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我在首都机场的一家奢侈铺子前,死矗矗站了半个钟头后,业已受了点微寒,打了几个冷战。
“你再不来,我今天可能就交代在这了。”我裹紧了身上的尼绒敞子,怨怼以应。而来者未语,只是跺跺脚上纤细欲断的高跟鞋,砸巴得地板咣咣响。
我以为会是他来接我的,虽然,是她也不奇怪。
在大院漫漫悠长的岁月里,有个人的名或许不得不提。她叫黄一轩。这名字听着有点爷们,实则本人更爷们,括弧,除在鹿晗跟前外。
黄一轩同我和鹿晗是一起长大的发小儿,关系倍儿铁。她父亲的官阶比大院里几个孩子的父亲都要来的高,不过她本人倒没什么架子,对于权欲妄想云云毫无兴趣,反倒是个富于文艺思想的人。她会套用唐宋诗词或哲理短诗写出各种各样风格的文句,又会写小说,又会写段子。性格呢,是一个又明快、又怯懦,极富于女性的,搀和念夜神经二质而成的人。
这几年常不联系,听闻她做一点清苦的教书事业,先时大院里那种活泼优美的容貌,用衰颓沉郁颜色代去了一半,然清癯的丰姿,爽朗的性格,用一般女性来看,依然还是使人愉快满意的。
待上了黄一轩的车,寒气又马上跑去无余。我搓了搓身,又仰了头望空中,天是黑的,黑得怕人!真怪事,为甚这样黑色天空会跳出许许多多同小电灯一样的五色霓虹来,它们漫天跑着,我眼睛都被它光芒闪花了。
这是什么世界呢?这地方莫非就是通常人们说的天宫一类的处所吧?可它究竟为何屈尊降贵来到人间,我实也不知。
“是不是觉得很陌生?这一片儿发展的太快了。”
一直沉默驱车的黄一轩突然开了腔,顺带摇下了我面前的玻璃车窗,碍眼的厚障壁终于革除,夜色也愈发清晰。冷峻的风呼啸灌入,吹得我眯起了眼……实在是过于寒冷!我在战栗。
但这风我是愿意接近的,我心里所有的混乱不堪在感受到风的那一刻通给吹掉了!
“我对北京一直挺陌生的。”
这不算假话。儿时,活动范围左不过一个大院,社交饭圈左不过一个圈子,最能记事的年岁漂泊海外,出了大院的地界于我而言,皆是生分的。
“这样,我还以为你会流连异国他乡不再回来了呢。”
我一时听不出黄一轩这话是真诚还是讽刺。
细想来,要说留恋吧,其实也无足流连。看到陌生的一切,都如同大厨房的肥肉一样,腻人而已。
“不成的,我还得瞅着你和鹿晗步入婚姻的坟墓,替我省份份子钱。”
我依靠着窗眺北京城的夜,由调侃的话随风,尽眼里向各方望去,除了些瘦削的树木和笔挺的路灯,连一个小生物——小到麻雀一类东西也不见。
黄一轩暗恋鹿晗——或许可以说是明恋罢——在院里是人尽皆知的,大抵因此,她也从不惮于用得意自傲地语调去分享关于鹿晗的一切。而我出国后所听的关于鹿晗绝大多数消息,都是从这个女人口中漏出的。
鹿晗是个被上天眷顾的宠儿。我从不否认他为了达成自己目的所付出的全部努力,但也须要承认在许多时候他所拥有无法形容的好命。他总是不遗余力地作死,在进入青春叛逆后的高中时代显得尤为明显。
我听闻他因为抽烟而被父亲打得差点昏厥,听闻他带领着陆军大院的孩子和空军大院的约群架最后还赢了,听闻他因为兄弟两肋插刀反被叛破了相,嘴巴下留了道恒久的疤。
“……”
“那你,怕是省不了罢。”
我是在很久很久以后的某个时刻才知晓,黄一轩曾同鹿晗在一起过。他们甚至曾在某个无人的午后,躲在教室的窗帘一角相拥浅吻,惊醒了昏睡的时光和沉寂的怦然心动。
而许多年后的鹿晗在电台节目里还懵然无知地将这视为,他青涩美好的初吻。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黄一轩一路无话地将我送至大院门口,车被把守拦了路。几年不在,站岗的士兵换了一波,已是不认得我了。姓名、年龄、家庭、身份,事无巨细的盘问仿佛我是个活罪待审的犯人。
“院里嘛,就这样,重安全。”
是我的错觉罢,总觉黄一轩说这句话的时候带着一股淡淡的讽刺。
过了门禁,轿车稳当妥帖地停在了院里的空地,双脚触地,望着记忆里的风景,我才有了货真价实的归属感。
北京城的秋季有点发冷,落叶被风吹打着旋,停止在一个陌生的岸旁。天气是阴郁的,并不见什么明亮的光,也不见什么金刚石的亮,苍白灰颓同一个病死的囚犯脸子一样。
我没有回头看依靠着她那黑亮发光的奥迪A6L的黄一轩。也没有询问她为何开着这市值估价约四十六万又是高官最爱的车种。
记忆里少时的我曾无意瞥见的红色纸张飘零在地——我只是庆幸,我不属于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