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还是如来时一般,我坐在机舱靠窗的地方,听飞机起步时加速快跑的声音,像是整个世界都纯净了一般,只留下自由,与飞翔。
不同的是,这次与我们一同返回的还有另一个人,那就是白芷,她说要去深圳看看堇色,我更加清楚的知道,她本身就是个漂泊的女子,如海面上的雪白的海鸥一般,是不会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的,除非她把心埋葬在哪里。
而迄今为止,我从没见白芷能安安稳稳的专心于一行一业,亦或是有个保质期超过半年以上的男朋友,她总是不停地换着工作,换着不同的恋人,游走在每一座陌生的城市里。
但我更清楚,她之所以不停的接触陌生的人和事,是因为她还是当年那个怕黑怕孤独的孩子。有些人一旦熟悉,你就会眷恋他给你的温暖,有些事,一旦开始,就停不下来。而白芷只是怕到最后别人会成为她的依赖,再也挣脱不开的依赖。
在白芷告诉我,堇色竟也在深圳后,我心里其实是有些说不上来的意外,这座城市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可是为什么我从未和堇色碰见过一面那,哪怕是一个相似的背影都没有过。
也许这就是人们口中所说的缘分,若有缘,天涯即是咫尺,若无缘,咫尺也成擦肩而过。
我无法从白芷口中得知她这几年的过往,只是隐隐觉得,那心酸一定是不可用文字表达的。白芷的脸贴着我的肩,散落的墨发披了我一肩,发丝缠绕,此刻她正在熟睡着,也许只有在我和堇色身边,她才能像个孩子一样的安心,毫无顾忌。童年时代的纯真友谊是无可替代的。
潇潇说:“程欢,这次遇见了白芷,你一定很开心吧?”
我知道潇潇是刻意说的,因为,这几年来,我们已经互相习惯,像亲人之间互相照顾,给予彼此温暖。她怕的是遇到白芷,我便不会再像从前那样只习惯与她一个人生活。
我用碳素笔在字条上画了个大大的笑脸给她,潇潇看后莞尔一笑,到显现出几分淑女气度。
她说:“你画的这是什么啊,好难看。要是我把当年参赛的...”
我知道她没说完的话是什么,潇潇其实也不是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嘻嘻哈哈的一个人,她有自己喜欢的,也有自己所坚持的。
大学那会儿,潇潇画的一手好漫画,不得不说,画画是个需要天赋的事儿,而潇潇在这上面更是显得天赋异常,当时她去参赛的时候便拿的是那副蝴蝶与梦,少年逆风而立,眼神迷茫的看着前方,蝴蝶就落在他的指尖,身体像是要狂风被撕裂,可却固执不肯离开少年的指尖,只因贪恋这一点点的温暖,即使是以生命为代价。
潇潇的画总是能过分清晰的表达出人物内心的矛盾,直击灵魂。那时漫画还没风靡中国,可是在比赛过后,校园里掀起了一场漫画热潮。史无前例的壮大规模,几乎人手一本漫画,更有甚者,还有人拜潇潇为师。她所经过之处净是被一群漫画迷所包围。
如众人所望,潇潇凭着那副蝴蝶于梦获得本市青年漫画赛第一名,本应按照所有人的想法,潇潇会在她的漫画事业上大展鸿通,毕竟当时中国画漫画的人不多。而潇潇对于画画这方面又是极有天赋的。全校师生包括潇潇的父亲都是这么想的。
因为据潇潇她爸说,这孩子从小就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压根就没受过金融危机的威胁,整天一副生活太无聊的样子,哪里还知道梦想这两个字怎么写哪?所以一听说自家女儿喜欢画画,还得了奖,潇潇她爸他妈恨不得把人梵高从坟墓里挖出教自家女儿学习那。
本来是皆大欢喜,众愿所归的一件事儿,可是潇潇从此却再也没有动过画笔,因为那个少年,那个叫易洋的少年,易洋是潇潇整个大学世代来的伤与痛,她真是爱易洋爱到骨子里了,否则也绝不会以那样的方式放弃自己好不容易喜欢上的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