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与太太十分年轻,女孩像是刚刚走出校园不久,带着那种象牙塔里特有的青涩,男孩因为即将到来的大婚兴奋不已,看得出来,他对一切都很满意,经常被他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听你的,你高兴就行。”
女孩扭捏着,却是乐的合不拢嘴。
我看着他们,微笑不经意就爬上嘴角,这样阴冷的冬日,他们的恩爱让人觉得温暖。
“江小姐,要不是姐姐介绍,我们都不知道能不能请到你来给我们设计新房,听说你现在都在做很大的工程。”女孩说。
“没有没有,我很荣幸。”我客气道,“有什么要求尽管告诉我,我尽力而为。”
“我们真的没有什么要求,户型太小,让您设计真是屈才了。”男孩说。
“别客气,我看了房子,还挺规整的,空间设计也很合理,你们住起来也会很舒服的。”我说。
“我只是有个小小的要求……”女孩说,有些不好意思,“我想要一个衣帽间。”
稍稍惊诧了一下,马上恢复常态,我迅速在脑中浏览过几个方案,然后看着桌子对面充满期待的女孩说:“我可以做到。”
女孩看起来松了一口气,她也许以为我会奚落她,她握紧男孩的手,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
有一个大大的衣帽间,里面挂满了各个季节的衣服,每一双鞋子都安然地躺在属于自己的地方,帽子和手袋不会被压扁,首饰不会挤在一起最后缠成一团,最好有个公主般的梳妆台,让所有的香水瓶都在妩媚灯光下闪闪发亮,让大到卷发棒小到睫毛膏全都有家可归,就算有上百只的唇膏也不会在寻找时手忙脚乱。
这大概是每个年轻女孩的梦想。
就算只是一块很小的地方,女孩也会安心。两个人的生活难免有摩擦,我要让她知道,即便是在这个两人共同拥有的家,她也有她专属的一小片空间。
如果我做不到,那么我的职业还有什么意义呢?
时间刚刚过下午五点,街上已经华灯初上,夜幕早早地降临了。
上帝说:“要有光。”
难道,黑夜不会因为光,而变得更加黑暗吗?
车还没有停稳,看见楼门口站着LJ的司机。
“老王!”我有点惊喜,我们很久没见了,他并没有很大年纪,只是因为给你很可靠的感觉才这样称呼他。许多年来,他一直跟在LJ的身边。
他靠在一辆崭新的红色车的车门上,看见我走过来,殷勤地接过我手中的东西。
我打量那辆新车,老王站在它旁边有种幽默的不协调,我已经看惯他开着黑色老式车的样子。
蓝色的别克换成红色的奥迪,我知道LJ不会罢休,但是这个颜色和车型……是在宣战吗?
“要不要上去喝杯茶?”我问老王。
“不了,老婆孩子在家等我。”他温和地笑笑。
“那么幸福。”我感叹。
“陈总说,我把这车送到你手上,就算交差了。”
我点点头,我不想为难他。
“他父亲身体怎么样?听说生病了。”我问。
“老爷子那么大年纪了,也在所难免,我倒是觉得……太累心了。”老王不以为然,大力摇摇头,“那么大家产,那么多人红着眼睛盯着看……”后面的话吞了回去。
因为财富,LJ的父亲被赋予了不同于其他普通老人的命运,这种命运,谁也说不清是凶是吉。
“陈总最近身体也不好。”
话只说到这,不再往下说,然后颇有深意地看着我。他察言观色这些年,练就了做人的真本领,可贵在一直有颗善良的心,但每一句话都有特殊含义,绝不会说一句空话。
我在心里对他是很尊重的。
“快回去吧!家人等急了。”
他朝我笑笑,迈着轻快的脚步离开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着如此乐天安命的人,不禁让我心中充满了感激。
目送老王的身影在街角消失后,我怅然地看着那台即使在黑夜中也闪闪发亮的车。索性将新车打开,坐进去,一路朝郊外的方向驶去。
这片住宅区相比三年前看似丰满了很多,我揣度着,也可能这纯粹是种主观上的感觉,由于心境上产生的变化所造成的错觉。
那时和LJ住在这里,我们曾经有过的美好时光在这里画上句点。我沿着那条走过千万次的随时小径慢慢踱着步子,路过广场的钟楼时下意识地仰起头来看,时针与分针显示时间刚好是晚上十点,大钟却没有发出一丝一毫的声响。
看尽了这么多的悲欢离合,时间终于也沉默了。
从欧洲旅行回来后,是我坚持要住在离市区如此之远的地方。究竟那时想要躲避什么,我自己也不懂;只是在经历了很多事之后,想要找一个远离各色目光和流言蜚语的地方,让自己安静地生活。
别墅的窗子里一片漆黑。我在院子前面停下脚步,乳白色棉质窗帘后面没有散出哪怕一丝光线。当然了!我对自己说。江心屿,不然你还指望什么呢?
钥匙始终和其他的钥匙一起挂在一个简朴的钥匙扣上,几次看着看着,都想要把它解下,安置在抽屉最里端的一个盒子里。但是我没有,原因是我一直近乎可笑地迷信着,一旦解下钥匙,某种联系就会永远消失掉。
别墅的一二层有着极为简约现代的风格,黑白灰充当主色调。一层客厅最显眼的位置上摆放着王广义“大批判”作品中的一幅,只在那个时代的海报上出现的有些陈旧的大红色直到现在看来仍然冲击眼球。那时的LJ迷恋国内当代艺术家的作品,对于随身携带着华人的身份没有亲身经历过社会变革的他,这些作品从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一些身份上的错位感。
一二层之间的共享空间里挂着当代摄影师冯海的作品《游园惊梦》。虽然生长在国外,但是接受了比在国内还要完善的传统教育。他喜欢昆曲胜过其他音乐,甚至可以让人瞠目结舌地整段整段背诵《牡丹亭》中的唱词。
年轻时的他曾经游遍整个中国,其间所搜集到的民间艺术品此时都被安放在这个家中,我曾嘲笑他像个女人般缺乏安全感,所以才会把重要的东西随时都带在身边。
“我哪有什么重要的东西,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你。”
那时他这样回答,就在二楼的那个种满名贵花草的暖房里。结果,这些珍贵的物品他一件也没有带走,甚至把我也留在了原地。
如今,那声音所带来的回响仿佛还可能听得到,但是这里已然一片荒芜,只剩些早已枯萎的衰败植物,孤零零地守望着过往美好易逝的时光。
三楼是我的地盘,LJ甚至很少到这里来。我用它充当画室、工作室和书房,这一层东面整片的露台被设计成园林模样,盛夏时分,喷水池里有大小锦鲤数十条,远远看去就像空中花园。当时我甚至不清楚他们怎么将如此多的植物栽种到三层楼高的地方,好让这个花园即便在七月阳光最毒的午后也可以一如既往的清凉。
我沿着木质回廊走近喷水池,这里的水已经干涸。失望之余,走回室内,推开那道庞大衣帽间的门,一眼望见那条孔雀蓝的披肩,它被挂在这个房间最醒目的位置上。
我怔了怔,将它取下来,叠好,放在随身的袋子里。
看着这个层高近五米的大房间,竟然被装的如此之满,真的让人难以置信。我怎会攒下如此之多的东西?就像得了暴食症的减肥者一样,心里面的那个破洞,无论用多么光鲜亮丽和五彩斑斓的珍宝,仍然张着血盆大口,怎么填也填不满。
除了披肩,还有一件东西。
我走近那个LJ特地从英国寄给我的银质梳妆台,在一个古香古色的桃木匣子中取出那枚特别定做的结婚戒指,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试了试,好像比从前大了一些。这枚指环见证了很多,也承载了很多,我将它视为有生命的物品,因此再也不想把它丢弃在这里。
这是我们曾经的家,已经很久都没有回来的我,是在今天那个年轻女孩的一番话,勾起了对往日的留恋吗?
我真的不知道。
要爱情的天平不倾斜,双方真的要很势均力敌才行,我们的婚姻直到现在,都像是在角力一样,我不想输,只是看起来我好想也没有太大的胜算。
所以我能做的,也只是厚着脸皮撒娇而已。尽管表面上看起来,LJ一直在为他曾经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但真实的情况,聪明人很快就看得出来。
是我不想放弃他,放弃这段婚姻。
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