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陆方又点了一根烟,空气似乎有些压抑,他说:“雨水浸泡后,虫子才会耐不住潮湿甚至窒息,怕是不得已才爬出洞来。长期苔藓类的素食,让虫豸变成了美味,这些鸟在吃虫子前,要集体祷告,对,这是一种祷告……我也说不出为什么会有这种类似人一样的行为,也许残缺的生理结构使它获得食物很难,对食物极其尊重,才会有如此古怪的行为。此外,它们选择晚上作为出动时间,其实很好理解,没有什么诡秘的地方,只因它们的眼睛缺陷,对白天的光线极度敏感,这也许是夜晚哭泣的缘由吧。”
陆方显得很沮丧,低沉着声音说:“谜已经解开了,许先生,我也应该回去了……很高兴……一直来……有你的支持。”他伸出手来。可以看到,他的情绪十分低落。
我说:“那欧洲神秘村落的秘密——”
陆方打断我说:“事实证明,两地的石像不存在某种关系,欧洲神秘村落……那是我想多了。”
我愣愣地站在石像旁。陆方的离去也是注定的事了。
陆方仍在庙中端详来去,似乎多有些不舍。又摸摸一处墙壁,将手电插在墙上一处孔中,那微弱的光束就照到石像的脸上。他从包里拿出一个相机,在石像旁选了个位置,告诉我他想和石像留个合影。
我握着相机,对准焦距,显示屏在适应漆黑的几秒缓冲后,瞬间跳出石像沮丧的半脸,以及旁边强作微笑的陆方,还有不断从庙顶渗漏下来的水,滴滴答答,还有一片漆黑的背景。
不,那漆黑背景处还有一处若隐若现的窗棂,在手电不足的残光下及数码相机对黑暗的适应中若隐若现。
不过,我总感觉显示屏里那石神像处有些微微颤动,我以为是我手拿不稳的缘故,于是深呼吸了一口,屏息了很长时间,然而,石神像还是在屏幕中微微颤动。
陆方看出了我的不自然,说:“许先生,怎么了?”
“这,这个石像还是……有些古怪,不,它的背景处无法安静下来。等等,是那边的窗棂——”
陆方走过来,拍了一下我肩膀,说:“许先生,你的意思我明白,不过你也不必再说一些吸引我的词语来挽留我,我已决定离开。”
“不,陆方,我没有开玩笑,那是真的。”
陆方微笑着说:“也许,许先生陪我奔波那么久后已经很疲劳。那么,等拍完这张照片,早点回去休息吧。”
于是我按了快门,一道刺目的闪光后,照片定格了。
陆方走了过来,一看照片,上面清清楚楚,他,石神像,连背景都线条分明,他很满意。
随后他慢慢走出了破庙,低着头,这个战败的骑士。路灯亮了,很迟,将他的身影拖得老长老长,与第一次看到他时,分明成了两个不同的人。
我拍了下他的肩膀,说:“路上小心。”
他走出老长一段路,又忽然回头大声说:“不及汪伦送我情,桃花潭水深千尺。许先生,这句诗歌我记的对不对?”浑厚的声音在老街上回荡。
我打了一个手势,咧嘴一笑,点了点头。他这才转身回去了,从不再回头…
当夜,我枯坐在窗边,听着断线的收音机,单调粗糙的吱嘎声符合我此时的心情,有时听收音机听的恰恰是一种心情。黄庵古镇上石像的秘密就这样揭开了,然而我的心像漂泊夜海上的瓶子,被一袭骤雨打击,在黑色海浪中颠簸般愈发不安起来。但,一个古怪的谜题又回旋眼前,胡言乱语的疯子难道真是被石像的哭泣吓坏的?突然消逝的老脸真是我的幻觉?
陆方已经离开了黄庵镇。午夜时刻,据说他步行到几公里外,登上了一辆赶往南方的火车,目的是哪里,具体没说。只是说要坐很长时间,并一路在铁轨的颠簸声中,在小小的台几上整理这几日经历的事情,也可以整理成一则旅途杂料,点缀在杂志的空隙处,调剂那些读者的疲劳情绪,因而也好交出一点差。他此刻是什么心情,我无法捉摸,但肯定不好受。
我熄灭灯,在床上辗转反侧,耳边尽是嘈杂的雨声。
似乎勉强过去了一个小时。
天仍旧那样的漆黑,困意仍未袭来。
肚子微微有些饿,只得再次打亮台灯,从床上坐起。煮了一碗泡面,直接将锅搁置桌上吃了。
突然碰到一本书,是一本欧洲作家写的恐怖小说,内容是英国一个迷路的司机到了一个叫“长手镇”的地方,遇到了一群行为古怪的村人,他们流着皂荚树一样绿色的血液。最终,他又在这个地方迷路了……
这本书封面暗淡,打印字体很独特,好像是用手工在古老的打字机上一个个打出来的,几页依稀有机械针头尖锐的划痕,装帧也很古旧,用棉线缝合而成。翻译极其到位,对字句的斟酌是国内一些舶来著作的翻译者不能比的。打印字体中还有修改的痕迹,不下十个,很有可能,这个打印者就是本书的作者,一边打印,一边整理书籍内容。书籍上只有题目一个,便开始全书的内容了,没有交代作者名字,没有翻译者的名字,没有扉页和目录,没有出版社,更没有价格。而且更吃惊的是,在网上也搜索不到这个题目和相关情节。
这本书是我从镇边一家书店借阅的,这家书店里一个低矮的书柜中陈列的都是这种类型的书。本本老旧但装帧精美,内容引人入胜,只能借阅,不能购买。它此刻引起我注意,并不是说它独特的装帧,而是借阅期限今日截止,我今天必须将这本书送还,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我并不是为这个不堪设想的后果而感到恐惧,我是一个守信的人,我遵守约定,否则就觉得对自身生命的轻佻,那样活着与行尸走肉一般。于是,我匆匆吃了面,一看时间夜半一点,捧起书,推开门,朝街上走去。
也许,读者会问,如此夜半三更,瓢泼大雨,还能有什么书店开着。
这个书店不在街上,而是在镇上一个较为偏远的角落,须穿过一片荒郊野地才能到达。店面很狭小,不足十平方,店主是个形貌粗暴但谈吐优雅的中年男子,他举止很令人捉摸不透,将书店里的挂钟调慢了九个小时,并按“一般人正常时间”营业。于是他的书铺只是在万籁俱寂的时候开放,因此也门可罗雀,他觉得这样很好,说书店就是为了吸纳安静的灵魂,不愿与庸碌浮躁的白天沆瀣一气。他卖的书也是本本精挑细选的,一般是一些文学艺术作品,绝对没有当前流行乐坛之类的临时性的且经不起时间考验的花花绿绿的杂志。唯独有一个低矮的书柜里的书,不能购买,只能借阅,就是我刚才提到的那种书。
街上一片寂寥,雨止了,满街湿漉漉,走上去“嘀嘀嗒嗒”。穿梭过一些狭窄的小巷中,除了几声犬吠,只剩下我的脚步声。连路灯也索性不开了,一片漆黑中,我一手护着书,一手提着一盏煤油灯(手电没电,懒得买,情急之下只能找来封尘老古董发挥了),走在路上,煤油灯中的煤油应该有十几年了,纯度很低,火光若明若暗,“哔哔啵啵”地跳,但还是能够勉强维持下来。
突然,手机响了起来。不是信息,也不是来电,而是一个早先设置的提示:勿忘,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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