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有重复户口?
公安部又发威了。继2013年一口气清理注销重复户口79万个,2014上半年又注销27万个。
熟悉中国国情的人都不禁要目瞪口呆了。因为如果说中国是世界上户口制度管理最严格的国家(没有之一),相信也没有人有多大争议。
按照目前的公安系统要求,新生儿入户需要:(一)出生医学证明。凭出生医院打印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对持手写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的,还需提交出生医院出具的手写情况说明,并加盖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二)婴儿父或母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这还不包括地方在实际操作中的一些诸如计划生育证明等。
即便如此,我们还应关注到那些没有在医院分娩(如在家中自行分娩)的入户怎么办?简单地说,当前的中国入户政策是非常苛刻的。因此说在大陆地区有相当数量的人没有户口应当不是虚谈。
在安徽怀远县庙荒村,上千村民因姓“”(音同“池”,而电脑打不出这字)。火车票实名制后,他们出门打工无法乘火车,只能坐汽车。该村的村干部说,这姓本应写作“鉏”,但推行简化字后,“鉏”被简化成“”,因为公安部门的电脑不识别,一个村的人就没有了身份证,而在今天没有身份证就寸步难行。
这样的无户口者相信也非孤例。
至于某些公安机关盲目相信电脑,已经到了非常好笑的地步。我奶奶出生在大陈村,世代姓陈,户口簿上也是姓陈,可是换了二代身份证,突然变成了姓孙。就是这一点电脑错误,经过我家人近2年的努力未果。
老百姓办事难啊!
在我这个全家最大的干部、利用各种关系找了半年之后,才终于将我奶奶从姓孙重新变成了姓陈。改好后不到半年,奶奶就去世了!死亡证明上奶奶也终于姓陈了。
我觉得吧,别埋怨中国的户籍制度严苛不尽人情,一方面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常为户口的事发愁,另一方面有人则有四套户口,甚至是在帝都都有一个。任何时候任何问题都要两面看。相信公安部也不敢说现在重复户口就清理完毕了,没准以后还会清理出更多呢!
改革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是迫在眉睫了。
2014年7月13日
法律人都胆小
又是繁忙的一周。人憔悴,发凌乱。周末了,欲放松,先理发。
理发归理发,人也不能闲着,敏锐地发现几个小工在那厢嘀嘀咕咕。背人无好事,好事不私密!估计几个年轻人在商量什么事。可惜,他们声音很小,说的又是潮汕话。这让想刺探他们隐私的我很着急。随后,四个年轻人飞快地跑了出去,似乎要完成一项重大使命,有那么一种做成大事前的紧张与喜悦。
不好!身为法律人,我对年轻人因血气方刚不慎酿成大祸的事见多了,于是忍不住问理发师(店长),他们是不是要干坏事?店长没有怪我多管闲事,说“不是干坏事,是干为民除害的好事!”
原来,店里前几天来了个洗头小工,刚刚干了3天,就偷了店员的手机和几千块钱跑了。报警之后也没有下文。这种案件太多了,线索不多,警方也难。好在现在年轻人的手机都高档,有自动锁定位置的功能。他们刚刚发现那人在张槎办事处某饭店出现了,于是决定去将坏人缉拿归案。
“可不要打人啊!”我提醒到。这些年见过不少捉坏人最终好人反而受刑罚的案例,于是理发师忙停下给我理发,到一边去给那几个人打了电话。随后他回来给我继续理发。
“最好是找到嫌疑人后不要惊动他,然后报警,让警察处理他。”我又说。于是理发师又停下手中的活计,出去打电话。
“这个年轻人来打工,没有填写入职申请表吗?不知道他的家庭住址和相关电话吗?没有找他的父母索赔吗?”面对我一连串地追问,理发师都摇头否认。毕竟现在的微小企业还没有这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经验啊!
于是,边理发边紧张,我和理发师一同在忐忑不安。
这是要出事的前奏啊!其实,这关我什么事呢?
终于,电话那边传来已经控制人并报警的喜讯。我和理发师都长舒了一口气。
理发师说:“你是律师吧?”
为什么这么讲?
“你们律师都胆小啊!”
我觉得吧,这孩子说的对!
我们学法律的人,天天接触的都是那些违法犯罪的案例,知道那些一失足成千古恨的悲痛,知道那些因以身试法酿成的祸患。因此,法律人往往都胆小慎微。
这种性格是很难赚大钱的,当然,从另一方面说,也不会犯大事。
这也算一种法律人的宿命吧。
2014年7月19日
当苦主以死抗争时……
这些年,如果你关注司法,你会发现,我们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无罪判决率在持续走低。
因为法律程序设计越来越精密?司法水平不断提高?我们的法治程度越来越高?
估计郑渊洁老师的童话也不敢这样写。其实,中国的无罪判决率低确实与我们的国情有关。
1996年8月25日,安徽省阜阳县大周庄发生一起命案,村民周继鼎一家五口深夜被砍,其女当场死亡。
“人命关天”,“人命大于天”,说的都是在我们国人心目中出人命是天大的事。
为了回应民众的诉求,我们中国警方有个词叫“命案必破”,相信这也是全世界没有的。
中国的破案率之高,警方强烈的破案动因也是要肯定的。
冤有头债有主。于是,同村村民周继坤、周家华、周在春、周正国、周在化5人作为嫌疑人被警方抓捕,并迅速招供。
随后检察院提起公诉。
因为“矛盾点多”,尤其是控方证人当庭翻证,阜阳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法院的最高业务组织形式)决定宣告五人无罪。
5个人,全部无罪释放,这可谓司法史上的重大事件。阜阳法院也可谓勇于执法的模范!
但事情并不这么简单。
1998年10月16日,被害人周继鼎冲入审判长的办公室服毒自杀。
于是,案件结果峰回路转:因犯故意杀人罪,周继坤、周家华判处死刑,周在春判处无期徒刑,周正国和周在化各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安徽省高院二审裁定:两人死缓、一人无期、两人15年有期徒刑。
现在,这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复查中,估计结果很快就水落石出。
如果不出大的周折,相信读者诸君也能猜测出这个案件的最终结果。
警方破案,有错吗?
没有。
检察院公诉,对不对?
对,刑诉法是这样规定的。
阜阳法院判决无罪有错吗?
当然没有,疑罪从无。
那因为被害人服毒自杀就改判,对吗?
当然不对。
相信这个案件,即便结果是无罪,大家都不认为自己有错。
警方说我们是抓错了,可能有点非法证据,但我们只是初步证据,你检察院法院说了算,再说你如果说不是他们5个干的,最好给我们找出到底谁是真凶。
检察院说公安做饭法院吃饭我们就是端饭的,你判决无罪有罪那是你的事,我们走的是程序,是过程。
一审法院法官说我们哪有错,我们都想判无罪了,谁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被害人死在了法院,我们担当不起啊!再说不是有二审法院把关嘛!
二审法院说,你这不是矛盾上交吗?一审查清事实很重要。再说,我们这不是把死刑改判死缓了,留有余地不容易啊!
被害人家属说,我们家人死了,两年多了,你竟然判决坏人无罪,这不是“向活不向死”吗?司法真腐败!
被告人说,天大冤枉,我们真的是无辜的!
我们看到,大家都没有错。
那谁错了?
201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