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子琪
重隔这么多年再次见到方天晓,我居然慌乱地像当年的她面对我时的那种手足无措,我真的没有想到再次见面时我会觉得她有一种无法抗拒的魅力。以至于那么娇艳欲滴性感火辣的女孩在我面前,我都不会将目光从天晓身上分散开,也许这个从14岁赌到25岁的赌局,我从一开始就输了。
这可能要归功于这11年来她的男朋友们对她的培养,是这些男人让她成熟,让她学会如此处事不惊。萧亦然说我是方天晓生命里最大的人渣。
好在他们两年前统统都消失地渺无音信,至今还没有回来。所以,我在他回来之前把这个女人拿下,我就是这场战争中的胜利者。
听叶桑桥说,方天晓高中三年什么都没干,只顾着跟冷聿尊谈恋爱去了。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三天三夜也只能把他们之间的海誓山盟说完五分之一。我不认为顾航宇那个木头会做出什么让方天晓这种敏感生物感动的事情来。在我的印象里,冷聿尊是一个幼稚的死小孩,顶着一张倔强脸。
我很纳闷为什么方天晓会选择跟这样的人在一起。
“兄弟,你要追就快点,时间不等人。”这话是叶桑桥告诉我的。
她也喜欢过顾航宇,这我知道,所以她会支持我追到方天晓,毕竟如果逃婚的顾航宇回来,方天晓又因为觉得等冷聿尊已经没有太多的意义了,他们又重归于好,那么输的人就不仅仅是我一个了。但是萧亦然不同意,萧亦然喜欢叶桑桥好多年,他们从小一起长大,萧亦然不只是把叶桑桥当做妹妹一样心疼那么简单。他威胁我等他跟叶桑桥把事办了之后再追方天晓,否则要我好看。
我对此嗤之以鼻,恐怕我跟天晓把事办了的时候,叶桑桥还不知道有个叫萧亦然的白痴喜欢自己很多年呢。
当然前提是,我会跟方天晓把事办了。
初夏
当我正在兴高采烈地客户那里发订单的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那个很久没见的表弟。小时候是一个很不靠谱的家伙,当然,事实证明他现在也没靠谱到哪去。
我气势汹汹地杀到咖啡厅时,初寒还在那里悠闲自得地喝着咖啡,他身边那个中文流利的中英混血儿子乖乖地坐在旁边吃点心。
“嘿,姐!”他居然还能笑着跟我打招呼。
去你的嘿,混蛋!
我面容憔悴地盯着那个小孩,他被我目不转睛的样子吓着了,嘟嘟囔囔地喊着“爸爸”。
我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爸爸早就不知道去哪风流倜傥了,他把你丢给别人,小家伙你还这么信任他。这个小东西叫不不,大名叫初诺,是他混蛋爸爸取的名字,这个小家伙还差几个月满五岁,是几年前初寒不知道在哪里遇到了一个英国妹子生下的孩子。那个女人等他回心转意好几年,最后终于醒悟了,把孩子扔给初寒照顾,自己回日不落帝国结婚去了。现在初寒把这个孩子扔给我,我不难想象今晚单身女人的家里会出现什么状况。
回家的一路上我都在祈祷让那三个女人今晚都加班,可惜上帝打了个盹,没有听到我虔诚的祈祷。等到家的时候,三个女人都在客厅里忙着做饭。
顺便提一下,大小姐充分证明了她脑袋的灵活和对职业的渴望,在声称“花20万你都要找对了人才能进去”的考录中脱颖而出,成功地去祸害祖国的花朵了。
大小姐看着我带不不回来,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叶桑桥指着不不说:“你生的?”
我抽动着嘴角,生你个头。“有本事你出去一下午给我生出一个会蹦会跳会说话的混血儿!”
方天晓从卧室里披头散发地走出来,“呦,小东西长得挺好玩哈,跟你倒是有点像,怎么,你老爸的私生子?”
我恨不得用不不把方天晓砸晕,“这是我弟弟的孩子。”
大小姐好不容易阖上的嘴巴又一次闪了一下,“你你你,你乱伦啊?!”
我痛苦地闭上眼睛,神啊,带走这群跟我无法正常沟通的神经病吧!“是我弟弟跟别的女人生的孩子,放在我这里寄养而已。”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地跟她们说了一遍,我以为她们会问问以后我打算怎么安置他,或者直接让我把不不送走。
结果大小姐听完之后迫不及待地把不不拉过去,“我最喜欢小孩子了,天晓,把我的化妆包拿过来,小东西还是个混血,化成女孩完全可以以假乱真,一会我就拍照发微信,说我领养了一只可爱的混血儿子。”
看大小姐摩拳擦掌的样子,我突然觉得,把不不放在这样一个充满精神病女人的家里,真的还不如让他呆在他爸爸身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