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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烟  花  世  家

书名:烟花王国的浮沉 作者:吴越 更新时间:2015-11-29 13:39 字数:6910

      1   

外省市的人要到渊州去,除了坐船走海路之外,走陆路的最近便路线,就是先坐火车到婺州,再从婺州换乘汽车。货物的运输,当然也一样。

 婺州地处全省的中心,渊州则在婺州的东南。从婺州到渊州,公路全长五百公里。如果修建婺渊铁路,据说全长还不到四百公里。但是要打通的隧道,要建造的桥梁,却比翻越秦岭的宝成铁路还要多。这也就是婺渊铁路勘测了几十年,更改了好几次路线,至今还没有动工的原因之一。因此,不论是人员的来往还是货物的进出,主要依靠公路运输。有人说:婺渊公路上的汽车流量,不但是全省之最,很可能也是全国之最。

 婺渊公路的二百五十公里处,有一个奇异的村庄,这里背山面水,村子建在分水岭上,山坡上种的都是黄桃树,每逢春打花开的季节,满山满岭桃花盛开,把山上水里全映红了。因此,这条山岭,就叫桃花岭,建在山岭上的村庄,就叫桃花岭村。

 桃花岭村一共有五百多户人家,二千六百多人口,在当地说来,也算是一个相当大的村庄了。桃花岭村虽然建在分水岭上,而且也确实是一个村子,但却以东西走向的分水岭为界:岭南的半个村子属景县管辖,岭北的半个村子属康县管辖。很早很早以前,至少是明朝以前吧,据传说确实有过桃花岭南村和桃花岭北村两个村子,但是随着历史的推移,人口的发展,尤其是某种历史原因造成的特殊需要,南北两个村子逐渐扩大了,靠拢了,终于合并成了一个。明清时代,分水岭上也曾经立过界碑,明确分出南北两半个村子各归各县;到了民国年间,好几块界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全都不见了。于是,村民们的房屋,居然就有跨建在县界上的。在这所房屋里出生的人,连他自己都说不清算是景县人还是康县人。

 这里有这样一个传说:解放前警察局抓赌,就得两个县的警察联合起来一起抓,不然,赌徒们只要从这间屋走到那间屋,警察们就算是越过了县界,管不着也不能管了。

 也许,明清两代流传下来的界碑,就是被这些赌徒们偷偷儿地挖出来扔掉的。因为对他们来说,县界越是不清楚,不就越是可以浑水里摸鱼,跟警察们胡搅一起吗!

还有一个笑话:据说是明清时代,界碑还在的时候,有一次桃花岭上发生了一件人命案子,死尸正好躺在县界上,村里的两个地保,只好分别呈报本县的太爷。景县的太爷跑来一看,见死尸的脚在康县一边,就说:“死人生前站在康县的土地上,死了以后才倒向景县这边,按情理推测,这件案子应该归康县管。”说完,打道回府了。康县的县太爷跑来一看,却说:“死尸的头在景县一边,头是人的首脑,头在景县一边, 这件案子自然应该归景县管。”说完,也上轿走了。结果一件人命案子,谁也不管,就这样不了了之。

 这两个故事,说明桃花岭村自古以来就是个官府不愿管也不好管的地方。

 正因为桃花岭村具有这种无人管的特性,促使了它的迅速发展,而且是畸形的发展。

 这种畸形发展的结果,就是这里变成了公开的赌场妓窝,村里许许多多不仅只招待吃饭、睡觉的饭店也应运而生,明清以来村民们大都以开赌场、妓院、饭店为业。当然,更多的是把这三者合而为一的“综合性饭店”。

 这种综合性饭店能在桃花岭村得到充分发展的原因,除了上面提到过的因素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因素。

 桃花岭,南距景县县城三十里,北距康县县城也是三十里。早在明清时代,从婺州通往渊州的“阳关大道”,就从桃花岭村通过。不论是官员还是客商,也不论是南来景县的还是北去康县的,除了有急事要办的人之外,都愿意先在这里歇一夜,第二天再进城。这样办,一方面是图个第二天时间充裕、精力充沛,一方面也贪图这里的宿店饭菜可口、伺候周到,不但有各种各样的赌具可供赌棍儿们打发漫漫长夜,有上好的阿芙蓉膏供瘾君子们吞云吐雾,更主要的还是这里的每一家宿店同时都兼做不要本钱的买卖,除了店里的“姑娘们”之外,只要你肯出大价钱,就是老板娘的亲生大闺女,也可以陪你睡觉的。

二者相辅相成的结果,一是到这里来投宿的旅客越来越多,二是村子里的“饭店”也越开越多。这种“饭店”,除了一部分是本村村民开的之外,还有许多是从四面八方投奔到这里来落脚谋生的人家开的。天长日久,也分不出谁是本村土著,谁是他乡外地来的了。流风所及,凡是这个村子里的姑娘、媳妇儿,绝大多数都要走这条挣钱的路子。由于名声难听,以至于外村的姑娘不肯嫁到这里来,本村的姑娘除了被“客人”看中娶走之外,也很少有嫁到外村去的。几百年来,桃花岭村形成了一个个牢不可破的烟花世家,互为姻亲,代代相传,与外村外族极少婚嫁。好在这里的居民来自四面八方,村子里有几十个姓,就是再过二百年,也不怕发生近亲联姻之虑的。


    2

 解放以后,由于官和商这两种有钱兼有闲的人突然间都减少了,桃花岭上的烟花业也因此萧条了下来,“饭店”纷纷关张,赌场相继封门,光剩下几家货真价实只卖酒饭并供歇宿的小饭店在惨淡经营。“社会主义高潮” 以后,私营的商店一概取消,就连这样的夫妻子女店也绝迹了。

 只有一样东西,在这里一直没有绝迹──这就是梅毒。

 梅毒俗称杨梅大疮,是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后,与鸦片、玉蜀黍同时传向世界各国的珍宝之一。大约在明朝中叶,梅毒由外国水手们通过“咸水妹”传到我国广东一带,因此在我国早期又叫“广疮”。

桃花岭的梅毒始于何年何月,由何人传来,县志里既无记载,村里人也说不清楚;但是在清朝就有人死于杨梅升天,却是有名有姓有事实可据的。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听说桃花岭村妓院林立,暗娼极多,梅毒为害甚烈,特派工作组和卫生队到村里开展工作。一方面查禁卖淫,一方面进行普遍体检,发现村里的男女老少血液中带有螺旋菌的竟达百分之七十六以上,其中四个加号的就有好几百人,还有好几个人连鼻子都烂掉了。吓得队长除了向上级打紧急报告之外,跟谁都不敢公开这个数字。好在当时的医学水平根治梅毒已经不是什么难题,于是一面申请药品,一面强制患者打针服药。卫生队一行五人长住桃花岭村苦战了三个春秋,给上级打的报告,说是全村的梅毒患者都已痊愈,杨梅大疮在村里已经绝迹;实际上,由于人口具有流动性,统计数字难免有遗漏。比如说,梅毒世家徐万有,就是被他们遗漏的一个。

 徐万有祖上,不论是父系还是母系,世代都以开“饭店”为业,是桃花岭上标准的烟花业世家。他们家开的饭店,楼下供酒菜,楼上供歇宿;白天有几个伙计炒菜卖酒,晚上有几个姑娘接客卖身,生意兴隆得很。他祖母就是杨梅升天死的。临死的前几年,鼻子烂掉了,只剩下一个圆窟窿,用一片纸贴着。为了不吓着顾客,一天到晚关在楼上的一间小阁楼里不让她下来,三餐饭都是送上去给她吃。徐记饭店里除了供应酒菜、姑娘之外,还供应一种祖传的春药,叫做“金枪不倒丸”,专门卖给老嫖客。没有想到,他大姐就死在这种背时的春药上。关于他大姐怎么死的故事,在村里村外一直流传了几十年,至少在桃花岭是老少皆知的公开秘密。

据说他大姐从小就长的很好看,人也机灵。既然是出生在这种家庭,早晚要走那条路,几乎就是命中注定的一般,倒并不奇怪。她自己也知道家里开的是什么买卖,从小就学会了应付客人的一套本事,做好了献身的准备。在她十三岁那一年──当然是虚岁,有一个跑关外贩人参的大客商住进了店里,看了几个接客的姑娘,都不满意,点着名儿要她去伴宿。她妈说:闺女年纪还小,要再过两年才接客。要是客官看着中意,一定给他留着身子,请他两年以后再来。那客人说:他走南闯北,爱的就是小小姑娘,长大了,他就不喜欢了。只要老板娘点头,出什么样的大价码他都答应。她妈一时生气,随口开了一个大价钱:“只要客官你能用白洋把我屋里这张八仙桌铺满了,我这个小闺女今夜晚就归你!”照她妈想,开这样大的价码,无非为了气气他,让他知难而退,也就算了。不料那个客人说了大话收不回去,只好认了真:当时就开开箱子取出白洋来,把一张八仙桌的桌面全铺满了。数一数,横竖各二十五圆,共合六百二十五圆。当时当地,叫一个姑娘伴宿,最高的夜度资也不过五块到十块钱,对桃花岭这种小地方来说,虽然是梳拢黄花闺女,也已经是极大的价码了。她妈根本就舍不得让自己的小闺女去受这种罪,可是话说出去了,又不能收回来,只好找一个理由,说是钱还不够:在白洋与白洋之间,不能看见桌面儿──也就是说,在一层白洋之上,还要再加一层白洋。话赶话赶到了这个份儿上,那客人也不好意思把说出来的话再吃回去,咬了咬牙, 愣是在第一层白洋的上面, 又加了一层白洋,把白洋与白洋之间露出来的空隙全盖严了。这一回,是横竖各二十四圆, 共五百七十六圆, 加上第一层,可就一共一千二百零一圆了。按当时的行情,大米两圆钱一百斤,一千二百圆钱,可以买大米六万斤,三吨的小卡车,足足要装十辆。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老板娘看看一桌子白洋,又看看还没有长大成人的小闺女,两头都舍不得。可是干她们这一行的,要讲江湖义气,说出去的话,不能改口,何况还有那么白花花一桌子袁大头在眼前堆着,狠了狠心,只嘱咐孩子要尽心伺候,就把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叫人家领进房间里去了。

 那个贩人参客人一时高兴,出了这么一个天大的价码,领回一个还挂着眼泪的十三岁的小姑娘来,越琢磨越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了。可是嫖界也有嫖界的规矩,讲好了的价钱,不能后悔,也不许找后账。于是这个老嫖客一连吃下了三颗徐记饭店的秘制春药“金枪不倒丸”,要把这一千二百圆钱从这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身上找回来。入夜以后,楼下的人只听见那小姑娘吱哇乱叫,连哭带嚎的,非常可怜。做娘的特地跑到楼上去扣着房门叮嘱女儿:“要挺住!要给娘争气!”在母亲的一再鼓励之下,女儿总算不再叫喊了。可是等到第二天早上再去看,女儿已经死在床上,客人早就逃之夭夭,找也没处找去了。

 抗日战争时代,省会失守,省政府搬到了康县来,桃花岭成了省保安军驻地,有钱加有闲的官和商都不大来往了。“饭店”门庭冷落,很多靠出卖皮肉为业的姑娘没生意可做,不得不嫁给保安军的连营团长们做太太。徐万有的二姐, 也走了这条路子,不大不小,当了个营长夫人。

日本侵略军步步进攻,眼看逼近康县,时局紧张起来,省政府不得不从康县继续南迁,作为省政府护卫部队的省保安军,也要随省政府开走。那年月,作战部队里带太太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何况是半带游击性质的地方保安部队呢?反正部队开拔,官太太照例可以派民夫抬着走,并不用她们走路,所以徐万有的姐姐理所当然地跟随丈夫“出征”去了。徐万有那年已经是个十四岁的半大孩子,说懂事吧,人间的酸甜苦辣还没有尝到多少;说不懂事吧,世上的七情六欲又都具备。在那动荡不安的岁月里,住在公路边儿上,明摆着是件极不安全的事情:不管是敌军打过来还是国军打过去,倒楣的总是老百姓,今天拉夫,明天抓丁,老也不得安生,弄得不好,连小命儿也会搭进去。想来想去,还是跟姐姐姐夫走最安全。只要当上了保安军,能不能保老百姓的安不一定,至少保自己的安是没有问题的。跟父亲一商量,家里也说这是上策。于是就附骥而行,穿上一套灰布军装,给姐夫当传令兵。

 一九四五年抗战胜利,省政府又迁回省会,省保安军经过改编,有的成了中央军,继续打内战;有的遣散回家,另谋出路。他姐夫既非出身军校,也非出身行伍,成了编外人员。好在他是做生意的出身,就弃军从了商。反正抗战以后美军剩余物资颇多,门路也熟,弄好了,一本万利。徐万有跟姐夫又跑了几年生意,经验足了,门路也熟了,就跟姐夫拆了伙儿,自己跑单帮。本钱虽然不大,却也是小老板一个,不论走到哪里,顿顿饭有酒有肉,夜夜有姑娘陪着,活得还挺逍遥自在。

 解放之后,幸亏手头还有一票存货,不但没赔本,反倒赚了一笔。解放初期生意好做,没几年工夫,就攒了一小笔钱。到了一九五三年,大部分商品都由国营商店统购统销,私人做生意不但越来越困难,赚钱也少,干脆就把手上的货全折出去,带上一笔钱回桃花岭来了。那一年,他才二十四岁。


    3

徐万有回到桃花岭,他母亲已经故去,他父亲也已经年过六十,却还在开着一家饭馆兼旅店──当然不可能有姑娘伴宿了。徐万有从父亲手中接过小饭馆儿来,拿出积蓄,修整了门面,添置了家具,还亲自上灶掌勺,原打算指着这几间店房重整旗鼓大干它一番的,没有料到婺渊公路上车辆稀少,一整天也过不了几趟车,吃饭的人不多,住宿的人更少,门庭冷落,勉强维持了四五年,到了一九五八年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来了个一刀切,不论是大商店小铺子,一律要走公私合营的路子。徐万有的小饭馆儿生意清淡,正打算关张,听说要公私合营,求之不得,心想合营之后,自己就当个掌勺的,是赔是赚全不管它,总能混一碗饭吃,所以不但不反对,还积极申请。不料工作组眼睛挺亮的,也知道这种路边儿小饭馆儿一个人连掌柜带掌勺加跑堂,尚且生意清淡,难于维持,要是公私合营,再加个经理、会计什么的,明摆着是干赔的买卖。那年月,连城里的大饭店尚且关的关、并的并,乡下路边儿的小饭馆儿,谁会关心?徐万有几次申请,工作组推给公社,公社推给生产大队,要求改成集体所有制。那时候的大队干部,第一是思想都很“左”,认为开饭店就是想发财,就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第二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管它对行人旅客是否有好处,只凭队长的一句话,就做出决定,让它关门大吉了。

 于是,桃花岭上最后一家小饭馆儿,从此寿终正寝。

徐万有关了小饭馆儿,按当时的形势发展需要,只能参加人民公社,当一个听喝听令儿的公社社员,叫干什么就干什么。大跃进的岁月,反正到处都是热火朝天的,只怕没有劳动力,哪儿都是干不完的活儿。徐万有先是到小高炉上去大炼钢铁,炼钢也炼人,力争三年之内钢铁产量要超英赶美;接着又战天斗地,移山填谷,做当代的老愚公。反正他是个单身汉,一个人吃饱了,全家都不饿,尽管辛苦点儿,日子倒也还过得去。

 转眼到了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要按照他平时的表现,本来没他什么事儿的。只为他跑的地方多,见识广,道听途说的新闻、旧闻记住了不老少。他看见报纸上天天有江青的名字出现,虽然在会上没说什么,会后跟人闲聊,却谈起了许多有关江青的风流韵事。那年月,好朋友之间讲几句悄悄儿话都要掂掇掂掇份量,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的人,可是一桩十恶不赦的杀头大罪,如果不加揭发,就会连坐,也要按反革命罪论处的。于是听见此话的人连夜到大队部去坦白自己揭发别人了。大队长和支书一听是攻击“中央文革小组副组长”的反革命言论,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儿,当夜就把徐万有抓了起来,第二天,结合他解放前是妓院小老板、反动军官小舅子,解放后又是小商贩、小业主等反动身份,经过大会批斗,送交法院严肃处理。这种案件,在当时是最容易处理也是最坚决打击的,并无商量的余地。不久,就按反革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押送劳改农场劳改去了。


    3

一九七六年,“文化大革命”以“四人帮”的倒台宣告结束。徐万有的十年徒刑,也将服刑期满,快要宣告释放了。那时侯,凡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打击迫害造成冤假错案的,正在一件件平反改正。徐万有的言论仅仅涉及江青,当年抓他、批他、送他的村支书刘文英后来也被村里的革命造反派打倒,进过变相的劳改队,对于当反革命是怎么一回事儿、是个什么样的滋味儿,深有体会。因此没等徐万有刑满释放,就千方百计为他开脱,赶紧把当时怎么抓他、批他的经过重新整理上报。不久,徐万有就“提前”出狱了,并且还得到了一纸彻底平反的决定书,恢复了名誉。

 解放以来,徐万有由于出身成分不好,在村里一直抬不起头来。这一回,仅仅因为他在“四人帮”时代挨过斗、坐过牢,虽然谁也没有封他为反“四人帮”的英雄,可是人们却自发地在心目中默认他是“四人帮”时代的受迫害者,特别是宣布彻底平反的决定书以后,人们全都对他肃然起敬起来,他那本来并不甚高的“身价”,突然之间竟提高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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