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冒犯皇家,天命之子就可以。”古胥有些好奇慕清心想要的东西,但是慕清心无论如何都不肯说,他只是有些担心她想要离开自己,不过无论如何他都是跟定慕清心的了,尤其是那次在清心楼天台和未清心的那一战,天知道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古胥竟然会怕自此输给未清心那个男人,自己的妹妹被人抢走。
那一战的代价是他永远失去了父亲的信任,但是他不后悔,因为慕清心变成了自己的一切,尽管只是妹妹,只是妹妹都没关系只要让他守在身边就足够了。
对于古胥的心思慕清心也不甚明了,就算知道也不好说什么,就当是说给前身的承诺吧,她姑且一听,装糊涂才是她的正事。之前古胥和古老爷闹翻,慕清心和叶兰也都曾去乞求过古老爷,无奈封建观念根深蒂固根本没有办法接受一个有龙阳癖的儿子,而慕清心的真实身份又不能曝光,真的是急死个人。幸好叶兰劝导慕清心不要自乱阵脚,世上没有隔夜仇的父子,过些时日就好了。
现在见古胥已经没事了,叶兰也真的是料事如神。
慕清心是没有办法知道古胥心中真正所想,索性不再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之后慕清心就投入到准备狩猎季的训练里去,狩猎第一名的奖励实在是太过诱人了,也许这就是自己离开古家的最好时机了。
另一方面,总是故意找自己麻烦的聂风开始常常出现在清心楼里面。一开始慕清心以为这个当朝首富兼王爷,的本意是想要从清心楼这里拿到什么情报之类的。但是出于待客之道又不得不好生招待,于是慕清心一面忙于训练自己的狩猎技巧,还要分出心来看着眼前的王爷不要让他做出什么对清心楼不利的事情来。
一直暗自蛰伏的古芊芊开始有所动作了,她搜了好多菜谱,闭关起来专心研究菜式,连平日最爱做的事,羞辱古卿卿、为难古卿卿、陷害古卿卿都懒得继续。因为她知道最近太后迷上了全国各地的美食,古芊芊是个立志要嫁给聂云的人,既然无法让聂云爱上她有空见她,她就从太后处入手,只要成功让太后认可自己,并在适当的时间里将自己许配给聂云就够了,她有绝对的信心让聂云爱上古芊芊,就像自己从小到大的梦境那样。古芊芊要嫁给聂云的决心自小便有,她从不曾对另外的男人有过动心,在她心里她只认得聂云一个人。
太后对于古芊芊的真面目也没什么察觉,只是把她当做自己女儿最好的朋友看待,也清楚古芊芊对自己儿子聂云的一片情意,也怜爱她,对于成为媳妇也没有什么不好。只不过聂云的性子都知道会不会接受自己再次塞一个女人给他。太后没有像太皇太后古薇儿那么专、制和充满掌控欲,她给聂云足够的自由度在婚恋自由上,但聂云想要巩固朝政,也只能不断通过扩充后宫来维持各大家族之间的平衡。
太后心疼自己的儿子,所以太后一直敷衍着古芊芊,古芊芊也很是苦恼,又想起很久没招惹古卿卿,觉得反正无聊也无聊,不如找平雅郡主聂蓉儿商量一下在皇家狩猎季如何整治慕清心。
所以永远不低估女人的嫉妒心,还有他们无聊时做的决定。
再说常年盘踞在清心楼的聂风,他在慕清心面前表现出来的那种痞子气息,彻底颠覆了慕清心先前对他还算不错的印象。所谓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说的就是聂风这种表里不一的人。
但莫思邪则对聂风的印象不错,至少比他看古胥要好很多,慕清心则认为莫思邪是被猪油蒙了心,竟然会觉得聂风比她大哥古胥要好。
莫思邪会这样觉得当然有他的理由,慕清心先入为主对聂风的不好印象,自然是说不出什么好话来,可莫思邪没有什么先入为主之类的看法,聂风并不是什么商业间谍,相反他是真心来清心楼作客的。若是他真的想要打压清心楼,用不着这些迂回曲折的手段,他大可以在朝廷上参慕清心一本,就可以轻轻松松将慕清心的清心楼收入囊中。
看莫思邪一直帮聂风说好话,总算愿意放下成见去看待聂风,事实证明聂风是意有所图但不是清心楼的商业机密,慕清心则当他是喜欢上楼里的乐师,于是虽然偶有斗嘴但都算是其乐融融。
慕清心一边提防自己身份暴露在聂风面前,一面认真学习狩猎知识为接下来的狩猎季节准备。
训练一直很辛苦,为了可以早日脱离古家,摆脱烦人的二姐古芊芊,慕清心也是蛮拼的。那个古芊芊实在是太让人难以忍受了,有事没事都拿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来找自己发脾气,任慕清心的嘴上功夫再厉害,次数多了也难免厌倦已经烦恼。
因此对于莫思邪还有林嫣给自己制定的训练计划慕清心是一点怨言也没有,而且能够和这些顶尖高手合作,真的是十分受用,所有教导的知识都是。
骑马射箭、追捕、捕捉等等,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学完已经难度很大了,要拔得头筹当然要将这些东西全都学精就更加难上加难了。
慕清心不得不咬紧牙关,拼尽全力,务求做到最好。
最后连林嫣都看不下去了,研制了许多药膏命令她必须要将一切带在身上,虽然慕清心没有和他们说是要去做什么,但是莫思邪和林嫣都清楚——这件事对慕清心是特大的事,那么也就是他们俩的事。
说不感动是假,慕清心自己也觉得自己何德何能有如此好的朋友,只可以更加努力让他们在清心楼住的舒服,饶子朗也是竭尽全力为他们服务,闲不住的林嫣还开班授课,教清心楼里面的人学些简单的医术,很多医师偷偷托关系要进去听课,心情好的林嫣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没有管,清心楼又掀起了一阵话题旋风。
就这样波澜不惊地,狩猎季到了。
秋逐夏之热,携来凉向人,慕清与叶兰、汉去坐在同一马车里,赏起沿途之秋大稔之时起。顺善起此秋之胜……
漠离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姑娘一样赞叹道:“秋天可真美!”
秋之叶由绿黄,纷纷乎地以旋落矣,似蝶舞者,枫树之叶红红之,如一团大红者,叶于秋之促下,在空中舞,徐之落河,如一舟似之飘来飘去,本至于思何在田上拔得头筹之慕清皆为此丽之景所致,返于此间。
视彼丰盛之象,虽无春百花竞发之美,亦无夏青欲滴之树,更无冬白无瑕之雪,而秋而有硕果实累累,与农来丰收之说,皆是果生荣之象,视农伯者乐之笑,则知今年又是一年丰。
“这样的秋天可真美!”慕清心也是这样说的!
叶兰撇撇嘴,嗤笑道:“呵呵,两个加起来都快要四十多岁的老姑娘了,还在那里学小孩子讲话。真是不害臊!”
“你才害臊,你全家都害臊!”漠离学着慕清心一起说着现代的话。
叶兰冷笑一声,继续说:“我害臊呀,我全家都害臊呀。我的全家难道不包括你呀!”
这样舒爽的氛围,令到一向大家闺秀,知书达理的叶兰古家四小姐都忍不住调皮起来。
天气自然是好到没话说,让慕清心都快要忍不住唱:“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
大队走在前头的是各大家族的代表队,而最前头的则是南宫家族,古家在第二,因为皇家是重点保护对象,所以在中间。因为慕清心闲不住的个性,哪怕是坐在马车里还是忍不住到处东张西望,叶兰和漠离不知在绣些什么打发时间,看慕清心坐不住的样子就打趣说是像山里的猴子一样,没点正行。慕清心笑着正想反击回去时,一阵马蹄声惊醒了她,不由自主地回过头,三月春风的笑意还没有从她脸上消散,南宫信卿他身穿一件玄青色梭布衫子,腰间绑着一根石青色蛛纹皮带,一头乌黑茂密的长发,有着一双深邃犀利眼睛,身材挺秀,当真是英俊潇洒清新俊逸。
就这样迎着慕清心的笑踏马前行,马蹄如血的汗血宝马,让慕清心这个半个爱马之人十分欣赏,对马的主人也是如此。
南宫信卿那一双眼睛像极了一个人,有种熟悉的感觉,却又猜不出是谁。这个时候瞧见慕清心眼都直了的叶兰,说道:“刚刚策马经过的是南宫家的长子南宫信卿,九代单传,可宝贝了。长得又好,家世又显赫,多得是姑娘喜欢。而且是武林正派“英雄会”的少帮主主,待人待事温润如水,才华横溢,有着一手好厨艺,是所有少女的梦中情人,是帮主南宫英杰最得意的大儿子。”
慕清心讷讷地回答:“这么有派头啊,比起我们大哥古胥,你看如何。”
“论武功我不清楚,若是说相貌还有家世。两人不分伯仲,但是性格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南宫信卿。”叶兰中肯地分析道,一旁的丫鬟漠离则说:“咱们家的大少爷性格才不比别人差呢。”
慕清心也笑了,一如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般,已经走远了的南宫信卿回了个头,霎时被这明媚娇俏的脸所吸引,他不知道这将会是缠绕他一身的羁绊,融进血、没入骨头,不得安生。
南宫信卿知道自己已经是掉到了那漩涡的中心里去了,没有人懂那种感受吧,那是让他快要疯狂的毒药,而解药只在慕清心身上。
到达狩猎场安营扎寨后已经是天黑,错过了打猎的好时机,慕清心舒了一口气,暗香还有时间给她酝酿酝酿,真是天助我也。
残阳如血,她站在半山腰处看天色变暗,无意间回头,竟发现有个人和自己一样也在看着残阳,是南宫信卿,熟悉的感觉更明显了,他一身蓝衣顶顶的陌上公子人如玉,配上和煦的笑意像是融掉夕阳一般。
慕清心出于礼貌对他颌首,这时古胥从安置好的地方走了过来,想要通知自己的妹妹和自己去河里钓鱼,却见到自己的妹妹对着一个初次见面的人笑得如此好看,一时占有欲作祟,走到了南宫信卿面前。
一时间古胥也镇住了,这一双熟悉的眸子,还有周身的气焰,像极了……还没等他思索完毕就被慕清心叫住,才想起自己最重要的事去钓鱼而不是管这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