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就是这样,你越觉得它没有任何意义,就越想要尽自己全力去抓住它,即使到最后满目疮痍的看着遍体鳞伤。
“喂,你不要命了啊!”这时,站在沈萩旁边的人才不满的嚷嚷起来。
“林泉?”转头,沈萩也是一愣,连忙松开了一直抓着林泉胳膊的手,后退了一步。
林泉至少一米九的大高个,一身的运动装,精致的五官,正一脸愤怒的看着沈萩。
你可能难以置信,这就是《霏你不可》中的L先生。
《霏你不可》上面的L先生是沈萩的直系学长。两人相识是在元旦晚会上。沈萩是一段爵士舞节目的领舞,所以被要求穿的少一点。当沈萩表演完之后,刚下台一阵凉意就迎面扑来。沈萩从舞台后面回到自己的位置至少也要需要十分钟,就在沈萩就瑟瑟发抖的想着怎么回去的时候,这时,L先生出现了。
L先生送来一件带着淡淡薄荷香味的外套,微微一笑:“冷吧?赶紧穿上吧,你们演节目也真是够拼的。”
沈萩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的男生,也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觉。一种异样的情愫就这样在一个小女孩的心中一点点蔓延开。那一刻,沈萩觉得,这个世界都是粉色的,她的整个一生都是幸福的。
于是,两个人就这样相识了。有些爱情并不需要那么惊险刺激的开场,也不需要轰轰烈烈的过程,也许就是因为那么一个眼神,那么一种心底的情愫,再加上两情相悦,于是一切尽在不言中。
《霏你不可》上有一段话,沈萩是这么写的:你见过漆黑漫长的黑夜中,窗户上映出房间里的灯光吗?你听过寒冷的岁月中,对生活绝望的人失声痛哭吗?而你对于我,就是那房间里的白炽灯,就是对生活的不再绝望。
这个L先生就是陪着沈萩一起看日出,一起抓娃娃,一起参加舞会,一起走过黄昏的白马王子——林泉。
“你怎么了?怎么这么失落?”很长时间,沈萩都觉得林泉的眼睛会说话,而且说得都是情话。
“没有,就是……哦对了,我第二节还有课,我得先走了,对不起。嗯……还有,谢谢你啊。”沈萩没等自己说完,就穿过马路跑远了。
有那么一秒,林泉甚至觉得面前的马路就是天母娘娘的那条拦住了爱情的银河。但是,除了苦笑,自己别无他给。
在有一种人的世界里,没有“朋友不甘恋人未满”的犹豫,只有“飞蛾扑火浴火重生”的勇气。恋过爱之后,就没有朋友可言。
林泉终究还是没有追过来。
因为白马王子已经不属于自己了,因为自己骗了读者,因为最后的结局并不完美。
《霏你不可》只是沈萩为自己编织的一场梦,一场曾经自己希冀的梦。
刚回到学校,还没等喘口气呢,手机就响了。
“沈萩,今天的稿子完成的怎么样了?”尧时宇又开始“催命”。
“尧编辑,这本书我不打算写了,我失去生活的灵感了,如果以后我有了灵感的话,也许我会继续去努力的完成,但是现在,我真的不想看到它了。”沈萩淡淡的说道。这个决定是自己早就想做的了,既然不是自己的故事,既然不属于自己,为什么自己还这么拼命地去诠释呢?
“不、不是,你之前跟我说好了,这都开坑了,你怎么能弃坑呢,你这不仅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你这还是对自己的不……嘟嘟嘟嘟……”尧编辑愣住,终于意识到,这件事情大了。
本来还想着,自己终于又带出一个白金作家来,结果没有想到……白字还没有一个撇呢,这就罢工了?
暗黑系的办公室内——
“所以,这个季度,其他的作者都发挥平平,只有这匹黑马遥遥领先,还坐稳了两个第一的位置?”低沉清冷的声音在紧张的气氛中,一点点散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