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仅仅只是我长得像王经理前女友,所以才让他有所回忆地把我带到那间装满他落魄时候的幸福与温馨的小餐馆吃饭,但毕竟人不能把记忆当饭吃,生活回到现实,我跟他也不过是生意上的伙伴关系。
自从那一次吃饭,我们也没再私底下联系。但他却豪爽地签了跟我们公司延长合作期限的合约。我不知道是否是因为我长得像他前女友,如果不是的话他就是认可了我的工作能力以及对我们公司有信心。无论是哪一样,起码我对自己这趟工作之旅有不少的成就感。
再见到赵世华是签完合约的第二天,那时候我有半天的假期,他一大早打来电话让我起床,那时我的梦才做了一半,迷蒙着睁开眼睛,窗外还漆黑一片,隔壁酒店的灯光从玻璃窗外照进来,我有点怀疑是半夜,一看手机,果然,才四点半。但赵世华像催命一样把我还没清醒的神经彻底唤醒了,我只得极不情愿地爬起来洗漱,然后下楼。
坐电梯的时候我忽而想起赵世华还没告诉我要去哪里,掏出手机想打电话却完全没信号。无奈中瞥了一眼电梯的墙壁,上面写着电梯内会没信号之类的提示,懊恼中电梯到了一楼。一走出电梯吓了我一跳,赵世华就坐在大厅的沙发上,整个空荡的大厅只有三个人,一个是他,一个是收款员,另一个则是踱来踱去的保安。
“你速度比蜗牛还快!”一看到我他就抱怨。
我打了个很小的呵欠,说:“要不是你没命地催我现在还在床上把剩下的了另一半的梦做完了。”
“不跟你唠叨了,赶紧的走,快来不及了。”他说完就转身出门,示意我跟上。
“去哪里?”我问。
“反正不会把你卖了。”他说。
一出酒店门,清早的冷风扑面而来,我打了个喷嚏,赵世华顺手打了辆出租车,天色还灰蒙蒙的没有曙色,路上的车也不多,都开着车灯,我往外面的天盯了一眼,想找到一点星月的残迹,但很遗憾,除了灰蒙蒙什么都没有。这样寂寥的时候我的瞌睡又来了,我又打了个呵欠,赵世华打开了车窗,一股冷风吹进来使我打了个冷颤。
“关上!”我说。
“让你清醒一下!”他笑着回头。
我就这样一路吹着冷风到达终点,睡意全无,浑身被风吹得起了鸡皮疙瘩。下了车我才发现我们来了天安门广场。广场上已经人头攒动,赵世华说了一句:“幸好赶上了!”后拉着我的手往人群里挤。
“该不会是要示威游行什么的吧?”还没反应过来的我抽了抽冻冰冰的鼻子说。
“你看前面。“赵世华说。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才意识到我们是来看升国旗仪式。
“你大清早的把我叫醒就来看这个?”我有点无奈。
“你不想看?”
“学生时代还没看够呀你!”
“这怎么同,完全是两个层次的事情。”
“都是升国旗,换了个地方而已。”我说。
“苏夏我赐你两个字。”
“嗯?”
“庸俗!”
“去死吧你!”我轻轻地踹了他一脚。
就在我们打闹的时候国旗已经生了一半。国歌飘扬红旗飘飘,周围的人大多跟着唱,天色微明气氛庄严。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承认,在北京看升国旗比在学校看高尚多了。这不是时间问题,是空间问题。学生时代是让我们认识帝都,但现在是站在帝都的大地上目睹其风采,这种感觉是文字无法比拟的。
“怎么样?”赵世华转过头笑着问我,“是不是有种吾是天国子民的豪气风采。”
“没有。”我骗他说,“只有一种感觉。”
“什么?”
“我肚子饿了。”我对他一笑,指指我的肚子。
“孔夫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真是精辟!”赵世华鄙视了我一眼,接着说:“就一吃货!”
“这是人类的本能。”我装作可怜道,“求生欲望!”
“好吧。”赵世华说完拎着我的衣袖像拎只小猫似的带着我穿过人群走到大路上后才松开。“就地解决。”他说。
“你真恶心!”我说。
“恶心的是你的思想。”赵世华指指隔壁的小餐馆,示意我进去。
我们呼哧呼哧地吃着滚热的汤面,一边大口吃灌汤包子,身体开始暖和起来,胃也慢慢满足起来。
“我觉得我越来越像北京人了。”我说。
“你想得美!”赵世华敲了一下我的筷子头,努努嘴说“把我的包子放下!”
我才发现这是最后一只,于是笑着说:“你吃得够多了。”说完一口把精致的包子塞进嘴里,汤汁在唇齿间徘徊,感觉让人舒畅。
“北京真是个好地方。”喝完最后一口面汤后我说。
“当然,不然我在这里待那么久。”赵世华说。
“这里好吃的东西太多了,我怕我回去之前吃不完。”
“无可救药了你!”赵世华说,“你就不能多长只眼睛看看外面的大好河山。”
“我只对吃的有兴趣!”我对着他得意地笑。
“庸俗!”又被他鄙视了一次。
“可是你愿意跟庸俗的人在一起。”我对他坏笑。
“我发现你越来越会耍嘴皮子了,你让我明白一个女人的食量是跟口才成正比的。”
“不敢当不敢当!”我看着他作谦让状。
“啧啧啧……我得对你刮目相看了。”赵世华无奈道。
“对了,你不会每天都起个大早来这里看升国旗吧?”我问。
“在睡觉与感受崇高之间,你选择哪个?我没那么伟大!”赵世华说。
“啧啧啧……我得对你刮目相看了。”我学着他刚刚说的话,赵世华一副要大人的样子,我在一边狂笑。
“你饱了没?”他问,“你可不要吃那么饱。”
“嗯?为什么?”
“待会带你去大栅栏走走,有好吃的。”他说。
我摸摸自己胀鼓鼓的肚子,恨恨地盯着他说:“不早点说!”
出了店,还不到七点。赵世华建议先走走路当做晨运,我便跟着他走。天色已经亮了,不过不是完全亮那种,毕竟已到了秋天,而且还是北纬度的秋天,会有点初冬的味道。我们走了大概一个小时,都是走走停停,说说笑笑,后来就直接打车去大栅栏,在那里瞎逛了一个早上,赵世华倒是在那里拿着他的相机有模有样地捣鼓了一个早上。
“我说,赵世华,你一点都不像念体育的,太文艺了点。”
“谁规定念体育的人就一定要天天露着壮硕的肌肉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
“就算不是那样你也太文艺了。”我说。
“我哪里文艺了你说。”
“你哪里都文艺。”我笑着说。
“以前跟马尚尚在一起的时候我可没看出来你有这能耐呀。”我说。
“那是不是看出来后你会爱上我?”他不怀好意地笑。
“我可不喜欢文艺男。”我说,“生活已经够艺术了,还要找一搞艺术的,不是自己折腾自己吗!”
“那你的意思是说马尚尚折腾自己咯?”
“就算是也是你折腾她!”我反驳道。
说到这里我才想起我们又在不知不觉间谈起了马尚尚,而且谈得如此从容。时间真残忍呀,曾经给我们带来伤痛的东西有一天都可以笑着对别人讲出来了。
“你恨她么?”我问,“如果是我我会恨她!”
“你不知道么,世间所有的恨都是因为爱!”
他这句话无形中刺痛我的心,我想起和林梓维分开这么久,除了开始的时候悲痛伤心之外,我竟从来没有恨过他,难道说我从来就没有爱过他?怎么会呢,什么事情都会有例外的吧,话都不过是人说出来的而已。
“你不要怪她,她本性善良,只是想过好点的生活。”我说。
“这个世上人人都想过好点的生活吧,没有人不想把贫穷与不堪像丢垃圾一样丢掉。”他说。
“她忘不了窦唯忘不了紫醉金迷的日子。”我叹一口气。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赵世华笑笑。
“我那时多爱她,以为她也一样,后来我发现她爱钱多一点。只是我还是胜利了的,毕竟她是真正爱过我,而她爱的不过是窦唯的钱。”他说完转过头问我:“我说得没错吧?”
“或许。”我对他耸耸肩。
“其实,我在香港有一家两层楼的咖啡馆,有一辆仿五十年代的Vespan摩托车。严格来说我已经不算穷鬼了,只是马尚尚来找我的时候并没有留下来。从那时起我知道她真的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这个世界就是那么奇怪的,很多人碌碌一生以为自己一直在寻找自己想要的东西,有的人以为找到了,可后来还是会失落会空虚,这是因为他们连自己想要什么都不知道。”
“马尚尚很可怜。”我说。
“是的,可是我留不住他。”赵世华递给了我一个苦笑。
原来,赵世华还是爱着他,像几年前一样爱着她。那种无私的感情在岁月的变幻中不曾丢失过,但它会变,像年深愈久的老酒般在时间的酝酿下味道越来越纯正。大抵挨得住时间浸洗的东西都会是好东西吧,能熬得住疼痛并自我解脱的人会把事情看得更坦率,包容心也就越大。
马尚尚,你走了什么狗屎运,有个男人一直爱着你你知道么。他恨你,但那都是已经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