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门口,我被物业公司的保安拦了下来。私家高档住宅区一般都是车来车往,我穿得那么差,又一脸憔悴,怎么看怎么就不像是能住在这里的。
我不记得金主是住在哪一栋了,就说:“能让我打一个电话吗?”
保安倒是很客气:“可以,麻烦您先登记一下。”
我拿起黑色水笔飞快地签了字,然后用保安室里的座机,去打金主的私人号码,我打了三遍,电话那头始终是冷冰冰的女声:“对不起,你拨打的用户是空号。”
金主的私人号码,是我现在唯一能找到金主的办法,可现在,连这唯一的办法都行不通了。
保安的耐心终于耗尽,很不客气地说:“小姐,您的电话打完了吗?”好在这里的保安都是培训过的,就算他们再不耐烦,也不会直接推推搡搡。
这是金主故意的吗?故意让我连他的身边都没办法回去!我默默地放下了笔,然后默默地离开。
太阳一点点的升高,我又累又饿又渴,拖着两条沉重的腿,慢慢地挪回到学校附近,但是我没有敢走进去。在北门外徘徊了很久,我还是悄悄地离开了。
我真不知道我该去什么地方,也许我该找个没人的地方悄悄地死去。
阳光越来越灿烂,而我的人生却那么的黯淡。
一辆迈巴赫停在了对面,后座的窗子摇了一半下来,露出金主的半张脸。外头阳光这么好,他神色却冷峻如冰块,平视着我,目光阴沉沉的。
这条路是单行道,不过现在是中午,车流量不大。车子开过去几辆,然后路上安静一会儿,再接着开过去几辆。
我站在马路对面,木然了一阵子,然后抬起脚,慢慢地往对面挪。时常有几辆车子贴在我身边飞快地开过去。我走走停停,磨蹭了好一会儿,最终走到了迈巴赫的旁边。
犹豫了一会子,我最后颤抖拉开了车门的一条缝,金主就从里面伸出手,猛地把我拖了进来,然后重重地带上了车门。我还没坐好,就被他反身压在座位上。
我往下滑了点,金主的一只手撑在我头上面的靠背上,眼睛微微眯起来。他的脸几乎是贴在了我的脸上,靠得太近了,我只看得见他的两只眼睛,而眸子里是一片深邃,瞧不出来他在想什么。
我被他强大的气场震慑得不敢动,胆颤心惊地看着他,只觉得自己的眼睛快要看成对鸡眼了。他呼出的热气全喷在我的脸上,然后我的嘴猛地被他重重咬住。
再接着,金主微微抬脸,另一只手捏着我的下巴,看我的眼神更冷了,口气却很淡:“很好,小白。”
我顿时就毛骨悚然了,嘴唇动了动:“霍先生,你到底想怎么样?”
金主突然收了手,坐直,侧过脸对我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不怎么样。”
说实话,这个时候我宁愿金主直接扑倒我,也不愿意他不动声色。我心里很害怕,“哇”地一声哭出来,用尽力气大喊一声:“你到底想怎么样啊!我都已经这样了。”
金主没有说话,冷眼看着我哭。等车子进了双拼别墅的车库后,他才打开车门,走下去后才侧着身,嘴角勾起一抹笑,淡淡地丢下一句:“哭够了?”
说这话的时候,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机,随手丢到后座上,然后径直而去。
我捡起来一看,不是那天我落在车上的那个手机,而是另一个手机,不是最流行的热门手机,而是一个老牌子,材质是铂金的,还镶嵌了水晶,很新,但是机型很奇怪,没在市面上见过。
我犹豫了一下,解了锁,顿时手指就剧烈颤抖起来,连手机都握不住。
手机壁纸是杨灿灿的照片,是他的脸部特写。屏幕上装很多软件,隐隐约约可以看见他的眼睛闭着,脸色惨白,嘴唇也是惨白的。
我瞬间就明白了金主的意思。杨灿灿还在他的手里,如果我想让杨灿灿平安,一定不能再惹他,否则,金主绝对不会客气。
茫然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来司机还在车上,他没有熄灭发动机,车里的冷气很冷。我只觉得整个人都像从冰窟里打捞出来,留着一丝气息,坐在冰面上冻得瑟瑟发抖。
杨灿灿,我一想到他,心里仿佛是有一千根针扎着一般疼痛,那么多针扎下去,心上全部是都是针孔,细细密密,每一个伤口都很深,仿佛心都被扎穿了。
手机已经自动锁定了,我伸出一根手指颤抖地去触摸屏幕,再次开锁,凝视着照片上的杨灿灿。照片没有照出来他的整张脸,眉毛以上的地方,看不见,而他下巴以下的地方,也看不见。
我没来由地一阵心慌。
杨灿灿受伤那么重,他……我咬紧嘴唇,杨灿灿不能有事,我已经完了,杨灿灿的人生没有完,他还有机会走出去,在阳光下灿烂地活着,把我那一份也活出来。
屏幕又被锁定了,我再次开锁,调出了通讯录,里头的只有两个号码全,第一个是私密号码,第二个是座机。我看了一下,都是一串陌生的数字。
我的手指往下一移,飞快把杨灿灿的号码输进去,然后点了添加,杨灿灿的号码就插在了私密号码与座机之间。我握着手机,呆呆看了好一会儿,这个手机杨灿灿已经遗失了,也许我再也打不通这个号码,但是这一刻,我看着通讯录上杨灿灿的名字,是莫名的心安。
至少,看起来,我还是可以很容易就找到他,跟从前一模一样。
我又打开相册,里头有两张照片,一张是金主当初跟我的合影,还有一张则是杨灿灿的那张手机背景。我把后一张调出来仔仔细细地端详着,他的眼睛闭着,可以看见那一排长长的睫毛。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的一件小事。我跟杨灿灿还在念小学一年级。那个时候,杨灿灿的个子还没有往上窜,跟我差不多高,很斯文,头发又不短,看上去比我还像小女孩。两个小小的人都穿着宽大的蓝色校服,放学后,手牵着手,一起走在马路边。
那天,路过一家文具店,杨灿灿牵着我走进去,他买了两支笔,笔都是可爱型的,上面是一对卡通小兔子,他留下了那支蓝色公兔子的笔,把那支粉色的母兔子递给我。
杨灿灿递给我笔的时候,是低垂着眼,脸色红扑扑的,又长又密的睫毛轻轻地扇了扇,像两把小刷子。
我笑嘻嘻地说:“哇,你的睫毛好长啊!”
“是啊,笔放在上面都不会掉。”然后杨灿灿真的把手里的笔架在了左眼的睫毛上,而那笔还真的掉不下来。
我依葫芦画瓢,把笔往自己的右眼睫毛上放,可惜我的睫毛没有他的密,怎么也放不上去。杨灿灿便把我手里的那支笔拿了过去,放在他右眼的睫毛上,然后,他对着我灿烂地笑起来。
我想着从前的事,心里一半儿甜蜜,一半儿忧伤。
山高水长,在回忆里,我发现,其实,他早就在我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