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溅鸳鸯楼”是“武松系列”中的重头戏,是评书“武十回”中紧接“大闹飞云浦”之后和“夜走蜈蚣岭”之前的一回书。在评话和山东快书中,是要说好几天的。这一回书的重点,无非是显示武松怎么杀人,怎么“英雄”,实际上是写他的滥杀无辜。这一回书,历代的评论家,对武松的行为,褒贬不一。
蒋门神的后台是张团练。团练的官儿虽然比管营大一级,可能是因为身为“官商”,武松打了蒋门神,他也不便于自己出面,所以并不敢立刻发作,而是暗地里使坏,打算用阴谋诡计取胜。他找到了他的上级兼结义兄弟张都监。——宋代在各路、府、州都设兵马都监,总管本地区的禁军、屯戍、边防、训练等事宜,是当地的驻军司令,团练和牢营管营都归他管辖。于是,一张“钧帖”,就把武松“取”走了。官大一级压死人,施恩的父亲明知道这里面的关节,但也无可奈何。他的疏忽,是没把张团练和张都监的关系告诉武松,提请他注意。
张都监和张团练是拜把子兄弟,两人同谋,要设计陷害武松。先把武松“取”到都监府,对武松恩宠有加,不但放他出入内宅,中秋之夜,招武松共饮,还答应把一个既会弹唱又善针黹的漂亮“养娘”(身份比婢女高的女仆、歌女)叫玉兰的许配给他做妻子。武松却还以为是张都监的恩典,真打算成亲娶媳妇儿了。——这也许是武松一生中惟一一次对女人有了好感和恋情。
当天夜里,张都监在武松的房里栽了赃,又喊捉贼,把武松引到内宅,却把武松当贼给抓起来了。加上知府又是个贪官,武松知道硬挺没有用处,只好招了个“见财起意,入室盗窃”,被关进了监狱。
盗窃不是死罪,经过施恩花银子营救,还三次亲自进入死囚牢房去看望他(这里选了一张明代的《水浒传》木刻插图,目的是让大家看看古代监狱里的各种刑具:木枷画小了点儿;木杻应该也是两半个,把手放进去以后,才合上;武松身后的,是《水浒传》中多次写到的“押床”,不但脖子那里有闸板卡住,脚也有一块闸板卡住,两手也被卡在左右两块床厢板的半圆形窟窿里,犯人躺在押床上,连身子都无法转动;案情严重的囚犯,还要加上锁链,真是“插翅难飞”;此外,武松和施恩,都不到三十岁,都画老了),最后被判“脊杖二十,刺配恩州”。——这恩州在什么地方?原来就是清河县!唐初的清河县属于贝州,州治就设在清河县。到了赵匡胤建立宋朝,开国第一年,就把贝州改名恩州,州治还是设在清河县,属河北东路管辖,路的治所设在大名府。也就是说,把武松发配回原籍了。——这也许是施恩用银子买通的吧。
<img align=\"left\" height=\"345\" hspace=\"12\" src=\"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248.tmp.png\" width=\"220\" />评论这一章,许多人都说:这个张都监的计谋,十分蹩脚。要害死一个劳改犯,办法有千条万条,何必费这样的周折?栽赃诬陷,只判了武松一个发配,还要派人半路上去杀他?
如果就这样把武松押解回清河县,武松也许还会默默地忍受了。究竟他和张都监地位悬殊,民尚且不与官斗,何况囚犯?再说,能回原籍,正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
偏偏张都监听信了张团练的馊主意,买通解差,要在飞云浦结果武松的性命。于是矛盾进一步激化了。——张团练如果轰走了武松就此罢手,快活林肯定还是他的;施恩的地位和武力都低人一头,也无可奈何。张团练一定要赶尽杀绝,这就等于自掘坟墓,自己把性命交给武松了。这情况,也和西门庆毒杀武大郎一样:西门庆如果不毒杀武大郎,而是运用计谋,略花几个钱,潘金莲有可能永远属于他;这一下毒,不但自己的命没了,连王婆和潘金莲都被他葬送了。可见一念之差,就有几条人命的出入!
金圣叹评这一回书,有如下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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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都监令武松在家出入,所以死武松也,而不知适所以自死。祸福倚伏不测如此,令读者不寒而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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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写武松杀嫂后,偏写出他无数风流轻薄,如十字坡、快活林,皆是也。今忽然又写出张都监家鸳鸯楼下中秋一宴,娇娆旖旎,玉绕香园,乃至写到许以玉兰妻之,遂令武大、武二,金莲、玉兰宛然成对,文心绣错,真称绝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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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写武松杀四人后,忽用“提刀”、“踌蹰”四字,真是善用《庄子》,几令后人读之,不知《水浒》用《庄子》,(抑)《庄子》用《水浒》矣。
后文血溅鸳鸯楼,是天翻地覆之事,却只先写一句,云:忽然一个念头起,神妙之笔,非世所知。
另一位评《水浒》的权威王望如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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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门神托张团练通张都监,设治武之计以死招,假装圈套,构成罗网,冤哉松也。不幸而遇孟州守,枉法得赃,以“莫须有”定人罪案,虽喙长三尺,卒无能辩一字,冤哉也。虽然松,胡为而有康节级之松刑具,胡为而有叶孔目之活供招,胡为而有图报之施恩,暗通关节,明助资财,君子于是掩卷而长叹曰:天不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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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冲野猪林有智深,武松飞云浦止(只)有武松。林冲之于公人也,劝智深勿杀之;武松之于公人也,杀之,且必尽杀之。此何以故?林冲安心配沧州,武松定计入孟州。配沧州,则公人不可杀;入孟州,则公人不可不杀。
以上两个评《水浒》权威,金圣叹看出了“张都监把武松引进门就是自己找死”,眼睛明亮;王望如则因太守贪赃,以“莫须有”定武<img align=\"left\" height=\"345\" hspace=\"12\" src=\"file:///C:/DOCUME~1/ADMINI~1/LOCALS~1/Temp/ksohtml/wps249.tmp.png\" width=\"219\" />松罪而感叹,不知当年人们“千里为官只为财”的道理,把希望都寄托在贪官身上,是注定要落空的。
金圣叹评论这一回书,说是张都监把武松引进内宅,就等于把自己的性命交出去了;我的看法,如果矛盾不进一步激化,武松被押走了,事情也许就完了。武松的容忍度,只能到此为止。仅仅栽赃诬陷,张都监等人的性命还能保全;听信了张团练的馊主意,一定要杀武松,这才是自寻死路。这一下惹怒了武松:在这样的情况下武松如果还不怒,那就不是武松,而是林冲了。他先在飞云浦结果了两个解差和蒋门神的两个徒弟,又返身回到孟州,杀了张都监家大小男女十四五口:一个喂马的马夫、两个厨房里的丫环、蒋门神、张团练、张都监、两个亲随、张都监夫人、玉兰和两个“小的”,外加两三个妇女;如果加上飞云浦的四个,这一次大开杀戒,一共杀了十八九个人。
后人分析,武松这一次为报仇杀人,有该杀的,也有不该杀的。冤有头,债有主,飞云浦的四个,蒋门神和两个姓张的,一共七个人,算是在该杀的数儿之内;两个亲随,不但抓过武松,还可能在武松的柳条箱内栽过赃,可以算是“帮凶”,可杀可不杀;其余十个,就是滥杀无辜了。报仇杀人,即便不算“英雄行为”,至少也是“好汉行径”。因为杀的是贪官,作为囚犯,地位低下,已经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谋求解决,只好自己动手了。所以这一回武松杀人,算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山东快书说这一回书之所以要大肆渲染,就是因为它“大快人心”,听众虽然自己不能亲手杀贪官,但也有一种得到宣泄的快感。
按道理说,武松杀了蒋门神等人之后,就应该返身出来,不再杀那些无怨无仇的妇女。但他在“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是这一死”的思想指导下,杀了许多不应该杀的人,特别是他曾经喜欢过的玉兰。可以理解,玉兰只是一个“养娘”的身份,地位虽然比丫头略高,也和当年潘金莲在张大户家里的身份差不了多少,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独立人格。主人家要她干什么,她就只得干什么。在都监府内宅大喊“有贼”的时候,这个玉兰慌慌张张地跑出来,说是贼在里面,这有两个可能:一是她听从张都监的吩咐,必须这样跟武松说;二是的确听见内宅喊“有贼”,她也不过是随口这样说说而已。在她的内心来说,既不想害武松,也不会害武松,那么武松杀她做甚?——这时候,武松“善杀人者即英雄”的思想已经占了上风,救人苦难的“侠意识”完全消失,只剩下以我为中心的“霸意识”了。
人性分善恶,这和阶级出身没有太大关系。官员、地主、商贾中有好人;工人、农民、士兵中也有恶人。以前的武松,虽然是个粗鲁的浑人,但是人性不恶;自从在十字坡认了张青做哥哥以后,不知道张青是怎么“开导”他的,善恶的界线模糊了;血溅鸳鸯楼以后,他的人性,就逐渐向“恶”的一面偏移了。
关于张都监设计陷害武松一节,自古读《水浒》和评《水浒》的人,大致有两种看法:
第一,认为张团练要害武松,办法多得很,本来就是争夺地盘的黑社会互斗,依旧可以用黑社会的手段诸如暗杀、下毒、收买之类整垮施恩、收拾武松,何况张团练从职务到势力,本来就比施恩大,而武松只是一个囚徒的身份,没有必要花这样大的力气,先要买通张都监,收用、笼络武松,然后定一条并不高明的计策,栽赃诬陷武松是贼,最后还要贿赂知府和衙门里的人,打算悄悄儿在牢房里整死武松。武松固然是个打虎英雄,可是到了牢营里,实际上已经是一只蚂蚁,张团练要害他,只要把他收到自己或张都监管下,或明或暗地把他弄死,都是十分容易的事情,何必要费这样大的力气,甚至屈身俯就,竟连夫人、养娘都上阵了?结果如何?他本想以此杀死武松的,却因此连自己及家人的命都断送了。
这个观点,从道理上说是站得住的。小说中这样写,无非是为了要制造武松一天一夜连杀十九人这样一件“英雄业绩”。此外,张团练不报复不可能,一报复,武松非死不可,下面的一系列武松故事,岂不是没有了?
第二,认为武松一口气杀了张都监一家男女十五人,未免太狠毒也太不分好坏了。这有两种原因,一来说明武松对张都监的痛恨,当时的江湖好汉就有“杀你一门良贱”的报复手段,——并不是武松一个人这样做,宋江攻打无为军,也是杀了黄文炳“一家良贱”,包括许多家人仆妇在内;二来受作者“善杀人者即英雄”的错误观点支配,《水浒传》中,以善于杀人而被推崇的英雄,数量众多,可不止武松这一个。
金圣叹评论“血溅鸳鸯楼”这一回书说:“此文妙处,不在写武松心粗手辣,逢人便斫,须要细细看他笔致闲处,笔尖细处,笔法严处,笔力大处,笔路别处。”不说连杀一十九人是否应当,却在那里啧啧有声地称赞施耐庵的笔法、笔力,是不是有些不分轻重、没说到点子上啊?评论太长,这里就不引了。
武松逃出孟州,来到十字坡,在结义兄弟张青那里穿上了宽大的道袍,打扮成“行者”模样,从此变成了“行者武松”——当然是假冒的。从此,武松无法再在社会上混了,只好接受张青的建议,到二龙山投奔鲁智深和杨志入伙儿当强盗。
武松本来是不愿意当强盗的。这一回是被逼无奈,成了杀人犯,走投无路了,只好委屈自己,当一回强盗玩玩儿。
这里还有一个小小的脱漏:孟州在河南的西北,二龙山在山东的东北,二者相距两千多里路呢!武松要当强盗,以他的武艺,或者找个山头入伙儿,或者就近随便找个山头,就可以“独坐山岗,自立为王”,何必长途跋涉,舍近就远?——这里有两个原因。第一,武松的故事并不是到此为止,而是还要让他和宋江在白虎山见面,不把武松“调到”山东去,就无法完成故事的串联;第二,还是施耐庵没有弄明白二龙山究竟在什么地方:前面说二龙山在大名府与开封府之间,那就是说,也在河南,离孟州似乎不算太远;到后来明确二龙山在山东青州附近,已经无法更改了。这也许正是“智取生辰纲”和“血溅鸳鸯楼”的话本原作者不是一个人的缘故。施耐庵进行编纂统稿的时候失察了,没有加以订正。——正确地说,施耐庵是南方人,从来没有到过山东、河北、河南,对于二龙山、桃花山、清风山、白虎山这些“强盗山”究竟在什么地方,心中根本就没一个准稿子。结果施耐庵变成了会移山倒海的骊山老母:这些山头一会儿在河南,一会儿在山东,一会儿又不知道在什么地方!
当天夜里,武松经过蜈蚣岭,看见一座坟庵中有个道士搂着个妇女在调笑看月亮。道士不同于和尚,本来就有“火居道士”的名目,是可以娶老婆的。武松却不问青红皂白,就认定这个道士是坏人,于是“怒从心上起,恶向胆边生”,一心想拿这个道士来“试刀”。这又是他“霸意识”恶性发作的具体表现。小道童出来开门,他先把道童一刀杀了,接着又杀了那个道士。最后问那女人,才知道那道士果然是个坏人:正是这个道士杀了女人的父母兄嫂,又把她掳到这里来奸淫的。这样看来,武松杀道士,也算是为民除害。但是事先没有调查清楚,就动手杀人,而且杀人的动机和目的,竟然是“试刀”!——想试试刚从张青那里得来的戒刀是否锋利。这就有些匪夷所思、太不把人命当一回事儿了。后来问清楚了:这个开门的小道童,也是这个道士掳来服侍他的。这样看来,这个小道童是不是误杀了?是不是在“行侠仗义”的名目下,公然又一次滥杀无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