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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章红颜薄命

书名:卿本佳人 作者:蔷薇上的篱笆 更新时间:2016-12-12 22:24 字数:3449

    对于一个女子,有才无貌者,夜凉心更凉;有貌无才者,红颜多薄命;才貌双全者,白头相偕老!偏偏她,属于有才无貌类型,如果早知道会是夜凉心更凉的结局,知道自己怎么跑也逃不过这爱情的魔咒,那么一开始就拒绝,现在会不会好受一点?

    都说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但那天世界却在极其平常的运动状态下平稳的自转和公转中度过了,而那一天却是沈曼卿的末日!沈曼卿躺在病床上想,世界末日本该是全体地球人的世界末日,而现在却成了她沈曼卿一人的世界末日,是不是就是因为上帝这种错综复杂的安排,所以才没有变成全体地球人的世界末日,所以即使失恋,沈曼卿也无比自豪的想,她大概就是美国大片里那种Savetheworld的女超人,默默之中救了万民于水火之中!

    她沈曼卿是被李星钰的脑残整疯了才会答应举办什么“末日狂欢”的派对,结果派对倒是很成功,吸引了许多学院的学生来参加,连她最近好久不见相恋三年的男朋友高凌都来了。于是当她站在操控室里,面前的大屏幕上,主持人正在激动的访问着高凌,“如果今天真的是世界末日,最后一天,你最希望谁在你的身边?你最希望和谁度过最后一天?”高凌炯炯有神的目光没有在人群中搜索沈曼卿的身影,而是毫不犹豫举起了一直站在他身边、穿白色高领毛衣、红格子裙子的女生的手,高兴的喊道,“罗婧文!”

    罗婧文,沈曼卿记得这个名字好像从李星钰的嘴里说出来过,不久以前她回宿舍,站在阳台收衣服,李星钰正在和吴文童小声商量着什么,“是啊,我最近看见好几次高凌和那个罗婧文在一起呢!”“我也看见了,一对狗男女!”“嘘,小声点,看样子卿还不知道这件事,先不要告诉她好了!高凌也是体育部的,我听我家程程说他今年开学就和罗婧文在一起了,而且两人都在外面租好了房子同居了!可怜的卿啊!”这些绯闻,每天都有,懒得去理!

    主持人听到回答后花痴加兴奋过度的呼喊着,把沈曼卿的思绪拉了回来,人群热烈异常,大声喊道,“亲一个!”“亲一个!”然后和沈曼卿相恋三年的男朋友,在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外加众目睽睽之下和身旁的罗婧文抱在了一起,两片嘴唇轻轻的亲了罗婧文一下,罗婧文不胜娇羞的往高凌高大的怀里躲了躲,人群更加激动了!

    原本热闹的、快乐的、激动的、气氛高昂的派对是在高凌脸上两个响亮的巴掌声中结束的;这就是“女才男貌”破裂事件始末中的末,因为沈曼卿喜欢低调不张扬,所以她和高凌的恋情一直处在地下游击状态,从未浮出水面,知情人士也只限于同宿舍的李星钰和吴文童;在“女才郎貌”破裂事件发生前,全校人都知道沈曼卿是谁,但高凌的知名度并不高,他的名字前加的前缀最多是H大体育系跳高特长生高凌,而沈曼卿是H大的形象代表,是H大学生会主席、辩论协会会长、爱心协会会长、教务处学生秘书、文明标兵、全国优秀大学生代表、全体党员先进模范沈曼卿,这能比吗?这是一个数量级的吗?

    但自从沈曼卿在“末日狂欢”派对上莫名其妙打了高凌两巴掌之后,高凌从此就在H大闻名起来,他每次出现,都会有人指着他说,“你不就是H大学生会主席、辩论协会会长、爱心协会会长、教务处学生秘书、文明标兵、全国优秀大学生代表、全体党员先进模范沈曼卿的前男友吗?”沈曼卿再没见过高凌,没接高凌的电话,没看高凌的短信,甚至连个分手的机会都不给他,沈曼卿清楚,分手只是一个借口而已,都这样了还需要搞个分手仪式吗?分手的理由?还用问吗?

    罗婧文是H大排名前五的校花级别的人物,身高一米七一,体重四十八公斤,爱好看书、听音乐、看电影,特长舞蹈、唱歌、打网球,长相甜美、身材傲人,高凌选她共度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天,说白了,还不是嫌沈曼卿长得丑?这些信息都是沈曼卿在“末日狂欢”派对之后,一个人偷偷在校园网上查的,对沈曼卿来说这场战役最大的失败是自己连敌方都不知道是谁,更别说敌方的武器装备,火力有多猛了,她恐怕是全世界最后一个知道高凌和罗婧文在一起的人!

    高凌,男,身高一米八二,体重七十五千克,长相因为身材的关系显得有几分高大帅气,但李星钰一见高凌就把他从自己列举的H大帅哥榜上抹除了,用她细长的嗓音说,“你知道高大帅气为什么连到一起说吗?那是因为有些人先天不足,就是因为长得高大才显得帅气,并不是因为本身长得帅气,高凌就是这一种类型。”头发一根一根绝强的树立在脑袋上,由于经常在户外活动,高凌的皮肤呈健康的小麦色,看着干净有劲,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即使是这样的长相条件,配长相并不出众的沈曼卿已经绰绰有余了,还能要求什么?况且高凌对沈曼卿并不差。

    沈曼卿抬头看看阴霾的天,一片一片雪花飘下来,雪花上印的似乎都是高凌的脸,高凌的微笑、高凌的认真、高凌跳高时双腿离地、高凌在跳杆上驱背后挺的姿势、高凌跑步时头发向后甩……差一点都想不起那是怎样开始的一段感情,只记得这个过程无比的漫长。

    沈曼卿从小学到高中都无人问津,但是关于爱情的一点常识倒是道听途说了不少,小学在校门口站岗,一起的小薇就突然哭着跑到门卫室墙背后的角落里,沈曼卿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急忙赶过去看,小薇见沈曼卿来了,赶快擦掉地上用粉笔写的名字,但任然依稀可见一个大大的魏字,原来小薇喜欢上了同班最坏的学生,经常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小薇抬起一汪水灵灵的大眼睛看着沈曼卿,“求求你,不要告诉老师,我好喜欢他”。爱情既然是个甜蜜的东西,为什么会让深爱在其中的人泪流满面?

    上初中时,同桌宋山经常拿着自己的橡皮在上面刻一个慧字,每次都把自己新买的橡皮刻的乱七八糟,“你为什么不在你的橡皮上刻?”沈曼卿没好气的问,宋山一脸鄙视的看着沈曼卿,“你傻啊?我要是刻在我的橡皮上大家都知道我喜欢谁了,刻在你的橡皮上就没人怀疑了!”那是隔壁班的一个梳着两根小辫子的女孩子。既然爱情天经地义如此美好,为什么要偷偷摸摸不能让别人知道呢?

    上了高中,总是听说某某男生在某某女生过生日时给她送了一束玫瑰花,版本可能有很多种,许多时候会变成一部随身听、一部MP3、一辆自行车……有时候还会收到一两封情书,当然,是拜托沈曼卿送给别人的情书。偶尔老师也会叫一对男女生到办公室谈话,沈曼卿站在楼道上一边背着长篇英语课文,一边看着对面两人在办公室都被老师批评成孙子了,怎么一出办公室的大门还是手牵手高高兴兴的?而明明相爱的死去活来的一对,却一个不理一个,下课就打在一起!既然一个个爱的死去活来,为什么不为对方的前途多考虑一下呢?

    张悦然说:爱情如此美丽,值得我们为之粉身碎骨

    无疑,高凌给沈曼卿的爱情启蒙教育上了温暖又深刻的一课。爱情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高凌可以送她每片花瓣上印有金色粉末写的、漂亮楷书字体的、沈曼卿字样的、玫瑰花,可以给她用春天新发芽的桃枝刻成心的形状做成手链挂在沈曼卿的手腕上,可以在冬天早晨六点骑自行车跑两公里把沈曼卿爱吃的包子踹在羽绒服里在宿舍楼下等她,可以攒下自己一星期的饭钱为了给沈曼卿生日的时候买一双UGG的雪地靴……那时候的高凌,让沈曼卿自己都觉得他都可以为自己上刀山下火海了。没想到最后,高凌却又以极其惨烈的形式结束了这场风花雪月。

    高凌大概是在军训汇演上被沈曼卿吸引的。军训汇演时,沈曼卿作为学生代表站在队伍的首列,拿着指挥棒和口哨指挥着队伍前进,穿着白色及膝长靴,熨烫整齐的黑色靴裤,红色军装上衣,两串金光闪闪的金穗在胸前威武的荡漾着,何其的威风!

    那时高凌因为长得高被选在第一列做标兵,就站在沈曼卿的后面。沈曼卿斗志昂扬的踢着正步,神采飞扬的挥舞着指挥棒,一个口令一个动作指挥着方正队。高凌想如果这是在古代打仗,沈曼卿就是指点江山驰聘沙场的花木兰,权杖所指处,大批军队奋勇向前杀敌报国!就算是为这样的女子去死也愿意!然而,高凌忘记了恋爱宝典中极为重要的一条,不要被一个女人的背影所吸引。

    之后高凌便有意无意出现在沈曼卿的身边,主动到爱心协会当志愿者,莫名其妙向学生会写意见信,有事没事往教导处跑,不为什么就去看辩论协会的比赛。当时沈曼卿大一年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光芒毫不收敛;辩论协会当时的会长是历史学院著名才子张忘川,其实这小子原名叫张川,自从被女朋友甩了以后就怕天下人不知道他多情似得,非得给自己名字中间加个忘字。

    张忘川自称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从五岁起就已经能背诵唐诗三百首,八岁把《史记》倒背如流,十岁能在学校操场上画世界地图,十三岁可以给老师讲日、德、英、法、意等多个国家的历史,十五岁能做诗能写文,十八岁以全市高考状元考入H大。沈曼卿没见过张忘川之前,真的以为H大有如此牛逼的人物,以自己的能力还得多多学习,虚心讨教。结果只见了张忘川两面,就指着张忘川的鼻子骂,“酒囊饭袋,草包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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