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一早,我来不及吃早饭,就蹬车进城,去听琴的回话。从团河农场到永定门,大约四十多里路,八点半我到了天坛公园西门,在门前的小吃摊儿上买几个炸糕吃了,直到九点半过后,才见琴从车站那边慢慢儿走了过来。她从东郊来,我从南郊来,路途是差不多的;她坐车,我骑车,按说应该她比我快,可是她迟到了。这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她早上起晚了,出门也晚了;二是大姑娘初次跟男人约会,出于矜持心理,总要故意晚点儿到,用北京土话来说,就叫做“慎着”或“拿糖”。
我迎了上去,没有问她迟到的原因,只问她一句话:“咱们是进去谈,还是就在这里谈?”
我的意思很明确:上次分别的时候,她说要回家去问问父亲和哥哥;这次见面,如果家里不同意,她自己的态度也不坚决,那只要告诉我结果就可以,没必要再跑到天坛里面去瞎磨蹭了。她似乎明白了我的用意,嘴一歪,说:“在这里说个什么劲儿,天儿还早着呢,咱们进去慢慢儿说。”
听她的口气,我知道有些文章,就依言买了两张门票,存上车子,一起往里面走。
从天坛西门进去,先往东走,再往北拐到祈年殿,有一段很长的甬道。她好半天儿没说话,只是跟着我走。我不能老保持沉默,就问她回家去以后,家里人都是什么态度。她依旧歪一歪嘴,接着扭一扭脖子,却什么也没说。我还以为她有什么难言之隐,正想告诉她场里公布名单的事儿,她倒忽然开口了:“其实我早就知道问谁也没用。谁都不开口,都怕往后落埋怨。只有大哥说了一句:‘三十四岁了,比你大十一岁呢。’我爹说:‘男人大十几岁不算啥,大二十几岁的也有的是,只要人品过得去。男人大点儿的好,知道疼人。’大嫂子这才说了一句:‘猴儿跟羊,属相倒是不克。’再问他们同意不同意,就都不说话了。问急了,都说这是我自己的事儿,大主意要我自己拿。”
“那么你自己的主意呢?”我听她说话大喘气,不由得有几分好笑。
“我这不是正在考虑么?”
“那么我告诉你:去新疆的名单已经公布了。没有焦师傅,有我。现在让我们休息三天,星期三上午九点集中,等待上火车。我已经问过兵团来的政委,他说:如果你肯去,适合你干的活儿多得很,不一定非干农田活儿。去与不去,你拿个准主意吧!”
她听了,眼睛一睁:“那么急呀!刚才在大门口,你怎么不早说?”
这一回,轮到我不着急了,慢吞吞地回答说:“还有整整三天时间呢,急什么?你要是同意去呢,我到你家里去,见见你家里人,然后咱们准备准备要带走的东西;你要是不去呢,我光棍儿一根苔,倒是没什么可准备的,陪你在天坛玩儿半天,也算是咱们认识一场。”
她倒是真急了,站住了说:“你这个人哪,怎么连一点儿火性也没有?时间那么紧,哪还有心思玩儿啊?咱们这就上我家吧。”
“你还没说你究竟去不去新疆呢!”
“嗨,没时间考虑了。不跟你走,又能怎么办呢?是好是赖,听天由命吧!”
她突然间作出了这样的决断,好像是破釜沉舟了,我却笑笑:“不忙上你家。既然进来了,总得到一下祈年殿,没有就这样打回票的道理。咱们从这里慢慢儿走到祈年殿,大约要走十几分钟,你还有时间多考虑考虑。到了祈年殿,你要是不反悔,咱们在那里照一张相,就算是订婚纪念;你要是反悔了呢,咱们绕祈年殿转一个圈儿,然后出大门各奔东西。你看怎么样?”
“你这个人,真沉得住气儿!”这一回,她倒是没着急,却也歪着嘴笑了。
话虽然这样说,她还是继续朝前走了。不过那步子明显比刚才快了许多。
到了祈年殿,我问她:“咱们是照相呢?还是绕着祈年殿转一圈儿?”
她白了我一眼说:“先照个相,再转上一圈儿!时间抓紧点儿,你第一次上我家,总还要买上点儿东西吧?”
“照相”,表示要跟我结婚;“转上一圈儿”,表示要跟我分手。这个似乎还挺迷信的姑娘,这会儿怎么就不顾忌“口兆”了?难道她真的早就估计到,我们是先结婚,然后分手?
不过这话我不能说出来。至少不能从我的嘴里说出来。
我们找了个摄影师,在祈年殿前照了一张相。那年月,彩照还很稀罕,当然照的是黑白的。按照摄影社的规定,本应该一个星期以后取的,我跟摄影师说明:星期三我们就要上新疆,请他尽量提前。摄影师这才答应,让我们星期二下午到西门门口取。
到了周二我拿到这张照片以后,曾经在照片的后面题了一首词,词名《西江月》,全词记不得了,只记得后半阕是:盛夏阳光灿烂,闲庭信步缠绵,郎才女貌福寿全,天生一对傻蛋!
照完了这张相,她就算是我的媳妇儿了,尽管法律上还没有正式承认。我想想也有点儿可笑:找个老婆,简直比买条毛巾、买双袜子还简单。买毛巾、袜子还要挑一挑呢,这可好,人家给什么你就得拿什么,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只有“要”和“不要”两个答案。我是个很富于感情的人,但是命运之神偏偏这样捉弄我,让我结两次婚,却不让我在婚前谈一次恋爱。第一次结婚,比我大五岁的怡,我一直叫她姐姐,进了一次电影院,出来就成了我爱人,在此之前,我们连一封情书也没写过,连一句“我爱你”也没说过。今天的事情更“神速”:三天前我还不知道她究竟是啥模样呢,仅仅见了一面,吃顿饭,进了一次公园,第二次见面,买卖就拍板成交了。世界上的事情,还有比讨老婆更简单的吗?
用哲人的话来说,爱人是极难找的,因为她必须是你的另一半儿;用丁玲的话来说,老婆是最好讨的,因为只要是“人,女人,活女人”,就都可以成为老婆。芸芸众生,人尽可妻,怎么会存在“找不到老婆”这样的事情?
当时二劳改们的婚姻情况,大多数夫妻只是在一起生活的伴侣,共同抚育子女的父母,有没有感情,是不是有共同语言,根本不考虑,也无法考虑。
看起来,琴是个办事挺有主见的人。“正名”以后,她立刻以主妇的身份吩咐:“时间紧,咱们别在这里耗着了。我这就回家,通知家里。你不是骑车来的吗,你到朝内菜市场买点儿酒菜和糖果,不一定要最好的,可一定要多买些。我家人口多,特别是小将多。”
现在我成了“先锋”,只能听从“主帅”的调遣了。
出了大门,她问我:“现在几点了?”我看看表,已经将近十一点。她接着发话:“你抓紧点儿,我一点钟到三间房汽车站等你。”
我要送她上汽车,她又发话了:“你快办你的事情去吧,我坐车,你骑车,我比你快。”
我只好遵命。我到朝内菜市场去转了一圈儿,买些什么菜呢?太贵的买不起,可又不能全买素菜,琢磨了半天儿,想到农村人最爱吃肉,就买了一个猪头、四只猪蹄、一副猪肠子、一挂心肝肚肺和四斤肋条肉——我听人家说过,在北方农村,一头四蹄一刀肉加上一副下水,这是象征整头猪的。此外,又买了几条白鲢和一些菠菜、莲藕、柿子椒、胡萝卜之类的蔬菜,总之是采购顺利结束,车把上、后货架上都放满了。看看表,已经过了十二点,上饭馆吃饭已经来不及了,只好买了三个芝麻烧饼,这才出了朝阳门,一边吃着,一边蹬着,往三间房而去。
当时的三间房,还是孤零零的一个村子,四周都是农田,不像现在这样,一出朝阳门,马路两边都是房屋和商店,究竟哪儿到哪儿算是三间房的范围,根本分不出来。
我还没到三间房车站,远远地就看见琴站在车站旁边等我。看见我车前车后都装满了,这才笑着迎了上来,第一句话就问:“烟和酒你都买了么?”
我一拍脑门儿,连喊“抱歉”。我自己不抽烟不喝酒,进菜市场只知道买菜,却把这件大事儿给忘了。虽然今天女婿还是初次登门,但行的却是订婚甚至就是结婚的仪式,喜酒喜酒,酒是第一要素,缺少不得,香烟和喜糖更是十分重要的东西,糖果是琴走前交代过的,我没忘记,可是却把烟酒都忘记了。幸亏是她一个人出来迎我,又没忘记检查一下所购的东西,要不然,今天的“怯”可就露大了。
好在当时的三间房已经是个大村子了,何况还在是马路边儿上,副食店、百货店都有。我把车子推到副食店门口支上,让琴看着,我进去买了一条海河牌香烟、两瓶二锅头、两瓶葡萄酒(是当年那种一斤装的廉价甜味红葡萄酒,不是今天那种“干红”),就便又买了点儿香蕉、苹果、梨,这才两手提溜着走出店来。
我把刚买的东西递给琴,意思是我来推车子。不料她接过东西去,却歪了歪嘴,指着梨说:“你买这个干什么?”
我说:“香蕉、苹果不解渴,这个,水儿大。”
她白了我一眼:“你怎么连忌讳也不懂?买这个,不吉利。”
我突然想起,1956年秋天我和怡结婚的时候,婚礼桌子上摆放的糖果水果中,也有梨。难道真是因为不吉利,这才导致我们分手么?不过我是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从来不相信这些,所以仍然振振有词地说:“别信那个。无产阶级,无所畏惧嘛。”
她犹豫了一下,可能因为我已经买来了,既不能退,又不能扔,只好作罢。
她家在村东头的马路北边不远,从一家自行车修理铺旁边拐进一条小胡同,只走二三十米,就到了。迎面是一个篱笆门,门里面是一个挺大的园子,种着黄瓜、豆角、茄子、西红柿之类。园子的北面是一溜儿平房,中间三间是正房,东西各有一间矮小的披房。——所谓“披房”,是正房盖好以后另搭的小屋,比正房要矮小得多。最东头,是一间只有锅台、没有前脸和门窗的厨房,大概只有四五个平米,靠墙堆着一些玉米秸,大概是用来烧火的。
首先出来迎接的是一条大黑狗,冲我汪汪地叫了几声,可能是因为女主人就在旁边,所以并不扑上来。琴喊了一声:“黑子,别叫!”那狗果然就没喊,乖乖儿地跑进篱笆门里面去,在墙脚趴下了。听见狗叫,一下子从院子里涌出一大帮人来,男女老少,足有十几个,可见都是早就在等着新女婿上门的。其中有一个清瘦的老人,年约五十六七,当然是琴的父亲,其余的估计都是琴的哥嫂弟妹以及她所说的“小将”们了。
这时候琴在旁边先向家人笼统地介绍我:“这就是老吴。”这一来,我倒决不定应该怎样称呼他们了。因为今天早上琴出门的时候,还没有跟家里说定是不是嫁给我,而她回家之后,是不是已经把她的决定告诉了家里,刚才也没跟我说。根据她要我买烟买酒的话茬儿推测,应该是说过了的;但如果她把“许亲”的体面让给她爸爸,要我来这里演出一场“求亲”的喜剧呢?我正在犹豫,一个中年妇女推了一下一个小男孩儿,说了声:“小杰子,快叫四姑夫。”那孩子只有两三岁,口齿还不清楚,腼腆地喊了一声“戏姑夫”,就躲到那女人身后去了。
据说北方农村搞对象的习惯,男方上门,如果女方打发小孩子上来叫“姐夫”或“姨夫”、“姑夫”之类,就表示家里同意这门亲事了。既然女方表了态,我就落落大方地叫了一声“爸爸”。这时候该由琴出面了,除了父亲之外,她依次介绍了二哥、二嫂、三哥、三嫂、五妹、六弟、七妹,至于孩子们,就不介绍了。
后来我才知道,她家是大排行,不分男女。她母亲一共生了十五个孩子,但是开头的几个都是生一个死一个,一个也没成活。当年农村人迷信的说法,认为这是父母亲的“命硬不招子”,只要抱个孩子来,这孩子如果能够成活,下面的就都能够活了。这种做法,称为“压子息”或“压长子”。她母亲抱了个女孩儿来,那就是琴的“大姐”,当然早就出嫁了,今天没来。接着生的是个男孩儿,果然成活了。按照大排行,这是“二哥”,实际上是大哥。以后断断续续又生了不少,总计成活了六个,夭折了九个,加上大姐,一共是七个孩子。按照北方习惯,最小的女儿不叫“七妹”,而叫“老丫头”。第六个男孩儿小时候眼睛特别大,从小就叫他“大眼儿”,如今长大了,眼睛看不出来比别人大多少,但全家人依旧习惯于叫他“大眼儿”或“大眼睛”。
<img align=\"left\" height=\"202\" hspace=\"12\" src=\"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2CF.tmp.png\" width=\"149\" />琴把我买来的菜蔬交给二嫂,让她拿进厨房去整治。我被一家人迎进屋里,在东房坐下。她家的三间正房,东房是二哥、二嫂和两个孩子住着,西房是三哥、三嫂和两个孩子住着,三个闺女住东披房,老头子和小儿子住西披房。
东屋是标准的农民房,靠南窗一排大炕,靠北墙一个大卧柜,炕头堆着被褥,炕中间放着小炕桌。他们把我让到炕上坐下,我把糖果、水果、烟酒等等拿出来放在炕桌上。琴张罗着一份儿一份儿分给孩子们,省得他们争多争少。我特别注意了一下,她把那几个梨,全都分给了孩子们,连一个也不剩。三嫂子用一个大号的搪瓷缸沏茶,然后倒进几个大小花色各不相同的玻璃杯里,依次递给我和几个男人。看起来,她家没有茶壶也没那么多茶杯,而且女性在这个家庭中没有地位。
老丈人年轻的时候在城里拉过“洋车”,也算是个“外场”人。他既不转弯抹角,也不藏着掖着,开门见山地说出他对我们婚事的看法和意见。话当然说得很婉转,大意是:他这个四丫头,从小就娇气,什么农活儿也不会干,肩膀上不能放一点儿东西,不像五丫头和老丫头,如今在生产队里已经是整劳力。她从公汽六场回来以后,没下地干过一天活儿,长此下去,也不是办法。如今她自己愿意跟我到新疆去,家里人也不反对。不过谁也吃不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为了留一条退路,他们全家的意见是:同意我们两个结婚,但是先不要登记,户口也不要迁走。到了新疆,如果一切都好,就把户口转去,再去补领一张结婚证;如果情况不像政委说的那么好,我必须保证让琴回来。因此,他要我无论如何一定要留下一张从乌鲁木齐到北京的火车票钱。如今公社里工分儿低,他们家目前的收入,勉强只够一家人吃饱,要准备这笔路费,还有些困难。
老丈人既然这样开通又这样通情达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当然是满口答应。新疆的情况我也不了解,任何轻率的许诺,都是不切实际的,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听从他们家人的意见办事。
接着二哥和三哥说:他们家的大人,除了二嫂和琴不出工之外,都要出工。三哥是建筑队的电工,其余的人都下地。本来下午的出工时间是一点半,因为我来,临时给队里说了一下,大家晚点儿去,这会儿也该走了,不得不委屈我在家里多坐会儿,等他们收工了再聊。
事情既然是这样,我当然不能妨碍他们出工。于是大人们纷纷站起来拿上各自的工具走了。二嫂子还在厨房里拾掇猪头猪蹄之类,琴出任临时的幼儿园园长,一边领着四个孩子玩儿,一边也带着我参观他们的房前房后。房前的园子里,除了种着蔬菜之外,还埋着她的母亲。她说,在农村,这叫“死人看家”,本来不是一件好事情,可如今公社化以后,再没有坟地可批,她母亲生前坚决反对火葬,只好这样办了。她家的房后是一条小河沟,两岸种着高大的柳树。但是水很浑,还漂满了浮萍,只能洗洗农具或用于灌溉,不能洗衣服。趁孩子们走远的工夫,她指着最大的一个姑娘说:这是二嫂子的孩子,但不是二嫂子生的。二嫂子十七八岁的时候相当漂亮,在北京城里当过舞女,解放后取缔了舞女,她这才嫁到了张家来。但是她不能生育。1960年有一帮逃荒的山东人从这里经过,有个两岁的小姑娘已经饿得奄奄一息,她出于好心,给留了下来,如今已经八岁了。今天是星期天,不上学。又指着最小的一个说:这个小杰子,是二嫂子的儿子,不过是三嫂子生的。三嫂子已经有一儿一女,第三胎又是个儿子,就给了二哥。
我们从房后转到街上,我想再走走,琴就打发大丫头带着孩子们回家,嘱咐她们不许走远了,然后带着我一直向东走。在路上,她很直爽地告诉我:她手头可是一个钱也没有。退职回来发的三个月工资,早就用完了。这两次进城和我会面,车钱还是三哥给的,因为全家只有他一个是“工人”,能按月领工资,其余人都得等到年底分红才见得到钱。她身上穿的几件衣服,还是当售票员的时候做的,都已经很旧了。她跟我走,别指望家里会给她做一件新衣服。不过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父亲也发了话,她跟我走,算是我帮她家解决了一个大困难,所以也不问我要一分钱彩礼。而她去新疆之前,还必须买一些东西。为此,她问我一共有多少存款,除了给她留一张回北京的车票钱之外,能不能给她买几件衣裳。
这个问题,其实她不问我也要跟她说的。我告诉她:我一个月挣三十二元工资,除去一个月十五元的伙食费和两元钱零花,每月最多能攒下十五元钱。回上海探亲,硬座车票是能够报销的,但总要给父母亲买些东西,所以现在手头一共只有二百多块钱。不过我也告诉她:我有一个好朋友,听说我要上新疆,又要娶媳妇儿,会支援我一些的。因此,我计划明天带她进城去买一些衣服和带到新疆去使用的东西。
她听到这里,不由得笑了起来说:“我知道你们农业工人工资不高,可是没想到每月只有三十二元钱,更没想到你一共只有二百多块钱存款。拿着二百多块钱就想娶媳妇儿,也就是碰上我了……”
我无言地低下了头。是啊,拿着二百块钱就想娶媳妇儿,在那个年头,大概也只有我了。这不是“瞎猫碰见死耗子”了么?如果遇上一个要求稍微高一点儿的姑娘,准不跟我。
我们一走走到了管庄。这里虽然名叫“管庄”,但因为处于朝阳区和通县的交界,以前却是有名的“没人管”地区,流氓、窃贼成伙儿,经常发生强奸、盗窃案子。后来经过大力整顿,现在倒是好多了。这里有个建工学院,“文革”刚开始的时候,刘少奇在这里蹲过点。我们反正没事儿,就走进去看看。只见校园内到处都是大字报,有批判刘少奇的,有为刘少奇辩护的。我不了解前因后果,也不知道是谁对谁错,不过是看个热闹而已。
我们回家不久,出工的人大都回来了。一问,才知道公社的出工时间跟农场不一样:早上起得早,六点钟天刚亮就得下地,干到八点钟回家吃早饭,九点钟再出工,干到十二点回家吃午饭,一点半再出工,干到四点半收工。合计上午五个小时,下午三个小时。这样安排,是便于社员们下午四点半以后办点儿自己的事情或在自留地里再干会儿。
这时候三嫂子正帮二嫂子在厨房里忙活。我看见猪头、猪蹄和心肝肚肺肠都在一口大铁锅里炖着,鱼和菜已经做好,放在东屋的炕桌上。大嫂子把锅里的头蹄下水用筷子捞了出来,把热汤在院子里泼了,舀了半锅清水,把头蹄下水放进去,加上盐、醋、葱、蒜、茴香、大料和酱油继续用大火煮。据说经过这样处理,就没腥味儿了。
哥哥和弟妹们都在洗脸洗脚,然后换上比较干净的衣服,只有老丈人依旧穿着那件领子和前襟都油黑发亮的脏衣裳。可见琴虽然在家闲住,但也不怎么管她爸爸的生活。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我爸不怎么管我,我也不管我爸”。老丈人见我们回来,数落他女儿说:“这样的日子口儿,你也不帮你嫂子做饭,跑到哪里去了?你再不回来,我就要叫老丫头找你去了。”
我赶紧说这是我的不是,是我把她拉到管庄玩儿去了。有我圆场,老丈人也不再说什么。没过多久,嫂子们把荤菜端上来,就招呼我和孩子们赶紧入席。
按照当时农村的习惯,凡是家里有什么婚丧喜庆,大队干部是必须请来入席的。今天因为我们举行的是“非法”的婚宴,也就是说,婚事并不公开,以便他日即便琴从新疆跑回来,也依旧是“大姑娘”的身份,所以大队干部一个也没请。后来才知道,大队支书是琴的叔叔辈,就住在她家南面的一排房子里,关于我们的婚事,他第二天就知道了。
借来的一张大炕桌,桌上放了八九个颜色形状各不相同的大盘大碗,挤得连放酒杯的地方都没有了。这一桌临时“凑”出来的婚宴,不图丰盛,但求喜兴热闹。当时农村生活水平极低,平时很少吃到肉,今天能上“八大碗”,就已经很不容易也颇感满足了。按照农村习惯,今天既然是我们的喜筵,就应该让新婚夫妇上座。但是从礼节上说,总不能女婿上座而让老丈人屈陪末座,所以推让的结果,是老丈人和我上座,二哥三哥六弟挨着爹,琴挨着我,下面依次是二嫂三嫂五妹和老丫头。我以前是不会盘腿的,一进劳改队,首先学会的就是盘腿坐在炕上。以后的好几年,天天夜晚都要在炕上盘腿坐着“政治学习”,早已经习惯了。炕上坐了十个人,桌子小人多,人和人之间,连一点儿空隙也没有;地下放一张小炕桌,桌上是八小碗,转圈儿坐着四员小将,倒挺宽松的。
我对他们全家都不熟识,不明底细,不知深浅,所以不敢多说话;他们对我也十分陌生,又不好意思多问,彼此都缺少谈话的资料。倒是老丈人装出一副很高兴的样子来,兴致盎然地寻找一些话题来跟我谈。说起近来的“文化大革命”,话也就多了起来。二哥、三哥偶然也插几句话,其余人只顾低头吃猪头肉,基本上不说话。说着说着,老丈人听说我原来是个编辑,也算知识分子,就问我懂不懂得外语。我很谦虚地回答:我的英文,也就是初中水平。他笑着说:“当年我在城里拉车,为了应付外国人,倒也学了几句洋话。”说着他举了举手中的茶杯:“比如说,‘你喝水’,就说‘油(You)瓦达(water)’。对不对?”我不敢笑,点点头,他接着说:“其实外语也挺好学的。当年我们都编成顺口溜唱,什么‘我’是‘爱’来‘你’是‘油’,‘来’是‘砍木’‘去’是‘狗’,‘我爹’就是‘卖发热’,‘一块洋钱’‘文达拉’……对不对?”他的三个女儿全都大笑了起来,还说她爸爸这是在“圣人面前卖《三字经》”,逗得我也忍笑不住。
在这样的场面上,我当然是被敬酒的目标。好在我有先见之明,入席之前就声明我是个点酒不沾的人,今天为媳妇儿拜老丈人,不能不破例,但也只能将就着喝几杯葡萄酒。于是我敬老丈人一杯,敬大家一杯,大家合敬我一杯,一共只喝了三杯葡萄酒,就把场面绷了过去。为了避免多喝酒,也因为怕酒不够,我喝了这三杯之后,就装出一副醉眼矇眬的样子来,谎称不胜酒力,覆杯告免。大家不知我底细,也不勉强。
那年月,人们的肚子里都很素,农村人要到年底才能分到钱,平时很难吃到肉。今天的餐桌上虽然有一个十多斤重的大猪头“镇着”,加上心肝肚肺肠和四斤肋条肉,总数也在十斤以上,但是禁不住许久没吃肉的十个大人和四员小将发起的总攻击,加上他们吃肉不是一块一块地搛着吃,几乎都是把肉盛到自己的碗里,像吃饭那样拨着吃,而且只吃菜,不吃饭,——也没准备饭。所以没过多久,就碗底朝天,杯盘狼藉了。
老丈人见我晕呼呼的样子,就发话叫琴把我扶到她的房间里去躺一会儿。我酒醉是假,疲倦是真,刚一躺下,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