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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那时正年少——朱琼篇

书名:缘生已空:一花一叶 作者:镊夜 更新时间:2016-12-12 22:35 字数:3884

    ————这个世上没有未完的故事,只有未死的心?

    初三那一年,我遇上了一个特别的女生,明明是炎热的夏天,她却偏偏穿两件衣服,那时候我问她热吗?她说心静自然凉,因为分班的原因,要好的女同学都没有被分来九班,所以我决定与她交好,可当我听见她叫花世夕的时候,我的头脑一懵,相对于她的全省第一的名气,这个名字更似时我的噩梦,可她既然忘记了我。

    忘记更好,忘记我才能靠近她,观察她,我不怀好心的接触她,发现她有种人格魅力,不似外表上的冷漠,很容易让人亲近,并指导我学习,让我的成绩突飞猛进,在我初三时扮演着在我心中如同‘神’一样的存在的人。

    除花世夕外,我一直喜欢上了一个少年,他的名字叫叶如阳,学习成绩不算好,但也不差,但体育很好,尤其在篮球场上,每当看到他轻轻跳跃灌篮时,矫健飞扬的身躯,灌篮成功时,他仰首对着太阳的唇角微笑时,我的心都能为之怦然,因为在我的眼里他的笑容比阳光更为炫目,清俊至极的脸庞总是挂着淡淡一分倔强的笑意,那个时期的我们,虽有春心,却不敢动荡,从小到大我都是一个极度骄傲的人,所以我不容许自己倒追,因为许多男生的示好,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度膨胀,可是为什么,就是没有他呢?

    记得那年我被彪子盯上后,我其实很想叶如阳送我回家,可因为自己的傲气,放弃了,而后看着他学习越来越好,我发现他离我越来越远了,那时我才意识到,若再不行动,他很快就会变得瞩目,到那时我的机会会越变越小,于是我想找花世夕商议政策,虽然她不主张我告白,可是我没有想到花世夕会对我不告而别,看着一直空白的座位,回想起原来的种种,又觉得这是她的作风。

    在初三上学期结束后,我陪妈妈上街购置年货时,我遇见了叶如阳,身穿白袄的他行走在街道上,在人群中,可这一种如玉温雅气质掠夺了我双目,再也不能思考,于是我撇下了母亲,追随他的脚步,他看到我时,有过一闪而逝的吃惊,之前我写过一封情书给他,并夹在他的化学课本中,看他的模样应该是没有看那一封情书。

    看着他心思重重的模样,嘴角的那抹阳光因眉间一分忧郁而显得孤寂,我陪他走回了学校,忽然发现他目光闪动,我很好奇,顺着他的视线看去,那幢教学楼根本不是他们的教室所在处:“你在看什么?”

    他敛笑,叹息一声:“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

    我疑惑道:“可是那上面没有人呀!”

    他道:“所以是想念,或是……。”声音越来越沉,致使最后几个字我根本没有听清,如空气般轻柔,消散在空中。

    他一脚迈进校门,我跟随。我小声问道:“那你的朋友是男还是女?”他未答。

    我又见他陷入沉思,再抿了抿嘴,一路跟随,陪他绕了半个学校,我的脚都酸了,因为在逛街的时候,我已经走了很多路,我见他没有把我当一回事,心中难过至极,便一咬牙,跑了上去,在拐角处拦住了他。

    看他略微惊讶地看着自己,我砰然一动,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认真说道:“我喜欢你。”

    我见他的表情没有欣喜,取而代之竟是皱眉,半晌过后,他平静道:“对不起。”

    我觉得头脑开始一懵,问道:“为什么?你有喜欢的人?”

    他没有微笑的时候,其实很冷冽,我第一次发现。

    而我不死心,抿嘴问道:“那你为什么不愿意接受我?”

    他既然对我拿出一副好学生的姿态:“我们还是学生。”这个理由虽不充分,却冠冕堂皇。

    我倔强道:“我做你的女朋友,我绝对不会妨碍你学习,而且我们还能共同进步,不是很好吗?”那时候的我很天真。

    他微微一叹,道:“对不起,我现在不想其他,明年就要升高中了,我的目标是川临重点。”这话中却带有一分冷意,像似在阐述一个目标,又是在冰冻一颗我的春心。

    我鼻子泛起浓浓的酸意:“我不要你对我说对不起?”我忽然猛一抬头,惊讶道:“小夕?”

    我见他身子有过一阵,但是那时候我并未多想,看着站在他身后的突然出现的花世夕,头发长长一些了,原来略有棱角的脸庞既然柔和起来,婉约不失大气,一袭军统风格的棉衣穿在身,气质略显飒爽,浑身透着一股淡淡的贵气,却不失原来的清冷,虽然模样有些变化,但看到她意外出现在我眼前,我很开心时,又觉得委屈至极,我飞奔入她的怀抱,梨花带雨哭诉道:“小夕……”我很想要一个怀抱。

    我后面听着她安慰我的话,我笑的发冷,觉得她去过上海后,黑色幽默的能力又提升一个阶级,安慰话如下:花世夕摇摇头,笑道:“我一回来看你们,你们就给我上演了一步舞台剧,看来两人演技不错呀!”

    我在她的怀里,一时有苦难言,失笑。

    花世夕拍拍我的背部,笑道:“美人又哭又笑,这样会对皮肤不好的。”

    我直立了起来,道:“你从哪里听到的呢?”

    花世夕笑道:“一个很大的城市里面的骄傲女人说的。”

    我惊问道:“那她们漂亮吗?”

    花世夕道:“还是如玉似雪的琼琼最漂亮。”她说完叹息了一声。

    我疑道:“那你为什么叹气呢?”

    花世夕道:“因为此时的我看到的不是琼琼最好看的样子,有点小小的失落。”

    我不客气吸了吸鼻涕,用纸巾擦了擦眼泪,笑道:“现在漂亮吗?”

    花世夕笑着点点头:“恩。”

    我再问道:“你走为什么不通知我?”

    花世夕刮了一下她俏丽的鼻子,笑道:“走得太急了,其实自己都没有准备好,没想到等醒来的时候,已经在一陌生的城市了。”

    我拧着秀眉,惊讶道:“你被绑架了吗?”

    花世夕笑道:“可以说是被绑架,只是算是一种另类的绑架。”

    我好奇问道:“那是哪一种呢?”

    花世夕目光悠远,看了一眼叶如阳,拉起我的小手,轻轻吐道:“现——实。”

    可是,可是我没有想到他与她会走到一起,过年聚会后,花世夕说要一个人逛逛,我当时想跟在叶如阳的后面,可是我发现叶如阳一路尾随着花世夕,看着这一幕,我不断地提醒自己,只是顺路,顺路而已,一段比较长的路,直到我亲眼目睹叶如阳对她璀璨一笑,拥她入怀,什么叫做大开眼见,什么叫做目瞪口呆?我在那一刻体会山崩地裂。

    一个是我苦苦暗恋的人,一个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么久来我一直把她当做朋友,为什么?我回想起花世夕曾经参加过一次奥林匹克比赛归来后,与我有过一段这样的谈话。

    那日她见我的脸色不好,打趣笑问:“怎么啦,只是一周不见,如琼花一般的美人怎么就衣带渐宽了,难道我有这么值得思念吗?”

    我微笑:“你想得美?不过我倒是真想敲开你的脑子,看看里面究竟装了些什么东西?为什么总能那么的与众不同。”

    花世夕不经意扫视过我的英文课本,我刚忙翻页掩饰,因为上面写着一句英文:First/impression/of/you/is/most/lasting。(对你最初的印象,久久难以忘怀。)这是我对叶如阳的第一印象。

    她接着整理书包:“美人真想看?有些东西一旦打开,就变了样子了。”

    我不知她有没有看到,只是叹道:“是呀,有些东西就是看不见的,或许打开了,就不一样了!”因为那时我刚向叶如阳递了一封情书,希望他能看到自己的心意,又怕他看到,心里纠结紧。

    她赞同道:“是的。”

    我不想了,道:“不说了,读书吧。”

    然后她从书包内拿出一片小说,书写着《Gone/with/the/Wind》(飘/乱世佳人),我微微一瞥,没能看懂是什么意思:“跟着风走?这是什么书?”

    她道:“一本比较出名的小说。”

    我微微皱眉,睁大双目,惊问:“外国的武侠小说?”

    她笑着摇摇头,打开书本,翻到夹有书笺处。更令我惊讶的是这本书是纯英文的,把头伸过去确认,的确没有找到一个汉字,我讶然问道:“你看纯英文小说,能看得懂吗?”

    她摇头笑道:“我看不懂。”

    我疑惑,问:“那你还看?”

    她笑道:“因为不懂才想看。”

    我觉得她说的没什么不妥,毕竟不看永远不懂,所以我又问道:“那你准备怎么把它看懂呢?”

    她道:“永远不懂最好,要是不小心懂了,就懂装不懂,这样就能看得更远一些,毕竟因为年少,我们还有许多时间可以探寻。”

    我忽然心惊,慢慢意识到什么,微配她一眼,她果然还是看见那句话了,我拽惴惴不安的心情,红脸问道:“是吗?人不应该活在当下吗?”

    她笑道:“即是知道当下是错误的,也要勇敢的走下去?”又似反问。

    我没了骨气,低下声来:“不走,怎么知道是错误呢?”

    她道:“其实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天秤,值不值去做,一直都有思量,就如这本书,我要是真想看懂,或许要花上一年的时间,或许更久,但是前提是这本书值不值得我看,竟然能成为经典,必然有吸引人的地方,可是这真的是我想要看的吗?然后我就会再思考,那到底是这本书不值得呢?还是我不愿付出时间呢?不过还好,因为这本书是死的,我一直都可以把它握在手里,所以时间由我掌控,可是现实生活之中,有许多东西我们很难掌控!”

    我沉默少顷,幽幽一叹,道:“你是想说不确定的东西,最好不要去触碰吗?”

    她笑道:“不是,我只是打个比方罢了,其中最重要的还是看个人的选择。”

    我思量片刻,凝视着课本的单词,一个都没能印入脑海,它们这是仿佛变得虚幻,那么的真实的虚幻,我苦笑道:“原来我一直以为你活得虚幻,到现在我才明白你活得很现实,因为你很注重得与失。”

    她问:“这样不好吗?”

    我淡淡一笑,道:“好与不好,又岂是外人所能衡量的,我只知道有些东西计算不了,就如你所言各有各的追求,不过与你一席话,倒是胜过读过万卷书。”

    她笑道:“没有那般夸张,要是没有之前那十年的寒窗苦读,你我又如何成为同窗呢?”

    我笑道:“哪来的十年呢?五年小学,两年初中。”

    她微微一笑,摇摇头道:“难道你没有上幼儿园吗?再加上小,中,大三年,不就十年吗?”

    我的眼中闪过一道微光,垂首苦涩笑道:“是呀,我的前世不知与你有过多少年的擦肩而过,才能有此孽缘,与你修成同桌呢?”我那时暗想花世夕你到底要抢走我多少东西才甘心?

    回想至此,我觉得人生很讽刺,太过讽刺了,那时候我恶毒的想花世夕这样的女生根本没有一个男生敢喜欢,因为她太强了,而后我发现自己心仪的人喜欢她,我忽然觉得风起云涌,我开始颓废,用看小说里的爱情来麻痹自己,看着别人的美好来哀怨自己,直到中考前,花世夕的正式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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