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这个地方,唐代属华亭县①管辖,当时这一带人烟稀少,还没有形成村落。到了宋代,居民逐渐增多,才设置了上海镇。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终于设置了上海县,县治在今天的莘(xīn新)庄镇。
三百多年前,今天的上海市市区还是一片荒地,地势低洼潮湿,被称为“上海滩”,只有几十户渔民在黄浦江东岸聚居,称为“浦东村”。明清之交,在黄浦江与吴淞江汇合的三角地带,由于舟楫(jí集)往来,交通便利,货物集散,居民辐辏(còu凑),逐渐形成了市镇。特别是黄埔江边十六铺码头和现在的小东门一带,成了各帮货船和商人聚集的地方,商店逐渐增多,为商人服务的茶馆儿、酒店、戏院等等,也得到了发展。到了清代中叶,人口居然超过了县城莘庄,于是建起了又高又厚接近圆形的城墙,把上海县县治从莘庄(旧上海县)迁到这里来,依旧隶属于松江府管辖。这个新县治所在地,就是今天上海市的南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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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
新上海的居民,大都从苏州、宁波等地方迁来。善于经商的苏州人和宁波人不但把新上海建成了一座新兴的商业城市,同时也混合苏州话和宁波话形成了一种新的方言——上海话。直到今天,上海市区的方言(上海话)和浦东区的方言特别是浦东区乡下的方言(浦东话), 依然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当然,任何一种活着的语言,都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的。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上海话,不但跟一百多年前的上海话很不相同,就是和半个多世纪以前即三十年代的上海话,也有着明显的差异。简单地说,早期的上海话,更接近于苏州话,有七个声调;现代上海话,固定了一些词语(例如吸收宁波话的“阿拉”作为第一人称单数“我”,吸收苏州话的“倪”作为第一人称复数的“我们”等),同时也创造了许多仅仅适用于上海的方言词语,只剩下五个声调,并且还合并了一些韵母(比如“米”和“面”,原来分属两韵:i和ie,现在合并成一个韵:i);而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至五十年代,还有相当一部分上海人讲的是半新不旧的上海话:六个声调。
鸦片战争失败以后,清道光二年(1842)中英两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江宁条约》,把上海开放为通商口岸。不久,英、法、日等列强又在上海县城北面强占了大片土地,划为“租界”,开设洋行,雇佣买办,收购土产,贩卖洋货。表面上看起来,市场日见繁荣,商业渐趋发达,骨子里其实是贱买贵卖,盘剥百姓,搜刮了中国人的银子,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租界之内,一切权力全归外国人行使掌握,名为“租界”,实则跟殖民地也不相上下。十里洋场,简直就是“中国中的外国”。县太爷住在小小的县城也就是今天的“南市”城内,根本管不着洋大人们的一丝一毫。
随着商业日渐发达,人口逐渐增多,一向跟商旅结有不解之缘的娼妓,也在“上海滩”逐渐兴盛起来了。
中国的娼妓,传说始创于春秋时代的齐国大夫晏平仲。其动机,据说是为了给富商巨贾们解除“行旅中的寂寞”;其目的,则是为了把“外商”们赚走的钱尽可能多地花在齐国,以求“货币回笼”,防止“白银外流”,可以说是今天“无烟工业”的滥觞。
两千四百多年来,娼妓与优伶时分时合,绵延不绝。一方面,为骚人墨客凭添了不少风流韵事,为商贾旅客消解了许多寂寞惆怅;另一方面,则是冶游子弟颠沛流离于桑间濮上,烟花女子呻吟饮泣于秦楼楚馆。多少悲欢离合、血泪斑斑的故事,在这里轮番迭次地演出,无休无止。在我国的文学艺术史上,以娼妓为主角的戏曲、小说,就不知道有多少!
清朝末年,上海滩的娼妓种类繁多,名目不一,比起明代扬州的花街柳巷和南京的秦淮河来,大有过之而无不及之势。
上海的娼妓,据说最早的是“画舫”,也就是水上妓院。那是从南京的“秦淮娼妓”演变而来的。开埠以前的上海,既没有火车,也没有汽车,陆上交通主要靠马车和轿子,水上交通主要靠船。上海境内,有一条与黄浦江相通的吴淞江,蜿蜒几十里。于是秦淮河上的画舫,首先进军上海,成了上海娼妓的开路先锋。画舫既是茶馆,也是妓院,还兼有交通和旅游两种功效,是商人做买卖谈生意和冶游的理想场所。
大约在清道光初年,也就是1842年签订了《江宁条约》以后,上海的人口随着商业的进一步发展而逐日增长。这时候水上娼妓为了生活安定和业务发展开始登陆,最初主要集中在上海县城内虹桥的左侧,后来从业人员逐渐增多,就往鱼行桥南的唐家巷发展,渐次扩展到梅家弄、鸳鸯厅、白栅、朱家弄、昼锦里、薛家浜、季家弄等地方。
清咸丰初年以后,随着租界的发展,上海人口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以上海的公共租界为例,清咸丰五年(1855)还只有两万多人,十年之后,到了清同治四年(1865),就发展到九万多人,足足增长了四倍还多。这期间,法租界的人口也增加了四万多。这些人大都来自南京、宁波和苏杭二州,也有少数广东、福建人。他们有的当行商贩运,有的当坐商开店,赚钱容易,不免就要寻欢作乐。特别是那时候商界人士交往谈生意,大都讲究在饭店和妓院“吃花酒”,也就是请客吃饭的时候有妓女坐在旁边唱曲子侑酒并在客人豁拳输了的时候替客人喝罚酒,称为“代酒”。为了便于租界中的商人就近招来妓女,于是原来住在城内的妓女纷纷迁移到城外,主要是英租界四马路(今福州路,当时以“野鸡”众多出名)中段,以路北的西荟芳里和路南的同庆里为中心,东起中和里,西至大兴里,北起三马路(今汉口路)公阳里,南至五马路(最初叫“广东路”,又名“宝善街”,其中间一段叫“正丰街”,是“长三堂子”的集中地)庆云里,在“十里洋场”的方圆二三里地之内,先后开张了几百家妓院。稍后,城内的妓院也曾经有过一度“中兴鼎盛”的时代,地点在老北门沉香阁一带。终因城内街路狭窄,交通不便,又纷纷搬出城去,但并不远迁,而是就在北门外的法租界一带落脚。
妓女的来源,主要是江浙两省的穷苦人家因天灾人祸无力偿还债务等原因,把稍有姿色的女儿卖入妓院。这种女孩儿,当时妓院的行话叫做“讨人”(“讨”字在吴语区的含义比较复杂,既有“买”的意思,也有“娶”的意思,所以娶妻、纳妾、买雏妓,统称“讨”)。其中江南的女孩子身价又比江北的女孩子要高一些。至于那些姿色稍差、“档次”稍低或不愿意卖身当妓女的,则到妓院去当女佣人,赚几个工钱,当时妓院的行话叫做“小大姐儿”,简称“大姐儿”。在妓院里,大姐儿只管整理房间和接待嫖客,也就是供应茶水、果点,一般不接客也不卖身(当然,跟嫖客熟了以后有了进一步关系,那是例外),但收入和生活水平比在一般人家当“娘姨”(即保姆)要稍高一些(一般是月工资银元一元,到“节下”还有小小的分红)。至于妓院中的龟奴、轿夫等打杂人员,则主要来自苏北扬州一带。
嫖客的构成,除了江浙二省的坐商和本地的行商构成一个圈子之外,还有两个自成体系的圈子:
一个圈子是“买办”。
上海开放为商埠,特别是有了外国人的租界以后,大批欧美殖民者来到了这个“冒险家的乐园”。他们在这里开设银行和洋行,创办各种工商企业,从而产生了一批依附于洋人的“买办”,到1949年为止,总人数已经达到了一万多。他们不但从外国老板手中拿到较高的薪金,而且还有佣金和分红的收入,最高的居然每年能够收入白银几万两之多,成了上海滩除洋人之外最有钱的阔佬。他们一方面帮外国人做生意,一方面自己也做生意,真是左右逢源,双管齐下,财源滚滚,终于上升为“买办资产阶级”。
另一个圈子是“富贵人家”。其中包括军阀、官僚、地主、恶霸、暴发户、帮会头子以及依附于这个圈子讨生活的“清客相公”等等。
当时在上海的外国人,挥霍作乐的方式,主要是跑马、赛狗和打高尔夫球。为适应他们的需要,上海还建立了占地八十多亩的跑马厅(今人民广场)、跑狗场(今文化广场)等等。中国官商的传统习惯,则是一有了钱,就纳妾嫖娼,或者出钱“包”一个女人为“外室”,追求的是“金屋藏娇”、“三妻四妾”、“左拥右抱”的逍遥生活。从另一个角度说,这与中西婚姻制度不同也有关系:中国当时盛行封建包办婚姻,一者夫妻之间没有感情基础,二者“正经”的夫人、太太不像小妾、娼妓那样善于卖弄风情,三者一个男人在官场或商业上有所成就,大都已经三四十岁,家中的正妻也已经“人老珠黄”,从娇妻变成了“黄脸婆子”,加上包办婚姻娶的老婆,夫妻之间本来就没有多少感情,为了填补这一空白,于是有的纳妾,有的嫖娼。为了适应这些人的需要,上海的娼妓业有了蓬勃的发展。“存在决定意识”,在当时人的眼光中,不论纳妾还是嫖娼,一般都不认为是“品质败坏”、“道德沦丧”,不会从家族方面或社会方面得到太多的舆论谴责。特别是依附于贵族的文人墨客,还把这种行为描绘为“风流韵事”。而对于“淫人妻女”的行为,则认为是“道德败坏”。——这与西方上层社会以有情人为荣,则又是认识上的差异和分歧。
上海娼妓种类繁多,几乎囊括了古今中外各种样式与品种。略去俄国人、日本人、韩国人开的外国妓院不说,单是“国产”的,就有画舫、书寓、堂子、台基、花烟间、野鸡、钉棚、咸水妹以及后期兴起的咸肉庄(应召女郎)、向导社、玻璃杯(茶座女招待)等十几种,还不包括私娼和“半开门”在内。
在上海出现得最早的妓院是画舫,即水上妓院,与广州珠江上的“蛋户”(也作“疍户”,朱元璋建政后为惩治拒不投降的敌对势力而人为划分的“贱民”,不许陆居,不许和非蛋户通婚)相似,但一般都认为是从南京的秦淮河画舫“移植”过来的。画舫有大有小,大的中舱能放两张大圆桌,可同时接待二十多人在船上用餐并游览。船上的妓女称为“船娘”,白天主要以弹唱和烹饪接待游客,入晚以后,游客如果有意,也可以在船上留宿,变为嫖客。
书寓出现在清咸丰初年,创始人名叫朱素兰,有一定姿色,不但善于弹唱,还会吟诗填词,以“色艺双全”著称。当时上海已经有专门说书的书场,实际上是茶馆老板聘请名角,每天挂牌写明说什么书,听众边喝茶边听说书,只付比一般茶馆略多的茶资,除了即兴点唱者外,一般是书场说什么听什么,也不多付钱。朱素兰所创设的“书寓”,是一种小型的书场。第一,每天没有固定的节目,客人来了,可以随意点,每唱一场,收费一元;第二,不论客人多少,来十个八个她唱,只来一人她也唱;第三,她的书寓中有好几个“说书先生”,同时来几拨客人,可以分在几间房间内唱;第四,如果需要,可以到客人的家里或者饭店的宴会上去唱,称为“出堂差”,为后来的长三堂子开了“唱堂会”和“叫局”的先河。
书寓的说书女子标榜的是“卖艺不卖身”,弹唱之外,可以陪酒,但不许嫖客动手动脚,即便同坐在一席上,也要与嫖客保持一尺以上的距离,以表示自己不是妓女而是“说书先生”的身份。对她也必须称为“先生”,而不能称为“姑娘”、“小姐”等。当然,真正“白璧无瑕”的妓女是不可能存在的,“先生”也不例外。只是要想“先生”伴宿,第一不是任何人都能做到,至少要相当熟悉而且“先生”也喜欢的才行,第二那夜度资的数目也很惊人,没有“一掷千金”的勇气,别想染指。当时“先生”的总人数并不多,身价又特别高,因此经常出入于书寓的,大都是达官显贵、富商巨贾以及他们的子弟们。
书寓的档次比较高,不是要求娼妓们“会唱几句”,而是必须拜过师傅、至少会唱几本“大书”的,才有资格挂牌。因此书寓出现的初期,敢于效法朱素兰或与她一试高低的人并不多。好几年中,一向都是朱素兰在“领导时代新潮流”,处于“孤军作战”的状况。当时的上海,不但书寓不多,“先生”也很少。直到十来年后的清同治初年,周瑞仙、严丽英等后起之秀在书寓中脱颖而出,名声大振,书寓才有了长足的发展。到了清光绪初年,“先生”的总人数已经有四百多,书寓也从城内逐渐向公共租界转移,大都分布在“荣华富贵”四里(即兆荣里、兆华里、兆富里、兆贵里)及东西昼锦里、桂馨里、尚仁里、久安里、同庆里、日新里等弄堂①中。
这些先生们为了维持自己“崇高”的地位,自己组织了一个“书寓公所”,任何一个善于说书或评弹②的女人,不经过书寓公所的“批准”,就不许挂牌,俨然像一座“妓院登记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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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弄堂——上海方言,即胡同。
② 评弹——苏州的说唱。“评”就是说,“弹”指弹唱,一般是自弹琵琶自唱。
书寓公所登记书寓,是要收“管理费”的。当时的标准,是每登记一所书寓,收费大洋三十元。这当然是一个“生财之道”。开头,书寓公所的管理还比较严,对每一个申请当“先生”的娼妓,都要经过“考试”,如果徒有姿色而不会唱,或者只会唱几句小曲儿而不会说唱整部的“大书”,就不承认其“先生”的资格,不发给“招牌”。但是中国人最善于钻营,当婊子也讲究“走后门”。那些不会唱的,或者不善于唱的,通过各种各样关系,最后终于从公所领到了书寓的牌子,可以公开营业了。此风一开,终于一发而不可收,弄到后来,变成了一道手续,任何女人,只要向公所交三十块大洋,就可以在门口挂出“书寓”的牌子。久而久之,许多“五音不全”甚至根本不会唱的妓女也混迹其间。
书寓中的“先生”,大多来自苏州、常熟、吴江、扬州这四个地方,而且各自结成帮派。“从业人员”一多,形成了市场竞争,行业内部就开始互相倾轧。当时的说书以苏州评弹为主,妓女们也以口操吴侬软语即苏州话为时髦。第一个回合,讲一口江北话的扬州帮妓女首先被排斥;第二个回合,吴江帮也败下阵来;最后一个回合,是苏常二帮对峙,斗争的结果,则是苏州帮以人多势众而取胜。这一次书寓大决斗,败阵的帮派掉了身价,为了生存,对嫖客的档次不得不降格以求,对自身的价码也不得不频频“下调”,于是原来大都是上层社会光顾的书寓,开始有了下层社会的人插足,原先标榜的“卖艺不卖身”,也捅破了窗户纸,居然公开卖淫。书寓逐渐有名无实,本来以唱为主的书寓,到了后来终于演变成以打茶围、出局和伴宿为主的长三堂子了。
所谓“打茶围”,就是一人或几人到妓院去,点名与某一妓女一起喝茶聊天儿,间或也听听善唱的妓女弹唱一曲,给茶资一元,称为“盘子钱”。因为嫖客进门,照例由“娘姨”即中年女佣人或“大姐儿”即年轻女佣人奉茶,由妓女亲自端出干鲜果品来,行话叫做“装干湿”、“敬瓜子”,嫖客在这里与妓女鬼混一阵之后,临走的时候,就把一元钱茶资放在果盘中。当然,愿意多给,更显得嫖客有气派。实际上这是嫖客与妓女“联络感情”的手段,也是嫖客选择妓女的过程。当时的高级妓院,并不是嫖客一进门当天就可以与妓女上床的,而是必须经过多次打茶围、叫局、吃花酒,所谓有了一定的感情基础之后,才可以开口提“留宿”要求的。
“出局”就是前面提到过的“出堂差”,也就是嫖客把妓女叫到家里或饭店去陪酒。价格每次一至三元。叫妓女的条子,称为“局票”。当时的饭店,特别是四马路附近的饭店,都有事先印好的局票供客人使用。上页图是当时局票的典型样式。
一张局票一般只叫一个人,但如果某人愿意在一家妓院中同时叫两个妓女来作陪,也可以只写一张局票(如上图所示)。如果所叫妓女正在别处出局或因病不能出局,妓院老板可以叫人去催,要求“转局”;或者另派一名妓女出局,称为“代局”。熟客叫局,并不当时付钱,而是由妓院的账房根据局票写在账上,称为“局账”,每年端午、中秋、年关“三节”之前结算,叫做“清局账”。如果嫖客到了节下以出门为由赖账不给钱,称为“漂局账”。在当时的“嫖界”,如果某人故意漂局账(不是真的有急事出门),那是很倒面子的事情。——不论商界还是“嫖界”,都标榜“信誉第一”。
出堂差开头以唱为主,发展到后来,由于许多妓女唱得不好甚至根本就不会唱,于是演变成以陪酒为主。与嫖客之间的距离,只要坐在嫖客稍稍靠后一些就可以,也不讲究“相距一尺”的规矩了。
“长三”本是骨牌中两个三点配成的六点长牌。长三堂子因早先以出局一次收费三元、留客过夜再收费三元(加上各项开销,实际上绝不止此数)而得名(三加三)。后来改为出局每次一元,代办酒席每桌十元(用两张方桌拼接起来同时上两桌菜的,叫做“双台”,此外还有“双双台”;上双台不一定是客人多,而是为了摆阔,也是表示讨好),打牌每次抽头二元。长三堂子一般也自称为书寓,与真正“书寓”的不同之处,在于她们根本就不理睬“书寓公所”的存在,也不履行任何“登记手续”,就堂而皇之地挂出了“书寓”的牌子。正因为长三堂子也自称是书寓,是从书寓演化发展而来的,所以这里的妓女继承书寓的传统,仍尊称为“先生” (因为她们还是“说书先生”的身份)。名义上也标榜“卖艺不卖身”,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只是不作兴一见面就上床而已。而且夜度资虽然明面上规定为三元,其实还要加上酒席、鸦片、点唱、赏钱等等费用,进一次长三堂子,没有三五十元,是应付不下来的。如果再加上“碰和(hú胡)”(即打麻将)输掉的钱和私下送给妓女买衣服、首饰的“讨好钱”,数目就很可观了。
长三堂子形成之初,朱素兰等人为了保持书寓的“崇高”地位,采取“拉一个打一个”的策略,一方面把长三堂子中既有姿色又善于弹唱的妓女挖到书寓去,一方面又用各种手段贬低长三堂子,把长三堂子说成是下等妓院。但是终于因为长三堂子里的妓女容易亲近,不像书寓中的“先生”那样摆架子,难于“真个销魂”,结果是长三堂子越来越兴旺发达,终于形成了取书寓而代之的定局。到了这时候,长三堂子又反过来向书寓挖墙脚,把书寓中的佼佼者吸收过来,以招徕嫖客,壮大自己的阵营。
如果说书寓多少还带有一些“书场”的形式,长三堂子则完全按妓院的“编制”组成,老板就是鸨母,下有男性的账房、茶房、杂役、厨师、轿夫和女性的跟局娘姨①、跟局小大姐儿、打底娘姨②、打底大姐等;更高级的妓女,还有专门的梳头娘姨。
长三堂子一般由老鸨独立经营,但也有妓女自己开张的。如果资金不足,可以和别的妓女合伙儿,甚至可以和娘姨合伙儿,形式跟股份公司相近。
长三堂子中的妓女,身份比较复杂,第一类最上等,是鸨母的亲闺女,比较自由,受虐待的时候比较少。第二类是有“自由身”的妓女,她们可能是自愿做妓女以此赚钱的,也可能是向鸨母赎身出来继续做生意的。她们与妓院老板的合作方式有两种:一种叫做“借房间”,即向妓院租用一套房间,自带娘姨和小大姐儿,除了酒席到外面饭店叫或者委托妓院的厨师代办单独结算之外,每月付给妓院一定的月租,和今天的“租柜台”经营颇为相似。这一类妓女还可以与所用的娘姨合作,即娘姨出一定的资金入股,称为“带档娘姨”,每月或节下按股金多少与妓女“拆账”也就是分红。另一种方式叫做“自混儿”,也就是妓女以自己的身子做本钱在妓院入伙儿,收付都归账房,自己不和嫖客单独结算,到月底或节下才一次性和老板拆账。第三类叫做“搭班儿”,是“本家”送来入伙儿的妓女。本家可能是妓女的亲父母,也可能是花钱买“摇钱树”的人。搭班儿妓女本身不与鸨母发生经济上的来往,出卖色相皮肉的钱,都让“本家”给拿走了(嫖客的赏钱有可能“私落”)。第四类叫做“讨人”,是妓院老板花钱买来的女孩子,经过调教以后让她接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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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跟局娘姨——“娘姨”是上海方言,指中年女佣,相当于“老妈子”。跟局娘姨,是妓女出局的时候跟着伺候的女佣。
② 打底娘姨——不跟妓女出局的中年女佣。
长三堂子的妓女,通称“倌人”,出处不详(一说来源于大户人家养的学唱戏的“家妓”,因为她们的名字通常都带“倌”字,如本书中的“琪倌”、“瑶倌”等)。又分为两大类:正式留客过夜以前,叫做“清倌人”,必须是处女,当然也有冒充的。清倌人第一次留客过夜,叫做“开包”或“开宝”,比较隆重,一样披红挂彩拜天地,称为“点大蜡烛”。色艺较好的清倌人破身,除了高昂的“开包钱”,还要做几箱子四季衣服、满房间的家俱、床上的被褥衾枕以及金银翡翠的各种首饰,动辄上千甚至好几千两银子。一般说来,长三堂子里的清倌人破身并不太早,一般也不弄虚作假(嫖客发现清倌人不是处女,是要妓院包赔的),不像幺二堂子,一个清倌人开包以后,往往还要冒充处女,接连几次“开包”(她们采用明矾水洗阴道、用鱼鳔里灌鸡血塞进阴道里等办法,居然能瞒过老嫖客)。清倌人破身以后,则称为“红倌人”,也称为“做大生意”。因为清倌人一般年纪都比较小,“技艺”也不纯熟,属于“练习生”性质,出局价格比红倌人低,所以属于“做小生意”的档次。
早期的长三堂子,主要分布在四马路北边的东荟芳里和西荟芳里这两条胡同中,以后逐渐向三马路(今汉口路)和六马路(今北海路)发展。妓女总数:光绪初年约为二百多人,光绪十年(1884)约为三百多人,光绪二十二年(1896)达到四百多人。再过二十二年,据1918年年底的正式统计,上海的长三堂子中共有妓女1229人。如果以每一妓女配备娘姨一人、小大姐儿一人、轿夫二人、杂工一人计算,民国初年上海的长三堂子中共有“从业人员”七千名以上。
为了鼓励、奖赏送嫖客来妓院的轿夫、人力车夫,妓院还发行一种俗称“轿饭币”的“代金券”,凭此可到小饭馆按面值消费,由饭馆和妓院结算。那个时期的“轿饭币”制作精致,富有民族特色,大多为白铜和黄铜材质,造型有锁形、虎形、兔形、马形、扇形、圆形、双鱼形、葫芦形、桃子形等,制作工艺主要有刀刻和机制两种。两面通常有面值、妓院地址、妓女艺名、发行人印记、编号等。右下图所示是一枚锁形轿饭币,正面刻有凹纹的妓女艺“金书玉”和“铜元念枚”字样。当时发行的“光绪铜元”,一枚相当于制钱十文,所以“铜元念枚”也就是面值二百文。当时一块银圆可兑铜元一百个、铜钱一千个,在上海吃一碗“阳春面”(素面)的价格是十文钱,即一个铜元,所以这个数目不算小了。
幺二堂子,是上海的二流妓院,以最初(清同治年间)打茶围收费铜钱一千文、出局一次收费铜钱二千文,数目与骨牌中的三点“小至尊”幺二相同而得名。这一类妓女虽然也应条子出局陪酒,但是居住地点、家具设备和服装首饰都不如长三堂子,身价不如“长三”那么高,留宿也比较随便,颇受中下资产者的欢迎。开创初期生意还好,后期受到下等娼妓的竞争,生意逐渐萧条,不得不自动降低档次,开始接纳商店伙计和工厂工头之类的人物。
幺二的地盘,最初在城北一带,租界繁荣以后,逐渐移到四马路萃秀里一带,每年的九、十月间,幺二堂子都要在门前搭菊花山,以此招徕嫖客。光绪二十年以后,幺二堂子日渐衰落,许多家妓院都挤在东棋盘街一带。那里的房子比较陈旧,有的是旧客栈略加装修,相当简陋。每天黄昏,华灯初上,是妓女吃晚饭的时间,也是堂子里上客人的时间。客人一进门,“大茶壶”(管提壶沏水的茶房)高喊一声“见客啦”,妓女们不管在干什么,凡是没有客人的,都得立刻到客堂去“站班”,让人家挑选。幺二堂子的嫖客,大都是憋足了精气神儿来的,性欲特别旺盛,不折腾到天明不会罢休。幺二堂子一般是妓女多而房间少,几间大房间,都是为客人准备的。没有接到客人的妓女,只能到狭窄的“集体宿舍”去过夜,有时候一张大铺上要睡五六个人。其生活和收入都比长三堂子低得多。据1918年统计,上海的幺二堂子中,一共有妓女五百多人。
野鸡形成于清咸丰年间(1851-1861)的上海城内,以后逐渐发展到城外。这是连妓院都没有的最下等的妓女。因为民间有“野鸡没窝儿,栖无定所”这样的说法,因此把这种没有妓院的妓女称为野鸡。她们一部分是被典卖或被拐卖的良家妇女,有的还只有十三四岁,没有人身自由可言;一部分是因天灾人祸流落他乡走投无路以后不得已而操皮肉生涯,虽然有人身自由,但已经没有丝毫用处。其中也包括一部分为生活所迫而出卖色相的暗娼。她们一般都是晚间经过打扮在马路边拉客。拉到客人以后,或住小旅馆,或到野鸡的住处将就一夜。野鸡出来拉客的时候,一般都有一个或两个“娘姨”跟着。野鸡的娘姨可与长三堂子里的娘姨不一样。她们的任务,第一是看住妓女不让她跑掉,第二是由她直接动手拉客。只要看见马路上有单身客人特别是外地来沪的客人,先是搭讪询问是不是愿意找个姑娘陪陪,如果不答应,就动手硬拉。
野鸡是上海娼妓中的末流,但是从业人员数量最大。据1918年统计,就已经达到六千人。由于野鸡不像长三、幺二那样有固定而公开的住所,因此统计数字一定偏低。抗战胜利后上海的野鸡数量极大,不算四马路上的,单是大世界门口两旁,一到晚上,凡是一老一少两个女人站在那里与路人搭讪,而年轻的一个又是浓妆艳抹的,都是野鸡,总数不下四五百之多。——上海的旅馆很贵,老于此道的外地人,往往到这里找一个姑娘过夜,不但有人“通宵伺候”,夜度资比住旅馆便宜,早上离开,还有两个白水煮鸡蛋吃!这种旅客,并不是嫖客。他们在妓女家里过夜,一般不与妓女发生性关系(以免传染梅毒),行话叫做“搭干铺”。
“咸水妹”是专门接待外国水手的妓女,从业者多数是广东姑娘,地点在虹口一带。她们多少会说几句洋泾浜英语(半通不通的英语,因流行于洋泾浜而得名),收入比野鸡高,有的以“包月”的形式包给靠岸的外国水手,从外国人手中接来洋装、洋酒,按照外国人的习惯和爱好布置房间,俨然是外国水手的上海住家。
光绪中叶(1890年左右),上海滩出了个有名的荡妇,因为体态丰腴,脸色红润,绰号叫做“白沙枇杷”(白沙是洞庭湖中的一个小岛,所产枇杷,黄中透红,又大又甜)。她曾经因为不能与自己所爱的男子同赴巫山阳台而烦恼过。后来推己及人,在上海创办了一种专供男女幽会的场所,叫做“台基”。开头的台基,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旅店而已,到这里来的,必定是一男一女,但绝不是嫖客和妓女,而是已经配成对儿的情侣,女方不是姨太太就是大小姐,男方有的则是“使君有妇”的丈夫甚至有了儿女的父亲。他们既不便于让情人在自己家中出入,更不便于被人知道,于是就由“台基”来提供幽会或住宿的场所,并负责保密。发展到后来,怨男旷女们也找上门来了。他们主要是公司的小职员、还没有成家的小商人、被冷落了的姨太太、因丈夫出远门或有外室而长年守空房的妻子等等。他们的确不是“下贱”的人,但他们都是性饥渴患者,一心想找个性伴侣,但是男的不愿意嫖妓,女的一时找不到合适的男人。于是“台基”又扩展了第二种业务:介绍临时的性伙伴(女方绝不许是妓女),每次收取介绍费五至十五元,房费、茶点费不在内。这五至十五元钱由男方付出,女方得三分之二,台基主人得三分之一。男女双方认识以后,既可以春风一度后就各奔东西,再不来往(颇像今天的“一夜情”),也可以长期厮守,频频幽会,是聚是散,全看双方的感情和缘份。
光绪中叶(1905年左右),上海务本女中的学生薛文华因为行为不检被学校开除,于是她就以“女学生”的身份在五马路开设了一家“驻颜阁”照相馆作为掩护,实际上开的也是“台基”。遇见容貌妖艳的女性来拍照片,就以言语试探,如果有性饥渴倾向,或者爱打扮挥霍而手头不太宽裕的,就动之以情,诱之以利,勾引她加入“旷女”行列,成为“台基女郎”。
由于薛文华以照相馆为掩护,她的“台基女郎”都有各种姿态的照片留在照相馆内,“怨男”们到她的台基来物色性伙伴,可以不必本人出来见面,只要男方从照相本里选中了某个女郎,再约期相见就可以。当时的台基还是“服务”性质,强调的是男欢女爱,皆大欢喜,如果女方见了男方觉得不满意,还可以拒绝接待。
于是由此又派生出另一种妓院:“咸肉庄”。咸肉庄老板仅凭一本照相本和一台电话或一辆自行车,不需要其他任何设施,就可以开一家妓院。咸肉庄也是以介绍性伙伴为职业,但是女方已经由“性”的欲望转变为“钱”的欲望,也就是卖淫了。
咸肉庄是“专营”性质的,只负责“拉纤”,其余吃饭、住宿等等,一概不管。后来这一业务由饭店、旅馆兼营,就演变成后期的“应召女郎”了。
随着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以英国为首的贩运鸦片的轮船,或堂而皇之地在各通商口岸公开停泊,大宗出卖;或化整为零利用“水上飞”强盗船以走私的形式在沿海各码头悄悄儿停靠,零星发售。于是数年之间,鸦片烟有如瘟疫一般在我国各个阶层中泛滥流行起来。开始只是茶馆儿里兼营烟馆,接着专业的烟馆纷纷开张。抽鸦片,既不同于抽旱烟,也不同于抽白面儿,二者的最大不同,在于抽鸦片是躺着抽的,有钱人大都由丫头或者小妾躺在对面做泡装烟并伺候把火。烟馆老板为了招徕烟客,开始改用女子伺候客人抽鸦片。久而久之,风气所开,介于堂子和野鸡之间的所谓“花烟间”,也就应运而生了。
“花烟间”,名义上是专由姑娘伺候做泡装烟的烟馆;实际上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瘾君子之意也不单单在于烟:烟瘾过足之后,色劲儿一上来,伺候烧烟的女子,立刻就可以变成伴宿的“花娘”。“花烟间”和“烟花女子”这两个名称,都和“烟”和“花(姑娘)”有关,很可能就是由此而来的。“花烟间”始创于光绪初年,最早在城内虹桥左近出现。由于嫖客大都是码头工人、车夫、轿夫、工匠、二爷(男仆)、船上的水手、来沪做小生意的买卖人、工厂中没有妻室的年轻人等等,而这些人又大都集中在紧挨着十六铺码头的小东门一带,加上这里货栈、客栈也比别处多,为了便于这些人就近光顾,花烟间逐渐往小东门一带迁移。后来租界繁荣,花烟间又往距离租界和码头都不太远的小北门发展,总人数约二百多人。
花烟间的最大特点,是不分白天黑夜,随时随地都接待客人。长三和幺二,除了身价高昂之外,“白昼宣淫”是绝不允许的;野鸡拉客,一般也在黄昏以后。因此“二十四小时全天营业”的花烟间,就特别受“时间紧张、抽空嫖妓”一类人的欢迎。开头花烟间只接待抽鸦片的客人,卖淫似乎是副业;发展到后期,逐渐两业并重,即便是不抽鸦片的客人,也可以到这里来得到性的满足。
花烟间妓女也分自混和卖身两大类,其中多数是逃荒来沪的苏北农民,既不识字,姿色也平平。有地方可以容纳嫖客的,就自己单独开设花烟间;没有地方可落脚的,就把女儿或儿媳卖给老鸨子。前一种多少还有些自由,后一种根本没有人身自由,收入全部归鸨母,而且不分白天黑夜,只要有人上门,就要接待。就是没有客人的时候,也要不停地为鸨母做针线活儿赚钱,生活苦不堪言,比野鸡还惨。
在上海的妓女中,生活最惨的还不是野鸡和花烟间妓女,而是所谓的“钉棚”,也就是设在闸北“棚户区”木板棚中的最下等妓院。这些妓女大都是从花烟间和野鸡中被淘汰下来的,不但年老色衰,而且几乎个个患有梅毒,为了活命,不得不继续出卖皮肉。一座钉棚,大者不过十几个平方米,小的只有五六个平方米。但就在这样狭小的天地之内,居然要容纳两三个甚至四五个老妓卖淫。“客人”来了,只用一块布在床与床之间隔开,行话叫做“拉布”,只求嫖客之间互相看不见而已。钉棚妓女接客一次收费两角至四角,最多五角,而老妓每天必须交给棚主或老鸨两块钱的“棚租”,否则不是不许继续做生意,就是受到狠毒的打骂。因此,每个老妓每天必须接客五至十个,才能维持生存。
“向导社”初创于抗日战争中的上海沦陷期,是一种以“导游”为名的变相妓院。“玻璃杯”则是茶座的女招待,也是变相的妓女,大约出现于四十年代。例如大新公司游乐场中,就有许多茶座,由年轻的女子当招待。她们打扮入时,身穿漂亮的旗袍,却在腰间系一个一尺见方的小围裙,以表明她的“女招待”身份。客人坐下喝茶,只是表面形式,她们主要通过打情骂俏与客人勾搭,双方谈得入港,付清茶资以后,就可以把女招待带到外面去吃饭、跳舞或过夜。如果谈不拢,一杯清茶、两碟瓜子的价格,至少也比市价高出十倍以上。
中国自从有了鸦片以后,“烟酒嫖赌”四宗法宝终于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风月场”上大显身手,所向披靡,征服了无数浮浪少年、纨绔子弟,令他们沉沦孽海,无法自拔。
上面概略地介绍了晚清直到民国上海滩的妓院和妓女的情况,下面再介绍一下专门描写妓女生活的长篇狎邪小说《海上花列传》。
《海上花列传》, 是一部写于晚清光绪年间的长篇小说,以“烟酒嫖赌”四字为纲,主要描写当时上海洋场长三、幺二堂子和花烟间里的妓女生活,同时也涉及嫖客们所活动的那个阶层即官场和商界中形形色色的人物,并包括依附于这个阶层的“清客相公”和“跟班二爷”们,客观地反映了清末上海租界畸形社会中花天酒地、醉生梦死、坑蒙拐骗的真实面貌。
描写清末妓女生活的小说,鲁迅先生称之为“狭邪小说”,并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海上花列传》评为这一类小说的压卷之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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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三书(按指《品花宝鉴》、《花月痕》、《青楼梦》),虽意度有高下,文笔有妍蚩,而皆摹绘柔情,敷陈艳迹,精神所在,实无不同。特以钗、黛而生厌,因改求佳人于倡优;知大观园者已多,则别辟情场于北里①而已。然自《海上花列传》出,乃始实写妓家,暴其奸谲,谓“以过来人现身说法”,欲使“阅者按迹寻踪,心通其意,见当前之媚于西子,即可知背后之泼于夜叉;见今日之密于糟糠,即可卜他年之毒于蛇蝎”(第一回)。则开宗明义,已异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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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北里——唐代长安的“北里”是妓院集中区,因此后世作为妓院的雅称。
《海上花列传》的作者韩邦庆(1856-1894),字子云,号太仙,别署大一山人,出书时则署名“花也怜侬”,江苏松江(今属上海市)人。父亲官刑部主事,作者自幼跟随父亲住在北京。可以相信,他一定能够讲一口流利的“京白”。但是,因为他的小说所描写的都是上海娼女,而当时上海的妓女大都以口操吴侬软语为时髦。作者为了追求“音容笑貌,惟妙惟肖”的效果,下笔的时候,所有对话,全用吴语。这可能是受了《红楼梦》的影响。他自己就说过这样的话:“曹雪芹撰《石头记》,皆操京语,我书安见不可操吴语?”曹雪芹笔下的各类人物,对话完全口语化,不但一扫明清小说中人物对话“不像话”的通病,而且也确实使《红楼梦》这部作品的语言生色不少,于是韩邦庆据此“效颦”起来。单就方言文学这个小范畴来说,他为吴语方言小说开先河,立样板,应该承认他的实践不但是成功的,而且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可是就中国文学这个大范畴而言,他忽略了一个问题:尽管北京和上海都是当时中国的大都市,但北京是国都,首都语有作为全国通用语的优先权。用“京语”写的小说,在当时虽然并没有人推崇为“标准语”,却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大致通行;而用吴语写的小说,即便在当时当地产生过“轰动效应”,一旦离开了吴语区,少数人也许还能看个大概,而大多数人就会无法理解,其难懂的程度,并不亚于读天书。一百年来的事实,有力地证明方言文学的生命力只存在于本方言区内。像《海上花列传》这样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定地位的作品,离开了苏南、浙北,简直寸步难行,并不能被多数人所接受。
为了使更多的读者能够接触并理解这一文学名著,我们把它用规范的普通话进行了改写。将原书六十四回按情节重新编排为六十回,并且改写了部分回目。除了第一回中花也怜侬出场引出主线人物赵朴斋这一千多字、第四十一回中讨论《四书》酒令儿的几百字以及第六十回至第六十一回中论诗的几百字作为冗笔删去之外, 基本上按照原书的行文布局进行改写。改写者只改换语言,情节上没有任何改动。
《海上花列传》既然是一部写妓女的书,而且是写一个世纪以前的妓女,今天的读者阅读这部书,就应该先了解那个时代、那个社会,特别是当时上海妓女的生活和心态。关于上海妓女的种类,本文前面已经介绍了许多,读者已经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由于《海上花列传》所描写的妓女以长三堂子为主,而且确实用了许多当时的妓女作为模特儿。今天的读者,如果对上海嫖界特别是长三堂子不太了解,对某些情节,是难于正确理解的。因此本书加了相当多的注释。下面再就当时长三堂子的实际情形,作一些具体的介绍,以补注释的不足。
(一)妓女的籍贯
长三堂子中的妓女,主要是苏州人,其次是常州、扬州、丹阳人,此外京津、两湖、四川等地的人也不少。不过凡是长三堂子中的妓女,一律以讲苏州话为时髦,因此不论妓女本籍何处,到了上海,都要学说苏州话,而且自认是苏州人。问她原住苏州何处,则总是答以“阊门”。有好事者填写《采桑子》两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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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侬惯在阊门住,不是苏州,也是苏州,说到丹阳掩面羞。烟花三月今谁数,不是苏州,也是苏州,明月箫声总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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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皋解佩人谁遇,不是苏州,也是苏州,神女巫山总可羞。胭脂北地惭无色,不是苏州,也是苏州,未改莲花一串喉。
第二首中的“莲花”,指京津妓女唱的莲花落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