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
一、植物的感情、欲望和生存本能</h2>
许多植物学家说,植物是有感情的,它需要祝福,如果你每天早上对一棵西红柿说:“你好,你今天好吗?”“我现在给你浇水,希望你多结果实。”那么,这棵西红柿就会比其他的西红柿产量高。植物也怕“鬼”,怕恐怖的电影,要是你在它的面前放恐怖片,并把导线通到它的身上,那么它会吓得要死,“全身哆嗦”,严重一些甚至会枯萎而死。
1966年,有人第一次测出了植物有像“感情”一样的反应,到了1997年,美国《太阳》杂志的记者采访了这位叫克利夫•巴克斯特的测谎仪专家。当被问到他是如何发现植物的电化反应时,他追述道:最初这是在我曼哈顿实验室的爬藤植物朱蕉上观察到的。我对一残植物进行饱和浇水,把它们放在水龙头下面,一直浇到水从花盆下面流出来。我想知道水分到达这些植物顶端要多长时间。我尤其对朱蕉感兴趣,因为水得沿着它长长的枝干爬上去,最后达到叶子的末端。我想,如果把波动描记器(测谎仪)的表皮电流反应探测器接到叶子末端,水分到达电极之间时,电阻的降低就会记录在纸上。我注意到仪器的电子笔画出的曲线很像人体接上测谎仪时画出的曲线,这很像人们发现自己健康受到威胁后的心理反应……
巴克斯特讲述的观察情况还有如下几点:
一、植物怕火:
“我把一片叶子伸进温咖啡中,它没有什么反应,好像觉得无聊,图上的曲线一直是向下的。后来,当曲线画到13分55秒时,我突发奇想,想烧它的叶子。不过我并没有把这个想法表示出来,也没有碰那棵植物,也没碰仪器。可它突然像发了疯一样,电子笔一下子蹿了上去,曲线蹿出了扫描图的范围。这可能是它对我头脑中出现的形象产生的反应。后来,我从秘书的桌上拿了些火柴,点着了一根,在它的叶子上晃了几下。但我马上意识到,刚才的反应已经很强烈了,电子笔都跳到了顶点了,再有什么反应也看不出来了。因此,我换了种方法:我把火柴放回秘书的桌上,消除对它的威胁。朱蕉马上平静了下来,我立刻明白发生了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我想不出传统的科学怎么去解释。从那时候起,我一直研究这方面现象。”
二、所有的生命都有移情现象:
“一天,我拿茶壶烧水,准备冲咖啡。后来我想起还需要用茶壶做别的事,就又把滚烫的水倒进了水池。我当时监视的植物对此做出了强烈的反应。大家知道,如果长时间不在水池里倒化学品或开水,水池底部就会生出微生物群落。原来那棵植物是对下水道里面的微生物被烫死反应强烈。以后的实验也让我惊讶,生物的感知能力甚至能到细菌那一层。比如我给一份酸奶样品(酵母菌)添加营养,另一份就会有反应,好像在说:‘那家伙有吃的了,我那一份呢?’这种实验我做过多次。我如果在一份酸奶中滴入抗生素,另一份就会对同伴的死亡有极大的反应,而这一情况不一定发生在同样的细菌中间。”(1)
英国2002年7月份的一期《新科学家》发表了海伦•菲利普的一篇文章。这位作者认为,我们需要重新来认识植物,它们既不傻,也并非徒有其表。植物不但能预测未来,还能记得曾经经历过的事情。如果遇到问题,还能设法回避或者做出智能反应。生长中的植物嫩芽可以感知周围植被的生长情况。
在讲到植物具有“适应能力”的时候,这篇文章如此说道:
爱丁堡大学的托尼•特里瓦弗斯表示,植物具有智慧的重要证据,是它们的反应有微妙差异——即它们不仅有适应性,这种适应性还具有可变性。每株植物都是一个个体,没有两粒种子会长成完全相同的植株,即使它们具有相同的基因,或生长在看上去完全相同的环境下。不仅如此,它们对15种以上的信号做出反应——包括光、化学物质、水、重力、土壤质地、损害等——并对这些信号加以综合和比较,因此每种反应都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很明显,植物确实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
正如简单的神经系统一样,这些信号系统具有推断和学习的潜能。达尔文在100多年前就指出,“在某些方面,植物对光的反应几乎和动物通过神经系统对光做出的反应如出一辙。”但直到现代分子生物学发展起来后,才显示了动物的神经系统和植物的信号系统是如何相似。
植物利用细胞膜之间的电压变化把电子信号从一个细胞传递到另一个细胞,类似于我们神经中传递的行为电压。正如我们有痛觉神经一样,这些电压可以报告植物有一部分受到了伤害。在植物细胞内外,传递信息的化学物质有很多和人类脑细胞内外负责加工信息的物质完全相同。
动物和植物进行学习和记忆的分子基础也是相似的。当动物受到严重威胁——例如某种使它们吃了就生病的食物或者它们不断碰触电网,它们学会更迅速地避开时,电子信号的速度和强度都会在几分钟内提高。一种由钙离子、称为“第二信使”的化学物质和一些酶构成的系统形成暂时的离子通道,这些离子通道可以更加迅速地传递信息。如果威胁一直持续,这种强化的警醒将导致基因编码和蛋白质结构永久改变,在细胞间建立更多的通道和连接。
如果我们认可了植物也是非常聪明的并且具有智能的这样一个观点,那么我们可以得出一些递进性的结论:
1. 植物是有感情的,就是具有人们常评价人类专有的那种七情六欲。在它干枯时,会呼叫要水喝,而一旦水过多时,它又会发出警戒和要求停止。不过,也许我们人类与植物没有“共同的语言”,所以一直忽略了植物的感情和呼声。
2. 细菌、微生物直至细胞,也是有感情和欲望的,它们会表达对于给予它们营养后的喜悦和不予满足的抱怨。在一种溶液里,如有一滴营养液加入,这滴营养液慢慢地溶于水中,出现了浓度不均的情况,那么,细菌与微生物就会向着浓度高的地方游进。
3. 要是我们把世间万物分成这样几个层次:植物——微生物(细菌、病毒等等)——动物(包括低级动物与高级动物)——人,那么,我们在这里等于说了在最低级的植物层次上也存在着感情与欲望。这个意思的另一面也等于是说,至于动物与人,当然更不在话下。
<h2>
二、动物的生存本能</h2>
我们承认动物比植物还高一个档次,说动物具有感情与欲望,这一点可以说众所周知,甚至不需要做什么证明。
春山茂雄在《脑内革命》一书中这样说道:“爬虫类动物只有原脑,看见猎物就捕捉,发现雌性就产生生殖行为,几乎都是属于条件反射的世界。人脑里也有这个原脑,猫狗脑比爬虫类动物有所进化,有一个称为大脑边缘系的动物脑。”
按照这个说法,起码可以说,动物比起植物来,多了一个“脑”这种东西。像爬虫类动物,便只有一个最低级的脑袋——爬虫类脑;到了猫狗猿猴这样的高等动物,就除了爬虫类脑外,又多了一个大脑边缘系的动物脑。而最高级的动物——人则具有了三重脑结构。除了包括上面两层脑之外,还得加上一个“人脑”。
在爬虫类脑的阶段上,动物就有了捕食的行为;到了发情期产生性行为,以及遇到危险时的逃跑行为。
而到了猫狗脑的阶段,脑子里就多了一些得失计算和“愉悦”的感觉,也就是说好恶感,用人类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具有了感情因素。
不过,这种说法不是绝对的,正如我们在上面所说的,植物尚且有感情(只是这种感情还不为我们所知),爬虫类动物恐怕也是懂得“感情”的,就像蛇,可以家养,“养家”了的蛇不会去咬自己的主人;而我们认为已经懂得了感情的猫狗猿猴或虎豹熊狮,即使“养家”了,说不定什么时候发了脾气也会咬人。
这个我们且不去管它,但不管是爬虫类动物还是猫狗类动物,这种肚子饿了要捕食吃,看到自己的幼儿子女肚子饿了就要给它们喂食,到了发情期就想要找异性发生性关系,以传宗接代。以上的这些本领都是具备的。
我们把肚子饿了想吃食这种感觉叫做食欲,把想与异性交配的冲动叫做情欲或性欲,那么,整个动物界,包括低等与高等动物在内,都应当是具有这种“欲望”的共性的。
生存下去,繁衍后代,不让敌人把自己吃掉,这应当是一切动物都具有的欲望和本领,当然,在这种进攻与抗拒,一方想吃掉对方而另一方千方百计不让对方得手的斗争中,总有某一方失败被消灭的时候,这又当别论。但动物的自我保护本能,却是生存下去的欲望的最实际的证明。
一般而言,在这种斗争中,威猛的动物如狮、虎、鹰、隼等,当然要占优势得多,而弱小的动物,则常常成为别的动物的口中食。我们通常所说的“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沙泥”,指的就是这种现象。然而,话又说回来,小动物为了保存自己,也形成了一套自我保护的能力。
弱小动物是怎样自我保护的呢?
它们的办法常常利用与人们在交通标志中使用的同样鲜艳夺目的颜色:红、黄、黑来伪装自己,也如我们的军队穿上迷彩服一般。艳丽的颜色与可憎的特点可以使小动物免受伤害。鸟类如此,蜜蜂如此,甚至连树上的黑脉金斑蝶也是如此。
蝗虫、青蛙、蝾螈这类肉鲜多汁的小动物,也都会用螫刺、黏液或令人恶心的气味武装自己’并且往往以鲜亮的颜色来宣扬这些令人厌恶的特征。
长期以来,生物学家始终搞不清这种警示作用是如何形成的。
最近,芬兰于韦斯屈莱大学的进化生物学家莱纳•林德斯特伦和她的同事们已经开始解决这个进化之谜。他们借助的是放入小纸袋内的一片片杏仁和一种名叫大山雀的鸟。
1999年1月下旬出版的《自然》杂志发表了林德斯特伦等人关于这方面的论文。
大山雀产于欧洲,与北美山雀有着亲缘关系。它们通常以种子和昆虫为食。于韦斯屈莱大学的研究人员想弄清一块食物要多么特别才能使大山雀逐渐懂得某种外观表示味道不好。研究人员的试验发现:要利用显眼的外表保护自己,容易被其他动物扯食的小动物就必须使自己的外表显得非常特别。这样,捕食者才会把某种特殊的外表与“不好吃”联系在一起。
这一发现还意味着,外表不够特别的小动物就无法幸免了。
生物学家一致认为,对于各种令捕食者厌恶的动物来说,色彩越艳越好。
这种情况说明,这些动物是在押注——希望自己的同伴被吃掉而给捕食者一个教训:颜色鲜艳=味道不好!
但是,如果周围并不总是有一批色彩鲜艳、味道可憎的同伴怎么办呢?格雷戈里•斯沃德在同期的《自然》杂志上著文说,得克萨斯州有一种螳虫,它在独处时保持着隐蔽的绿色,但在群体喂养时则变成灿烂的黄黑色。
一种名叫凹缘螅的昆虫如果喂以一种名叫臭灌的植物,它的味道就变得很坏。斯沃德尝过这种蝗虫。他说:“味道糟透了,苦得令人难以置信。”
但是,他说,如果让蝗虫一天内都吃像莴苣这类无毒的植物,“它们的味道就很不错”。
斯沃德还考察了美洲变色蜥蜴对蝗虫的反应。蜥蜴一咬住蝗虫的头就马上会把蝗虫吐出来。斯沃德怀疑是蝗虫把烂糊的臭灌吐在了蜥蜴的嘴里。
这种警示显然对于蝗虫来说很奏效。当蜥蜴下一次遇到绿色和黄黑色两种颜色的蝗虫时,90%以上会选择去吃绿蝗虫。
同样的情况,动物中的蛇,植物中的蘑菇,都是颜色越鲜艳愈令我们人类觉得它有毒,因之避而远之。
这就是弱小动物的生存本能,用艳丽的颜色作宣言:像我这样颜色的虫子是最难吃的,不信你试试看?一旦敌人试了它觉得很苦很臭后,它成功了,下次它的敌人就会放过了它。
还有一个例子告诉我们,蚂蚁为了生存,不仅仅是能够到野地里去寻找食物,它还会像人类一样种植粮食,并且令我们惊奇的是,蚂蚁作为“农夫”的历史绝对比人类更早更早,大约在5000万年以前,它就会种植真菌了。
路透社华盛顿1998年9月24日的一篇报道这样说一一
研究人员说,5000万年来,蚂蚁一直在自己的农场里种植真菌。它们能给予人类农场有价值的启迪。
研究人员发现蚂蚁定期交换留种的真菌,还偶尔在洪水或植物枯萎病等灾难过后,重返野外搜寻留种作物。
马里兰大学生物学家乌尔里克•米勒说,这表明生物多样化是一种超出所有人想像的更为基本的需要。他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说:“蚂蚁的行为表明,耕种的物种如果不和与自己的密切亲缘的自由生长的物种作某种接触,要长期保持它的农业寿命是不可能的。”他还说:“这或许是向人类发出的一个信号。我们需要的是野生环境里生存的遗传物质。这使我们想到,我们有必要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野生环境的生物多样性。我们必须保持野生环境里某种遗传后援系统。”
蚂蚁耕种的历史比人类耕种的历史要久远得多,这不是一个新发现。米勒说,科学家至少在100年前就已经知道,某些种类的蚂蚁在巢穴中耕种真菌——为真菌施肥,用天然农药控制杂草……
只有少数几种动物也耕种作物——某些白蚁、几类甲虫和人。但是米勒说:“过去人们做过推测,妈蚁归化真菌的奇异事件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出现了,现在我们知道这一事件大约出现在5000万年前。”
此外,蚂蚁还在种群间交换真菌,不过这种交换可能不是以友好的方式进行的。米勒说,真菌种植园很容易遭到破坏,它们被洪水淹没或被病菌彻底摧毁。因此,蚂蚁必须获得更多的真菌品种,否则它们就会死亡。米勒说:“在这种失去真菌就意味着死亡的情况下,我对它们变得好斗并不感到吃惊。它们可能试图占领另一个蚂蚁巢,把那里的蚂蚁杀死或赶走,抢走一些真菌。在这种情况下,蚂蚁和人类没有区别。每当出现重大利害关系时,很多动物中间往往会发生侵略。”
米勒说,科学家还发现,蚂蚁还有一些与人类有着惊人相似的行为。它们会发动战争,甚至奴役其他蚂蚁。他说:“妈蚁袭击其他种类的蚂蚁。它们杀死蚁后,把幼蚁带回自己的巢穴,让它们在那里做苦工。这些蚂蚁一旦拥有人类所称为的奴隶,就不再履行自己在巢穴中的基本职责,而是让奴隶来完成这些职责。”
捕食、规避危险、养育后代,这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和能够延续后代,可以统称之为动物的欲望,这种欲望是全部动物所共有的,像一切动物从产生以来到今天那么年代久远,牢固不灭。谁都不会无视这种本性的存在,因此我们人类才会有这样一句俗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鸟为食亡,说明了一切鸟(动物)即使遇到多大的风险,都不能不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
<h2>
三、动物与人类都具有集群的共性</h2>
在以上举例的蚂蚁群落中,米勒先生已经把这样一点介绍出来了,蚂蚁群落中也存在着战争与掠夺,奴役与压迫。夺取真菌,就如人类抢夺食粮和财富。为了争食争财争地盘而发动战争,过去都认为是人类的专利,现在来看这种观点不对了。
之所以这样,是我们的思维方式大体停留在“人类中心主义”这样一个观念上,我们总认为人类才是万灵之长,有思维,有语言,有组织,有谋略,所以,许许多多的人类思维与行为是动物所没有的。但今天科学家告诉我们,其实人类认为自己比其他动物聪明的那一部分,在动物界里几乎都可以找到例证,或者说起码70%~80%都可以找到共同点。这也就是说,人类的所谓比动物“聪明”的那一部分,也许只剩下会生产原子弹和氢弹以及会看电视和操纵电子计算机了。
葛雷克•派克在他所著的《走进非洲》一书中,用他多年来的观察,向我们揭示了凡动物聚合成集群以后的那种“人类的属性”。派克说:被称为万兽之王的狮子,雄狮有残杀幼狮的习性。他曾亲眼目睹一只形体庞大的公狮赶走了三只幼狮的母亲,将它们逐一杀死、吃掉。仅过两天,母狮便开始与杀子仇人交配。他还说,雄狒狒会在青春萌动的时期不顾异族成员的排斥,甚至冒着遍体鳞伤的危险更换族群,恰似人类羽翼初丰的青年渴望到陌生的环境中去遭遇挑战,在历尽艰辛之后,逐渐由童稚走向成熟……动物世界中的情爱与憎恨、合作与仇杀,甚至比人类世界中的更为精彩。因此歌德曾经说过这样的一句话:动物是人类的漫画。(2)
大致而言,动物的群落中有着这样一些与人类的共同之处:
1.在猿猴、沸狒、狮虎等等的动物群中,其组织形式仿佛像人类的部落社会。
一群十几只到几十只不等,这里面有王的统治,为争夺统治权,也有着激烈的厮杀。一般言之,年轻的身强力壮的雄性常常会争得王位,而一旦这只王年老体弱,它的王位也保不住了。
而这一群与那一群的种族之间,常常为了争夺利益与食物而发生战争。
蜜蜂虽然是团结友爱的动物,但当要分群之时,两帮蜜蜂也会针锋相对,把原来保存的食物抢光,直到两群分开建立了正常秩序为止。
集群内部有着明显的等级制度,为王者都有许多特权,而且妻妾(面首)众多。
蜂王用不着劳动,养尊处优,享受着高级的产品蜂乳;雄蜂也不劳动,吃着工蜂采来的蜂蜜、蜂粮,而且胃口颇大,它们则都是女王的面首;工蜂终日辛劳,吃得最差。一旦蜂王遇到危险的时候,总是工蜂们密集地保护在蜂王周围,奋起迎敌,向敌人投去毒刺,用自己的牺牲换得蜂王的安全。
有一种不长毛的鼹鼠,终年生活在地下,形成了一个个“独立王国”,它由几十只鼹鼠组成,由一个“女王”掌权,女王比其他雌鼠长得大,是王国中惟一生育的雌鼠。一旦“女王”去世或失踪,就由长得最长的另一只雌鼠继位。“王国”的分工为:觅食鼠、建窝鼠、打洞鼠、清扫鼠和“女王”侍从。
2.为生存的斗争都是一个猎取其他动物、弱肉强食的过程。
我们拿狮群来说,在捕捉猎物时,狮群无须太大,一两只母狮就可以袭击一匹斑马并把它咬死。但是,在保护刚刚得到的新鲜猎物,以免被鬣狗抢走时,母狮就需要靠雄狮帮助了。在分食时,尽管成年母狮也常常吼叫,但是,并不是真正的争抢,谁想吃猎物的哪个部位都是可以的。
雄狮花费在争斗上的时间并不多。它们领导群狮抵御外来雄狮的时间只有大约两年。年老的雄狮由于体力不支随时要放弃领导地位,它们作为失败者躲在一边,靠吃腐烂动物尸体或者捕捉猎豹、小鬣狗维持生命。年老体衰的雄狮最后的下场也是成为猛禽的果腹之物。
3.动物在情爱上都是自私的,为王者占据着众多的性伙伴,而群落中的弱小者则很可能没有异性的伙伴,它们只能靠偷情来获得传宗接代的机会。
弱小年轻的雄狒狒为解决求偶得颇费一番心思。它并不期望成为高高在上、妻妾成群的首领。因为拥有妻妾越多,遭受嫉妒者的进攻也就越多,进食时间会相对减少,身体变得越来越虚弱,最终被赶下台来。所以它平时宁愿充当家族首领的奴仆,为主子效劳,暗地里却利用每次机会与首领的妻妾“亲热”一阵子。这样狒狒王的后代也就有了它的“一分血缘”。
在一些蛙类、蛇类、鸟类等动物中雄性弱者,也能达到求偶的目的。据动物专家统计,这些动物的成功率能达到18%。
4.一个族群之中,有着团结与友爱的一面,如一只海豚死了,其他的海脉会为它送葬,直至死海豚的尸体烂掉为止;巴西的火蚂蚁当来到河边上时,雄蚁主动爬上树去,咬下树叶,当做舟船,供所有蚂蚁过河;如若洪水来临,火蚂蚁将裹成一团,滚动着在水里行进,中间是被保护的蚁后,外层的火蚂蚁淹死不少,但内层的蚂蚁却能保存下来。
5.有些动物集群会构筑巢穴,如蚂蚁、蜜蜂等等,它们构筑巢穴的水平远高于人类的建筑能力。
例如蚂蚁的蚁穴,它虽是用泥土堆积而成,却是非常复杂的一种建筑。白蚁在泥土中混合上自己的分泌物和排泄物,使泥土干燥后变得坚硬而牢固。穴内的结构相当讲究,通常由一个主巢和3~5个副巢组成。主巢又分为许多小室,在主巢的中部,有蚁王和蚁后居住的“王室”,还有羽化室、育儿室、仓库等,各室之间有通道相连。最奇妙的是蘑菇房,白蚁在这里培养蘑菇,供蚁后和幼蚁食用,这些真菌蘑菇只有在这里才能生长良好。穴内还修建一些垂直的空气调节管道:穴顶有一个较粗的通气孔,然后分成许多细孔道,呈辐射状向下延伸,到了穴的下部,又组合成粗孔道,直通地下室。这种巧妙的通风设备,大大增强了穴内的空气流通,不但可以保证氧气供应,而且可以起到降温作用……
6.动物有自动节制生育功能,就像人类的计划生育一样。
蚂蚁女王随时都晓得食物的储备情况,如果食物丰富,她们就多生育,一旦发现食物减少,就停止产卵。雌性蚂蚁还能够根据“护城卫士”(雄蚂蚁)、筑巢和建立新群体数量来调节其“人口”结构。
老鼠也有类似本领,如果遭到水淹、鼠粮缺乏,为求生存,可以失去部分保存自我,即采取自杀和自动停止生育的办法来控制鼠类的数量。
动物社会还有许多方面不但类似于人类社会,甚至比人类的社会先进很多。例如我们再拿蚂蚁来说,人类中的北京、纽约、东京等城市,也只有1000多万的人口,已经觉得人满为患,那里面的交通、环境污染已经令人吃不消了。而—蚂蚁城”里的居民大约有5000万个成员组成,那里面并没有由于污染而产生众多的传染病,它们是怎样解决城市问题的?至今对于人类而言仍是个谜。还有,人类需要无数部电话才能解决通讯问题,而蚂蚁却没有,可是它们却能非常有效地传递消息。这是因为蚂蚁头上长有两节“天线”,每根“天线”由11个节组成,可以同时发出11种不同波长的信号,蚂蚁们靠“天线”的相互摩擦,在数秒钟之内就能够发出强弱不同的信号,通知它们的同伴。
这样说来,无论是什么动物,尤其是群居的动物,它们要使自己的种族生存和延续下去,必须面对许许多多的严酷问题,人类还要哀叹,“啊呀,活着多难多累呀!”一切的动物遇到的艰难困苦并不比人类少些。然而,它们都能为了生存下去而奋斗着、解决着,并且解决得并不比人类差。当我们的科学家研究了各种各样的动物群体的生活方式后,竟然觉得它们解决这些问题方面的能力并不亚于人类,甚至某些方面人类还得向它们很好地学习,这是太令我们百思而不得其解了。
<h2>
四、人类的生存欲望</h2>
当然,从总体上说,我们人类的优越感还是明显存在着的,面对着人类在这些年来巨大的进步,面对着我们各式各样的发明,我们应该可以骄傲不已,这当然是因为我们人类由于进化得快,就脑子这一部分,除了“爬行类脑”和“猪狗类脑”以外,还增加了一个“人脑”。因此人的大脑比起其他哺乳类动物的脑子来说更加发达。由于发育过大,又分出左半球脑和右半球脑两个部分,称为脑梁的神经束连接着左右两部分大脑,左右两半脑共同发挥着作用,使人比其他动物更聪明,也使人生活得比其他动物更富足、舒适一些。人的左脑掌管语言、计算和逻辑,右脑掌管感情和直觉,因此得出了左脑富于理性,右脑富于感情的结论。
人有了这样可骄傲的脑袋瓜之后,就可以利用这个头脑作为指挥体系,来思考得失利弊,来决定语言的组织和发挥,来确定自己的行为方略。这样,哪些事情该做和不该做,哪些话该说和不该说,人类也就比动物不止高了几个层次了。这样一来,人类在生活中既更富于理性,也更富于感情。就像一对恋人,既可以写出感动对方的求爱信来,也可以打电话说“我好想你”,见面的时候还可以补充说:“我是非常非常爱你的。”有了音乐,人类还可以高声大胆地唱出一支支情歌来,什么“只要哥哥(妹妹)你耐心地等待哟,你心上的人儿就会自动跑过来哟嗬!”什么“人里头挑人就数你好”等等,什么花言巧语都能够说得出来(自然也多了几许作伪和虚假),这样,人对自己生活的美化和欲望表达就可以尽情地发挥出来了。
马兹罗博士认为,人的欲望有5个方面,这5个方面可以分为5个阶段,这都是通过脑子来思考的,当然,对于是否全部是脑子的作用我们可以存疑,放到后面再来讨论。但他总结的人的欲望这5个方面,基本上是对的:
(1) 生理的欲望;
(2) 安全的欲望;
(3) 所属和爱的欲望;
(4) 承认的欲望;
(5) 实现自我的欲望。
这些欲望正如台阶一样,一步一步往上攀登,层次也逐步提高。最原始的欲望就是“生理欲望”。
性欲、食欲、睡欲这些东西一般被称为本能的欲望。这些欲望对于维持生命绝对重要,必须得到满足,所以它们产生于爬虫类脑。
上述欲望得到满足以后,随之而来的是“安全的欲望”。
饥肠辘辘的时候,不顾一切地寻觅食物,冒着生命危险也在所不惜。而当肚饱肠满之后,就开始考虑自身的安全。
当第一、第二个欲望得到满足以后,就希望获得“所属和爱的欲望”,这是一个想以某种形式作为社会一员而存在的欲望。也可以说是社会归属的欲望,其中包含着需要对象的爱的行为。
马兹罗博士指出,食欲得到满足,安全得到保证,作为社会一员隶属于某个集团得到保证以后,人绝不会就此心满意足,还需要第四个欲望,即“承认的欲望”。
这就是一般所说的自尊心和被社会承认的欲望。自己比别人出类拔萃的自信,对自我能力的坚信,获得的业绩、自立的确认,通过这些满足自尊心的欲望以及被社会承认的欲望。
于是,表彰、名声、地位、评价等等就作为被社会承认的标志,成为这个欲望的具体内容。人不仅仅满足于归属某个社会集团,而是希望因其归属而被别人所承认。
到达这个境界,应该说已成为一个相当成熟的高层次的人。然而人还是不肯就此罢休,于是追求第五个,即最后一个“实现自我的欲望”。到达第四个欲望的人“具有力图最大限度地实现自我的最高存在的愿望”,这就是“实现自我的欲望”。
这是可以与上帝的世界相通的心境。大概就是孔子所说的“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吧。就是说,自己与他人之间的界限已经消失,言行听命于心,在不知不觉中为社会为他人做出奉献。这大概就是一种理想世界吧。
马兹罗博士认为,这五种欲望是人的基本欲望,将其称为“欲望阶段论”是因为达到第一个欲望后才追求第二个欲望,达到第二个欲望后才追求第三个欲望,也就是说,前面一个欲望在某种程度上得到满足以后才追求实现下一欲望,是顺序渐进的阶段式的欲望追求。(3)
我们得承认,爬虫类脑不会有人的第四个第五个欲望,到了猿猴之类的动物就有了承认的欲望了,但仍不会有第五个,惟有人类才需要这5个方面的欲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类是最大的欲望的追求者。他比一切的动物都要追求得多,追求得高与大。
马兹罗博士不过是将人类的所有欲望做了归纳,并且上升到了理论上来认识罢了。若是我们不从这个方面而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待人的欲望,也同样可以殊途同归。清人胡澹奄编辑了一本《解人颐》,收录了关于人的欲望应当如何把握的三首打油诗。一首是《知足歌》,一首是《不知足歌》,还有一首是《半半歌》我们且看那首《不知足歌》:
终曰奔波只为饥,
方才一饱便思衣。
衣食两般皆具足,
又想娇容美貌妻。
娶得美妻生下子,
恨无田地少根基。
买到田园多广阔,
出入无船少马骑。
槽头扣了骡和马,
叹无官职被人欺。
县丞主薄还嫌小,
又要朝中挂紫衣。
若要世人心里允,
除是南柯一梦西。
这首不知名作者的歌,非常形象地写出了马兹罗博士所说的人的欲望的种类和层次感现象,并且讲出了中国封建时代人的时代性和地域性。若是我们再剖析一下这首歌,那么,它的层次性就是:第一步,只是想吃饱穿暖;第二步,饱暖思淫欲,开始了爱与传宗接代的欲望;第三步,想要过小康的富裕的生活了,或者说白了想要更多的钱与地,当一个财主老爷了;第四步,则渴望权力,想做官,小官还不过瘾,要想当朝中的大官。
这当然是中国特色的行为,没有讲出什么“实现自我的欲望”。对于国外来说,成为学术权威,也是实现自我价值的一条路子,可中国文人则只要做官,“学得文武才,货与帝王家”,惟有官途才觉得是实现了自我的最高价值,其他都不能算数。而一旦当了大官,那么被社会承认,名声、地位自然不在话下。
所以,这首《不知足歌》其实很好地反映了中国人的欲望论,也可以作为马兹罗博士的5个欲望理论的最好注释。
如此看来,人类开始是渴望生存下去,然后是渴望发展自己,实现自己的各种各样的愿望,这是人类的共性,除了前面几步中具有动物的属性以外,愈到后面愈是专属于人类个性的东西了。
不论这人是西方人还是东方人,是古时代人还是现代人,是个健全的人还是个残疾人,都具有这5类欲望,并无不例外地向着这些欲望依次地前进,并企图全部实现它们。
人的一切行为,无不是为着实现这些欲望而努力着,他们的损人与利人,他们在耍着各种手段和计谋,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苦苦奋斗与挣扎,都无不是为着实现这样一些自己或集团的欲望,这一点应当
不受我们任何人的质疑。但是,人为什么有着这样的欲望?人为了实现这些欲望到底做了什么并继续做着什么?这些欲望的本质是什么?是什么驱使我们每一个人都丢不开这些欲望,甚至冒着被判刑、杀头的危险也要执著地去追求、实现它?这就几乎没有人深问下去了。
而这一点,正是本书所要探讨的。
注释:
(1) 兰青译:《植物的感情》,《海外文摘》1998年10期。
(2) (美)葛雷克•派克著:《走进非洲》,光明曰报出版社,1998年11月版。
(3) (日)春山茂雄:《脑内革命》(1),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7年5月第一版,第34~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