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命该有意义作为开始,这意义的开始则因为你而有生命,
你是我等的人,我是等你的人,也是最爱你的人。
自从峰哥加入竞技啦啦队社之后,就很少在学校看到他了,即使我跟他一起住在外面,他也总是回来拿个东西或换个衣服就走人,而我因为晚上有打工,跟他之间也没什么机会能碰面。
也许就像阿政说的,峰哥这次是玩真的。
我问过峰哥,他对于竞技啦啦队的感觉,是基于热情还是另有所图,他什么都没说,只是给我ㄧ个很猥亵的笑容。
“听我说,我这次是认真的。”在一次遇到时,他突然这么的跟我说。
“你哪次不是认真的。”
“就这次,我是认真的,认真的程度比期末考陷入二一保卫战时还有过之而不及。”
“期末考跟啦啦队哪个重要?”
“啦啦队。”他毫不犹豫的回答。
“被学校二一跟啦啦队哪个重要?”
“当然是二一重要……”
“你果然很认真……”
他是一个做事情力求完美的家伙,美其名是这样说,但说穿了只是他处女座的龟毛个性,就拿我跟他同住的寝室来说好了,他的衣服一定是折的整整齐齐,棉被也是有倰有角的,书桌更是不用说了,在他的书桌上,就算你手指用力往桌角擦过去,也不会有一丝脏痕,对于处女座的他而言,这没什么不好,但一旦过头就会让人觉得很龟毛,甚至很火大。
你无法去想像,一个男生会把鞋子摆一排,就像部队在阅兵一样,而且每双鞋上的鞋带两边一定是等长,而且绝对是正面;在他的书本里,你找不到有任何折到的痕迹,即使整学期使用下来,整本还是像新的一样,也或许正因为这样的个性使然,他那年才会以跌破众人眼镜的优异成绩考上台大,即使他后来选择了中山就读。
就算你正在睡觉,他一样会把你挖起来,就只因为你他妈的衣服不小心丢到他床上,那种洁癖的程度,我想连女生都叹自斐如。
他跟小郁之间的发展,依然是零,正如同他说的,所谓的比赛是不要输在起跑点,而他则是还没踏上白线就输了。
对他而言,至少知道自己的起点在哪里,那我呢?
在我跟阿政以及锋哥当中,感情发展最快的就是阿政,他长的其实不差,但是也没很帅,就像峰哥说的,要论帅,如果他能够沾到边,那么我跟阿政可能连边都看不到,而现在那个当初说离边最近的人,却是死在起跑线,而且还没机会跟人比就输了。
而那个看不到边的阿政却在入学之后没多久就被把走了。
“你确定他是被把走的?”峰哥问。
“恩,他是这么说的。”
“你知道被把走的意思是什么吗?”
“听说好像是他系上的直属学姐先倒追。”
“他是什么系的?”
“数学系。”
“他有用**控制她吗?”
“应该没有。”
“数学系的女孩都这么单纯吗?”
“不一定吧。”
“早知道我当初就念台大了。”
“所以你是后悔了。”
“不,我只是痛恨,我才不在他身边几个月而已,他就变成这样,身为男人,一点矜持都没有。”
“今天如果是小郁倒追你呢?”
“不用说了,一定是跟她走。”
阿政的学姐是个很漂亮的女生,也因为如此,他时常把学姐的照片放在MSN上,为的就是让我们随时看到”他们”的情形,峰哥说这样的行为就跟畜生没什么两样,有了女人忘了朋友,但他自己却也跟畜生一样,忘了朋友只想女人。
不管是朋友也好,畜生也好,至少他们都有自己追求的方向和理想,跟他们比起来,我的生活就显得单调许多。
吉他社是个会让人失去战斗力的地方,在我进去之后没多久,即使是远在台大的阿政,也能感受到我现在的情形,比起竞技啦啦队每天的丢来丢去,以及正妹如云,在这边你看到的,除了披头乱发的流浪汉社长,还有那个很爱玩手机的车神之外,剩下的两个人就不用说了,号称是创社员元老的阿伟,自从第一天进社团看到之后,就再也没有遇过,最后一个阿杰,从我知道社团有他存在以来,他一直都在睡觉,而且睡觉时间跟他的肚子呈现正比并且不断攀升,有时候我会想为什么人可以这么会睡,如果用动物来形容的话,那就像是无尾熊。
“你看过肚子这么大的无尾熊吗?”在我跟阿政提到时,他给了我这样的问题。
一直到后来我才知道,阿政口中的无尾熊白天之所以一直在睡觉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工作。
而我晚上会打工的原因,也是因为他的工作。
要说他的工作之前,得先提到他的外型,他的外型就跟正常人一样平凡,平凡到会让人忘了他的存在,但这个看似平凡的胖子,却是一家PUB的第二代小开。
这间PUB有个很奇怪的名字,叫做“老爹”,店的风格就跟它的名字一样怪,虽然开在西子湾附近,但由于地处偏僻,没有几个人知道,而且不打任何广告,只有一个小小的招牌,主要做熟客生意居多,店面虽然很小,但到晚上时,人潮却也不少。
阿杰的主要工作就是接待客人,他是那种典型夜行性生活的作息,白天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但一到晚上就生龙活虎,而到白天又在睡觉,除了阿杰之外,吧台还有一个负责调酒的金发女生,叫做Una,中文翻译是优娜,客人都叫她Una姐,据说从老爹开始营业以来,这个优娜就存在了。
“如你所见的,这家PUB是我们家的,目前店里就只有我跟优娜而已,所以我需要有人来帮忙。”阿杰说。
“你希望我可以做什么?”
“不是我希望你可以做什么,而是你觉得你想做什么?”
“也未免太爽了吧!”
“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可以有那种很屌的感觉。”
“恩恩,很屌的感觉。”他点头称道。
“最好可以有舞台。”
“恩恩,要有舞台。”
“然后要有观众。”
“恩恩,要有观众。”
“如果可以出名的话,那当然是最好。”
“恩恩,想要出名。”
“这是你当初加入社团的动机吗?”
“呃,可以这么说吧。”
“只不过……”
“只不过你觉得目前的社团,跟你当初想的不一样。”
“恩……”我有点心虚的回答。
“关于这问题,我想带你到一个地方之后,你就知道了。”
他跟吧台的优娜招了下手,之后带我到外面,从老爹旁边牵出一台不像是迪爵的迪爵。因为它有迪爵的外观,却有着一般迪爵没有的东西,为了减轻车身重量,整台车能拆的地方都被拆个精光,与其说是迪爵,不如说是赛车。
“你改车?”
“没有改车,怎能叫做男人。”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男人这句话,让我很难不去联想到峰哥这个人。
唯一差别是,他不玩改车。
就这样骑着我的野狼,跟在他的迪爵后面,来到高雄的城市光廊,他示意着我城市光廊的一处露天咖啡厅,然后我看到一个很熟悉的背影,还有好几个人。
一个背着吉他的人正卖命的甩动长发,仔细一看才知道是那个流浪汉社长,而背后踩着大鼓不断敲打的是另个社员阿伟,还有在下面不断朝着台上女主唱吹口哨的变态。
他是张义峰,一个跟我相处三年的高中同学。
生命正在开始,这一切都有了意义。
为什么峰哥会出现在这里,这是我当下脑子里的疑惑。
又为什么他会是我朋友,在他当着其他人面前叫我名字时,这又是我脑中跑出的疑惑。
他就像个变态一样朝着台上的女主唱不断吹口哨,台上的女主越唱越起劲,他的动作也越来越夸张,甚至不只是他,其他客人的举动也和他不遑多让,那简直就像是……
“像不像小型演唱会阿,很屌吧!”阿杰在我旁边说道。
“他们几个是?”
“就像你看到的,他们是这里是固定班底,每周会有固定的表演时间,大部分都是你之前看到的那几个,我们之所以无心在社团上,是因为我们把所有心力和时间都投在这里。”
“那个主唱呢?”
“她是我们找来的主唱,人长的漂亮又会唱歌,而且还有粉丝喔。”
“你说的粉丝该不会指……”我指著台下情绪激动的峰哥说道。
“就之前只来一天就闪人的你那个朋友,看的出来他很热情喔。”
“主唱那么可爱,当然热情。”
台上的女主唱正唱着张惠妹的“三天三夜”,高亢明亮的声音划破了整个舞台,台下的客人也越来越振奋,峰哥那家伙就更不用说了,简直就像入魔一样。
稍微观察一下女主唱的穿着,一席黑色的紧身上衣加上若隐若现的粉红色小可爱,不时挑逗著台下观众的神经,短到不能在短的牛仔短裤,配上黑色的马靴,也难怪台下的人会为她倾倒。
就这样随着“三天三夜”安可了好几次之后,台下的观众才愿意放过她,而这时峰哥也走了过来。
“想不到你也来了。”明明是我的疑惑,想不到却变成他丢给我的问题。
“你不是说吉他社的家伙都很无聊。”
“之前是很无聊阿,可是我不知道他们居然还有隐藏人物。”
“谁叫你没有打到最后,难怪你快打旋风从没赢过我。”
我就这样跟他一直嘴砲,之后没多久台上的人也下来,因为他们虽然是表演者,但却不是主场,在这舞台上,似乎是用轮流的,在他们之后,又来了一团,只不过人潮比起刚刚明显黯淡的许多,原因很简单,因为主唱是个男的。
而且重点是,这个主唱长的就跟路旁随处可见的流浪汉一样,跟他比起来,流浪汉社长的颓废,可能还比他好看。
“现在可以告诉我了吧。”我差点就忘了来这里的用意。
“你现在看到的这些,是我们的乐团。”
“恩恩,这我知道,你刚刚有说了。”
“除了那个女主唱之外,剩余都是我们学校,也就是白天社团你看到的那些。”
“喔喔~”我刻意拉高了语气,因为我对社员没什么兴趣,今晚唯一让我回票价的,只有那个女主唱。
“再来就是我们乐团的名字。”
“叫做砍马团。”
“马是跟你们有仇吗?”
“不,你误会了,这是我们的英文名称。”
“come on”
突然间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听他们说砍马团成立的最主要活动就是表演,而这个露天咖啡就是他们的舞台,据说是因为阿杰的老爸当初也有入股投资这家店,所以算起来也是他们家的一部份,而他说的打工,其实理由很简单,只是想找一个会唱歌的人。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之所以在另外找主唱的原因,是因为现任的要专心准备考试,因为家庭原因,她只能休学,所以才会到这主唱当成工作。
这个女主唱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做小沁,全名叫做吴思沁,一个人的名字当中就有两个心,代表这女生的心事一定很多,这是峰哥在听到她名字之后,私底下跟我说的,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掰来这些歪里,我只知道,小沁的心事,真的很多,一直到最后,我才发觉到,原来名字存有两个心的人,真的是不好了解。
而你一旦想了解,就会莫名的跌入对她的思念。
是否因为名字存有两个心的缘故才这样,我并不知道,我唯一清楚的,我对她的感觉,并不是只有想念而已。
我跟她的认识在于阿杰,她跟我的认识在于一场音乐,他们有意将我培养成他们团里的主唱,而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培养感情,也就是她对我的了解。
峰哥很喜欢这个小沁,但并不表示她不爱小郁,这又不能说是他见异思迁,因为他很清楚这两者间的差别,前者是崇拜的感觉,后者则是爱情的成分,对于他的排解,我真的是很佩服,因为一个人要看清自己的感情,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我而言,有些事情,即使你遇到了,你未必知道,更有很多事情,即使你知道了,你也未必能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