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次事件之后,都已经两年了。”吧台的Una姐说道。
杯中的啤酒早已见底,残存的,只剩下泡沫而已,手中的大卫度夫也快烧到尽头,但我却忘了这是第几根烟了。
“我的过去,就好像这杯啤酒一样,即使已经过了两年,即使我已经喝尽了啤酒,但那泡沫却会残留下来;而记忆就好比我手中的大卫度夫,当我点燃一根抽起时,看似重新开始,但我却是不断在死胡同里游走。”
“死胡同?”杜诗语不解的晃了下头。
“一根烟点起时,它就像是重新拥有生命一样,但随着时间的逝去,这烟,却会越烧越短,就好像我走的路,我以为是条我想的路,当我花了些时间去走时,我才发觉,这是条只有尽头的死胡同,到后来,我的烟也只剩下烟蒂而已。”
“我可以花整晚的时间,去说我的过去,但我的过去,不管我花了几个晚上,却都回不去。”
“因为过去,真的就过去了。”Una姐说。
“时间不早了,你也该回去了吧。”我抖了下手中的烟。
“我不懂,为什么你会跟我说这些?”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那……”
“如果事情都能找到原因,我想世人就不会有这么多痛苦了。”我说。
“所以说,你是痛苦的?”
“曾经是,现在也许是,但未来绝对不是。”
“你就这么有把握?”
“这是它告诉我的。”我伸手摸了下旁边的吉他。
“这是她留下给我唯一的东西,在她父亲出现那晚,我便决定以后不再碰吉他了,曾经我是这样想的。但时间久了,我却不再这么认为。”
“想通了?”
“她的死,俨然是过去,我无法改变的事实,但我还活着,我想,她如果活着,也不会想见到这样的我吧。”
“过去的她是过去,现在的我是现在,也是未来,当我想弹吉他时,我就会觉得,她是存在的。”
“存在?”
“她在这里。”我用手指了心脏方向。
“死去也好,消逝也好,只要有心,都是存在的。”旁边的黑衣男子突然说道。
“看来你醉了喔。”我说。
“酒即使下肚,却不过是过客,若无法在我体内归足,那么喝再多,都是不会醉的。”
“干,明明是念财务的,屁话一大堆。”
“财务?”一旁的杜诗语充满疑惑。
“怎么,刚刚他说的故事中,你对我应该不陌生吧。”
“你是阿政?”
“错,是峰哥。”他说。
“最帅气的那一个。”
“是最畜生的那个。”我连忙补了一句。
“既然你们都认识,为什么刚刚进来时,你们却没有说一句话?”
“因为,这样比较有感觉。”
“感觉?”
“其实是跟他相认,我觉得很丢脸,我不知道该怎样介绍他才好。”
“难道你要我说,‘这是我朋友,他叫张义峰,是一个畜生。’,这样的话吗?”
“你一定要这样说吗?”
“那不然就是,‘这是畜生,我的朋友,名字叫张义峰吗?’,这样如何呢?”
“还是说……”
“够了喔!”我话还没说完便被他打断。
“看来,你真的是峰哥。”她说。
“对吧,就跟我说的一样畜生。”
我把剩下一点余烬的大卫度夫捻熄,起来拍了身体,看了下时间,已经凌晨一点多了。
“你要走了?”她说。
“是阿,的确是要走了,因为我突然想去一个地方。”
“地方?”
“去,我们来的那地方。”
“城市光廊。”
我向Una姐点个头,给峰哥一个中指,到外面发动我的野狼,准备载她回去。
野狼踩着二档,之后进到四档,转了好几个巷子,很快便骑到鼓山区,之后直接转到五福四路,大立百货,最后是五福三路的城市光廊。
凌晨的高雄街头,跟傍晚比起车辆显的零星许多,车子来来又去去,不断的呼啸而过,这城市的步调似乎总是如此匆忙。
“到了。”
我将她载回城市光廊,又陪她走了一段路,回到本来相遇的诚品书局,而我则回到我本来的地方。
城市光廊。
“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她说。
“会的。”
只要有心,我们还会再见的。
我循着一个我不知道的过程在人生走着,走到一间诚品,然后遇见他,还有他的她,那个他过去的她。
他就像是颗耀眼的星辰一样,在黑暗中闪烁著,不管是在诚品背吉他的他、还是露天咖啡馆喝着Caramel Macchiatto的他,或者在老爹点着大卫度夫的他,之所以耀眼,在于在黑暗中只有他的光亮,却也因为如此,我看到很深的孤独。
因为黑暗中,只有他耀眼的闪烁著,他能照亮别人,自己却因为太过耀眼的光而看不到自己。
但我因为他的她,而想起一个,曾经允诺我一生的他,最后变成一个劈腿跟其他女人跑掉的他。
回到住处时,已经是凌晨两点多,这样的情形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次,以后又会发生多少次,像这样子的一个人。
手机有五通未接来电,全部都是经理打的,我没有想打回去的念头,对我来说,工作就是工作,私人就是私人,尤其是他,在公司,他是我的上司,一个挂著“经理”牌子的人,一但下了班,离开这公司,他什么都不是。
他什么都不是,就连朋友都算不上。
我给自己一杯热茶,喝了之后,躺在沙发上想了很久,我很清楚我想的不是别人,而是在老爹PUB的那个他。
但我却更清楚,天亮之后,我又会变成原本的那个杜诗语,一直以来,我只有在诚品时,我才觉得那才是我想要的我,不是什么该死的建筑公司小职员,更不是每天要看主管脸色的人,我,就是我。
你阿,我阿,一样都是我,但为什么我却摸不清也寻不着呢?
在我早上回到公司时,我便察觉到有股不寻常的气氛,会发生这样的情形,我可以想成三种原因。
第一是我,当我看到桌上的早餐和鲜花时,我就该有准备,被主管洗脸了。
第二还是我,因为公司的建筑图都是我和小芸负责,如果不是我画错,那就是小芸误差,当然这种情形是很少出现的,因为小芸是留美高材生,虽然没有人敢保证留美硕士就不会出错,但我却清楚,只要有问题,绝对是在我身上。
而这第三,当然又是我了,基本上这个第三跟第一差不了多远,因为都跟主管跟经理有关,但这跟公司没关系,纯粹是个人恩怨,很简单的,经理想上我,但我不赏他脸,主管想被经理上,但经理又不赏脸,所以不赏经理脸的我,自然就会被不被经理赏脸的主管招怨。
我很清楚只要是在团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是很正常的,即使我不想承认,但我却必须去承认,很讽刺的,从小到大我们都被教育成要和睦相处,相亲相爱的,但随着年龄增长,你学的越多,看的越多,感受越多,你的和睦相处可能在国小,甚至国中就死了,而相亲相爱也许早坠落,成了各怀鬼胎。
相亲相爱谁能做到?
就算一个团体五十人当中都是孔子,我想也不可能,但我现在这团体当中没有一人是孔子,所以更不可能做到。
毫无意外的,这三点当中被我猜中了两点,但我却没有任何喜悦,如果是猜民乐透号码,也许我会比较爽,但现在,我猜中的代价就是被叫去主管室。
他妈的主管不管怎样看都只能用他妈的来形容,对她而言,我想到的只有他妈的而已。
“身价不错麻,总是有人送早餐给你。”她说。
“那跟我没关系。”我说。
“那早餐跟花在谁桌上?”
“我。”
“那桌子上的挂牌是不是你杜诗语的名字?”
“是。”
“那这样跟你没关系吗?”
“那这样假设今天有人被杀了,我把某人的东西放到死者附近,那么我能不能说这个人是被某人杀的。”
“你还会顶嘴?”
“不,我只是觉得,人该就事论事而已。”也许是昨天太晚睡的关系,我的火气也很大。
“所以你认为我没就事论事囉?”
“我只是举例而已。”
“你都会举例了,那不就是表示你是在数落我囉?”
“如果主管是这样想的话,那我也没办法。”
“我还需要你来说教吗?”
“你行,你厉害,现在居然会跟我反驳了,你嫌工作太轻松是不是?”说完后她将桌上一叠没有完成的建筑图往我身上砸。
“限你在今天之内把图生出来给我,下班时,我要东西出现在我桌上。”
“你是个聪明人,相信你应该知道怎么做,如果你还想待在这间公司的话。”她丢下最后一句话后便后扬长而去。
他妈的。
我拿着一叠还没完成的设计图丢到桌上,其实这种情形我已经见怪不怪,正确来说,应该是习惯了。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循环,一但成瘾了,就再也戒不掉,但我的习惯却是我想戒也不能戒,只要我还在公司的一天,或者主管还在公司的一天。
通常这时候小芸都会过来帮忙,但现在的我却不想,但我更不想完成桌上的这些图,就算今天我完成了,我想他妈的主管还是会在生出来,就这样不断的,不停的,永远也没完。
“这真的,是我要的吗?”当我望着桌上我的名牌时,我的脑中又浮现了这个问题。
如果还可以,我是否能在选择一次,那怕只有一次也好,我都想做回当初大学毕业,怀抱梦想的那个杜诗语。
“如果我走了之后,那么她会怎么样?”这是曾经我问过小芸的问题。
“你走了之后,我并不会怎样,而是你离开之后,是否就是你想的那样,如果是,那么你的选择是对的,若不是,不管你到哪里,那样的你,都不会是你。公司不会因为你的离去而有所损失,想踩着你前进的人多的是,因为说穿了,你不过是个小职员而已,可有可无,重点是你可以想有什么改变。”对于我的问题她总是能够精辟深入的回答。
“我想要,找回当初的那个我吧。”一个声音在我心底环绕着。
我关掉桌上的电脑萤幕,把建筑图移到旁边,从桌子架上取出一本之前买的书,市川拓司的〈现在很想见你〉,记得这是好几年前买的一本书,也是之前在诚品遇到王昱时他拿起的那本,书的内容并不算是爱情小说,是一个家庭的父子对于死去妻子的思念之情,而让妻子穿越时空,让彼此在见一次面。如果不是因为这本书,我想我不会去念日文系,即使我现在的工作是建筑,又如果我没在诚品遇到拿着这本书的王昱,我想我跟他之间更不可能认识。
“今天的你,似乎很不一样喔?”看着我拿着书发呆的小芸说道。
“如果人生能重来,你想做什么?”我说。
“这我没有想过,不过我想做的事情应该很多吧。”
“我没有想过做什么,因为我的人生无法重来,但我想,我可以去成就。”
“成就?”
“成就过去的我,所没能做到的。”
“我不干了!”我将脖子上的名牌取下丢到桌上。
“你是认真的?”
“这次的我,是认真的,如果你想留我的话,就算了。”我说。
公司同事看到我的行为,开始议论纷纷,只是对我来说,都不重要了,对于一个要离开的人来说,既然要走了,那么就无所谓了。
“你不后悔吗?”
“既然要做,那么就不要后悔;如果后悔,就不要做。”我很坚定的说。
“现在的你,不太像我认识的那个杜诗语。”
“因为以前的那个已经死了,现在你看到的,又活过来了。”
而现在活过来的我,最想去一个地方和做一件事情。
就是去老爹好好的喝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