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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复制你的身影 (1)

书名:夏始末的悲剧 作者:星目 更新时间:2019-07-22 16:33 字数:19717

    (1)

    送走客人之后,我才想起来有句话我忘记问了——百络和杨涵雪的关系到底怎么样。一个宠爱自己女儿到溺爱程度的妈妈,和一个从百小芳身上寻找亲生女儿影子的父亲,这样的两个人真的能走在一起么?

    就在昨晚,我读到了百小芳的一篇日记:

    同学们让我很受伤

    学校发了一本新的炼(练)习册,因为上一本练习册与教材不符,难度超过了同学们的能力。我拿到他(它)的时候,心里真的是美极了,因为妈妈又可以帮我包书皮了,我把它装进书包里,期代(待)着放学。

    这时,一个男生走了过来,他指着我刚装进书包里的练习册说:“你啊,书皮包得那么好,字写得那么烂,真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驴粪蛋,外表光!”

    我很伤心,妈妈对我那么好,我不能让他侮辱我妈妈,我本想教训他,可是他个子那么高,我打不过他。

    百小芳好像很在乎妈妈给女儿包书皮这件事,这点可以从她日记本的封面看出来。可杨涵雪为什么能够接受这么好的书皮下歪歪扭扭的字迹呢?

    她真的关心自己的女儿么?

    高大的高山榕下面,细密的阳光闪烁在墨绿色的树叶上,两个女孩子坐在树下的石凳上,她们一边吃着裹在雪糕外面的巧克力脆皮,一边望着远方冒着热浪的操场。

    “小芳,我今天发现了一个秘密。”吴幽丽说。

    “什么秘密?不会又是什么学校闹鬼的事情吧?”

    “不是的,我昨天看到个行踪诡异的男子,他在夏天穿了一身黑色的带兜帽的运动夹克,戴着黑色镜片的太阳镜和黑色口罩。和一个老太太在附近的中式快餐店见面,他们好像只是匆匆聊了几句,那个老太太就把一个黄色的信封交到了他手里,他鞠躬表示感谢,之后就骑上自行车匆匆离开了。也就是因为这件事,我才知道——我是个孤儿,我根本不知道父母是谁!”

    “别开玩笑了,你不是还有个哥么?”

    “他不是我哥。昨天我回到家中后,发现他好像很着急的样子。我哥好像对我隐瞒了什么,看到我这么迅速回到家中,他神色慌张地对我说:‘幽丽回来啦,我有点事要出去,桌上有一百元,要是想吃什么就到外面买点吧,我先离开了!’等他离开后,我环视了一下屋子,最后视线落在了书架上的某本书上,它倒插在我收藏的漫画书中间,那是一本很大的高一物理课本,和那些漫画书的开本形成了巨大的反差,我凭直觉觉得那里一定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于是——”

    吴幽丽狠狠地咬下最后一口要化掉的雪糕,侧过脸说:“那里除了夹着一个还没有处理掉的信封以外,还藏着一张张收据,这些收据上显示的是一个叫做‘B.L.’的人,而根本不是我哥编造的什么吴氏寄来的钱。所以,我根本没有父母,我是个孤儿。”

    “那你下一步打算怎么做呢?”

    “我打算从今天开始就去找我的父母,怎么样,小芳,和我一起找吧?一定很有趣。”

    “我——我还是算了吧。祝你赶快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

    百小芳把头低下,一种悲伤的情愫在她的心中蔓延开来。

    就在半个月前,她想完成美术老师的作业,可是却找不到一张白纸。在家中到处找的她无意间翻到了百络和杨涵雪立下的协议,原来,她也是个孤儿,她的亲生父母根本不知道在哪里。

    就在我到达百络所在的小超市之前,唐赫已经在那里了。他正在跟百络道别。为了不让百络看到我的身影,我迅速躲到树后面,看到唐赫从我旁边经过,我赶快跑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

    “嘿,唐赫!”

    唐赫吓了一跳,摆出一副要作战的姿势架起了拳头,一看是我,又把拳头放了下来:“你怎么在这?”

    “怎么,只许你来不许我来啊?”

    “你小子,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线索才跑过来的?”

    “是啊,协助警方办案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怎么样,信息交换,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我哪有什么信息告诉你,我只不过来看看老朋友近况。”

    “这样啊,那我走了!”我故意采用了一个在地摊上买东西时讨价还价的策略,对唐赫这种把破案视为美餐的家伙来说,信息和线索很重要。

    “哎哎哎?别急啊,好吧,我告诉你,百络已经知道了吴幽丽就是自己女儿了!”

    “啊?他怎么知道的?我还想着找个机会让他们父女相认呢,他是怎么知道的?”

    “你看看这个!”他掏出一份医院证明,我仔细看了一下,是DNA鉴定报告。

    “吴幽丽有天趁百络蹲在货架旁摆货的时候,从他的头上拔了几根头发,之后拜托同学在医院工作的妈妈做了DNA匹配化验,得出的结论是她和百络是父女关系。她把化验单交给百络看之后,百络激动得当场哭了起来。”

    “那太好了,有这样的结局,也是我愿意看到的。”

    “你的呢?你要告诉我什么?”

    “我觉得,杨涵雪和百络的感情并不好,或者说杨涵雪并不喜欢百小芳。”

    “噢?何以见得?”

    “我觉得一个真正爱自己女儿的妈妈,不可能只管女儿书本的封皮是否干净,却不管里面的字迹是否整齐,这点是无论如何都说不通的。汉字讲究横平竖直,字体的整洁与否也能体现出学生的学习态度是否认真。不监督子女学业,只管表面工作好坏的妈妈,真的太少见了。所以,我越来越觉得,其实杨涵雪并不爱自己的女儿。分析了一下,我认为百络喜欢百小芳完全是想在她的身上找到亲生女儿的影子,所以,说不定这个家里面只有百络才真的喜欢百小芳。”

    “这样也说不通,就算是百络把百小芳视同己出,可潜意识里还是知道百小芳不是自己女儿的事实的,一个人也不可能麻痹自己到这种地步。更何况他丢失的女儿才刚刚长牙,影子的说法太牵强。所谓找寻某人的影子也只不过是回忆过去的另一种说法,影子的长短取决于在世的人生存了多久,生存得越长,回忆也就越长。”

    “那百络出狱后急着见百小芳是因为什么?如果他不把百小芳当作亲生的话,就不会那么迫不及待了,唯一的解释就是百络觉得他也就剩这么一个女儿可以依靠了,就算不是亲生,毕竟一直养育她,应该是有感情的。而百小芳的死对他打击很大。我相信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处久了都会产生依赖性的。”

    “那照你这么说,百络和杨涵雪应该也有感情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被唐赫这么一说,我又突然困惑了,如果真的是这样,百络杀死妻子是真的出于愤怒么?

    就在这时,唐赫接起了电话,听通话的意思,说是有个老太太来警局,陪老太太来的是她的女儿。交代了几句之后,唐赫让我陪他去,说有个重要的人要见我。

    眼前的老太太已经七十多岁,由于白内障治疗不及时已经失明了,这一切都是她五十多岁的女儿告诉我的,但即使这样,我也能认出她就是曾经在学校门口小卖铺卖东西的老奶奶。这么多年了,她的面颊依然红润,而且更显富态了。她的女儿说这是因为老人信佛的缘故。

    老人穿着一件扎染的带有蝴蝶印花的短袖棉布衫,安详地坐在轮椅上,她执意不肯开口,非得等我来了才肯告诉警方她此行的目的。

    “妈,你要找的范老师就坐在你的面前,可以问话了。”

    “您就是范青木,范青林的哥哥对吧?”

    我有一种预感,范青林当年的离奇死因今天就可以揭晓了,他身上奇怪的伤,以及为什么会突然出车祸的原因,就要公布于众。我的血液流速突然加快,快要喘不上气了。

    “我是范青木,青林在的那几年多谢您的关照。”说到这,我有种要哭出来的感觉,强忍着眼泪,我向老奶奶答谢。

    “我来找范老师也是为了把埋藏在心里这么多年的秘密说出来,它在我心里住了这么多年我一直没有勇气说出口。一次又一次地向佛祖忏悔,虽然我知道那场事故不是我造成的,可我包庇了一个人,直到有一天,我听我的女儿给我念起报纸上的一则新闻,这才知道,那个人已经死了,是被人杀害的,与日俱增的内疚感让我寝食难安。我想,只有说出来才能求得佛祖的宽恕,所以我今天来到了警局。”

    “恳请老奶奶告诉我当时发生了什么。”

    “也许范老师很想知道我为什么包庇那个人吧,这一切都和卓伟有关,因为,我是他的干妈。卓伟的母亲没有奶水,为了让她吃上奶,就是用我的奶水把他喂养大的。所以他和我就像是母亲和亲生的儿子一样亲密。”

    我开始觉得警局这间办公室里的空调失去了制冷作用,站了一圈的警察们个个都因为十足的冷气而穿上长袖,可我的后背却被心中的烦躁蒸出了汗。听到老人说出她和卓伟之间的关系后,我猜想她就是那场车祸的唯一见证人。

    “其实,范青林是因为罚站才在学校门口蹲了那么久的。我叫他来我的小卖部等你来接他放学,可是他走来告诉我他被罚站了,不能离开校门口,说完他又站回了原地。就在这时,卓伟出现在了,范青林像是见了鬼魂一样惊恐地向后退,可他没有意识到身后一辆正在行驶的小轿车正朝他开过来,等到司机发现范青林退到他车前时已经彻底来不及了,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您是说范青林看到卓伟以后就像看见了鬼一样地后退?”

    万万没想到,范青林的去世又跟卓伟有关,那个时候的卓伟应该非常年轻吧,大概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没想到他也教过我弟弟。

    “后来,卓伟也很后悔,我问过范青林会有那样的反应,他告诉我因为有天他在男厕所解大手,隔间门的插销坏了。他想不会有人在这个点来方便,于是就没有顾忌太多,可赶巧范青林进来,一下拉开了隔间的门。当时的情形非常尴尬,卓伟以为范青林应该什么也没看到,因为他说了声对不起后很快关上了门。谁知道第二天,各种低俗的笑话传遍了校园,就算卓伟上课的时候也能看到有学生在下面窃窃私语,一边看着他一边咯咯咯地窃笑,而且,同事也用奇怪的表情一边看他一边议论着。于是卓伟猜到是范青林传出的流言蜚语,再加上口口相传中的添油加醋,就更加夸张。因此,只要范青林听写出错一个字就打他几十下手板,他腿上的伤也是因为躲避,挪动身体时一下子磕在翻倒的凳子上造成的。

    后来卓伟还不消气,就让范青林到学校门口罚站,让所有的学生都看看这个传闲话的学生是什么样的。范青林是彻底被卓伟吓怕了,才在见到他下班的时候像见到鬼一样倒退,其实卓伟也就是正常地下班路过校门口而已,早已经把学生罚站的事忘记了。他也没想到范青林会还站在那儿。后来他也很后悔自己过分的做法。”

    我快要抑制不住心里的怒火了,但还是问了句:“然后呢?”

    “然后,我告诉他这件事不能传出去,警方会判定范青林死亡原因是车祸,因为车祸是偶然性的,有些伤谁也说不准是怎么造成的,这种突发性事件有很多变数。只要你我都不吭声,谁也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学校周围因为放学而快速冷清下来,而且当天刮着大风,周围的行人并不会很多,即使看到了什么也只会当成小学生贪玩酿成的车祸,当时的报纸不也是这样刊登的么?”

    我沉默了,我不能把愤怒撒在老人身上。一切都发生在遥远的过去,青林也已经到了另一个国度,或者他已经化作这个世上另一个新生命。我将背负着沉重的代价来宽恕眼前这个迟暮的人,我还值得和她较劲么。

    我站起身,笑了笑说:“谢谢您把真实情况告诉了我。”然后,我没有等唐赫或者任何一个人拦住我,径直走出了警局。

    六月底的夕阳照耀着我,警局门外一排高大的香柏和冷杉散发出迷人的自然香气,这一天将走入一贯的黑夜,而我则更期待着第二天的朝阳,虽然它还是那么的炙热,一切依旧,我希望范青林看到他的哥哥努力地活着的模样。在这个随时就可以看到不自觉的人们将西瓜皮丢在街边的城市,总还有美好的东西留下,因为香柏和冷杉还在散发着香气。

    (2)

    唐赫的面前坐着老太太的女儿,就算我因为伤心而离开,可是他的本职工作还没有结束。已经是夜里九点钟,他一定要把当年的交通事故的后续情况调查清楚。

    老太太的女儿随了母亲的姓,她的父亲早在抗美援朝中牺牲了。她叫王莲,如今已经五十多岁,王莲的女儿在外企工作。

    没等唐赫询问,王莲就自顾自地说起来,从她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愧疚的神色,即使在听到母亲包庇她的干儿子的事情之后,也没有因此产生一丝的不好意思。她说道:“我觉得我母亲因为一己私心,包庇卓伟的做法是不对的。但是,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我母亲也遭受了很多的不公正待遇,这样就是对的么?”

    “不公正待遇?你是说谁欺负过她么?”

    王莲并没有急着描述,而是从鼻腔里发出“哼”的一声,转而,她说道:“我想唐警官也听说过学校闹鬼的事情吧?”

    “闹鬼的事情我听说了,可我不相信那是真的,干我们这一行的,鬼啊神啊的听得多了去了,要是相信这个,那我们还怎么在百姓面前办案查案啊?”

    “我也是不信的,但我干弟卓伟他居然信了。有一次他加班到很晚,去学校的男厕所时,他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哭声,而且那个哭声不是女孩子发出的,而是一个小男孩儿的哭声,于是他想起了范青林发生车祸的那一幕。他壮了壮胆子推开厕所的门,那声音突然消失了,亮着黄色灯光的厕所里空无一人,我哥吓得没有进去,他跑去别的楼层厕所方便了。后来他回到家,发了一通高烧。他整个人从那个时候起性情都变了,经常不说话,也没有了笑容。”

    “你是说在卓伟遇到那次恐怖的事件以后,整个人都变了是么?”

    “其实不光是这个,他的办公桌上经常会出现一张范青林的一寸免冠照片,或者一张纸条,上面写着‘老师,我会来找你的’这样的字条,那字迹居然是死去的范青林的!他怀疑有人模仿了范青林的字迹吓唬他,可是他却找不到证据。直到有一天,卓伟想了一个办法,想把这个装神弄鬼的家伙揪出来,于是他在纸条上留言:‘你说吧,到底想怎样解决?’然后他就去上课了,等他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却发现纸条上写着‘我要五百元的封口费,下班前放在桌子上,我会去取的’。

    “卓伟当时只注意封口费的问题,却没有考虑要封住谁的口,更没有担心这是个骗局。他心想着能在对方取钱的时候抓住那个家伙就好了。谁知就在那个时候,我妈打来电话,说家门上被涂得乱七八糟,上面画着一个骷髅头,还有很多骂人的话,她被吓坏了。卓伟急忙赶回家,却突然想起来那五百块钱肯定已经被人拿走了。卓伟把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了我妈,而我妈却没有把这事情声张出去。我以为事情就这样平息下去了,住在别的城市的我请假回家看我妈,却发现我妈的眼睛出现了异样,去医院检查才知道白内障已经很严重,再不手术就要失明了。我银行卡上存款不多,那时单身的我没有人可以借钱,只好回家看我妈妈退休金存折上有没有钱。让人诧异的是存折上连一分钱都没有了。我这才知道,我妈把钱全给了别人。

    “我问她给了谁,她不肯说。她说为了卓伟,她宁愿背这个罪,她要以此来赎罪。卓伟上大学的时候,唯一的亲人也就是他的父亲病逝了,再加上小的时候就是我妈妈用奶水把他喂养长大,后来就住在了我家,就同自己亲生儿子一样,我妈能不操心么?可话说回来,天下有这样的人么,恬不知耻地勒索他人,而且还是勒索一个老太太?就算我妈曾经做了错事,可也不能这样惩罚她一个老人吧?”

    唐赫默不作声,他思考着刚才王莲跟他说的一切——有个人在装神弄鬼,吓唬王老太,可是这个人却从未在卓伟面前出现过,王老太却把自己挣到的钱以及退休金给了出去,这说明她见过这个人。

    “我希望您回去后想尽办法问出你母亲见过的那个勒索她的人是谁,希望她能把那个人的长相告诉我。”

    王莲有点左右为难,她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那个——”

    “有什么问题么?”

    “我妈之所以瞒着我们而宁愿把钱给那个勒索犯,是因为,那个人自称是个丢了工作的老师,车祸时正好从街对面的小吃铺走出来。他也看到了那一幕,那人说要告发卓伟和我妈。”

    “丢了工作的老师?!那人多大年龄,你妈描述过么?”唐赫听到王莲的话感到很吃惊。

    “那人自从把我妈最后一笔退休金拿走之后就再也没出现过,他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知逃到哪里去了。我查了我妈的退休金是三次支付出去的,可她并没有通过银行转账,而是用现金交到了那人手中。”

    “卓伟知道这件事么?”唐赫又问,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了,王莲不知道实情的话,总应该有人察觉的,何况这件事是因卓伟而起的,而且王老太又那么爱这个干儿子。

    “卓伟那段时间心情居然变好了,估计是我老妈的‘善举’得到了上天的保佑,我哥居然每天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下班回到家还吹着口哨,我妈问他是不是交到了女朋友,他也神神秘秘地闭口不答,而且还往身上喷香水。后来,我才知道,他常去一家歌舞厅,在那里他认识了一个女的。”

    “一个女的?”唐赫特意把语气加重。

    就在这时,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唐赫抓起话筒,那边一个警员告诉他王老太家的家门大开,邻居报警说家里空无一人,桌上有张留言条,说王老太已经打算孤身一人离开住处,希望女儿莫要挂念。得知消息后,王莲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唐赫赶快打电话通知其他干警寻找王老太下落。

    唐赫走出警局,他看到我站在门口。

    凌晨一点多,警局外阴云密布,暴雨将至。

    “报失踪案的是我。”我刚一见到唐赫就开口了。

    “怎么?你去了王老太的家?”

    “是的,我今天从警局出来后就去她家了,那时她刚到家,我想问清楚后来发生了什么事,她把一切都告诉了我。包括她曾经被勒索的事,可她跟我说那是她心甘情愿的,她也就是从那时开始吃斋念佛的。”

    “你既然见到她了,怎么还会报失踪案?”

    “后来我又去了她那里,因为我看到了一样东西,是她给我看的,一张字据,是她给对方钱时留下来的。落款人我记不清了,隐约觉得有点不对,所以要回去复查一下。可到了王老太家却发现,她已经离家出走了,唯一看到的就是桌子上的留言条。而字据已经不在了。”

    “王老太眼睛失明,怎么可能离家出走?字条是谁写的?”

    “她的邻居一直等有人出现,他告诉我那是王老太拜托他写的。开始的时候,邻居觉得王老太是在和女儿开玩笑,并劝她说孩子都是爱她的,不要觉得自己拖累了子女,之后邻居就回自己家了,谁知离家出走成了真的,就在王老太离开没多久,我也到了。王老太家养着一只导盲犬。”

    “字据是从什么地方拿出来的?”

    “从一个装着香的长条形盒子里,我回去的时候检查了,那里没有。估计是被王老太带在了身上,她会想办法销毁的。”

    可是现在找不到她老人家的踪影,只要找到字据,说不定案子就会攻破了。

    “那张字据为什么会让你觉得蹊跷?”

    “因为字据上写着两个字母,可我记不清是哪两个字母了,当时有个模糊的念头在我的脑袋里乍现了一下,但又瞬间消隐了。”

    “字母么?名字的缩写?”

    “应该是,不过——”

    唐赫的手机响了,他看到是其中一个干警的电话,嗯嗯啊啊地答复了两声之后挂了电话。唐赫兴高采烈地说王老太在长途汽车站。我和唐赫拦了辆出租车赶往那,王老太神情庄重地坐在候车室的长椅上。

    “终究还是被你们找到了,”她安静地说,“我老了,也经不起什么折腾,希望你们不要为难我。”

    “老奶奶,我们不想给您的生活造成困扰,也非常感谢您能把实情告诉我们警方。但是凶手毕竟是凶手,您这样做会给他人造成巨大的损失,那些失去亲人的人该多么伤心啊?”

    “我已经向佛祖忏悔了,而且我所犯下的罪孽我也告诉了你们,请不要再纠缠下去了,宽恕别人的罪过吧!何况卓伟他也得到了惩罚。”

    “老奶奶,我们只想要回那个字据,兴许就可以找到最终的凶手。”唐赫弯下腰,和颜悦色地跟王老太对话,王老太低下头,用手安静地抚摸着窝在身边的导盲犬:“乖大宝,你说警察要字据呢,该怎么办啊,你告诉他吧!”

    唐赫慢慢地直起腰,他明白了,那张字据已经被这只导盲犬吃了下去,是王老太让导盲犬吃下了字据,除非开膛破肚,那张字据也肯定是得不到了。可是怎么可能为了字据杀死一只导盲犬呢?

    “找到凶手是你们警方的责任和义务,而我只能帮到你们这么多了,其实,你们想到的比起真相来要少之又少。”王老太闭着眼睛,她抬起脸,失明的双眼冲着唐赫和我,就好像她在看我们一样。

    在咖啡厅里,唐赫把王莲的话转述给我。当听到“丢了工作的老师”几个字的时候,我想起了一个人。那个人因为丢了教师工作而郁郁寡欢,想在公园里跳湖自尽,却阴错阳差娶到了漂亮老婆。而卓伟认识那人老婆之后就天天去歌舞厅跳舞,之后……

    我的心脏为之一振。

    (3)

    回到住处,李朵诗在等我,她已经在开着空调的凉爽室内睡着了,被子歪歪斜斜地盖在身上,可能是我开门时的响动把她给弄醒了,她睁开眼,用了半分钟清醒过来。此刻,我听到屋子里传来幽幽的音乐声,好像是德彪西的《雪之舞》,这是我和女友最喜欢的乐曲,德彪西把印象主义运用到乐曲的表现当中,很多人听了觉得这是在表现下雪时雪花的纷繁复杂的样子,雪花与连续不断的旋律组合成了一幅没有规则、雪片乱舞的画面。可我和女友却都能听出其中一些阴暗与恐怖的力量。

    与其说是在凉爽的空气中睡着,还不如说是在这首乐曲的感召力下进入梦乡。每当我听到《雪之舞》,眼前都不免出现一种站在大雪里,那些雪花在狂吼的风中不规则地舞动着的景象,令我产生一种看不到尽头的绝望感。

    此刻,我打开笔记本电脑,想继续完成从这起案件获得灵感,却一直拖拖拉拉没时间写的推理小说。它已经在我的电脑里沉睡了半个月了,可当我敲出第一个字的时候却发现绝望感深深攫住了我,这是为什么?难道我得了作家阻断综合征?

    “我今天辞职了。”女友侧过身躺着面向我。

    “哦。”我盯着电脑屏幕,也许我打不出一个字并不比她辞职的消息好多少,屋子里静悄悄的,我们两个也静默着。

    “你在干嘛?”她问我,听不出一丝因为辞职而产生的悲伤情绪。

    “我在写小说,可是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真的很苦恼。从昨天下午开始,一直到今天凌晨,我就像经过了整整一个世纪一样,都来不及回忆发生了什么,虽然许多细节在我的脑子里不停打转,可是真正回忆的时候却是一团乱麻。”

    “你不是以前写过推理小说么,怎么还会写不出来?”

    “那是因为以前的小说都是虚构类的,它们是基于一定的调查研究,再通过想象力加工创作出来的,其实有很多犯罪手法在现实当中是无法实施的,例如已经有人证明‘冰锥’是无法杀人的。然而,此次的案子是我在生活中碰到的真实案例,我的艺术加工必须基于它。原本以为可以重现案件的真相,可仔细想起来却疑点重重,线索断断续续。”

    我双手抓了抓头发,想找到一包速溶咖啡,却发现盒子里早已空空如也。

    “我这两天来你的住处,闲着的时候就会打开电脑看你写下的部分,我觉得你过于中规中矩了,这也难怪,因为此次涉及了真实事件。除此之外,你应该没有发现一个问题——叙事时间空缺。”

    “叙事——时间空缺?”

    “是的,其实就是文本空缺,你有没有发现一开始就在写我们因为百小芳尸体被发现并接受警方审讯么,可是你忘记写为什么百小芳会让卓伟在脸部乱涂乱画?你只写了吴幽丽找到了亲生父亲却没有写她是如何找到百络的,这中间发生了什么你知道么?”

    女友的话点醒了我,是啊,在这个故事当中我过于注重叙事了,而所有的疑问是我自己写出来的,并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雪之舞》的旋律又重复播放起来,我闭上眼回忆着回来的路上唐赫跟我说过的事。

    卓伟在加班过程中听到了奇怪的哭声,他因此陷入了深深的悔恨而意志消沉,并且被敲诈案困扰,后来去歌舞厅喝酒遇到了一个女人,他整个人又开朗了起来。结合百络的供述,可以推断出那个女人是杨涵雪。而之后,闹鬼事件消失了,真是难以理解啊。

    我给唐赫打了个电话,这时他正在大排档里一个人吃关东煮喝啤酒——可怜的单身汉,却可以过得如此潇洒,也是人生一大快事。在这个时间段给他电话也无非是希望他帮我查到曾经开歌舞厅的老板的联系方式,条件是他不能插手,因为这是我的调查。唐赫立刻答应了,虽然他很不情愿。

    见面安排在第二天的上午十点,曾经的歌舞厅老板干起了鲜花批发的生意。我们在他花店的小仓库见的面。那间小仓库不过是一间十平方的小屋,被四个冰柜占据之后就快没有落脚的地方了。四个冰柜里储藏着各种各样的花,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两个小矮凳上。因为要讨论当年的案子,老板停止营业,并把外面的卷帘门拉了下来。

    老板名叫孙德洲,有点谢顶,可人看起来还是很和善的,中等身高,他和我握手的时候,我看到他的虎口部位贴着一个创口贴,他尴尬地解释道伤口是被花篮上的竹条割破的。

    “您好,我叫范青木,感谢您愿意出面见我,希望没有给您的生活带来不便。我是来了解多年前百络杀妻案的。据说您是当时歌舞厅的老板,想必知道案件的具体情况吧?”

    孙德洲好像早有准备,他只是点点头。

    “您认识卓伟这个人么?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光顾歌舞厅的?”

    “记不清了,我都已经不在歌舞厅这么多年了,着实不好办啊,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我早就下定决心把这等事忘记了。至于卓伟,我也不清楚,只记得一个年轻人有段时间经常喝闷酒,一喝就喝到我们打烊。有好几次都是我们打电话叫一辆出租车把他送回家的。”

    “后来呢?是不是有个女的开始和他跳舞?”

    “是这样的。那个女的——怎么说呢,她开始是和一个女性好友一起来坐坐,偶尔和同事跳跳舞,可后来不知怎么就和那个借酒浇愁的男人跳了起来。”

    “您是怎么知道来跳舞的女士是她的同事?”

    “她们都是穿着一样的制服来跳舞的,估计是一下班就过来了。”

    “那凶案发生的时候您在场么?”

    “不,我在家,老板不一定每天都要去的,所以您要了解案件发生的情况我也不清楚,要不然,你问问当时吧台的服务生?”

    看来孙德洲是不愿意再继续配合调查,我只好询问服务生的联系方式。

    服务生叫韩小兵,如今已经三十岁,他就是案发当时站在吧台后的服务生,此刻他正陪着妻子和孩子在人民公园的游乐场玩耍。从歌舞厅出来以后,他一个人开起了小饭馆,虽然辛苦,可是还是有了盈余,得知我是来了解当年的案情的,韩小兵把我拉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他的女儿正在远处的滑梯上兴奋地一遍又一遍地滑下来,边滑边尖声地叫着,他的妻子在滑梯末端保护着女儿。

    “当年的凶案啊,可真够吓人的。你是说刀子么?我并没有注意桌面上的刀子,事实上谁都没有注意刀子的存在,我们会及时收走桌面上的酒杯酒瓶,如果不及时拿走,很多顾客就会抱怨吧台上太脏太乱的,因此,如果是事先放在吧台上的,我们不会看不到吧台上有刀子,所以可能刀子出现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哦?被害者和他身边男子的关系么?他们,怎么说呢,比普通朋友亲密些,似乎那个男的对女的有意思,可是女的对男的没有那么多想法,我记得有一次他们之间的对话,好像是在他们刚认识不久的时候:‘刚看你舞步娴熟,邀请您跳了舞,您不介意吧?’‘怎么会,我们公司经常有商务活动,有时也难免要和一些高层人士接触,跳舞也是必备技能啊!您一个人在这喝酒?’‘哎,一言难尽啊,最近遇到了点麻烦,碰到了鬼不说,还被勒索,整个人恍恍惚惚,教课也没心思。’‘您是老师啊,那报警了么?’‘哪敢报警啊,我曾经做了亏心事,报警的话说不定——哎,我跟你一个外人说这干嘛?’

    “后来,那个男的还真把事情经过告诉了那个素不相识的女人。他原本无心,却把一个男孩子逼死了,隐瞒了事情真相,心里愧疚啊。我也不该听这些闲言碎语,可是不自觉就被吸引了过去,后来那个女人居然没有为此惊讶,反而天天来和那个男的跳舞,还开导他让他振作起来。我想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个男的爱上了他的舞伴。”

    “哦,对了,我想问你一件事——你们歌舞厅当年也有水果沙拉提供给客人么?”

    “那是自然,光提供些啤酒什么的也没什么意思,偶尔会有客人点些诸如沙拉啊、坚果之类的配酒,我们那还有熟牛肉片提供呢!”

    “切这些东西的道具都是统一的么?”

    “是啊,不过后来,刀子都被收走了。因为换了老板,不想用原来的东西,怕沾了晦气。我也是从那个时候辞职不干了。”

    “当时有没有发现少了几把刀子?”

    “我哪知道啊,我是在前台的工作的。不过,刀子少不少也没什么关系,反正都树倒猢狲散了,谁还在乎少没少刀子之类的小东西。”

    我对韩小兵的配合表示感谢,他看了看妻子和女儿,恳求我不要让她们娘俩知道凶案的事情,我答应了他。这时,他神神秘秘地凑过来,问:“你是不是小说中的私家侦探?”

    我耸耸肩,回答道:“你猜?”

    韩小兵撇撇嘴:“要是就好了,我可是作家‘血伴’的忠实读者,你再怎么厉害,也比不上他。”

    我轻车熟路地来到了吴幽丽家,前来开门的居然是百络。

    “啊,范老师,怎么有空来做客啊,放假了吧?”百络像个居家妇女一样穿着红色交叉条纹的围裙,厨房里飘出饭菜的香味。

    “吴幽丽呢?他哥哥吴立达也不在么?”我一边进门一边询问。

    “哦,立达这孩子搬出去住了,哎,他告诉了幽丽真相,说她只不过是个孤儿,还说这么多年都是他一直照顾我女儿,如今我们父女团聚,他也就完成了抚养妹妹的使命,就不好再待在家里。我一直劝他留下来,我一个成人,照顾他们兄妹俩不成问题,会把他也当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看待的,可他就是不听,还是搬走了。他打算和那些搞音乐的哥们住在一起,那样搞音乐会更加方便。幽丽——快出来,范老师找你!”

    吴幽丽穿着睡衣从书柜后面钻了出来,我这才发现家里的书柜换了,上面全部摆满了漫画书,吴幽丽正举着一支画水粉的画笔走了出来,她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紫色的水粉痕迹。

    那道水粉痕迹让我突然联想到了去世的百小芳,吴幽丽看着我,她似乎猜透了我的心思,立刻说:“我又不是她——老师等会儿我,让我洗掉脸上的痕迹。”

    她不一会儿就跑了出来,我看到她睡裙的裙摆底部补了个补丁。

    “幽丽,老师有件事想问问你。”

    “好啊,老师,我正等着你问呢!”

    (4)

    “我很能理解那些对自己身世不清不楚的人,他们都想知道亲生父母是谁。”我先做了个铺垫,希望吴幽丽能明白我的意思。

    我突然想起了姥姥在世的时候跟我说过:“范青木,你知道么,你五岁了才断奶,我真的很怀疑你长大以后能不能自力更生,等着看吧。都小学一年级了连鞋带都不会系。”

    果真,她的话应验了,我讨厌那些乱糟糟的地方,尽量与他人保持距离。并且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我真的不算是个自立的人。我特别希望有人陪在我身边,可是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照顾她,我却觉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不是怕孤独,我怕的是没人了解我这份孤独。

    吴幽丽笑眯眯地看着我:“老师就别卖关子了,你不就是想问我如何找到爸爸的么?”

    这孩子,聪明又直接。

    “靠直觉啊,我觉得不可能有一个只会给家里寄钱,却从没见过面的父母。吴立达说他见过父母,可是为什么我没见过。每次我说要看看他们的照片,他都用各种借口搪塞了回去,”她指指自己的鼻子,“我的鼻子很灵的,不信?我能闻出来我爸做的什么菜!”

    “这么厉害?”

    “不信么?他做的红烧带鱼!”

    “你怎么知道的?”

    “这还用问么,在您来之前,屋子里就弥漫着一股带鱼的腥味,我认为所有我吃过的鱼当中带鱼的腥味最大,之后我能闻出来老抽的味道,所以总结出来,我爸做的就是红烧带鱼。”

    “哈哈,可是,你也不可能只靠闻就能闻出来百络就是你父亲啊?”

    “这当然不是用鼻子闻出来的,一切都是因为百小芳的一句话。”吴幽丽翻着大眼睛,好像她看到了百小芳说话的样子。

    “幽丽,给你看样东西。”

    “什么东西啊,啊?是张照片啊,这是什么?”

    “我爸妈的结婚照啊,可这个女的不是我妈,这个男的也不是我爸。”

    “你开什么玩笑,不是你爸妈那你是从哪来的?”

    “我在家里发现了张纸,说不清楚是什么意思,上面写着‘协议’两个字,反正大概是说他们不要孩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

    “不知道,不过话说出来,幽丽吃饭的方式很像我爸爸,一边吃一边咂嘴,而且动起来的嘴角都是下弯的,不光是这点呢,你脖颈上痣的位置和我爸一模一样。”

    “那就等叔叔从监狱出来了让我见见和我有这么多相似之处的你的父亲吧?”

    这就是吴幽丽当时和百小芳之间的对话,我说:“你就是通过这个判断出百络可能和你有一定的潜在关系,对么?”

    “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小芳她黯然神伤,我那个时候才想到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孤儿,而且犯了杀人罪的父亲说不定已经被枪决了,即使没有死,也可能一辈子都会在深牢大狱里度过余生。为了保障小芳的成长,当地政府给了点安抚费,可这些钱全都由她的监护人,百小芳的姑姑保管了。所以,我当时做了个决定——让百小芳当我的妹妹。”

    “我想你也不光是做了这个决定吧,应该还打算找到自己的父亲,然后和百小芳一起做他的女儿?”

    “不完全对哦!有一天,我和百小芳一起去她的姑姑家拿书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姑姑,她正在吃饭。嘴的蠕动方式,咂嘴的声音和小芳描述得如出一辙。如果我吃到好吃的东西时,也会那样的,所以我越来越肯定,百小芳的父亲其实是我的父亲。”

    我盯着她,她也毫无畏惧地看着我,仿佛在读我内心所想。一个小学毕业生,居然能说出监护人这样专业的词,除非她熟读了的一些相关的法律书籍,否则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时,我听到百络在厨房喊,让幽丽多准备一副碗筷。他们是要留我在这里共进午餐。

    这顿饭吃得马马虎虎,我几乎没品出来烧口蘑和烧茄子的区别在哪里,期间还被带鱼的鱼刺卡了喉咙。吃完饭后,我帮百络收拾餐具,在刷碗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吴幽丽的吉他声,她伴着吉他唱到:

    “There’s only two types of people in the world

    The ones that entertain and the ones that observe

    Well baby I’m a put-on-a show kinda girl

    Don’t like the backseat, gotta be first

    I’m like the ringleader

    I call the shots

    I’m like firecracker

    I make it hot…”

    这首歌是布兰妮·斯皮尔斯的《Circus》,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把这首节奏快到喘不过气的歌曲用吉他这种乐器演奏。少了那么多的混音效果,多了一份颓废诗人气息。可仔细品味歌词,却给人一种摸不透的感觉,仿佛有个人在你面前戴上了面具跳舞。他不想让你知道他是谁。

    正如歌词的第一句,世上有两种人,一种娱乐别人,一种在一旁驻足观看。这首歌原本传达的意思是希望大家跟着这个马戏团的表演者一起跃动起来。我们在生活中属于哪种人呢?

    吴幽丽此时唱这首歌的用意在哪里?

    伴着她一首又一首的演唱,我几乎就要睡着了。于是我打算离开,让七月的阳光蒸干我的大脑。

    我途经街心花园的时候,看到了一树的石榴花正在开放,七月是石榴花开最后一个月,它们在阳光下娇艳的样子让我的目光柔和起来。我慢慢踱过去,坐在石榴树的阴凉下,几个穿着太极服的老人在吃西瓜。

    其中一个老头将瓜皮丢进塑料袋里,直起腰对另外一个老头说:“你知道老王头吧,真可怜,据说死了。”

    “是啊,还是场命案。有时我们打太极拳,却被他的广播操音乐搅得心神不宁的,可突然不在了,还挺想念他的。”

    “据说是得了什么‘脸盲症’,是种见了熟人也认不出来的怪病。可能是因为我年轻时得过严重的扁桃体炎,割除扁桃体以后声音太有特色了,所以一说话他就能听出来是我。”这时,老头脸上显出自豪的表情,仿佛摘除了扁桃体成了很光荣的事情。

    “我还以为脸盲症是指认不出人脸呢,原来还可以根据声音来判断啊!可不管怎样,老王头不在了,像我们这么大的年纪,去世真的是瞬间即来的事情,得珍惜生命了——那他平时看门怎么办,进校门得登记吧?”

    我听着他们的谈话,不知是哪句话拨动了我的神经,我一下站了起来,迅速朝着家的方向走去,身后的几个老人被我反常的举动吓了一跳。

    回到家中,我翻开了王大爷的登记簿,寻找案发当天晚上卓伟进入学校登记的那一栏,当我看到上面的字迹时,我的头皮都麻了。“卓伟”的名字后面写的内容居然是这样的:“卓伟今天好像很紧张,以至于他签的字都歪了,说话声音也走了调,这么晚了来学校,他把我的笔都拿走了。现在的年轻人做事真是浮浮躁躁。”

    这分明不是卓伟的行事风格,就算怎样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名字给签歪。所以,我确定进学校的绝对不是卓伟,而是那个凶手。我回想起今天在公园听到的话,王大爷为了记住那些他认不出的人,会想尽一切办法,通过肤色,发型,声音特色以及穿着习惯来辨别某个人,所以他的听力应该非常厉害,说不定在脸盲症的迫使下,他的五感辨识度得到了飞跃性的提高。

    可他为什么没认出那天晚上假的卓伟呢?我重新盯着卓伟的签名,这字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突然,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响起:“靠直觉啊,我的鼻子很灵的,不信?”

    这句话是否暗示着内在的信息,可是我却无法捕捉到它的含义,而且我也不能单单凭借这句话捕风捉影吧。

    直觉,是因为王大爷的直觉告诉他那个人不是卓伟么?他曾经说,在卓伟到来之前,他正急着看电视,也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他忽略了假卓伟的疑点。

    (5)

    脑袋上是九米多高的大牌子——好帮手文具厂,广告牌上卡通形象的铅笔和文具盒正手拉着手,挤眉弄眼地跳着舞。我和唐赫一起迈过工厂大门,这里是本市一家生产文具的厂子。

    地方垄断主义仍然存在,无论是超市还是小商店,这个厂的文具产品占据我们市的大部分市场份额。我们学校采购的办公用品当中就有这个厂生产的产品。得知来意后,厂主任带领我们来到了生产车间。一进去我就闻到了一股油墨味。一名戴着鸭舌帽,将头发盘在脑后,把瘦弱的身体装进宽大灰色制服的女工正在检验笔是否合格。

    我环顾了一下车间,这里空调的冷气让人有种进了冰窖的感觉,幸好唐赫提醒我穿件夹克。工人们都穿着工作服,捂着口罩,毕竟油墨也有吸入的可能,对呼吸道有伤害。

    “这是我们的装油机,这套流水线设备是从德国引进的,也是我们厂最先进的机器了。每根笔芯里的油墨量都能精确到最后一滴油墨以相同的速度使用完。而且下面的钢针笔头不容易损坏。可是,我们遇到了个问题,就是一部分笔注入油墨之后,笔芯的外部塑料管质量不过关,所以没有办法,我们只能依赖于品质检验机和人工双向把关了。先过一遍检验机,最后人工再检验一遍。”主任一边说一边把我们领到那个女工人旁边。

    她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我注意到她的线手套上已经被红色、蓝色和黑色的油墨染得脏兮兮的。

    “主任,今天的合格率比以往要高,已经包装三十盒了。”女工说起话来像个军人,干脆利落。

    “好的,今天工作辛苦了,可以回家休息了,也到轮班的时候了。”

    “是,主任!”

    女工像立定一样地一合腿,离开了。

    “今天是周五,我们实行轮班制。”

    唐赫从刚刚检验好的笔芯里抽出了一根,是黑色的笔水。

    “这根笔芯大概能用多久?”他问。

    “正常的寿命是半个月,这是最高生命消耗,如果用得少,大概可以用一个半月,根据使用率而定,并且这根笔芯的笔头是0.5mm粗细,已经算是最粗的了。所谓的生命消耗,就是指里面油墨的消耗速度。”

    “就像我们人体干活时各个关节的磨损率一样么?”

    “可以这么说。”

    “那如果笔水只剩这么多的话,”唐赫用拇指和食指在笔芯外比划了一个高度,“会使用多久呢?”

    “啊,唐警官问到点子上了,我们这台德国的机器有个技术,就是在油墨快用完的情况下减慢使用速率,现在国际上这项技术的应用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甚至一些中小文具制造厂都已经采用了。如果是您刚才比划的高度,起码可以将使用寿命延长三天左右。”

    “这根笔芯能够送给我么?”唐赫举着刚才那根笔芯,在主任的眼前晃了晃。

    “可、可以啊,我可以专门叫市场部的给警局送一批货的。”

    “不用了,谢谢主任,我就要这一根。”

    就在我想告诫唐赫不要提出无礼要求的时候,他已经捏着笔头,用蛮力一拽,笔头就从笔管上脱落了。油墨立刻汩汩地冒了出来流到他手上。主任傻眼了,不知唐赫这是在演哪一出,我立刻在唐赫的肩上推了一把。

    “你这是干嘛啊?”我带着责备的口吻训斥道。

    “真厉害啊,即使这样,油墨还是很慢地流出来,我以为会飞溅呢!”

    唐赫掏出纸巾擦着手,然后问主任一根笔芯多少钱,主任立刻表示不要钱,可唐赫还是赔给主任五块钱。

    走出文具厂,我闷闷不乐的。

    “范老师,请你高兴点啊,我们去的是文具厂,不是火葬场。”

    “你刚才弄得我太没面子了,像是去搞破坏。那女工辛苦工作了一上午,你却破坏人家的劳动果实!”

    “呵呵,我要是不那么做怎么能破案啊?你忘记王大爷手里的那支没有笔芯的笔了么?王大爷只有在彻底用光笔水之后才会换笔芯,他对那支笔耿耿于怀,说明笔里还有笔水可用,而在被害之后却抓着一支没有笔芯的笔,说明那根笔的笔芯里已经没了水,这说明什么?”

    我想了一会儿,然后抬头看着唐赫,他应该知道我想到了答案,可我还是立刻摇摇头:“不可能,那根笔上没有他人的指纹,只有王大爷自己的指纹。”

    “但是你却无法否认,那根笔就是王大爷丢的那根笔吧?”

    “你是根据笔芯上的凹凸纹商标与空笔管上的商标一致这一点来判断的吧?”

    “目前为止可以断定这一点,这家文具厂生产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这么高,王大爷手中拿着的也是这个厂子生产的笔。从笔丢失到尸体手中握着的空笔杆时间间隔并不长,笔芯里的油墨不可能消耗得如此迅速,也就是说凶手把笔交给王大爷的时候笔芯里是有油墨的。凶手以给王大爷送他想要的东西为借口,让王大爷开门。趁把笔交到他手里的机会下毒手,于是王大爷在死之前手里还握着笔,我想凶手早就已经把笔芯里的油墨用光了,并把笔上的指纹擦净,或者是戴着手套将笔交给王大爷的。”

    唐赫的一番推论让我接受了百分之八十,甚至更多,可是我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对。凶手在杀死王大爷之后的举动过于嚣张,大多数人行凶之后都怕行迹暴露,因此会小心离开,不可能用力关门。更何况一路上我都没有看到什么可疑的人物尾随我,并且在我下楼的时候也没有看到什么人上楼。

    “可是凶手是怎么来到王大爷的家中的呢?我一路上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人。他一定是藏在了什么地方,并且还清楚知道我已经离开了。”

    唐赫诡秘地一笑,在我前面走了起来。我好奇地跟着他,他带我走进了一家书店。这家书店有一间一间的小隔间,隔间的木质墙壁上贴着一幅幅漫画海报,才明白这是家给漫画发烧友设计的私人阅读空间。我们中间的桌面上放置着一个小盆栽,一个迷你音响大小的空气加湿器正在喷出仙境般的水雾,二百多平方米的书店上空回响着班得瑞的空灵的音乐。

    怎么都觉得这个地方不适合谈论凶杀案。唐赫掏出一个信封,里面装着照片。

    “你看,这是当时犯罪现场外走廊上的情形。”唐赫用手指给我看,我死死地盯着照片里的景象——昏暗的光线里,我隐约发现有些什么东西留在地面上,可是我分辨不出来。

    “记得家属楼后面的小房子么?”

    “记得,无非是用来存放一些杂物,还有蜂窝煤——”我又把目光转移到照片里黑乎乎的东西上。

    “你说对了,凶手在你们进入王大爷家的之前,先在门口铺上了一层煤灰,这时,他的外套一定脏了。回到王大爷家中,你们会留下脚印,等他确认你走之后,凶手叫王大爷开门,接着行凶。我们在这里采集到了一对足迹,而且相对来说左边的鞋印比右边深一些。当然,这对鞋印只能作为其中一条不充分线索,现在的人有好多双鞋子,只要他换一双,线索也就断了,凶手作案之后为了尽可能少地留下证据,他有意抹去了更多的煤灰,可我们还是找到了你的足迹。我观察范老师很久了,您的鞋子无非就那么几双,而你今天穿的鞋与案发当天穿的一样。”

    我不得不佩服唐赫的眼力。那天回到家以后,我发现鞋子很脏,就把它给刷了,原以为是忙了一天之后鞋子沾上的灰,没想到是因为沾了煤灰。凶手一定是躲在家属楼后面的小房子里,估摸时间到了,才上楼杀害了王大爷。

    “我记得王大爷指甲缝里还有一些衣物纤维,查出来是怎么回事了么?”

    “目前还没有。”

    袋子还有好多张照片,都是关于王大爷尸体的。尸体清晰地展现在照片上——匕首刺进他的心脏部位,还有很多特写,例如匕首插进左胸的放大照,王大爷握着空笔管的手。

    唐赫指指那张匕首插进左胸的放大照:“看这张,匕首露在外面的尺寸有点多对不?这说明凶手的右手没太大力气,匕首只是刚好刺进心脏,也就是说,大多情况下,如果凶手是刺杀的话,他的小臂与手腕几乎是呈一个水平线的,而凶手的手腕并没有与小臂形成水平,一方面因为他与王大爷产生了轻微的争执,另一方面,他没有王大爷强壮,心里有畏惧感,害怕杀不死王大爷,毕竟王大爷以前是散打冠军。最后一个关键点,他不善用右手。”

    “如果他近距离刺杀王大爷,那血液应该喷溅在他身上才对,如果这样,他离开了凶案现场会被外面的人看到的。难道没有被人发现么?”

    “一定有什么遮蔽物。只是现在没找到。”

    我继续看照片,翻来覆去的,我的目光始终没有从王大爷握笔的手移开过,唐赫饶有兴趣地盯着我:“怎么,你看出了什么端倪?”

    “你看,如果说凶手是借着还笔的机会杀死了王大爷的话,还是能解释得通的,可凭借我对王大爷的了解,他不会这么轻易地就让凶手逃走的。空笔管这点很难解释。凶手会将空笔管交给王大爷么?。”

    “你的意思是?”

    “王大爷是散打冠军,我们也见了他厚实硬朗的身体,只有具有强大意志力的人,在老年时才能保持那样的体格。所以我认为,王大爷在被刺进一刀之后,并没有死,是他自己把笔芯拔出来,并且从窗户扔了出去,之后才倒地身亡的。”

    “人不可能在挨了一刀之后做出那么多的事,然后死掉。林麟已经证实了,刀子已经进入心脏大动脉。”

    “你不是说对方刺得不深么?更何况,你看这里,王大爷的手呈握笔状,这是人在写字时的动作,如果人立刻死去,还能准确摆出写字的姿势么?不要告诉我凶手行凶之后,弯下腰把死者的手指摆成握笔的姿势。王大爷一定是要暗示什么,应该是这样的。”

    (6)

    卓伟在被杀时,刀笔直地进入心脏,这说明凶手对于杀掉卓伟有十足的把握,他能做到这一点足以见得他对卓伟的生活习惯,性格特点了如指掌,也说明了他早就计划着杀死卓伟。然而王大爷体格健硕,不亚于一个小伙子,所以,即使有了现场的设计,他也没有十足的把握杀死一个当年的散打冠军,于是手劲小了很多。

    从两次出现的凶器来看,凶手惯用水果刀,这种刀的长度也是经过准确计算的,水果刀分为很多种,最起码我们不可能用切西瓜的刀去削苹果。这种刀的刀把有适合手握的凹陷设计,刀的长度适用于切火龙果和木瓜这类不大不小的水果,如果用来削苹果也是可以的。普通的刀前端是个圆弧,而这把刀子的前端锋利带刃,但也绝非是短剑。

    这样的刀子似乎是定制的,虽然刀把上没有刻上出产地或者店铺的名字,可同时出现的话也并非偶然。我已经跟韩小兵交涉过了,凶手很有可能早就从歌舞厅里偷走了那两把切水果的刀子。

    所有被害者都是一刀毙命,这说明凶手不希望有任何的差池,这个人穿睡衣,足够细心地为死者穿好衣服,并且他有足够多的衣服将血渍掩盖并不让人发现,这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把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如实写在一个我刚买的日记本上,把它和百小芳的日记本放在一起。我想在我把所有的案情写成小说之前,最好还是如实记录下细节,再将它经过文学加工以还原案情的全貌。看似比之前写的那些轻松了许多,实则更加困难,因为其他小说可以发挥一定的想象力,而做到如实记录就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了。更何况,万一案情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这种情况下我的想象力是无法超越事实的。

    我想唐赫死抓住这个案子不放不光是因为他没有抓住凶手,而更多的是因为凶手的动机不明确。今天和他探讨了许久,我们都猜测凶手可能是个女性。即使是像我这样的人也很少会在睡觉时穿睡衣,而且还是真丝面料的睡衣。

    这是唐赫对我下的定义:“大学老师都很讲究的吧?即使是男性。看你平时的衣服一尘不染,出入咖啡厅,家里整洁如新,怎么可能睡觉不穿真丝面料的睡衣?”

    “我夏天睡觉也只穿内裤的!”我反驳道。

    “那凶手是女性的可能性会大一些喽?”

    “有可能。”

    “回顾整个案件,涉及的女性有杨涵雪,她已经死了,剩下的就只有百络的妹妹百辛,王老太的女儿王莲,还有一个就是——”

    “吴幽丽?不可能,她就是一个小姑娘,怎么可能杀死这么多人?”

    “可只有女性才会有可能穿真丝面料的睡衣,男性很少穿睡衣的,即使穿睡衣也不可能出现在犯罪现场,因为他们要走出家门。林麟的推断是有问题的,我们一直想着睡衣,真丝不能做成其他的东西么?比如手帕?如果凶手是用真丝手帕握住刀子的话不也可以避免留下指纹么?”

    “可我就曾见到男的穿着睡衣在街上溜达,如果只是用真丝手帕握着刀子,那怎么保证血迹被掩盖掉?就算手帕上也会沾上血迹吧。你忘记了,王大爷的指甲缝里有真丝纤维,难道他正在和凶手争执一张手帕不成?”

    讨论陷入僵局,因为我怎样都无法根据杀人的力道这一点,将女性,尤其是将吴幽丽也扯进犯罪嫌疑人的圈子里。

    “你怀疑吴幽丽有什么证据?”

    “我去过她家一两次,她穿着的真丝睡衣引起了我的怀疑。”

    “为什么?”

    “女孩子穿着真丝睡衣的裙子跑出去没有人说什么,而且她又是小学生,这点更不会被旁人说三道四。现在的小女孩儿穿着颜色鲜艳的吊带背心都不会被指责了,何况是个睡衣裙呢?”

    “可这也不能说明凶手就可能是吴幽丽。她如果和卓伟有仇恨的话还说得过去,她和王大爷又没有仇恨,凭什么杀死他呢?”

    “当我见到吴幽丽的时候,我发现了她睡衣裙上有一处缝过补丁,那里缝得很粗糙,也就是说裙子在什么地方刮擦过,脱了线才需要缝补的。我拿着那条裙子到纺织大学去做了一下分析,得出的结论出奇的一致。”

    “用同一种面料做成的衣物会很多吧,丝巾也可能用真丝来制作的。”我试图驳倒唐赫,口吻里充满了不高兴的成分。

    “不光是这些,分析数据显示,裙子里粘有一种孢子颗粒,这与卓伟尸体周围的环境极为相似,泥土里就有这种植物孢子,估计是不小心沾到了裙子上。如果吴幽丽没有去过凶案现场,裙子上又怎么会有泥土里同样的孢子颗粒呢?”

    这下,我真的是无言以对了,只是我无法接受案子与吴幽丽有关的事实。唐赫没等我反驳,一口气说下去:“还有一个让人费解之处,王大爷确信有将近五分钟的停电时间,那是因为电视节目中有五分钟的广告,电视重新启动之后,王大爷继续看了接下来的部分。可我们知道,就算马上来电,电视也不会立刻启动,还有那么一两秒的缓冲,我查看了门卫小屋里的电视机,是很老的样式了,不可能智能到一来电就显示画面的。从这点分析,王大爷并没有准确表达停电持续了几分钟。也就是说,凶手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到达凶案现场实行犯罪。”

    回想起自己坚持了一段时间的五分钟实验泡汤,不正是因为五分钟干不了那么多事情么?

    “王大爷看的电视节目叫什么啊?”

    “八点档的热播剧,现在还在演。”

    我这种连《吸血鬼日记》都没看过的人,无论多么热播,我都没兴趣,天生不爱看电视剧。比起电视剧,我更爱看书,如果知道某本小说被翻拍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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