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胡凡打开了门,看到十几个男的,有的手持铁棍,有的手持木棍。当那些人看到刘云娟站在胡凡的后面时,只见他们的头头说到:“哟,美眉,昨天那个壮汉怎么不在啦,是不是今天我们来早了,他还没到啊!”胡夜闻之,皱起眉头,似乎想起了昨天的一些什么事情。胡凡自是知道,他们这样说,一定是曾经也来过,而且最近的一次还是昨天。胡凡立即问刘云娟到:“他们是什么人,想怎么样?”没等刘云娟回答,那个头头又说话了:“我们是这一带的恶霸头头赵哥的手下,前几天我们赵哥看见了她,觉得她长得不错,可是请她到我们赵哥的地盘上当压寨夫人,可是她这个娘们不肯,要不是赵哥当时手底下没人,怎么会回地盘的时候就让我带几个人来“请”她,谁知冒出一壮汉,把我们给打跑了。
今天,我老大让我多带些人,务必要将她带回去当压寨夫人。”胡凡听到那个头头说出这话,就知道糟糕啦,胡凡在担心,但是不是为刘云娟,而是为这些头头和那个所谓的赵哥,如果胡夜很愤怒的话,他们一定会被连根拔起,但是应该还是会留一些活口吧!谁知胡凡就在回头看看胡夜的生气程度,而决定对这几人的惩罚手段时。胡凡看到胡夜眼里的火,几乎要把胡夜的眼球给烧着了,胡凡立刻回以让胡凡来解决的眼神。
之后,就在胡凡转过头的时候,胡凡心里泛起了一丝的怕意,因为胡凡从来没有见到胡夜如此的愤怒,胡凡知道,这可能是一个激发胡夜能力的好机会,但是胡夜如此的愤怒,胡凡怕胡夜使出能力后悔制造出什么恐慌和破坏。这个时候,还比较早,村里的人还都没有起来,但是依稀可以看到东边的太阳已经是朝霞的情况,谚语中说:朝霞不出门,晚霞行千里。朝霞把东边的天空染红了。胡凡心里知道,这些个混混的性命都要留在这里了。想到这里,胡凡叹了一口气,既为这些混混感到怜惜,又为胡夜对刘云娟的爱如此之深而感触万分。
于是胡凡站在那群无知的混混面前,慢慢的将右手向背后伸去,掏出一把枪来。这把枪是夜门所发明的,名为白刃(比喻非常锋利的刀,其实这个名字也是胡凡以后武器的名字,很巧啊),其每一梭子子弹只有三发,但它的威力,不容小视,号称一发子弹可以击穿二至三个金刚石构成的防护盾,但后坐力很是之大,如果说对手的伤害的话,那么如果是第一次使用这个的人,轻则掉些肉,重则可断其手臂,而一直以来就只有胡凡能够驾驭,因为其威力甚大,所以这种样式的枪,一度被胡凡作为配枪,而渐渐的这种样式的枪就成了胡凡的代表。胡凡掏出枪后。缓慢的举起来。扣下扳机。
只见站在胡凡前面的一排五个混混都到在地上。然后,又用另外一只掏出另外一把枪。架在胡凡的右手上。形成交叉的形状。又开一枪。胡凡面前倒下了四个人,之后胡凡又用右手开枪,解决掉两个,再用左手开枪,解决掉一个。由于混混在胡凡掏出枪时就已经害怕了,在胡凡一枪杀死五个人后,混混们就开始骚动起来,可是都不敢去逃命,可见赵哥是一个什么样残暴的人啊。就在胡凡打完四法子弹解决了十二的人之后,混混头头说:“他快没子弹了,
弟兄们,面向他站成一排,他最多在开两枪就没有子弹了,到时我们就可以交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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