”,正是考验“做官是否能为民作主”的时候。过了半个多月,杜重石收到了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代朱市长覆的一封信:

 重石先生惠鉴: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先生三月八日致朱市长大示,朱市长已亲自阅悉。近因公务繁忙,专门指示我们代为覆信,并对先生的好意表示感谢。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先生所虑,深切时弊,坦陈直言,不愧诤友。惠书体现了先生至诚至真的爱国热忱,可敬可佩。遵照朱市长批示精神,我们将对先生的《十祈祷》逐一深研,汲取思想精华,作为制定政策、安排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热忱欢迎杜老先生一如既往,继续将所见所想随时惠书赐教。亦可来电来示,由我室派员前往府上聆听尊嘱。此覆。顺颂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健吉!

<p style=\"margin-left: 22.2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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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文龙


  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1989.3.27.


 1993年11月10日,杜重石再次致函朱镕基副总理,重申在一定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如有不可推卸的渎职行为应引咎辞职观点,并提出制定《冤狱赔偿法》的建议,对内而言,可使制造冤狱的当事人与执法者受《赔偿法》的制约,负法律赔偿的责任;对外而言,则昭示世人:党和政府是重视人权的,以免欧美政府以我罔视人权为借口,反对给我最惠国待遇。

 此信经朱副总理看后,由中央组织部将原信转到上海市委组织部。罗世谦部长派上海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徐文龙和费小燕同志于1994年2月25日下午2时到杜重石家拜访,倾听杜老先生陈述意见,并赠徐文龙主编的《决策参考》一册。双方开诚布公,剖心肺腑,谈得十分融洽。

 杜老先生的这两条意见,可以说已经基本上落实了。关于渎职辞职,北京市前市委书记“陈希同同志”,已经成了“始作俑者”;关于“冤狱赔偿法”,政府虽然没有单独制订这一法律,但在1995年10月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已经包含了国家政府职能机构主要指公检法系统因错判所造成冤案的赔偿法。尽管这两项措施不一定就是杜老先生向朱副总理提出意见的结果,但至少包括杜老先生等许多人的意见在内,方始有这一政策法令出台吧。


五、通过宗教,劝人为善

 杜重石先生年轻的时候曾经是忠贞的共产党员、坚强的地下工作者,为党和人民做过许多好事,为新中国的建立立下过不朽的功勋。他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自不待言。但是到了他的耄耋晚年,却经常参加宗教活动,并于1994年7月19日在上海沪西礼拜堂受洗,成为一个正式的基督徒。    关于这件事情,他的老朋友如罗青等很有意见,而且还是大大的。因为从无神论者变成教徒,意味着变成了有神论者,似乎是一种思想认识的倒退。

 但我不持这种看法。尽管我自己本人是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但我却主张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宗教不但可以存在,而且应该存在。

 在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中,人总是分为“好人”和“坏人”两大类。这里所说的“好人”,是广义的,只要奉公守法不害人,都是好人。坏人中,既有杀人放火的大坏蛋,也有偷鸡摸狗的小坏包。如果以“人之初,性本善”来解释,人生来都是好人,之所以变坏,是因为受到后天家庭、教育、朋友、环境等等的影响。如果以“人之初,性本恶”来解释,原始的人性其实就是兽性,其本质是自私的,之所以变好,也是因为受到后天家庭、教育、朋友、环境等等的影响。

 在任何一个历史时代中,正面教育,哪怕是假道学的教育,也是教人学好,反对人学坏的。没有一个父母会对孩子说:“你长大以后,去当汉奸卖国贼,去杀人放火,去奸淫掳掠。”佛教在中国流传了一千多年,宣扬的是因果报应之说,本质上是迷信,是反科学的,但以宏观而论,起的是“抑恶扬善”的作用:今世作恶,不但死后要下地狱,下世还要变牛变马。当一个人产生了“恶念”的时候,因轮回报应学说而产生的“恐惧心理”,在一定程度上能抑止一部分人的作恶念头,使他们只是想想而已,不敢付诸实施。于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法律所不能起到的作用,减低了社会的犯罪率。

 解放初期,人们在党的教育下,追求进步,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思想境界与情操,讲究人与人之间的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在“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下,当官的廉洁奉公,勤于政务,工人农民兢兢业业,勤于生产。稍有错误,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也能产生作用;犯了罪错,政纪国法也能发挥威力。因此,当时的社会犯罪率才能达到历史的最低水平。

 经过“文化大革命”之后,由于许多隐蔽的犯罪分子被公开地点名批判,许多伪善者的假面具被无情地剥落,人们发觉自己受骗了。人们看见挥舞皮带、整人打人的作恶者能够高官厚禄,步步高升,而向善者往往无职无权,被人欺侮。于是人性逆转,“马善被人骑,人善被人欺”,与其行善,不如作恶。再加上改革开放以后,大量的人出国,他们中,有一部分人只看到西方国家物质文明的发达,学会了西方人的物质享受,却不知道要向西方人学创造财富的本事,吃喝玩乐样样精通,生产技术一样不会,不肯出力气,却想赚大钱,于是只好铤而走险,干那不要本钱的买卖;有一部分人则专学资本主义国家中腐朽没落的一面,把犯罪技巧当作本事学了回来。终于一段时间中社会犯罪率上升了。

 当代社会犯罪的人多,“老子什么都不信,只信钱!”正是原因之一。如果这些人头脑中有一个“共产主义道德标准”的框框在阻止他,或有一个“干坏事要遭报应”的想法在威胁他,面对“犯罪”二字,不也得多考虑考虑么?

 “共产主义道德”,不是被党外人士所破坏,而是党员们包括团员们自己糟蹋掉的。目前想靠“说教”重新建立起这一标准,已经不大可能,而希望党团员们以自己的光辉形象作为榜样在群众中起一个示范作用,也已经相当困难。原因是在许多单位中,带头做坏事的,正是这些共产党员们。因为他们不是“无私才能无畏”,而是“有权才能有私”,而有权的干部前提必须是共产党员。我就知道有这样一个单位:工作最认真的,是民主党派成员;比较老实的,是一般群众;犯罪犯错误的,大都是党员,而其中又数模范党员犯的错误最大。这个单位,因为领导班子内部争权夺利,两年中换了三个头头,党员中半年、一年甚至两三年不过组织生活的人,不是一个两个;十年来没有发展一个团员,只发展了一个党员,而这个新党员刚入党没多久,就犯了错误,只好动员他退党。而带头不上班、上班不干活儿,四处游逛聊闲天儿的,又正是模范团员。像这样的单位,希望通过党纪教育来培养党团员和群众的共产主义道德情操,何异痴人说梦!

 而在我家的隔壁,有一个基督教活动小组,每逢星期日,教徒们就集中做礼拜,多热的酷暑,多冷的寒冬,风雨无阻,绝不迟到早退,“组织性纪律性”极强。他们唱诗,祷告,忏悔,联系“摩西十诫”检查自己这一周来的言行,经常痛哭流涕,声泪俱下,悔恨之情,即便不是出于内心,至少溢于言表。

 不论佛教还是基督教,都是“善教”,教义的中心,无非一个善字。“善”,与社会主义道德标准总不矛盾吧?

 今天这个社会,总的说来,党团员中好的还是占多数,不然,咱们的党今天不亡明天也要亡。改变社会风气,遵纪守法,主要还要靠党的教育和党员带头。但如果所有宗教都引导教徒一心向善,不做坏事,与党的教育起一个相辅相成的作用,这样的宗教,有什么不好呢?

 我看过杜重石老先生写的许多读经心得。一字一句,字里行间,充溢着的都是如何启发人的良知,如何调动人的主观积极性一心向善,助人为乐;绝没有半个字提到争取自己进天堂入天国去享受那虚无缥缈的幸福。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上既然客观存在着不信马克思却信耶和华的人,让这一部分人在上帝和杜重石老先生的双重教育下,多得到一些善的教育,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在上一个历史时期,共产党中有许多坚强的共产主义斗士,为了团结宗教界爱国人士,不是也曾经毅然地隐蔽起自己的党员身份,以教徒或居士的面目出现,也诵念经文,也顶礼膜拜么?到了今天这个历史时期,杜重石老先生投身宗教,又何尝不可以理解为“终其一生,为党做统战工作”呢!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六日,当我得知杜老先生已经是虔诚的基督教徒,曾在给他的长信中有这样一段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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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晚年成为虔诚的基督教教徒,出我意料之外,却也在情理之中。大彻大悟,无非是看破一切、一切皆空而已。马克思的两大圣徒,都是“爱己”的典范。如果他们能够稍稍学一点儿佛学或基督教义,懂得“爱人”,大概就不会这样疯狂地迫害除自己之外的一切人了。当然这只是设想,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一生不信任何宗教,但是推崇一切宗教中“与人为善”的教义。不信,第一是不信冥冥之中有天神主宰着我,第二是看看我所认识的有数几个教徒,也是口头“爱人”者,实际上仍是“爱己”者,甚至还有拿宗教做资本以达到某种目的者。推崇,是因为如果人人想到“为人”,天下也许不会有那么多邪恶。但是宗教的力量到底太薄弱了,真正的恶人,如果不在他身上狠狠地刺痛一下,是绝不会放下屠刀,更不会回头是岸的。而像有些恶教、邪教那样,一手拿经书一手执宝剑,你信我,给你经文;你不信我,我就杀了你!这样的“宗教”,根本就没有善意,更像个魔鬼,我绝不推崇。因此,归根结底我是一切宗教都不信。当然,亲友中谁信宗教,我还不会愚蠢到去劝阻的程度。我母亲就是个虔诚的佛教徒,但我父亲却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每次看见我母亲烧香拜佛,都要大发雷霆。因此母亲都要等父亲出门去以后才悄悄儿地烧香拜佛,而买香烛的任务总是交给我。我当然不信佛,但是除了佛之外,我没有更好的精神寄托能给老迈的母亲,因此我认为与其让母亲没有精神寄托,还不如让她有精神寄托的好。──说远了,别生气!

<p style=\"margin-left: 22.15pt\">
由此我倒引发出一项“奇思”,有朝一日开笔写阁下的故事,开宗明义第一章,似乎就应该写您的受洗礼──一个无神论者对自己信仰的背叛,从而引出一系列假恶丑的社会现象所导致的坎坷经历。这样,也许能令读者更加信服。

 

杜老先生今年已经九十六高龄,身体健康,思维敏锐,再过四年,就要庆祝他的百岁大寿了。他比我整整大二十岁,是我的父执。他当广安中学校长的时候,我还刚刚出生。我们是两代人,早先他在四川,我在浙江;后来他在上海,我在北京,本来是无缘交往的。由于我偶然的机缘得到了一些关于破译密电码奇才池步洲先生的资料,写了一个中篇,1995年4月,发在《上海小说》上。而池步洲先生和他当年都是上海市长宁区的政协委员,他比池老小四岁,他们两人是好朋友。他看见杂志上有池步洲的事迹,就把这一期杂志拆开,用航空寄到日本。所以我能和池步洲先生联系上,都是他的功劳。因为这样的关系,我不但认识了杜老先生,从池步洲先生的来信中,更知道了他一生光荣而坎坷的历史。

有道是“每一个老人,都是一座活的博物馆”;我既然知道了这样一座特殊的博物馆,入宝山自然不能空手而回,交往的结果,于是就有了这本书。遗憾的是:我文笔拙劣,加上有许多事情杜老先生没有细说——例如关于他的婚恋史,虽然我多次询问,他总是讳莫如深,不肯透露;我知道,这是他一生中刻骨铭心的一处伤痛,再也不想回首、再也不想道及了——因此我只能浅浅地画出了杜重石老先生的一个简单轮廓。这责任,当然在我。

从1995 年开始,我就想把杜重石老先生的事迹写一部传记小说。他先把所有能找到的照片和文字资料寄给我,我认真地阅读之后,终于对他的一生有了一个朦胧的初步认识。那一段时间,我们的通信十分频繁。那时候,我虽然有电脑,但是还没有电子邮件,而杜老先生,根本就没电脑。所有书信,都是一笔一画用工工整整的字写出来然后邮寄的。我每提一个问题,他就深夜伏案作答;我的稿子每写完一两章,就打印出来寄给他过目修改订正。有许多篇章——例如“蔡文娜之死”,几乎就是全部抄录他的回忆录。这期间,他所付出的劳动量是很大的。

1995年8月,我到四川参加沙汀墓揭幕和沙汀文学院落成典礼,行前曾到中国作协创联部开出介绍信来,打算到广安实地采访。可惜到了四川以后,因为临时有紧急任务,返回北京。可以说是失之交臂了。

杜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如今都在美国金融界工作。前妻素蓉女士被造反派逼迫离婚以后,又被逼迫结婚。后来定居美国。1996年4月,在她病重期间,杜老先生专程赶赴美国洛杉矶在病床前照料并为她料理后事,算是稍许偿还一点儿欠她的宿债。期间他给我写了好几封信,叙述见面时候的场景和自己愧疚的心情。因为属于私人信件,这里就不详细介绍了。

这以后,我每次出差路过上海,都要到他府上拜访,并在他家喝两杯,叙一叙,聆听他的教诲。2006年8月,我到上海接受福建电视台关于池步洲事迹的专题采访,顺便给我大女儿做“五十大寿”,特地请他来给孩子们开导开导。——我和杜老的合影很多,选发这一张,算是证明“通家之好”的意思吧。


 杜重石先生的一生,经历坎坷而成就巨大,对党对祖国的热爱,虽九死而无悔。如果仔细地写起来,一百万字也打不住。如今只用三十几万字浮光掠影地写完了他的主要事迹,当然难免挂一漏万。特别是他劳改期间和回沪当“三等公民”期间所受的苦难,按照出版社“宜粗不宜细”的精神,大都“粗化”掉了。我只希望能把他爱党爱国爱人民的赤子之心、拳拳之意表达出来,“传染”给大家,让大家都来学他这种表里如一、一心为善的精神,不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把自己放在国家进步、民族团结、文化发展、经济提高的共产主义事业中的坦荡胸襟,于愿已足。

最后,不揣冒昧,还要对杜老先生的一生总评一句:在人生的道路上,他所走过来的路,是一条正路,尽管这条路遍地都是荆棘,而且如此坎坷。而那些在平平坦坦而且铺满了鲜花的邪路上奔驰的人,尽管跑得比他快,但是跑得越快,离开正道也就越远。

我写这本书,就是学习杜重石老先生思想品德的一份试卷:敢不敢把自己所想所见写出来,也是考验我是不是“学而有成”的试金石。——当然,敢写是一回事儿。能不能印出,又是一回事儿。编辑有其苦衷,删节总是不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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