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细想了很久,到底要不要把手里的重剑重新交还到他手上。
噙住嘴角,右手慢慢抓着剑柄将它从剑鞘中抽离出来,微微有些刺耳的摩擦声还是让我不禁眉头一皱。想想当年还真是傻,他说是什么就不管缘由的去相信,以至于到头来也只得了这么一把连收破烂的老伯看了都会遗憾摇头的破剑。
说不定当时只是被那家伙的外表迷惑了而已。换个舒服的姿势坐在古树粗壮的枝丫上,夏季蝉鸣吵闹着让人不能安静,地面腾着袅袅雾气,如同被热油泼过一般,穿鞋踩上去还不到几分钟时间,便会忍不住嚎啕大叫着抱住脚丫子跳出三尺高。
记得师父曾经跟我说,看人不仅仅要从他的面相观察,更要从他做人处事上的一点一滴中细细留意。但是对于她的教诲我向来不得要领,听一半去一半。所谓男人嘛,只要长得好看什么事情都好商量,接暗杀单子时,如果将要被我暗杀的人一眼看去就是那种眉清目秀、剑眉星目、玉树临风、清新俊逸等等类型的男子,我不仅会倒贴给他们一些逃命时所需的盘缠,更要挑选一个合适且有情调的夜黑风高夜,跳下房梁大笑三声将始终不肯放过他们的雇主处理干净。
以至于杀手排行榜上永远找不到我的名字,反倒是在它隔壁的变态排行榜上,我的名字常排第一久居不下。
正在回忆往事,手里那把卖不出去的破铁就耐着性子,悄咪咪得随着夏日里漏出叶子的星点阳光灼灼升温,一不小心烫到了我的手掌,双手猛然一个机灵将它狠狠抛出去半米多远,结果它因为身体过于沉重,不小心将下面新长出嫩芽的细小枝丫一齐刮带了下去。
“破铁。”看着躺在一堆乱草里的重剑,脸上也忍不住带了些嘲讽意味的笑容,“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剑。”
但是转念后发现现在是我在带着它游历四方到处作妖,如此说来不就是在骂我自己,于是特别没好气的踹了一脚横在前面遮挡视野的枝干,索性打消了安静回忆从前的念头,起身轻轻一跃而下,将所有重心稳稳落在剑鞘的平滑处。
“你摸,这里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处。”男人拉着我的手,轻轻覆上一处冰凉,蓦然之间寒气顺势直浸皮骨,惹得我缩着身子倒吸一口冷气,“怎么样,是不是触感极好?以后我成了远近闻名的大侠客,就把它当做我门派的象征。”
“人家都是刻花刻龙,刻各种好看有意义的东西,你弄这么一片平滑之处放在剑鞘上面,万一你以后的弟子出去与人比试剑法,还没开始就因为手滑把剑丢到了别人脸上怎么办?你还得赔给人家误伤费。”
“不可能,我们习剑之人怎么可能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男人皱着眉头争辩,“反正就定下了,我日后还要教育他们说‘唯有用岁月和勤奋把手中粗糙的剑鞘磨得平滑如镜之人才是真正的常门子弟’呢。”说着不免有些沾沾自喜之意,拿着透出冷意的剑鞘一遍遍擦拭着。
结果事情还真如我当年所说那般,常门所收的纨绔子弟下山与人聚众斗殴,却因剑鞘太滑误伤了自己与同伴而被迫终止,而后被路人七手八脚送往郎中住处进行紧急医治,惹得江湖上到处编梗传言,每每听到虽说好笑,但却怎么也做不出笑的样子。
一个人在那剑鞘上站久了,慢慢的脚底也不免酸痛起来,我想自己是老了,总是爱回忆些有的没的,本来过了很久很久的事情,也该随着时间的大浪冲刷而消失的无踪无影,但每一次浪花拍打上岸,它亦会随之紧紧覆在记忆的沙滩上不肯离开。
我记得你最喜欢吃南街街头挂着清字幌子的馒头摊,每次路过那边都会拉着我过去让老板拾上几个给你装好,原越(常门门派所在地)天气寒冷,天空时常都会飘起鹅毛大雪,你把馒头包放在我的手上给我暖着,自己走在前面替我遮挡凛冽如刀的冷风。
我还想着等到以后老了,还是要搬到一个温暖如春的地方,那里有诗有酒有江湖,虽然到时候身子骨已经不再硬朗,但闲来没事还可以组个二人团去找那些初入江湖的小青年来煮煮茶,吃些小点聊聊过往。
而人生本来就很戏剧吧,记得我以前总对师父说,自己日后定要当个女侠客,惩恶扬善心里怀揣着天下苍生,要么就找那个武林人称天下第一风流倜傥的“鬼愁煞”来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从此过上刀光剑影、泣泪饮血的传奇人生,可是直到后来遇到你,觉得人生嘛,还是这样平平淡淡、相依为命着过一辈子的好。
所以开始低下身子老老实实做杀手的生意,该杀就杀,也不再因为男子拥有美丽的相貌容颜而手下留情。有时也会帮帮别人跑腿,接一些护镖寻宝的重活,而一般前来埋伏劫镖的凶猛大汉知道这趟镖有我跟车护送,都是不敢轻易前来冒犯的。毕竟我现在已经从变态榜第一荣升成杀手榜新进热门人物前五名,因为我之前有不认真对待雇主的前科,所以此榜榜主一直不敢把我放到杀手排行正榜前三之内,以免引起其他“冲榜选手”的不满。
想起曾自由纵马奔驰于燕园大漠的烈日下,再猛然勒马回首看身后飞扬而起的尘沙,也终于能够体会常在幼年熟读的那句“沙飞朝似暮”所带给我的震撼了。人生了了不过几十载,曾经也有过很多想同你一起去看的那些风景但终究还是耽搁在了你我前行的道路上。
记忆中的原越永远是一副银装素裹的模样,屋角倒挂的冰凌在出生太阳的照射下发射出奇异的光芒,地面上的雪层堆的很厚,整个人穿上厚厚的棉袄躺在上面一不小心滚成个大雪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