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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苏东坡的爱妾王朝云,是不是妓女出身?(1)

书名:苏东坡的杂耍人生--吴越品苏轼 作者:吴越 更新时间:2015-12-17 15:52 字数:12226

王朝云是不是妓女,先要给“妓女”下一个定义。当然不能用今天的定义去衡量宋朝的妓女。宋朝的“妓”有很多种,有以“伴宿”为主的妓女,也有以展现歌舞艺术为主的“歌女”、“舞女”。王朝云就是一个歌舞女。她应该是宋代的歌舞艺术家,不是以“伴宿”为主要业务的妓女,何况当时她才十二岁。


王朝云,字子霞,钱塘人,是苏东坡几个侍妾中最受宠爱者之一,堪称苏东坡的红颜知己。她十二岁的时候,被时任杭州通判的苏东坡买来做丫头。后来收为侍妾。曾生二子,都不幸夭折。

关于朝云的身世,明末詹詹外史冯梦龙(1574-1646)编的《情史类略》附卷十三“情憾类”《朝云》条下,有这样一段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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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云,钱塘名妓也。坡公绝爱幸之,纳为长侍。及贬惠州,家妓都散去,独朝云依依岭外。坡公甚怜之。作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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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似杨枝别乐天,却如通德伴伶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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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络秀方同老,天女维摩忽解禅。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经卷药炉新活计,舞裙歌扇旧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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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成随我三山去,不作巫阳云雨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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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而朝云卒,临终诵《金刚经》四句而绝。葬于定惠苑竹林中。复和前韵以悼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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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而不秀亦其天,不使童鸟与我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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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景恨无千岁药,赠行惟有小乘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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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一念偿前债,弹指三生断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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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卧竹根无近远,夜灯勤礼塔中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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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又有《西江月》词《咏梅花》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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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骨那愁瘴雾,冰肌自有仙风。海仙时遣探芳丛,倒挂绿毛幺凤。 素面翻嫌粉涴,洗妆不褪唇红。高情已逐晓云空,不与梨花同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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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为朝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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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子瞻在惠州,与朝云闲坐,时青女初至,落水萧萧,凄然有悲秋之意。命朝云把大白,唱“花褪残红”,朝云歌喉将转,泪满衣襟。子瞻诘其故,答曰:“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子瞻大笑曰:“吾方悲秋,汝又伤春矣。”遂罢。朝云不久病死,子瞻终身不复听此词。

冯梦龙的这一段记载,也是来自明朝人钟惺(1574-1624)编的《名媛诗归》。对于钟惺编的《名媛诗归》,虽然可信度不高,不过关于苏东坡在杭州当通判的时候,收了一个歌女王朝云,却是事实。只是有的说“为婢”,有的说“为妾”;有的说王朝云时年十二,有的说时年十四,分歧不算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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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谢景温(1021—1097)——字师直,宋富阳县(今属浙江)人。皇祐元年(1049)登进士第。历任汝(河南临汝)、莫(河北任丘)二州通判,江东路转运判官。因筑宣百丈圩,获罪降职,知涟水军(现在是江苏省淮安市所辖的一个县)。熙宁初,历知谏院,提点江西刑狱,京西路、淮南路转运使。景温素与王安石相友善,其妹嫁安石弟安礼为妻,遂追随王安石,积极参与变法活动,擢侍御史知杂事,曾上书弹劾苏轼。后因与王安石不合,出知邓州(今河南邓县),转右谏议大夫,知潭州(今湖南长沙)。时章惇(dūn敦)主持开凿五溪,景温协力拓筑。朝廷论功行赏,被任为礼部侍郎。元祐初,任宝文阁大学士,知开封府。

查《苏轼年谱》:宋神宗熙宁三年庚戌(1070):苏轼三十五岁,上元节有旨市浙灯,苏轼上《谏买浙灯状》,诏罢之。轼惊喜过望,又作《上皇帝书》、《再上皇帝书》,全面批评新法。殿前策(试)进士,士子附和王安石,争言旧法不是,轼作《拟进士对试策》一道讽神宗。王安石党大怒,御史知杂事谢景温①诬奏苏轼居丧,往复贾贩。诏湖北运司查核。穷治无所得,轼无一言自辩,乞外任避之。……宋神宗熙宁七年甲寅(1074):苏轼三十九岁,通判杭州,纳妾朝云。五月被命知密州,九月离杭,十一月到任,上《论河北京东盗贼状》。

也就是说,苏轼是在宋神宗熙宁三年三十五岁的时候,因为和王安石政见不合,又连连上书,被对立派诬告,苏轼这才“自请外任”,实际上就是被贬到杭州当“通判”的。这一次因为是“自贬”,他的官衔并不低,而且有职有权:通判是州府的副职(相当于杭州市副市长),苏轼到杭州以后,担任的是刑狱审判工作(相当于兼任市法院院长)。

苏东坡到杭州四年后的熙宁七年春季的某一天,他和几位文友同游西湖。游后遇雨,苏东坡和众文友在当地著名的会馆“有美堂”宴饮,招来王朝云所在的歌舞班助兴。丝竹乐曲声中,歌舞女浓妆艳抹,轻歌曼舞。歌舞中,苏轼注意到王朝云的姿色和舞技都是上乘的,特别引人注目。

歌舞之后,众舞女入座陪酒。这时候王朝云换了淡装,一身素净的衣裙,清丽淡雅,楚楚可人。在西湖面对佳人,苏轼突然有了灵感,应朋友们的请求,当场挥毫写下了传颂千古的描写西湖佳句《饮湖上初晴后雨》: 

水光潋滟晴方好,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浓装淡抹总相宜。

此诗明为描写西湖风光,其实寄寓了苏东坡初遇王朝云心中的感受。明为写湖,实际是在写佳人。朋友们轰然叫妙。其中有人懂得苏轼的心意,就暗中把朝云买下,送到苏府,说是专门伺候王夫人的。这时候的王朝云,根本就不明白这些大人们搞的是什么名堂。她太小了。她只知道自己从此可以和大文豪苏轼朝夕相见了,却没有想到,自己最后会成为终身相伴苏轼的小妾。

据我分析,王朝云初见苏轼,是苏轼到杭州以后的第四年,也是他不久就离开杭州的当年春天。苏轼在杭州四年,虽然是“通判”也就是副手的身份,但由于他名气太大,在杭州的名气,肯定超过了太守。在杭州的“文学艺术界”,苏轼的诗名更大,粉丝也很多。他自制一帽,别人就模仿,称为“东坡帽”,由此可见一斑。当时杭州的文学界,不过是几个“诗社”中的文友而已;而“艺术界”,则主要是“歌舞班子”里的妓女。苏轼没有架子,妓女们“请诗”,他也几乎从不回绝。因此不论见过没见过,妓女中苏轼的粉丝一定很多。根据王朝云后来的表现看,她一定也是苏轼的“铁杆儿粉丝”。所以也不排斥歌舞以后,王朝云主动坐到苏轼身边来,并请求一诗的可能。

像这样的事情,苏轼一生中肯定遇到过多次了。这里不妨举一个旁证:

据宋人袁文①的《瓮牗(yǒu有)闲评》记载,东坡与友人游西湖,“至湖心,有小舟翩然至前,一妇人甚佳,见东坡,自叙‘少年景慕高名,以在室均无由得见。今已嫁为民妻,闻公游湖,不避罪而来。(我)善弹筝,愿献一典,辄求一小词,以为终身之荣,可乎?’东坡不能却,援笔而成,与之。” 词曰:

江城子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凤凰山下雨初晴。水风清。晚霞明。一朵芙蓉,开过尚盈盈。何处飞来双白鹭,如有意,慕娉婷。   忽闻江上弄哀筝。苦念情。遣谁听。烟敛云收,依约是湘灵。欲待曲终寻问取,人不见,数峰青。

另一宋人张邦基②的《墨庄漫录》中记载说:“(此妇人)年且三十余,风韵娴雅,绰有态度。”

有人解释这首词是“描写少女向往美好的爱情”,我看没什么道理。这里既然提到了这首词,不妨多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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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袁文(1119-1190)——字质夫,四明鄞(yín银,今浙江省宁波市鄞县)人。生于宋徽宗宣和元年,卒于光宗绍熙元年,终年七十二岁。幼喜读书,不汲汲科名,务勤于学。著有《瓮牅闲评》八卷,《四库总目》说它:专以考订为主,多所发明,于音韵学尤多精审。

② 张邦基——生卒年不详,南北宋间人,字子贤,高邮(今属江苏)人。性喜藏书,尝榜其寓曰“墨庄”。著有《墨庄漫录》十卷,《四库全书》收于子部杂家类。《宋诗纪事》称:是书多记杂事,兼及考证,其辨杜、韩、苏、黄诸家诗多有见地,《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为“宋人说部之可观者”。

这首词,是苏轼到杭州不久之后的作品。苏轼一生喜欢用文字戏谑别人,这首词就带有轻慢的戏谑的意味。

“一朵芙蓉,开过尚盈盈。”芙蓉,就是荷花,这里指的是弹筝妇人;开过,指的不是“盛开”的花,而是已经开过了的花,也就是说她并不年轻,不是小姑娘了。

词中的“双白鹭”,指的是和苏轼一起游湖的刘姓二兄弟,当时两人因为在服中,穿着白衣裳。按照当年的礼法,居丧的人是不能“冶游”的,所以东坡戏称他们是“双白鹭”。这两个家伙看见船中来了美女,脖子伸得老长的;见那女子小舟渐渐远去,又瞪大了眼睛,“竞目送之”。

举这个例子,就是为了说明王朝云很可能早就是苏轼的崇拜者,今天一见,大有依依不舍的心态。

史书上记载:王朝云比苏东坡小二十六岁。那一年苏东坡三十九岁,那么王朝云既不是十二岁,也不是十四岁,而应该是十三岁。

再查《苏轼年谱》:绍圣三年丙子(1096),苏轼六十一岁,贬官惠州。……七月爱妾朝云卒。

六十一岁减二十六岁,则王朝云死的那一年,是三十五岁。但是多数史料都记为三十四岁。这是按照王朝云十二岁就到苏家推算的。第一有生日的大小(苏东坡是腊月十九日生人),第二中国人一向讲虚岁,如果按“足岁”算,十三岁就是十二岁了。

年龄上下相差一岁,误差不算太大。足堪惊讶的是:十二三岁的王朝云,当时就已经是“钱塘名妓”了。更足惊讶的是:十二三岁的王朝云,用今天的眼光看来,还是个“孩子”呢!怎么竟会被苏东坡“收为侍妾”呢?难怪许多学者包括林语堂在内,要说是“王闰之收朝云为婢”了。

照我看,在“有美堂”的歌舞饮宴,既然王闰之并没有参加,“最先”看中朝云的,应该是苏轼,只是借“夫人买婢”的名义,给自己买妾罢了。更何况有的记载,这个朝云,是有钱的文友买来送他的。

关于这个问题,咱们要回到“宋朝”那个历史时代去观察,去分析。

宋代的妓女,有因为父母、丈夫犯罪而“籍没”到“乐户人家”去的“官妓”,也有私人蓄养的“家妓”,此外还有“个体户”经营的“歌舞班子”。这些歌舞班子的歌女、舞女,大都来源于贫穷人家,而且是六七岁就买进来,经过严格的吹拉弹唱和跳舞的训练,十一二岁就要“出场献艺”了。从冯梦龙的转述看,王朝云大概就是这种歌舞班中的小歌舞女。这些歌舞班子,有点儿近似于“侍妾培训班”。因为古代的女子,哪怕是小家碧玉,也很少外出;即便是买来做小妾,也只能听媒婆或牙婆的叙述,不可能亲自去看。而歌舞班子里的小妓女,不但可以当面呈献歌舞技艺,据历史记载,而且可以让买主品头论足:走两步看看,转过身来看看,抬起脚来看看。这种小妓女,清代叫做“清倌人”,以别于已经接过客人的“红倌人”;唐宋时代称为“小瘦马”或“小马驹”。——因为妓女和马具有同样的性质:都是被人“骑”的。唐人白居易就在《有感》诗中写过“莫养小马驹,莫教小妓女”这样的诗句。其实白居易也不过是这样说说而已,他晚年的逃妾樊素,又何尝不是从歌舞班子里买来的小瘦马?

“瘦马”的“瘦”字,许多人解释为当时人喜欢“透骨美”,是故意让她瘦的。殊不知唐人以肥胖为美,瘦马驹之所以瘦,一方面是她们都还是孩子,没到内分泌促使皮下脂肪积累的年龄,一方面是她们出身贫苦家庭,穷人家的女儿,瘦小的居多,有几个是胖嘟嘟的?

至于十二三岁的小姑娘,怎么会被苏东坡“收为侍妾”的问题,则要从两个方面看。第一,浙江算是“南国”,小孩子发育得早,一向有早婚的习惯。早到什么程度呢?当地有一句民谚,叫做“十三娘,十四爹”。也就是说:十三岁做娘,十四岁做爹,是很普通的事情。抗战期间我住在浙南,就亲眼看见过十三岁的小姑娘打扮起来被哥哥抱上花轿去的实例。十四五岁的小妈妈,我也见过好几个。从生理上说,十三岁的南方姑娘不是不可以结婚,而是自己各方面都没有成熟,没有力量抚育孩子。朝云后来生了两个儿子都早夭,不能不说和她的早婚有关系。第二,在妓院里长大的姑娘,耳濡目染,有可能发育得更早些。根据明清时代的妓院资料,“清倌人”(即没有接过客的小妓女)十二三岁就“开苞”的,也不是少数。

客观地说,如果朝云不是遇上苏东坡,很可能不会这么早就“从良”。尽管苏东坡本人也欣赏“莫骑小瘦马”或“莫养小马驹”这样的诗句,但是在美色面前,他这个才子也不能“自持”了。——或者说:他不希望“色艺双佳”的朝云在那个“火坑”里呆下去,所以下决心要把她从那个火坑中“救拔”出来,把她从“公娼”变为“私妓”;把她的“色艺”从多数人欣赏变为他个人欣赏或少数人欣赏。

苏东坡似乎和王姓姑娘特别有缘。原配夫人王弗,是个诗礼人家的闺秀,受过良好教育,十六岁就嫁到了苏家,是苏东坡的闺房密友、伴读良友,可惜红颜薄命,二十七岁就去世了。留在苏东坡感情极深处的,是无限的悲痛和相思。不久,续娶了王闰之,是前妻王弗的二堂妹,虽然也是一位庄重的大家闺秀,却不识字。如今苏东坡在杭州新纳的侍妾王朝云,也是不识字的。有文章说:王朝云到了苏家以后,是夫人王闰之亲自教她读书写字的。这个说法明显有错。王闰之自己还不识字呢,怎么教人家?

这个时候,苏东坡已经将近四十岁了,即便娶一个十八岁的女子为妾,就已经是典型的老夫少妻了,更不能不令人惊讶称奇的是:这个小妾,居然还只有十二三岁,比他整整小二十六岁,绝对是她父亲一辈儿。——治平二年乙巳(1065)五月,苏轼之妻王弗卒于京师,年二十七。留下一个六岁的儿子苏迈。那一年苏轼三十岁,如今王弗死去已经九年,她的儿子苏迈已经十五岁了,比王朝云还大三岁呢。——我简直不能理解:怀里搂着一个“女儿辈”甚至是“孙女儿辈”的小小姑娘,一定有极深的“代沟”,简直就是“哄小孩子”,怎么产生爱情、交流感情?又怎么个“情话绵绵”哪?

这个问题,从男性角度分析,还比较好理解:男人总是爱小不爱老的居多,特别是有“恋童癖”的男人,甚至有“越小越好”的趋向。我并不怀疑苏东坡也有“恋童癖”,也许他开始的确是把朝云“送”给王闰之做丫环的,“收”为侍妾,有可能在一二年之后。那时候,王朝云已经发育成一个“大姑娘”,不但楚楚动人,而且也能解风情了。因此,我完全能够理解苏轼对王朝云的“宠爱”。我所不能理解的是:王朝云能对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六岁的、像自己父亲一样的男人产生“爱情”么?

我小时候读白居易的《长恨歌》,就上了白居易一当。他的诗,分明隐瞒了杨玉环的历史,把她写成一个“养在深闺人未识”的从未出过闺门的闺秀,是皇恩浩荡,才“一朝选在君王侧”的,所以七月七日夜间,他们在长生殿上窃窃私语,杨玉环才会对唐明皇一往情深,说什么“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样的绵绵情话,你听听,多么动人啊!稍微长大了一些,我知道杨玉环原来是李隆基的儿媳妇以后,我就感到了几分恶心。心想:这两个人之间,大概只有男方对女方的“宠爱”,而女方是不大可能对这个曾经是自己老公公的老头子产生“爱情”的。

长恨歌中所说的“绵绵情话”,其实不是杨玉环的心态,而是白居易代杨玉环“假想”的心态。白居易以为小姑娘会爱老头子,包括自己的老公公,是因为他的身旁就有樊素这样一个小姑娘,很可能樊素就在他的耳旁说过这样的“绵绵情话”,这才被他移植到《长恨歌》里的杨玉环身上去了。

照我看,这三对“老少配”,男女双方的心态是完全一样的。杨玉环处于“弱势地位”,一切听凭别人摆布,一生都处在“无可奈何”之中。老公公不但拆散了他们这一对儿颇为般配的少年夫妻,而且老皇上居然把她“收为己用”,要接受这样的现实,的确相当困难。

不幸的是,杨玉环和李隆基之间,根本就没有爱情。杨玉环处在弱势地位,一切听人摆布,加上身在深宫,想逃也无处可逃,只得安于现状,不得不说几句言不由衷的“绵绵情话”去骗骗唐明皇。这种心态,我看京剧《贵妃醉酒》中,就表露得不错。最后老百姓说她是“红颜祸水”,甚至还把祸国殃民的罪过揞到了她的头上,迫使她不得不在马嵬坡自缢“殉国”,实际上不是什么“爱情的悲剧”,而是那个社会强加给她的悲剧。

樊素就比杨玉环幸运。樊素和白居易之间,当然也不可能产生“爱情”。她身为“侍妾”,是人家买来的“商品”,她只能像一个演员一样,认认真真地扮演自己应该出演的角色。等到她一旦觉悟过来,发觉自己没有必要用青春年少去陪伴濒于死亡的老头子,就不惜当“逃妾”——那年月,逃妾一旦被追回来,是必死无疑的——去寻求个人的自由解放了。

那么王朝云和苏东坡之间,是怎么一回事情呢?老少配夫妻,万变不离其宗,千篇一律,总是老头子对小妾百般宠爱,小妾对老头子百般对付。要说有什么不一样,就是王朝云对苏东坡有一种“崇敬”的心态。她崇拜苏东坡。许多小妾,在“主子”怀里撒娇,什么话都说得出来。王朝云终其一生,当面都叫苏东坡“大人”,背后则称“大学士”,就是她从来不忘自己是“侍妾”身份的写照。如果没有这一点点“崇敬”的心态,苏轼多次被谪贬,多次遣散姬妾丫环,王朝云早就被遣散了。她的“自愿”跟随苏轼到贬所,不是她不知道今后的日子要冷清凄苦,而是她一直保持着她对苏轼的敬仰心态。——她也许就是当年的“追星族”。追星族的所作所为,是无法用“常态”来理解的。

王朝云的“命”的确不好。熙宁七年春天偶然被苏东坡“一眼看中”或曰“一见钟情”,刚刚嫁过来(实际上应该是用钱“赎身”)没几天,被窝儿还没焐热呢(苏东坡不止朝云一个侍妾),到了端午节,又奉命被调到密州去当知府了。他们一家九月离杭,一路风尘仆仆,十一月到任,王朝云紧紧相随。

密州,就是今天的诸城,位于山东半岛东南部,是一座拥有四千多年历史文化的名城。苏东坡任密州太守两年,留有二百多首诗词歌赋。写下了怀念弟弟苏辙的《水调歌头·丙辰中秋》,(即《明月几时有》)、《江城子·密州出猎》等脍炙人口的名篇佳作。就在他们到达密州之后的第二年,苏东坡写下了被誉为怀念妻子最感人的千古名篇《江城子·记梦》,悼念去世十年的前妻王弗,我认为这就是苏东坡的内心感情无处宣泄,只好“命之于笔”的写照。从道理上说,妻子死去已经十年,而当时他正生活在“娇妻美妾”“左拥右抱”加“红袖添香夜读书”的“艳福”之中,怎么竟会对前妻具有如此刻骨铭心的感情呢?我认为就是“对比”之后“无法言讲”的结果。

苏东坡的原配夫人王弗,是贡士王方之女,不仅仅是“识字”而已。夫妻之间有共同语言,感情融洽,可以想见。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体验:我的前妻是个大家闺秀(上海海关帮办的女儿,大同大学的高材生,英语特级教师),1957年以后,迫于政治压力,离我而去;十年后我发配新疆,听从友人的劝告,为了争取能有一个十平方米的个人小天地,在北京郊区找了个农村姑娘打算带去,只见了一面,就“入洞房”了。她比我小九岁,倒是个初中毕业生。我们之间虽然没感到有“代沟”,但是文化档次相差太远,除了油盐酱醋之外,确实没有“共同语言”。更要命的是她处处自以为是,总要我按照她的理念生活。我穷愁潦倒,加上政治地位低下,无法抬头,还不得不“屈从”。这种“无法交流”的苦恼,我想苏东坡一定也曾经有过的。

美丽而能歌善舞的王朝云,跟着苏东坡从杭州到密州,住了两年,又随苏东坡到徐州、到湖州,尽管她无怨无悔,但总是在颠沛流离中过日子,肯定也是伤心不已,绝对没有“公费旅游者”的其乐也陶陶。后来苏东坡因为“乌台诗案”(后文详细写)被贬到黄州名为“团练副使”实为“监视居住”的时候,王朝云又陪苏东坡到了黄州。

苏轼被贬,刚到黄州,就写了一首《初到黄州》的诗: 

     自笑平生为口忙,老来事业转荒唐。 

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 

逐客不妨员外置,诗人例作水曹郎。 

只惭无补丝毫事,尚费官家压酒囊。

这首诗的前四句不难理解,后四句略作解释。白居易曾经写过一首诗,说的是江楼晚眺,景物鲜奇,吟玩成篇,寄水部张员外。这个员外名叫张籍,是白居易的朋友,曾任水部员外郎,所以“水曹郎”也就是指张籍。这后四句的意思是:我虽然是个被逐出朝廷的人,但我也想学学白居易,写诗给朋友;只是身为国家官员,却没能为国家出力办一丝一毫事情,却又要白白花费国家的钱银(“压酒囊”指薪俸),实在是惭愧得很啊!”

从诗中看,他对自己被贬到称为“荆天棘地”的黄州,开始也有几分恐惧,到了那里一看,居然是一个“有鱼又有笋”的鱼米之乡,是很意外也很满意的。但是不久就因为经济的拮据而感到忧烦了。他是个有职无权的“下放干部”,虽然工资照发,但是属下的孝敬、士绅的馈赠,大概都没有了。幸亏他的好友马梦得,替他在东城门外请领了一处荒弃的营地耕种,方才能够“自给”,在黄州勉强得以温饱。

苏东坡一向爱好白居易,且当年白居易作忠州(今重庆忠县)刺史的时候,作有一首《东坡种花诗》:“朝上东坡步,夕上东坡走,东坡何所爱,爱此新成树。”而忠州、黄州都是他们被贬的地方,而且都在城东,所以苏东坡就把这块土地称之为“东坡”,并且从此自号“东坡居士”;他在这里盖几间草房,在屋子四壁画上雪花,起名叫做“雪堂”。从此,“东坡居士”,成了他终生的别号,而且响亮了将近一千年!

这期间,他们家的生活十分清苦。苏东坡诗中记述:“今年刈草盖雪堂,日炙风吹面如墨。”可见雪堂是他亲手割草苫盖的,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

尽管生活清苦,但是王朝云甘愿和苏东坡同甘共苦,患难与共,她布衣荆钗,尽心照顾苏东坡的生活起居。说实话,如果单说生活水平,这种躬耕而食、自操井臼的日子,真还不如她在“班子”里的“锦衣玉食”、“欢歌乐舞”来得畅快。王朝云出身歌舞女,过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舒适轻松日子,嫁给了苏东坡,不但没有享受到几天“荣华富贵”,反而降低到“贫婆子”的水平,要自己耕作而食,当然是她当初所没有想到的。

王朝云到了这个地步,居然没有弃苏东坡而去(苏东坡被贬黄州,是由御史台派人押送“到任”的,王朝云则是事后由苏辙送去,完全有逃走的时间和条件),我想,其原因,大概有这样两个:一是她从小受到父母家庭“嫁鸡随鸡”的教育,二是她对自己能嫁给苏东坡这个“当世第一才子”并不后悔。这时候,王朝云在苏东坡的启发教育之下,已经能够读书写字了,虽然不见她有什么诗词歌赋、名篇佳制流传下来,但是对于诗词的理解,却已经与众不同了。这从本文开头苏东坡要她弹唱“花褪残红”,朝云歌喉将转,泪满衣襟。子瞻诘其故,答曰:“奴所不能歌,是‘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也。”就可以领略一二。

朝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让我们先来看看这首词的全文:

蝶恋花·春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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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   墙里秋千墙外道。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笑渐不闻声渐悄,多情却被无情恼。

苏东坡是一个豪放派词人。但是这首《蝶恋花·春景》,却是一首清新婉丽的抒情杰作。用一个郊游少年的视角,上阕写暮春自然风光;下阕写一道短墙将少年与佳人隔开,只听见佳人的笑声,引起了少年“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烦恼。词的文字不深,内容也很好理解,分明是写情写景的。但是你去请今天教古典诗词的老师来赏释一下,那“说词儿”可就多了。下面选一段文学老师的点评:

“花褪残红青杏小”,是既写了衰亡,也写了新生。残红褪尽,青杏初生,这本来是自然界的新陈代谢,但这里诗人感到了几分悲凉。睹暮春景色,抒伤春之情。“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是作者把视线离开枝头,移向广阔的空间,心情也随之轩敞。燕子飞舞,绿水环抱着村上人家,春意盎然。“枝上柳绵吹又少”,与起句“花褪残红青杏小”同属一组,写枝上柳絮已被吹得越来越少。但作者在伤感的调子中注入疏朗的气氛。伤春之感,惜春之情,见于言外。“墙里秋千墙外道”,自然是指上面所说的那个“绿水人家”。由于绿水之内,环以高墙,所以墙外行人只能听到墙内荡秋千人的笑声,却见不到芳踪,所以说,“墙外行人,墙里佳人笑”。不难想象,此刻发出笑声的佳人正在欢快地荡着秋千。这里用的是隐显手法。作者只写佳人的笑声,而把佳人的容貌与动作,则全部隐藏起来,让读者随行人一起去想象,想象一个墙里少女荡秋千的欢乐场面。一堵围墙,挡住了视线,却挡不住青春的美,也挡不住人们对青春美的向往。用“隐”来激发想象,从而拓展了“显”的意境。这首词上下句之间、上下阕之间,往往体现出种种错综复杂的矛盾。例如上阕结尾二句,“枝上柳绵吹又少”,感情低沉;“天涯何处无芳草”,强自振奋。这情与情的矛盾是因在现实中,词人屡遭迁谪,这里反映出思想与现实的矛盾。上阕侧重哀情,下阕侧重欢乐,这也是情与情的矛盾。而“多情却被无情恼”,不仅写出了情与情的矛盾,也写出了情与理的矛盾。佳人洒下一片笑声,杳然而去;行人凝望秋千,空自多情。词人虽然写的是情,但其中也渗透着人生哲理。在江南暮春的景色中,作者借墙里、墙外、佳人、行人一个无情,一个多情的故事,寄寓了他的忧愤之情,也蕴含了他充满矛盾的人生悖论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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