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的一切,都是我的信仰。”早已忘记这句话是何年何月看过,只记得这句话深深地埋在我的心里很多年。
收到冯哲的最后一封信我也忘记了是何时,近来,我的记忆力日渐下降,怕是时日不多了;只记得信里只写了三句话,第一句是:黄惜若,我要结婚了。第二句是:黄惜若,我好喜欢当年喜欢我的那个你。第三句是:黄惜若,我好像喜欢你。
我记得我看到第三句话的时候我哭了,面对着黑漆漆的房间失声痛哭,我哽咽懊悔,如果多年前,那三个字,八个字母,说出来了,他就是我的了,可现在,我只能在心里想象他们结婚的模样,然后轻叹她的婚纱很美丽。
我的记忆早已零散,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我都记不起,除了关于冯哲的一切,就像落叶,看似飞翔却在坠落。
我记得,我在十六岁的花季里,深深喜欢过一个男生,但是他的一切我却早已忘记,我只记得当时的那种青涩的感觉。后来,他消失了,或许是死了,但是我的脑海中,只有他的消失,其他的早已忘记;我记得,后来出现了冯哲,我这一辈子,错过他两次。第一次,我的偏激行为,导致他的转身离去;第二次,我的沉默寡言,在急救车里,他与我的回忆一点点的从我的大脑里流失。
我没有万水千山地去寻他,这是我这一辈子最痛心的,因为我忘记了当初我俩的信仰。
我们说好,要一起当教师,一起教育那些学生,我们说好,要一起去看红枫湖……当初的所有信仰,我都忘了,那个人,娶了别的女人的冯哲,却还记得。
只是如今,我是来了红枫湖,可我始终想不起我为何会到这里来。
我仿佛爱了很多年的男生要结婚了,真的,我仿佛爱了他很多年。因为在收到那封信的时候,即使我的大脑里搜索不出冯哲这个人的名字,却闪过和一个男生在一起的画面,我也哭了。
这是2001年11月14日,离收到冯哲的第二封信的第七天,信里写了他的地址,让我去参加他的婚礼。
哪怕我早已忘记,我还是很狼狈的奔往机场,飞往大雪纷飞的北方。
我一下飞机,就看见那个人的脸庞,清澈干净帅气却也沧桑。他看见我,那种炽热的目光,纵然冬日也如夏日的烈阳。他向我冲来,想抱我的冲动,可举起来的双手,放了下去。他在北方的大雪里用双手捧起我的脸,浑厚的声音响起:“惜若,我的年轻早已不在,这次让你来,就是想看看你娇美的年轻。”我扭过脖子,我的双眼莫名的涌出无数的泪滴,在北方寒冷的冬日融化了些许的雪。我不说话,他突然紧紧的抱着我,“惜若,我以为等你,等个十来年我们就可以了。可是我们都错了,看着你在急救车里头部的鲜血流出来的时候,我就知道,结局随着那些流出的血凝固了,不会再有了。”我莫名的突然大哭起来,狠狠地推开他,凝视看着他那张脸庞流泪,又紧紧地抱住他,我哭着说:“不要走,陪我度过我最后的三个月的时光。我知道不会错的,因为看见你,我感觉了心的声音,你就是我的记忆流失的那段日子里不停浮出来的脸庞。你不要走,不要结婚,你就是我梦里的那个人。”
可是,他告诉我,梦里的人始终是梦里的,不会出现的。他消耗了八年的时光,只为等我,可,等到的,是一个生命不多的人。
可是他也不会懂,那次的坠崖,原因只有两个,第一,忘了他,第二,疯了一样的爱着他。
他就在机场离开了,那是我第三次错过他。
在北方干净的天空里,纷纷扬扬的大雪落在我的长发上,瞬间融化。
我一直追着他跑,跑出机场后,他消失在了那片白色的雪地中。
我蹲在北方干净的天空下,涕泗横流。
冯哲,消耗了你那么多年的时光,回报你的,一个是你不爱的新娘,一个是你爱着的生命不多的我,对不起,难为你了那么久。
冯哲,真的如他所说,惺惺相惜,也镕不近的。
2002年的2月,我在南方的纯净的天空与阳光下含笑死去,因为在我窒息的前一秒,我消失的记忆都回来了。
我没有万水千山,错过冯哲三次。
那次的坠崖,归根结底,只是为了让我喜欢的人,自由飞翔不再背负,仅此而已。
冯哲,假如时光真的可以倒流,我一样会选择你,哪怕我的世界因为你而闹得天翻地覆。
可我愿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都心甘情愿,只因为只有你可以让我笑,可以让偏激的我安静,而不是我爱你,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