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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武松杀嫂,不是必然的结局

书名:吴越品水浒(品人篇) 作者:吴越 更新时间:2015-11-02 17:48 字数:4780

施耐庵的认识取向,第一是盲目崇拜盗匪,特别是杀人犯。在他的笔下,几乎所有的罪犯——不论是被逼犯罪还是主动犯罪,都是英雄好汉,都要称赞讴歌;第二是“好汉不近女色”,十二分反对厌恶通奸行为,在他的笔下,三个通奸的女人,都不得好死。

<img align=\"left\" height=\"345\" hspace=\"12\" src=\"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241.tmp.png\" width=\"220\" />但奇怪的是:只要一说到通奸行为,施耐庵可就来了精神,对每一个“淫妇”的通奸过程,全都淋漓尽致地详细描写。所以说:施耐庵不但教读者怎么杀人放火,还教读者怎么搞女人、偷汉子甚至“毒杀亲夫”。这就难怪历代封建王朝要说《水浒传》是“诲淫诲盗”的坏书,要加以禁止了。这可不能套用“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的定义:因为《水浒传》是封建皇朝禁止的,就认为那是在“维护封建统治”,我们就要拥护。封建皇朝也有一条“道德底线”:反对奸淫、盗窃、杀人,是人人都能接受的最低底线,而宣扬奸淫、抢劫、杀人的,就是冲破了这条道德底线,为人人所反对,所以朝廷要下令禁止。人们常说的“少不读水浒”,除了怕孩子们的人性会逐渐向恶发展之外,也怕孩子们学会怎么通奸搞女人(在这个问题上金圣叹最大胆:他的儿子刚十岁,他就让他看《水浒》,而且指导儿子应该怎么读)。尽管五十年代的“革命派”把《水浒传》捧为“阶级斗争教科书”,但是一提到“王婆说风情”,就连那些“无产阶级文艺理论家”,也是无法自圆其说的。

在《水浒传》中,潘金莲和西门庆,都是被武松杀了的。其中“武松杀嫂”和“狮子楼斗杀西门庆”,因为场面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还是戏曲、评话和山东快书的保留节目,演出频繁,而且发挥得淋漓尽致。特别是斗杀西门庆一节,一个是打虎英雄,一个是开药店的老板,还是个喜欢寻花问柳的浪荡公子哥儿,本来就是一场双方实力十二分悬殊的打斗。全部过程,在《水浒传》原书中,只有寥寥几百字,不过是西门庆看见武松上狮子楼找他来了,急忙跳到凳子上,想往窗外跳,可又不敢跳,匆忙中飞起一脚,把武松的刀子踢飞;武松却从他的胁下钻到了他背后去,一手抓头发,一手抓脚,把他扔到楼下大街上去了。前后经过,不过三招两式。可是到了舞台和电影中,却夸大了西门庆的武功,两人格斗起来,没完没了。这有两方面原因:第一,舞台上需要格斗的“打出手”场面,太简单了,不热闹;第二,观众心理,都同情武大郎,都希望西门庆多挨几下打,死得更惨一些。

但是,仔细推理,武松杀潘金莲和西门庆,却不是必然的结局,而是被贪官逼出来的不得已的行为——好汉行径。如果当时的县衙门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通奸杀人犯西门庆、潘金莲和王婆,都由政府逮捕法办,武松何至于披枷带锁发配孟州,又何至于血溅鸳鸯楼,杀了张都监一家十五口,逼得武松流落江湖,最后上了梁山?

在《水浒传》中,武松虽然是个粗人,但他粗中有细,粗而不鲁,粗而不浑;思考问题、处理问题,都很周到。第一,他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和嫂嫂的关系,决不越过雷池半步。第二,发现哥哥被谋害,他并没有感情失控,立即就要动手去杀嫂嫂,而是希望通过司法程序惩办杀人凶犯,所以他所采取的办法是搜集罪证,向知县首告。这也许和他“身在公门”,耳濡目染,懂得处理案件的程序、方法有关。但是可惜,他碰见的是一个贪官,已经接受了西门庆答应下的贿赂(只是口头上的贿赂,没收到银子),就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为借口,不肯秉公办理。武松感到绝望,被逼无奈,这才采取“好汉们”的办事方式,亲自动手了断此事。第三,他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好汉做事好汉当,决不连累左邻右舍,自己到县衙门去自首。正因为如此,武松杀嫂的故事,明明是一件“违法”的事情(威逼取证违法,私自杀人更违法),却博得了读者和观众的同情。

潘金莲和西门庆如果仅仅是通奸关系,这在当时的社会上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常见的非法行为。即便后来武松出差去,武大郎在郓哥儿的带领下到王婆家里去捉奸,由于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反而被西门庆一脚踢伤,根据当时法律对通奸案件的处置,通奸是犯罪行为,男女双方,有被杖责之后枷号示众和判刑进监狱的可能;事情的最坏结局,也不过是潘金莲犯了“七出”之条,被休了事。最多潘金莲和王婆会挨武松一顿打,也还不至于后来一个被杀、一个被剐。坏就坏在王婆出的馊主意上:要把武大郎毒死,好让西门庆和潘金莲做“长久夫妻”。于是本来只是通奸的民事案件,变成谋害亲夫的刑事案件了。从设计诱奸到谋杀亲夫,罪魁祸首都是王婆,在《金瓶梅》中勾结官府、作恶多端又惯于寻花问柳的西门庆,在《水浒传》中却是一个虽然贪色却毫无主见、拿不出主意的窝囊废。——难怪后来问罪,杀人的武松只判了个充军,王婆却被凌迟处死。

设身处地地为潘金莲想一想,她年轻貌美,有过对美满婚姻的想望和追求,之所以不愿意和张大户通奸,就说明她不愿意不清不白地“乱搞”,而希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和男人。把她嫁给武大郎,在当时说来,是“合法而不合理”的。一个被卖身的丫环,没有自主权,只能听从主子的摆布。所以书中写她到了武大郎家里,并没有发生大哭大闹、寻死觅活之类的情事。但是暂时安于现状,不等于她对自己的婚姻就满意了。这种极不相称的“美丑配”,没有外界的引诱,迫于舆论和当时的道德标准,潘金莲有可能暂时隐忍不发;一旦有了机遇,潘金莲的“红杏出墙”,几乎是“命中注定”的结果。即便不遇上武松和西门庆,也有可能遇上“文松”或“东门庆”的。

一般情况下,通奸行为无非是这样两种可能:一种只是暗中来往,做“露水夫妻”,能维持多久就维持多久;一旦奸情暴露,关系也就断了。正因为奸情有随时终结的可能,如果两情款洽,往往就会想到怎么“做长久夫妻”这个问题上去。

2007年9月20日,香港凤凰卫视在山东梁山山寨上拍摄“梁山泊108将是英雄豪杰还是土匪强盗”的专题PK,有一个“水浒专家”就曾经给潘金莲设计过一条出路:找个男人,离家出走。

这是按照现代人的思路和生活环境开的方子。在北宋末年那个社会,“奸夫淫妇双双出逃”的事情不是没有,但是结局往往十分悲惨:封建社会有维护封建秩序的国法和族法,“奸夫淫妇”一旦被抓了回来,不是被活活打死,就是双双背上磨扇沉潭。事实上,潘金莲已经走了第一步:找了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但是她的第二步不是逃跑,而是毒杀亲夫。因为她的情郎是个在阳谷县有家有业有头有脸的小财主,而且家里还有“好几个女人”。西门庆只是喜欢“渔色”的“情种”而已,却不是“情痴”,不可能舍弃家业和潘金莲双双逃跑;何况即便逃跑了,也有被抓回来处以极刑的可能性。即便武大郎家族势力小,“奸夫淫妇”不会得到“族法”的处置,至少西门庆从此身败名裂,名誉扫地,无法再在阳谷县立足了。反过来,如果西门庆只是一个小白脸,却是个穷光蛋,潘金莲离开了武大郎,就会流落街头,衣食无着,依然不是出路。在这样的前提下,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人要想做长久夫妻,只有把武大郎除去,“奸夫淫妇”才能霸占武大郎的家产。

但是,这只能在武大郎没有武松这个弟弟的前提之下,才有可能办到。如今既然有一个打虎英雄武松现当着县衙门的都头,西门庆和潘金莲居然不考虑武松回来以后的盘问、发作,贸贸然就接受了王婆的杀人计划,好像西门庆也太弱智、太不顾后果了。

既然西门庆是一个在当地也算富有的人,既然也心心念念想和潘金莲做长久夫妻,西门庆就不应该不考虑利弊关系,稀里糊涂地听从王婆的馊主意。

设想一下:西门庆除了接受“药鸩武大郎”的计谋之外,是不是还有别的办法把潘金莲搞到手呢?

我想,就在武大郎发现潘金莲已经“红杏出墙”的当口,西门庆不给武大郎那一脚,而只是“夺门而出”,然后找当地的“头面人物”出来“说合”,叫西门庆拿出多少银子来让武大郎把潘金莲“休”了另娶一个。俗话说:“王八好当气难生”,一般人的想法,大都是:“既然老婆已经和别人好上了,强留着也没意思,更没脸面,不如收一笔银子打发老婆出门更干净省事儿。”如果西门庆这样办理了,即便武松出差回来,见哥哥、嫂子已经“离婚”,尽管武松是个粗人,可是总还懂得人情世故,估计也不会管得那么宽,再去杀嫂嫂和西门庆的。

实际上,当武松第一眼看见哥哥娶了个美女,就已经意识到这不是哥哥的艳福,而恰恰是哥哥的祸根和灾星。如果潘金莲能够主动“安然离去”,西门庆又能够暗地里“资助”一笔银钱让武大郎另娶,相信武松也不会这样糊涂,多一个鼻子眼儿,居然要横加干涉的。

武松身为都头,在衙门里走动,法制观念还是比较强的。他出差回来,发现哥哥被谋杀,本想通过法律手段处置西门庆、潘金莲、王婆等一干凶犯的。所以他当时并没有发作,而是千方百计寻找人证物证,最后带了团头何九叔和郓哥儿到知县大堂去首告。结果是知县受了西门庆的贿赂(西门庆只是口头贿赂,还没送银子过去),想以“查无实据”搪塞过去。在这种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武松方才在哥哥的灵前把嫂嫂杀了,随即到狮子楼杀了西门庆,把两颗人头供在哥哥灵前,请街坊四邻押着王婆到县衙门自首。

《水浒传》书中,没提武大郎的名字。电视剧《水浒传》拍到武大郎死后设灵牌,这个灵牌上的名字怎么写,可能伤透了脑筋。因为小说原文写的是“亡夫武大郎之位。”“大郎”、“二郎”之类,只能是口语中的排行通称,不是人名,更不可能写到灵牌上。所以电视剧编导最后只好参考《金瓶梅》,写上了武大郎的姓名叫“武植”,而且镜头一晃而过,——生怕观众看清楚了。

明末清初的文学评论家金圣叹评《水浒》,认为武松是一百单八将中的“第一人”;而武松“杀嫂设祭”一回,又是全书最精彩的一回。他说:

<p style=\"margin-left: 15.4pt\">
不读《水浒》,不知天下之奇;读《水浒》不读设祭,不知《水浒》之奇也。呜呼!耐庵之才,其又岂可以斗石计之乎哉!

<p style=\"margin-left: 15.4pt\">
  ……

<p style=\"margin-left: 15.4pt\">
  然则《水浒》之一百六人,殆莫不胜于宋江。然而此一百六人也者,固独人人未若武松之绝伦超群。然则武松何如人也?曰:“武松,天人也。”武松天人者,固具有鲁达之阔,林冲之毒,杨志之正,柴进之良,阮七之快,李逵之真,吴用之捷,花荣之雅,卢俊义之大,石秀之警者也。断曰第一人,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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