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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潘金莲为什么要勾搭武松?

书名:吴越品水浒(品人篇) 作者:吴越 更新时间:2015-11-02 17:47 字数:6543

《水浒传》中的潘金莲,也是个知名度很高的人物。对她的评价,谴责者有之,同情者也有之。似乎是各说各有理。

关于潘金莲和武松、西门庆之间的关系,在《水浒传》之后,正面反面做文章的大有人在。明代写成的《金瓶梅》,就把潘金莲说成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淫妇;而在后来的舞台上,也不乏给潘金莲翻案的戏剧演出。

客观地评价,《水浒传》对潘金莲的描写,还是比较实在、比较真实的,并没有抬高她,也没有贬低她。

当时大户人家的丫头,一般都是花钱买来的,是主人的“财产”之一。主人要你往东你不敢往西的“丫头”,主人有权随意支配发落的“丫头”,连身子都是人家的“丫头”,主人甚至可以生杀予夺,根本就无权拒绝男主人的性要求,但是潘金莲却居然这样做了。这说明她具有反抗的叛逆性格。可惜《水浒传》的作者没有抓住这一值得大书而特书的好素材,详细描写这一情节,只是一言带过,真是委屈了潘金莲了。

为了说明中国古代妇女的地位,这里不妨插叙一个同样是宋代人如何对待婢女侍妾的故事。

大家都知道苏东坡是宋代的大文豪,诗文豪迈华丽,堪称一代大家。他还是个佛教徒,很懂得“慈悲为怀”的。他对妻子王氏感情深厚,一曲《江城子》,堪称千古绝唱,令人潸然泪下。但他一生姬妾众多,漂亮的婢女也不放过,风流韵事更是层出不穷,嫖妓女当然是公开的,还曾经害得爱他的妓女想入非非,等他多年,最后失望,出家当了尼姑。苏东坡遭到贬官,就把身边的婢女姬妾统统送人,——这似乎可以解释为“无可奈何”,但其中有两个小妾都已经怀有身孕了,他也不管不顾,照送不误,这对十分重视“子女血统”的古代人来说,好像就太出格了。——北宋末年的宦官梁师成和翰林学士孙觌(dí笛),都是苏东坡送人的小妾所生,都自称是苏东坡的儿子。苏东坡的第三个儿子苏过(1072-1123,北宋书画文学家,人称“小坡”,也称“小苏学士”),也不否认这个关系,和梁、孙过从都十分亲密。

传说故事:苏东坡有个才貌双全的侍妾叫春娘。苏东坡有个姓蒋的朋友,有一匹好马。苏东坡被贬,蒋某人来给他送行,偶然看见春娘,十分羡慕,就对苏东坡说:“我愿意用我的好马和学士换美妾。” 苏东坡立刻点头答应了。但是春娘却不肯,指责苏东坡说:当年晏婴尚且知道不能因马罪人,你这个堂堂苏学士,以怜香惜玉自称,却要拿人换马!激愤之下,春娘当场赋诗一首:“为人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贱畜,此身苟活怨谁嗔。”说完撞槐而死。——如果苏东坡仅仅拿春娘送人,处在“被贬”这样的特殊情况下,许多婢女侍妾都打发走了,多打发一个,春娘大概也只能顺从;可是苏东坡竟拿她和人家换马,烈性的春娘有了“人不如马”的愤慨,感觉到受了侮辱,这才触槐而亡。

在封建社会,女人的地位十分低下,别说是婢女侍妾了,就是妻子,也不过就是泄欲、生孩子、做家务的工具而已。需要的时候,甚至还可以杀来吃的。《三国演义》中有个名叫刘安的猎户,为了招待刘备,不是就把自己的结发妻子杀了做菜吃么?

像这种“以妾换马”甚至“杀妻待客”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上屡见不鲜,在古典文学中更是数不胜数的。

因此,要客观地评价潘金莲这个人物,就必须探索潘金莲嫁给武大郎之前的身世,把她的性格搞清楚。不然,就无法正确理解潘金莲这个叛逆的女性。

据《水浒传》书中介绍,这个潘金莲,本是清河县一个大户买来的丫头,那大户老“缠”她,她不愿意,就去告诉主人婆。为此那大户记恨在心,故意把她嫁给一个身材矮小、相貌猥琐的武大郎为妻。这当然是一种报复行为:你不顺从我,我就叫你一辈子不顺心。

对潘金莲来说,她一个被卖身的丫头,根本就没有自己选择夫婿的自由,当然只能任人摆布,不可能有“反抗”行为,除非她也像春娘一样“触槐而亡”。一个妙龄少女,她之所以不顺从大户的奸污,不就是不想当“情妇”、不想当“二奶”或“偏房”,一心想将来嫁一个满意的郎君么?身为丫头,一般人处在这样的地位,大都是委曲求全,不得不违心地答应男主人的性要求,然后以此为资本,达到嫁一个“好一点儿”的男人这样的目的。或者就进一步,和主母争宠,达到当“专房小妾”的目的。但是潘金莲不以当偏房为满足,甚至倔犟地要为自己未来的丈夫“守住清白身子”。就凭这一条,这个潘金莲堪称“奇女子”一个,绝非庸庸碌碌者可比。下面我们不妨来看看潘金莲泼辣的性格和十分江湖气的语言:

<p style=\"margin-left: 25.65pt\">
武松再筛第二杯酒,对那妇人说:“嫂嫂是个精细的人,不必武松多说。我哥哥为人质朴,全靠嫂嫂做主看顾他。常言说:‘表壮不如里壮。’嫂嫂把得家定,我哥哥还烦恼什么?岂不闻古人言:‘篱牢犬不入’?”

<p style=\"margin-left: 25.65pt\">
那妇人被武松说了这一篇,一点红晕从耳朵边升起,紫涨了面皮,指着武大就骂:“你这个腌臜混沌!有什么言语在外人面前说了,欺负老娘!我是一个不戴头巾的男子汉,叮叮当当响的婆娘!拳头上站得人,胳膊上走得马,人面上行得人!不是那种压不出一个屁来的鳖老婆!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你胡言乱语,一句句都要有下落!丢下个砖头瓦片儿,一个个都要着地!”

看这一篇言语,可不是一般的“良家女子”所能说得出来的。潘金莲当过丫头,接近下层社会,即便她不是泼妇,“泼妇骂街”,至少是听见过的,所以这时候张嘴就说出来了。——一个说得出这种“江湖”语言的“泼辣女人”,才有可能、有那胆量敢于亲手毒死丈夫。这是潘金莲“可怜复又可恨”的两面。

<img align=\"left\" height=\"43\" hspace=\"12\" src=\"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23F.tmp.png\" width=\"411\" />尽管潘金莲性格坚强,但是她的理想不但不能如愿,而且遭到了主人报复:把他嫁给了一个外号叫做“三寸丁谷树皮”①的武大郎,那是身不由己,无可奈何,心里肯定是不满意的。《水浒传》对潘金莲前期的定位,虽然不是贞节烈女,但至少是个规规矩矩、不肯乱来的女人。当然,在强大的压力之下,虽然表面上顺从了,但也不排斥对自己的婚姻仍存有幻想。

武松的出现,勾起了她的爱情欲望,也是情理中事。在这种情况下,武松应该“晓之以理”。但武松是个粗人,不善于做安抚工作,引起了潘金莲的逆反心理,于是西门庆这个淫棍兼恶棍趁虚而入了。她和风流倜傥的西门庆勾搭成奸,也不是她主动投怀送抱,而是经过王婆的精心策划、苦心安排,只能算是潘金莲“中计”或“失足”。后面的故事,责任主要在西门庆和王婆,不能全怪潘金莲。

但是她看见武松一表人才,又是打虎英雄,居然敢冒着“乱伦”的恶名,主动对武松进行挑逗,就不是一般情理中的事情了。如果潘金莲仅仅以找一个美貌少年做情人就满足,她不是没有机会:武大郎婚后住在清河县,就有许多青皮、地痞来勾搭她。青皮、地痞不都是舞台上的小丑,其中应该也有几个平头整脸的风流少年。但是她在清河县并没有红杏出墙,而是采取“惹不起躲得起”的措施,跟着武大郎搬到另一个郡的阳谷县来居住。而且在武松出现之前,潘金莲一直是一个“规规矩矩”的女人,每天安排武大郎上街卖炊饼之后,基本上是“关着门”过日子,不和外人来往。所以她才敢说:“自从嫁了武大,真个是蝼蚁也不敢进屋里来!有什么篱笆不牢,犬儿钻得进来?”——这可不是说大话,而是真真实实的当时情况。

那么为什么武松一出现,她就动了心呢?潘金莲有一百个理由寻找情人,也可以寻找任何一个少年郎做情人,但是也有一千个理由绝不应该找武松做情人。因为武松是武大郎的弟弟。这不是“封建伦理”,而是中国人的“传统人伦”。只要是个“正经女人”,都不会这样想、这样做的。

但是潘金莲居然这样想了,居然这样办了。这就是“个例”,不是用常情可以解释的。也就是说:这其中一定有一个“之所以不合常情”的道理。

2002年,朝花少年儿童出版社约我改写《水浒传(少年版)》,我就觉得这个地方不合情理,一定有“脱榫”之处,必须进行补充。经参考许多“水浒外传”,我就冒昧地编了一个故事:说武松从少林寺学习武艺回来,在张大户家当保镖看家护院儿;小丫头潘金莲对他很有好感,时常在吃饭穿衣洗洗涮涮等方面照应他,两个人实际上已经“你有情来我有意”了。有一次张大户把潘金莲堵在空房间里要强奸她,被武松打晕。武松以为自己打死人了,这才逃到柴进庄上去躲避。这件事情闹大了,张大户的老婆为了报复,这才故意把潘金莲嫁给形象猥琐的武大郎。这样一改,第一,武松为什么逃到柴进庄上解释清楚了;第二,潘金莲和武松之间旧情未断,有些情绵绵意切切,还想重叙旧情,就比较合乎情理。

但是,这样写,虽然合乎情理,却不是《水浒传》的原文,也只能算是“水浒外传”,不能拿来作为评论潘金莲这个“水浒人物”的依据。

《金瓶梅》第一回,是这样介绍潘金莲的出身的:阳谷县遭遇荒年,武大郎的老婆死了,只好带着女儿迎儿搬迁到清河县,租了张大户的房屋居住。当时张大户就已经和丫头身份的潘金莲私通,但为老婆子所不容,所以张大户故意把她嫁给自己的房客武大郎,目的就是因为武大郎“老实可欺”,他到武大郎家里和潘金莲幽会,也可以更方便。这样的定位,是说潘金莲本来就是一个淫妇——至少也是一个“不规矩的女人”。下面描写:张大户死了,武大郎被赶出张家,搬到紫石街来住;潘金莲想勾搭武松不成,接着就和西门庆勾搭成奸。这样写,自然顺理成章,潘金莲本来是一个“淫妇”。——即便她的丈夫不是武大郎,她也还是要“红杏出墙”的。

高元钧的山东快书《武松传》,说潘金莲本是清河县张员外家的丫头。张员外先把潘金莲卖给一个年近五十的老财主,潘金莲死活不肯(这是一个“现代化”了的潘金莲,不合乎那个时代“丫头”的身份:张员外就是把她卖给一个八十岁的老头儿,她也无权反抗,除非去寻死),这才故意给她找个“年轻些”的武大郎,也是想气一气她的意思。

王丽堂的扬州评话,是按照《水浒传》的原文而有所发挥的:清河县的潘大户,买了个五岁的小丫头。长大以后和大户有了私情,被老婆子知道了,就故意找一个相貌丑陋的武大郎把她嫁了出去。

所有这些情节的增加和改动,都是因为《水浒传》在这一回书中的确说得不明不白,不清不楚,出现了情理上的漏洞。于是各人都来想办法弥补,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水浒外传”。

虽然这些“水浒外传”对潘金莲这个人物各有不同的定位,但基本上都没有离开一个大前提:潘金莲是个任人摆布的弱者,她的婚姻是不美满的,是她所不愿意的。婚姻的挫折,导致她的逆反心理。为了追求美满的婚姻,于是她要反抗封建礼教,于是她要背叛社会习俗,于是演出了一场红杏出墙、谋杀亲夫、灵前被杀等等有声有色的连台好戏,也给中国人留下了一个永远说不完的话题。

2007年9月20日,我参加香港凤凰卫视在山东梁山县梁山山寨上举行的“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是英雄豪杰还是土匪强盗”的电视大PK,听到了同情潘金莲的女作家陈岚小姐的精彩发言。她说:处在那样的情况之下,武大郎和武二郎完全可以实行“兄弟共一妻”制度。此言一出,语惊四座!

不错,在某些地区和某些民族中,历史上的确存在过“兄弟共妻”的现象和习俗。但那是当时当地迫于经济实力“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是人伦理念和习俗的例外。如果兄弟二人都有娶老婆的经济实力,谁愿意把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共享?

假设潘金莲本来就和武松有情,或者假设潘金莲是个“人尽可夫”的淫妇,在潘金莲频频主动勾搭武松这种情况下,即便武松的确是个浑人,但是他的心中有一种坚定的伦理观念:既然潘金莲已经嫁给了我哥哥,我和嫂嫂之间,就必须保持严格距离。这是中国人的道德底线,也是人性底线,是不能改变的“做人原则”。这说明武松是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绝不是那种鼠窃狗偷的无耻小人。他不但自己要顾全人格,还要顾全哥哥的面子。所以发现嫂嫂对自己有意以后,他只能闷在肚子里,直到他搬出紫石街,也没把这层窗户纸捅破。这是武松性格中具有极强的伦理观念的一面。

扬州评话《武松》和电视剧《水浒传》都说武松从小父母双亡,是哥哥武大郎一手带大的。其原因,就是为了加强他们兄弟之间的情谊,在伦理观念之上,再渲染手足情深。其目的,也就是为武松不理嫂嫂的挑逗寻找更加充足的理由。

潘金莲勾搭武松,可以假设她有十分充足的理由;但是武松拒绝嫂嫂的“情挑”,也有他更加充足的理由。两者发生矛盾,甚至矛盾激化,于是一发而不可收拾了。

有记者曾经问饰演电视剧《水浒传》中武松一角的丁海峰: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记者问:“你认为武松爱潘金莲吗?’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丁海峰说:“如果说不爱是不可能的。但毕竟是他的嫂子,而且兄弟情深,还有伦理道德约束。这是古典名著,而不是现代戏。”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记者问:“你有没有有意演绎出武松对潘金莲的稍纵即逝的爱情呢?”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丁海峰说“有,潘金莲给武松量衣服的一场戏中,当武松第一次那么近地接触各方面都很好的女人时,武松感到心跳加速,呼吸急促,但就是一动不敢动,听任潘金莲给量衣服。我就这么演,有任何动作就不好。” 

也就是说:武松是个有感情、有感觉的“男人”,不是一个木知木觉的“木头人”;但是他有道德底线:潘金莲既然是他嫂嫂,就绝不能动情。——这至少代表了“当代武松”对武松、对潘金莲的认识。

《水浒传》历代多次被禁,原因就是说它“诲淫诲盗”,有负面影响,不适合青少年阅读。《水浒传》写得最多的就是杀人,而且往往是滥杀无辜,更不问杀人动机是善是恶;《水浒传》还特别善于写暧昧的奸情,却不善于写纯洁的爱情。——整部书中,除了赤裸裸的通奸和强奸,几乎就没有卿卿我我、儿女情长的描写。“王婆说风情”这一回书,什么“潘驴邓小闲”,什么一分、两分……直到十分,的的确确是一本“偷情教科书”。在王婆设计的这种“强大攻势”面前,潘金莲就是一个知书识礼的贞节烈女,也难免要入其彀中,何况她正是一个对自己婚姻不满的闺中怨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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