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松和张青、孙二娘相遇的时候,鲁智深和杨志已经在二龙山落草了。张青认为武松与其到孟州牢营去受罪,不如到二龙山去入伙儿,至少可以图个自由自在。可是武松虽然已经披枷带锁,而且人性也有逐渐糊涂、逐渐向“恶”转变的趋势,却还没有反叛朝廷的心思,而是愿意刑满之后,再创前途。——因为他的刑期很短,一眨眼就过去了。所以说这时候的武松,心理状态是矛盾的。一方面他自己不愿当强盗,一方面思想上又把杀人放火的歹徒强盗看作是“英雄好汉”,并且不排斥和这样的坏人交往。实际上这时候的武松,就已经有了“善杀人者即英雄”的错误认识。——也就是“霸意识”抬头,“侠意识”逐渐消沉下去了。
十字坡离孟州不远。武松离别了张青、孙二娘,很快就到了孟州牢营安平寨。
宋朝的“流刑”犯人,归州府一级的驻军管辖,单设一个“牢营”,所以犯人称为配军。元代的“充军”流犯,一到军队驻地,就编到行伍中去,年老体弱的则编进杂役中去;宋代充军的流放犯,先要经过一段时间的“劳动考察”,有点儿像今天的劳改队。只有“表现良好”的犯人,才能进入正规军队。
早期的流放,第一只限于男犯人,第二只限于云贵、西北等人烟稀少的边远地区,所谓“险恶军州”,一方面是给驻守边疆的国防军提供免费的劳务,一方面也带有强迫移民的性质(期满释放,并不给路费,没钱的人,就只能在当地落户)。从《水浒传》中的流放地区看,像沧州、孟州、江州(今九江市)这些地方,既不边远,也不荒凉,甚至还很繁华。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施耐庵为了故事情节的需要故意这样安排的;一是当时的罪犯流放,除了边远地区之外,确实也有流放到繁华地区的。但是我们从正史中查找,这样的例子太少了。
古今中外,最黑暗的地方,莫过于监狱。我曾经被劳改23年,拘留所、监狱、看守所、收容所、劳改农场都呆过,甚至连少管所都进去过,对此有亲身体验。早年的劳改队,一般说来,都是公安局中犯了错误的人或水平最低的人才调来“管劳改”,本身素质较低,大都私心较重,加上心情压抑,情绪不高,一旦“独坐山岗”,就会胡作非为。现代监狱的从业人员,大都来自劳改警察学校,有一定的文化和修养,状况有所改善;但是仍不排斥因为人手不够而任用罪犯中的流氓分子,于是依旧出现“牢霸”、“狱霸”,专门欺负新进的犯人。宋元明清时代监狱里的狱吏、狱卒,大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君,都是爱钱如命的财迷,总想变着法儿地从犯人身上榨钱,有的还是心理变态的虐待狂患者,以鞭挞折磨囚犯为乐事。《水浒传》所描写的“牢城”,是关押已决犯的地方,尚且如此阴森可怖,未决犯们关在不通风的监狱中如何过日子,可以想见。
武松到了孟州安平寨,他所采取的态度是“硬到底”,以此显示自己“打虎英雄”的威风。实际上这是毫无用处的(这种人,我在劳改队里也见过:有个挂满勋章的志愿军英雄,因为对他的就业安置不满,大吵大闹,被送劳改,又继续吵闹,关了他五六十天禁闭,采用“饥饿疗法”,方才屈服,放出来已经是骨瘦如柴,变成“人灯”了)。从第一次差拨对他的谈话和态度,就可以看出:“打虎英雄”在这里毫无用处,不值一文。用差拨的话来说:“这里的猫也不会被你打。”如果不是凑巧施恩被蒋门神所伤,需要这个“打虎英雄”去“打猫”,武松的下场很难设想。按他那“宁折不弯”的性格,很可能会是一个“鱼死网破”,两败俱伤的结局。
武松本是一个是非观很清晰的明白人。但是自从到了十字坡,和张青夫妇结拜为兄弟以后,是非界线就模糊起来了,身上充满了“江湖气”,只讲“兄弟”的义气,而不能分辨是非善恶。要知道,这两个“义”,一个是小义,一个是大义,是不能混同的。武松来到安平寨,仅仅吃了几天施恩送来的好酒好肉,就不问青红皂白,把施恩看成是“好汉”甚至是“好人”,而且不问是非对错,就下决心要为施恩去“赴汤蹈火”了。这样的人,只能说是个“浑人”。这种人只要给他一点儿小恩小惠,就能给你卖命,最容易被人利用。——可惜,打虎英雄武松,从此走上了被人利用的道路。
《水浒传》中写武松,以十字坡为分界线,前后判若两人,这有一个可能:施耐庵所根据的,是好几个有关武松故事的话本或杂剧。这些话本或杂剧,不是同一个作者,因此对武松的定位和描述刻画,就各不相同。施耐庵“统稿”的时候,无法使其前后一致,于是就只好让武松出现两重人格了。
武松到了孟州劳改营,因为有施恩的照应,不但免去了一百杀威棒,还受到了好酒好肉的款待。
这个施恩是个什么人呢?他为什么要这样优待武松?原来,他仗着父亲是牢营的“管营”,在孟州东门外的快活林小镇开了一家酒店,却不是靠“合法经营”卖酒卖菜赚钱。书中说得很清楚:“此处东门外有一座市井,叫做快活林,凡是山东、河北的客商,都去那里做买卖。有百十处大客店,二三十处赌坊、兑坊①。往常时,小弟一者倚仗随身本事,二者仗着营里有八九十个舍命囚徒,在那里开着一家酒肉店,都分给众店家和赌坊、兑坊里。凡是有过路的妓女之类人到那里去,先要来参见小弟,然后许她们去趁食。那许多去处,每天都有闲钱,月终也有二三百两银子进项。”
这一段叙述,很可能是施耐庵的信口开河。孟州在洛阳东边不远,是洛阳的门户。洛阳是闻名的古都,市井繁华,当在意料之中。不管孟州怎么繁华,总应该比洛阳差一二等吧?而快活林只是孟州城外的一个小镇,应该又差一等。尽管山东、河北的客商都到那里“做买卖”,实际上不过是经过或商品集散地,不可能形成一个“大都会”。因此,“有百十处大客店,二三十处赌坊、兑坊”的说法,很可能是有水份的“不实之词”。至于说“开着一家酒肉店,都分给众店家和赌坊、兑坊里”,话虽然说得不太清楚,意思倒是明白的:就是他那店里的酒肉,都是“分给”别的店家的。所谓“分给”,无非就是“强行摊派”!
不管施耐庵如何夸大其词,根据这一段“施恩的叙述”,他分明是一个借重父亲的势力,在快活林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头子嘛!管营相公出钱当后台老板,却让儿子出面做生意,实际上施恩就是黑社会恶势力流氓帮会的“大哥”。他不但利用了父亲的势力欺行霸市,还把犯人中的亡命徒调到酒店来给他当打手。这个施恩,分明就是当年典型的黑社会兼“官商”!
快活林是孟州东门外的一个小镇子,如果真有一百多家客店、有二三十家赌坊和兑坊,如果一个月真有二三百两银子的出息,一年可就有三千两银子的收入了。当时的市价:一两银子大约可以买到100斤大米。按当时的银价折合今天的人民币,一两银子大约相当于人民币200元。三千两银子,相当于60万元人民币。这可是一笔相当大的巨款哪!——要不然,一个小小管营,何来如此奢侈的生活?请注意:郓哥父子,只要有五两银子(相当于1000元人民币),就能生活“好几个月”!用今天的话来说,施恩分明是个收取“保护费”并强行摊派推销酒肉的黑社会头头儿。
一个牢营的“管营”,就有这样大的势力,开一家酒店,就有这样多的收入,难怪要引起别人的眼红。于是“管营”的顶头上司张团练插手了。
团练这个官儿,在宋代本来是管军队训练的,劳改营也归他节制,但不是劳改营的主管领导。他暗地里引来一个自己的亲信蒋忠。此人身高九尺——宋朝的九尺,相当于今天的六尺半,是个身高两米多的大汉,所以外号叫“蒋门神”——不但有一身好武艺,而且善于相扑——也就是摔跤。他来到快活林,一顿拳脚把施恩打跑,强占了施恩的地盘。这叫什么行径?这叫强者还有强中手,是大鱼吃小鱼,是黑社会恶势力的互相厮拼!
施恩把自己被排挤的情况都说清楚了,要武松去给他报仇:打败蒋门神,把酒店夺回来。武松当过都头,不应该不懂得这是“黑吃黑”的行径吧?如果他是个懂得法律、懂得正义的人,他应该坚决地拒绝。但是武松出于“义气”——什么义气?不是正义之气,而是好酒好肉招待的酒气和肉气,不但居然一口答应了,还和施恩结拜为兄弟。武松从此投靠了黑社会势力,给黑社会老大做帮凶。从此他被扯进了黑社会的互相攻击,陷进了是非冤仇之中,也引发了他后来的不分好歹,为报复而杀了张都监一家男女大小十五口,造成了一宗大血案。
帮一个黑恶势力去打另一个黑恶势力,当然不是什么值得称赞的“英雄行为”。但是施耐庵出于鼓励造反的目的,偏偏把这种黑吃黑行为描写成豪气万丈的“英雄业绩”。几百年来,读者一提起“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都是用称道、赞许的口气去表扬武松做得对,做得好,称赞武松是“大英雄”;却没有站得更高一些,从本质上看问题,没有从是非善恶上分析问题,没有认识到这是黑吃黑。所以作者在这一回书中,为了突出武松的豪情和“英雄气概”,特地用浓墨重彩描写了武松到快活林去的一路上如何豪饮:每过一处酒店,就喝三碗酒,前后一共喝了三十五六碗——大概有十几斤的样子。还说他“没酒没本事,有一分酒,就有一分本事,有十分酒,就有十分本事”。——这一回喝的,当然不是景阳冈下的“透瓶香”六十度或四十五度白酒,大概只能是黄酒了。要不然,再大的酒量,也不可能喝十几斤白酒;即便真喝了,也一定会烂醉如泥,那就不是“武二郎醉打蒋门神”,而是“蒋门神怒打醉武松”了。
打斗的结果,是蒋门神大败亏输,跪地求饶。从书中的描写看,打败蒋门神的过程仅仅用了一招“连环鸳鸯脚”——也就是一脚接着一脚地踢。这样描写,似乎说得太简单也太短促,把蒋门神说得太无能;绝不像戏曲、电视剧特别是山东快书等打得热闹、说得热闹。——《水浒传》中的打斗,大都写得很简单,三拳两脚,就结束战斗。其原因,大概第一是施耐庵不懂得武术套路,不善于发挥;第二是当时还没有“武侠小说”,没有大肆描写武功的习惯。试看今天的金庸、古龙、梁羽生,其实一个也不懂武术,最多不过翻翻拳谱,照抄几招套路,但是所描写的打斗却十分热闹,其实无非都是想当然而已。
紧接着“醉打蒋门神”下面的一回书,就是蒋门神答应三个条件:一、把酒店还给施恩,二、请来快活林的头面人物都来给施恩陪话,三、交割清楚以后,自己连夜离开快活林。——从此施恩“重霸快活林”,不但酒店比往常增加了三五分利息,“各店里并各赌坊、兑坊,加利倍送闲钱来与施恩”。什么“闲钱”?还不是各店家做生意赚的血汗钱、妓女们出卖皮肉赚的眼泪钱!也就是说,邪恶势力争斗的结果,倒楣的还是老百姓,至少是那些买卖人家和过往客商以及妓女及流浪艺人。武松醉打蒋门神所使用的方法,特别是收回酒店以后所使用的“陪话”手段,都是黑社会帮派所惯用的流氓行径,没什么可以值得称道的。充其量不过是帮助这个恶人打败了另一个恶人。——当然,施恩“重霸快活林”,只是暂时的胜利,很快他和武松就都要遭到报复了。
“武松醉打蒋门神”这一回书的最大误导,是让读者误认为武松的行为是“义举”——是出于“义气”的义举,是出于“正义”的义举。实际上,这一次行动,和“义”字根本就不沾边儿。武松这一次的所作所为,最多不过是没有是非、没有原则的“江湖义气”罢了。——《水浒传》中,像这样的误导,可不是一处!
《水浒传》作者一方面固然没有隐瞒施恩的真实背景和身份,一方面也因为武松是个英雄人物而把这件并不光彩的狗咬狗斗争涂上了一层亮丽的色彩,并不公正的天平,明显向施恩一方倾斜。
我们不妨来一个“易位思考”:如果蒋门神霸占了快活林酒店之后,又被施恩带领亡命之徒夺了回去,无路可走,流落到了十字坡,和武松相遇,说起自己的经历来,当然要说施恩的许多不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是非不分的武松,是不是会帮着蒋门神去打施恩呢?
作为今天的青少年读者,第一要有明辨是非的眼光,看清“醉打蒋门神”的事件本质,并不是什么“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侠义行为;第二千万不要像武松那样,把这种并不体面的打斗当作“英雄业绩”来加以模仿学习。
《水浒传》的权威评论家金圣叹先生对这种黑吃黑的江湖风波,没有从本质上观察分析,甚至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却对武松走十几里路、喝三十五六碗酒的“豪情”极感兴趣,对这件事发表了如下热情洋溢的赞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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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篇武松为施恩打蒋门神,其事也;武松饮酒,其文也。打蒋门神,其料也;饮酒,其珠玉锦绣之心也。故酒有酒人,景阳冈上打虎好汉,其千载第一酒人也。酒有酒场,出孟州东门,到快活林十四五里田地,其千载第一酒场也。酒有酒时,炎暑乍消,金风飒起,解开衣襟,微风相吹,其千载第一酒时也。酒有酒令,无三不过望,其千载第一酒令也。酒有酒监,连饮三碗,便起身走,其千载第一酒监也。酒有酒筹,十二三家卖酒望竿,其千载第一酒筹也。酒有行酒人,未到望边,先已筛满,三碗既毕,急急奔去,其千载第一行酒人也。酒有下酒物,忽然想到亡兄而放声一哭,忽然恨到奸夫淫妇而拍案一叫,其千载第一下酒物也。酒有酒怀,记得宋公明在柴王孙庄上,其千载第一酒怀也。酒有酒风,少间蒋门神无复在孟州道上,其千载第一酒风也。酒有赞酒,“河阳风月”四字,“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十字,其千载第一酒赞也。酒有酒题,“快活林”其千载第一酒题也。凡若此者,是皆此篇之文也,并非此篇之事也。如以事而已矣,则施恩领却武松去打蒋门神,一路吃了三十五六碗酒,只依宋子京例,大书一行足矣,何为乎又烦耐庵撰此一篇也哉?甚矣,世无读书之人,吾未如之何也!
另一个《水浒传》的评论家李贽则说: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武松固难得,而施恩尤不易得。盖有伯乐,自然有千里马也。故曰:赏鉴有时有,英雄无日无。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磨剑问不平,士为知己死。武松打蒋门神一则,纯是义气用事。
还有一个《水浒传》的评论者王望如则说: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岸上沙,昔时流水今人家;城边路,昔日犁田今日墓。沧海桑田,从无百年千年之事。而英雄每欲据其一日之胜,以为一世二世以至千万世者,皆施恩类也。
<p style=\"margin-left: 20.5pt\">
其于虎也,先醉后打,其于蒋门神也,先醉后打,其于王道人也,先杀后醉,其于张都监也,先杀后醉。或打或杀,皆籍酩酊以佐其神威。酒之动气,甚矣哉。
这些老前辈,都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典型。他们深邃的洞察力,忽然之间都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只顾摇头晃脑地在那里做一篇锦绣文章,却是真正的“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这样的评论,如果是高考试题,大概只能判他们“不及格”!
李贽和王望如,都是古代著名的《水浒》评论家,本书后文还将介绍他们的一些论点。因此在这里简单地介绍一下他们。
李贽(1527-1602),本姓林,字宏甫,号卓吾,福建泉州晋江人。他生长在一个笃信伊斯兰教的商人家庭,幼年丧母,随父亲林白斋读书学习,二十六岁(1552)中福建乡试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被授河南共城(今辉县)教谕(学官名,宋代各路的州、县学均置教谕,主管全县的教育和孔庙祭祀,相当于今天的县教委主任)。嘉靖三十九年升迁南京国子监博士(在国子监中分管教学的官员,相当于今天的大学教授)。此后又多年为官,五十一岁(1577)任云南姚安府知府,居然在任上披剃当了和尚。李卓吾被认为是我国明代具有“反叛”意识的思想家,也可以说是个怪人。从五十四岁(1580)起,他就辞官不做,过着独居和四处讲学的生活,并专心著述。除著有《藏书》、《说书》、《焚书》等集外,还评点了《水浒传》。他评的《水浒传》,有两个版本:一是《忠义水浒传》(明万历三十八年容与堂刻本,一百一十回);一是《忠义水浒全传》(袁无涯刻本,一百二十回)。两个版本的评论内容并不相同(有人说两个版本中有一个是冒名顶替的,但又说不准哪一本是假冒的)。晚年的李贽漂泊不定,到处参禅讲学。后北上通州,万历三十年(1602),被都察院左都御史温纯伙同都察院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奏劾,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的罪名逮捕。李贽在狱中说:“衰病老朽,死得甚奇,真得死所矣。如何不死?”当年三月十五日,还没被最后定罪的李贽,终于用剃刀在狱中自杀。
王望如,字仕云,号桐庵老人,明末清初出版家、评论家、著作家,大约和金圣叹同一时代而略晚,生平不详。著有用四言韵语写成的启蒙课本《鉴略》,是清代学塾广泛使用的初级历史读物(鲁迅先生上私塾,就读过《鉴略》;我小时候上私塾,同窗学友中没一人读《鉴略》,大都读的是《幼学琼林》),内容上起盘古,下迄明朝弘光。他对《水浒》的评论,略晚于金圣叹,写在清顺治十四年(1657) 醉耕堂刻的七十回本《出像评点水浒传》的每回回末。醉耕堂就是他所经营的“出版社”,所谓“出像”,就是在正文前面加人物图像,一般称为“绣像”;王望如可能觉得“绣像”二字不太贴切,改称“出像”。这个版本,有人物像从宋江至徐宁共四十幅,题“陈章侯画”。赞像都有“赞”。例如赞武松:“申大义,斩嫂头,啾啾鬼哭鸳鸯楼。”赞扈三娘:“桃花马上石榴裙,锦繖英雄娘子军。”
李贽和王望如的评论,水平明显不如金圣叹。金圣叹已经看出宋江的假忠假义,而李贽和王望如还常常称赞宋江的忠义是“真心”。特别是李贽,虽然他是个佛教徒,却居然赞赏李逵的滥杀无辜。本书是《吴越品水浒》,本来只要说出我个人的观点、最多有金圣叹的观点就可以了;之所以要引用他们的评论,也有用来和我的观点、和金圣叹的观点对比的意思。
① 兑坊——宋代的货币,分铜钱、铁钱、纸币三种。纸币称交子、会子、关子和钱引,实际上是大宗银子的“兑单”,相当于现在的支票。零星买卖,用的是“铁钱”和“铜钱”。“铜钱”从蔡京时代开始使用,有“当三”和“当十”等好几种。实际上铜钱出现以后,铁钱很快就贬值,直到淘汰。由于铜钱份量很重,大宗买卖交易,则以金子或银子计算。宋代黄金价格很贵,一两金子可以兑换五十两银子。一两金银折合多少铜钱,因时间地点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每天都有“牌价”,由“钱铺子”经营兑换业务。这种“钱铺子”,就叫做“兑坊”。此外,当时兑坊与兑坊之间,为了减少“硬通货”的运输,已经开始有少量的“银票”流通。这种“银票”,也要到兑坊兑换成铜钱或银子。此外,兑坊一般还经营小额典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