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这个人物,是《大宋宣和遗事》中故事比较多的。“杨志卖刀”这个回目,也是《大宋宣和遗事》中原来就有,故事却略有不同:原文不长,不妨全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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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朱勔运花石纲时分,差着杨志、李进义、林冲、王雄、花荣、柴进、张青、徐宁、李应、穆横、关胜、孙立十二人为指使,前往太湖等处,押人夫搬运花石。那十二人领了文字,结义为兄弟,誓有灾厄,各相救援。李进义等十名,运花石已到京城;只有杨志在颍州①等候孙立不来,在彼处雪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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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杨志为等孙立不来,又值雪天,旅涂贫困,缺少果足②,未免将一口宝刀出市货卖。终日价无人商量。行至日哺,遇一个恶少后生要买宝刀,两个交口厮争,那后生被杨志挥刀一斫,只见颈随刀落。杨志上了枷,取了招状,送狱推勘。结案申奏文字回来,太守判道:“杨志事体虽大,情实可悯。将杨志诰劄出身尽行烧毁,配卫州③军城。”断罢,差两人防送往卫州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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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行次,撞着一汉,高叫:“杨指使!”杨志抬头一觑,却认得(是)孙立指使。孙立惊怪:“哥,怎恁地犯罪?”杨志把那卖刀杀人的事,一一说与孙立。道罢,各人自去。那孙立心中思忖:“杨志因等候我了,犯着这罪。当初结义之时,誓在厄难相救。”只得星夜奔归京师,报与李进义等知道杨志犯罪因由。这李进义同孙立商议,兄弟十一人往黄河岸上,等待杨志过来,将防送军人杀了,同往太行山落草为寇去也。
这里有好几个地方和《水浒传》不同。
第一,《水浒传》押运花石纲的是十个人,这里说是十二个人。
第二,《水浒传》说杨志押运的花石纲在黄河里遇风浪沉没了,这里说杨志在颖州等候孙立,因受风雪所阻,缺少盘缠,才拿祖传宝刀上街出售。
第三,《水浒传》中杨志遇到的是泼皮牛二,这里遇到的是没有姓名的“恶少”。
从故事结构和情理上分析,《水浒传》的故事比《大宋宣和遗事》的故事要完整合理得多。杨志在颖州等孙立,没有道理。押运花石纲的官员,遇见风雪,居然会连盘缠也没有了,似乎太说不过去。当时运送花石纲,是“皇差”,见了地方官都大三级,没了盘费,地方官敢不支应?不借机敲诈勒索,就算是客气的了。牛二的胡搅蛮缠,写得栩栩如生,比“两个交口厮争”这六个字,不知道要生动合理多少倍。在这个故事的发展上,不论施耐庵是不是参考了杂剧或民间故事,都是功不可没的。
只是这样一来,杨志的十二个结义兄弟中有了林冲,这就不可能让他们在梁山泊前面拼朴刀了。所以《水浒传》中关于押运花石纲的十个制使,除了杨志之外,其余人的姓名都虚化了,而把《大宋宣和遗事》中的十二指使,除了杨志之外,其余十一人(李进义、林冲、王雄,花荣、柴进、张青、徐宁、李应、穆横、关胜、孙立)都另外“分配了工作”,不但不再让他们当指使,而且各人的身世全都变了。
在《大宋宣和遗事》的宋江等三十六人中,凡是能和古代的帝王将相“挂上钩”的,施耐庵都尽量让他们“认祖归宗”:柴进最厉害,认了个后周“逊帝”柴宗训当祖宗,从此有了显赫的身世,书中虽然没有明说他是“荫袭王爷”,但是“大财主”的身份,是谁也无法和他相比的;杨志认了杨老令公做祖宗;“大刀关必胜”,因为“大刀”二字的联想,认了关羽做祖宗,却实在给关公丢脸。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先说说杨志的官衔儿。根据《大宋宣和遗事》所说,押送花石纲的,是十二个“指使”。根据《水浒传》中杨志的自我介绍:“洒家是三代将门之后,杨老令公之孙,姓杨,名志。流落在关西。年轻的时候,也曾应过武举,做到殿司制使官。……”
指使,可能是“指挥使”的简称,属于中下级军官,相当于现在的中校、上校。那么殿司制使呢?“殿司”是“殿前司”的简称,可能就是《水浒传》中所说的“殿帅府”;这从后文杨志谋求复职,仍要由高俅批示发落,可以得到旁证。但是宋代根本就没有殿帅府,可见书中的“殿帅府”,是“殿司府”之误。按宋制: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称为“三卫”。殿前司是皇家的侍卫队,主管官是“都指挥使”,下属若干个指挥使。关于“制使”,历代的注家有许多说法:一说是节度使的简称。杨志的官没有这样大,明显不是。二说“制使”不是官名,而是对办皇差官员的尊称。我倾向于后者。——需要注意的是:《水浒传》一书经过元明清三代人的修改,其中的官职名称相当混乱,描写宋代故事,却出现了许多元明清的官场用语:宋代没有总兵,《水浒传》中却连总兵也出现了。所以我们不能以书中所写的职称作为依据。
通过杨志“挑了一担儿金珠财宝”到东京“使用”的情节来看,当时官场的走后门钻营现象,是十分盛行的。杨志这一次之所以后门没有走通,关键的一笔,在于他把银子都花在枢密院了,没有想到最后审批的,却是高俅高太尉。他没有给高俅送礼,高俅自然就“公事公办”了。高俅反驳的理由十分充份:十个人押运花石纲,九个人都回来了,怎么独独你一个人的花石纲沉没在黄河里了?中途出了事故,你不但不回东京来自首,反而弃职逃亡,可见你心中有鬼。如今遇上大赦,不追究你以前的罪错,就够宽大的了,还想官复原职?门儿也没有!把所有案卷都一笔勾销,从此永远也别想翻案了!——如果杨志当初想到留一笔活动资金给高俅送去,何至于被“轰出门来”,落得上街卖祖传宝刀这样悲惨的结局?
《水浒传》中的杨志,虽然认了杨老令公做祖宗,却无法交代宋徽宗时代杨老令公在朝野还有哪些后人。从书中看,这个杨志,在京城居然连一个杨氏亲族也没有,甚至连老婆孩子都没有。“天波府”的杨家将后人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天波府的“十二寡妇”,就没一个有儿子的?只有一个杨宗保留下了杨志这根独苗苗?——这就是施耐庵“冒认官亲”所造成的“无可奈何”!
杨志负责运送的那一支“花石纲”在黄河中遇风浪覆没了,他长期畏罪潜逃,直到遇上皇帝大赦,方才“收拾”了一担钱物,打算到京师走后门,谋求复职。——他长期潜逃,这一担“钱物”既然是行贿用的,所值当然不低,怎么来的?书中没有交代。既然没提还有显赫的亲友,就不大可能是亲友帮助。因此,这一担“钱财”的来源,可也值得怀疑。“收拾”二字,大有文章。
杨志路过梁山泊,之所以没有答应王伦的邀请落草为寇,有两个原因:第一是“收拾得一担儿金珠财物”,还有走后门儿活动的本钱,有官复原职的指望;第二是不愿意“玷污了”祖宗清白的名声。他当然知道当强盗不如当官威风显赫,何况“瓦罐不离井上破”,当强盗总有被官府剿灭的一天,当官的只要善于经营,不犯罪错,就可以保一世的荣华富贵。所以在当时当地,杨志绝对不会弃钻营而去当强盗;等到后来丢失了生辰纲,再一次走投无路,又不想自杀,这才“不怕玷污了祖宗的名声”,上山落草去了。——这也和宋江一样,能够标榜“孝义”二字的时候,不妨四处招摇:宣称不做强盗是遵从父训;等到无法行孝的时候,虽然父训言犹在耳,也顾不得了也。
像牛二这样的人,是破落户泼皮的典型。他身无一技之长,却又喜欢喝两口;没有经济收入,就靠胡搅蛮缠,不讲道理,专在街上撒泼行凶,以达到强取豪夺的目的。为什么他“一连闹了几头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以至“满城人见那厮一来,就都躲了”?就因为这一路人没家没业,脸皮死厚,粘上谁谁倒楣:你跟他打,跌了自己身份,你不打他,他打了你那可是白打;把他送衙门法办么?他那点儿罪行,又不值得判重刑,关押半年三个月的,一旦放了出来,他找你报复起来,那可真是无所不用其极,准能叫你急不得恼不得;爱生气的,气也得气死。他反正不务正业,尽有时间奉陪。因此,大家最后只能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策略,宁可自己吃点儿亏,也不去招惹他。最后是恶性循环:你越怕他,他越闹得凶。只有碰到像杨志这样的人,才算彻底了断。可是那代价,也实在太大了!
牛二这样的人,如今也还有。由于法制的逐渐健全,治安的加强,当代的牛二们,在大街上当众“耍横”的,终究已经比较少了;但是由于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又不实名,即便实名,反正在网上显示的是网名,甚至可以“匿名”,谁也看不见他们的尊容嘴脸,于是当代牛二们就钻了这个空子,纷纷跑到网上“逞英雄”去了。他们的本领之一,就是海骂,凡是不合他胃口的、和他意见不一致的、比他水平高的,他都要骂;甚至是毫无理由、无缘无故,仅仅为了过一过骂人的瘾头,他也要骂,而且往往是带脏字儿的破口大骂。谁要是和他们一般见识,和他们争论,这可就上了他们的大当了。第一,讨论、争论的前提,是要讲理,是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水平的,你和不讲理的人、不懂道理的人、没有文化的人去讨论学术问题(有个网友居然振振有词地“教训”别人说:大名府就是济南府,属于山东管辖,真令人急不得、恼不得),那才是真正的“对牛二弹琴”,是绝不可能争出个结果来的。这些人大都年轻浮躁,既不愿意好好儿读书,也不懂得独立思考,更不知道什么叫“尊重”别人,却又自视甚高,自命不凡,上了几天学,还没读完《三字经》呢,就以为“天下学问,尽在我腹中”,看见有和自己不同的观点、有自己不知道的事情,就用恶毒、下流的语言谩骂,道理嘛,当然是讲不出来的。第二,如果你生气,和他们对骂,反而降低了自己的人格和档次,他们反正脸皮死厚的,又有的是空闲时间,求之不得,正可以借此发泄在网下被老板、老总骂得狗血喷头的不平衡心理。
治这种人的办法,却实在不多!就是网络采取实名制,他们也不怕,照骂不误。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置之不理。就像泼妇骂街一样,你越理她,她越没完没了;没人理睬她,她自觉无趣,倒会蔫不几儿地溜走了。
有人问:像牛二这样的人,碰见杨志,一刀了断;如果碰上宋江,是不是也会说他是好汉,邀他上梁山,成为第一百零九将?这个问题问得好,很值得深思。因为在宋江的眼里,凡是痞子、无赖,都属于“好汉”范畴,都是他的团结对象!
关于这一回书的内涵,金圣叹没有看到,而对于文笔结构,却有一段文字,再三夸他。《水浒传》的“杨志卖刀”,比《大宋宣和遗事》的“杨志卖刀”写得好,这是不争的事实,但绝不像金圣叹说得那么邪乎。金老先生的妙文,这里就不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