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今天的北京是个好天气。公园里有不少放风筝的孩子和打太极的老人,黄发垂髫,岁月静好。
鹿晗有一个街边路演,听说是被请来恭贺公园立了一尊新雕塑的无偿演出。
“鹿哥是什么时候学的吉鹿晗啊?”我有些吃惊地看着鹿晗。
鹿晗一手扶着木吉鹿晗,一手握着狗尾巴草,坐在公园的花坛边,逗弄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野猫。
“嗯……早几个月,报了个班学的。”鹿晗语气自然,笑的明媚过头顶的阳光,好像我是认识了许久的朋友一样。
我点了点头,不禁感叹了一下以前鹿晗报街舞班因为人多没学成的事情。时过境迁,已经过去了那么长时间。
“嗯哼?想听什么”鹿晗的手指落在了吉鹿晗的弦上,目光炯炯地看向了我。
我怒了努嘴,噗嗤一下笑了出来:“让我留在你身边。”
“啧,你都不点我的歌。”鹿晗笑着翻了个白眼,表情还有点小猥琐。
我嘚瑟地晃了晃脑袋,抬着手臂握着拳,假装自己手里举着LH7的应援灯棒
捏着嗓子尖声叫到:“鹿晗!安可!鹿晗!安可!”
原来人生真的会有这样的一刻,如同默片里的电影镜头一样。
看不到身后路人的行走停留,来往驻足。
听不到背后小孩子的嬉戏打闹,窃窃私语。
嗅不到空气里风裹挟的花朵芬芳,青草清香。
周围的人事全部淡化为黑白色调,背景虚化到可有可无,全世界就只剩下眼前这个人,回首万古,独伴世间。
远处是落日的余晖,它牺牲了自己最后一点光亮洒满了整片大地,为鹿晗渡上了一层黄色的光圈。
“你向来很适合这样璀璨夺目的黄色。”
这帝王之色,从来都与你相得益彰。
“可我一直喜欢白色,就像我一直喜欢唱歌一样。”鹿晗撑着脑袋微微笑道。
鹿晗的爱好似乎很多变,从甜腻的奶茶到清苦的美式;从可爱的玩偶到机械的手表。
只有喜欢白色和唱歌这件事,从学生时代就开始坚持,从未放弃过。
鹿晗的手指若有若无地拨过吉鹿晗的弦,发出断断续续的声音。
清丽的嗓音像是干净的溪水涓涓流淌在宁静的乡间。
“听说人的声带和相机的快门次数一样是有寿命的,虽然次数多到近乎无限,但我还是知道,
你唱歌的机会,听一次,少一次。”
我歪着脑袋看着鹿晗。
一巡时记不住的夏天。
二巡时几万人的盛宴。
还有,此时此刻,微风不燥,鹿晗眉眼带笑地低着头问我。
“那么,再来一首?”
“好啊,我们合唱?”
“你能唱嘛,跟得上调子吗?唱的上高音吗?歌词记得吗?”
“呀,鹿晗,你很烦诶!”
“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