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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章:怀念伊莎贝拉

书名:听说时光回来过 作者:苏鹿 更新时间:2016-12-13 22:31 字数:4325

    马尚尚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马尚尚,她现在甚至都不叫马尚尚了,有人给她取了个英文名叫伊莎贝拉。香港那个想嫁入豪门的女明星,似乎也是这个名字。

    马尚尚说:“你们也这么叫我吧,听着感觉真好。”

    陈渔说:“不,马尚尚,这样我们接受不了。马尚尚和伊莎贝拉,我不想把这两个名字堵在一块。”

    马尚尚说:“陈渔,你这是看不起我。”

    “不,我只是不想你摔得太痛。我怕有一天你会从伊莎贝拉跌落到以前的马尚尚,而且会更不堪。”

    “陈渔,你这样说我会讨厌你的。”

    “马尚尚,我也希望你好。”陈渔不再说话。

    马尚尚也不说话,她从床底拿起一盒三毫克的薄荷烟,点了一根坐在窗边抽了起来,空气里是薄荷的味道。我不知道马尚尚什么时候学会了抽烟。

    我和陈渔都看见了马尚尚的不幸。窦唯抱着一个三流歌星的腰进了维也纳酒店,那个女的戴着墨镜,但我依旧记得她涂着红色的性感的嘴唇唱那首有着庸俗歌词的情歌,马尚尚家里就有一盒光盘,是窦唯买回来的。

    大概他们在一起很久了,马尚尚有很长一段时间总是在夜里打电话过来跟我聊天,一聊就是一两个小时。我真笨,那时候我就应该知道有问题了。马尚尚不承认,她装作依旧很幸福的样子跟我们说笑。直到有一次我们亲眼看到窦唯的车从我们身边开过,载着那个三流歌星。

    马尚尚一脸惨淡,但依旧苦笑着说:“被你们看到了。”

    “多久了?”我问。

    “两个月。”马尚尚回答。

    “你为什么还留在那里。”

    “我想他还会回来的。”

    “马尚尚,别做梦了,我们本来就不是那个世界的人。”

    “苏夏,我需要他。”

    “他的人还是他的钱?”

    “我需要爱,也需要钱。”马尚尚很伤心。

    “他不是那种既能给你爱情又能给你面包的男人。”

    “我知道。”

    “马尚尚,离开他吧。不值得。”

    “他会回来的。”马尚尚哭了,“苏夏,我是不是很廉价?”

    “马尚尚,你在我心中还是原来的马尚尚。”说出这句话,我觉得我对不起以前的马尚尚,我应该给她指正错误。

    马尚尚去找那个叫安娜的三流歌星,被窦唯赶出门。马尚尚跪在他面前乞求他回来,窦唯冷笑着扔给马尚尚一张空白支票,他说:“马尚尚,是我养的你!”

    马尚尚把那张支票撕得粉碎,她还有点骨气。她甩了窦唯一巴掌,窦唯没还手,说:“滚!从我家里滚出去!”

    马尚尚带着她不多的行李以及一颗受伤的心回到了原来租住的小公寓,那些用窦唯的钱买的高档品她一件也没带走,我知道她一定是伤透了心。她的公主梦破碎了,她不是雅典娜女神,窦唯也不是忠心的圣斗士,她变得一无所有。

    我很怀念中学年代的马尚尚,我和她面对面吃辣得滴油的烤羊肉串,她呷了一大口冰啤酒,又把两条鲳鱼啃得像猫吃过那样干净。刚过完19岁生日的马尚尚一脸陶醉地揉揉肚子,“这些鱼和羊真是死得其所啊。”

    那样的马尚尚,真好。

    但我现在能说什么?

    马尚尚暂时来了我和林梓维的公寓,她需要疗伤。

    她和林梓维很聊得来,跟林梓维有说有笑的日子,我会觉得马尚尚忘记了受过的伤,我很放心她呆在这里。

    我劝马尚尚找份工作,暂时在我这里住。每当这时马尚尚靠过来抱着我说:“苏夏,不要赶我走,我只有你了。”我想我不能丢下她不管,况且马尚尚只是住在这里,也不会有多大的不方便。

    马尚尚怀孕了,吃着饭的时候,她异常平静地告诉我,我差点没把口中的菜吐出来。

    “你想回去找他?”

    “不!”马尚尚依旧镇定。

    “噢。”我点头,我不想打扰她的心情,我能做的只是暂时陪她把饭吃完。

    我发现马尚尚会在夜里突然哭起来,声音很小,但我很敏感,总是听到。林梓维催我过去和马尚尚一起睡,怕她会想不开,我答应了。

    马尚尚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想给她最好的温暖。

    七月的一天,我本来要去学校,中途忘了拿东西又折了回来。马尚尚正坐在我的床上从背后抱着林梓维。

    看到我,马尚尚松开手。她一脸可怜相地说:“苏夏,对不起!我很寂寞!”

    我很失望。“你走吧!”我闭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气。

    林梓维没有说话,他走出客厅抽了一根烟,我闻到,是马尚尚习惯抽的那种薄荷味的烟。

    马尚尚拖着行李箱,在我的门前立了一会,转过头对我说:“苏夏,对不起!”我目送着她的背影,后悔与愤恨的滋味冲刷着我的心。

    我赶走了马尚尚,但我原谅了林梓维。

    马尚尚去了找赵世华,正值暑假,赵世华去了香港帮哥哥的忙。

    赵世华收留了她,他还爱她。

    赵世华告诉我,是他陪马尚尚去堕胎的。

    我看到赵世华在博客里写的这一段往事:那天我坐在医院的诊室外等候,一汪夕阳突然明晃晃地涌进来,像在泳池里注了水,人静静坐着也像摇摇晃晃。窗外有很多摩托车滑过的声音,商贩们做生意的喧嚣声,空气里消毒水的气味、清新剂的茉莉花清香,日后我回忆起这一幕,我用蹩脚的白话问走过的护士,“我的女朋友还有多久能出来?”这个被夏天的日照晒得黑乎乎的姑娘回了我一个笑容,安慰道:“您再耐心等候一会吧,只是小手术,马上就会好了。”

    这是2009年香港的的夏天,躺在手术室做人流的是伊莎贝拉,或者对我来说,应该是马尚尚。她进去的时候很紧张,问我讨了一只MP3,听那一首《Youbelongtome》,反反复复那一句“Justrememberdarlingallthewhile,youbelongtome……”马尚尚说她做了一个挺美的梦,醒来就见到我了。

    我从不愿嘲笑马尚尚的不幸,可是我脸上的笑意有些不受控制地拉扯着我的脸。我真想对马尚尚张开怀抱,说一句:“欢迎从云端跌落人间,欢迎回到穷鬼的世界。”

    其实算严格一些,一年后的我并不是穷鬼了,我甚至在香港有一家两层楼的咖啡馆,我有一辆仿五十年代的Vespan摩托车,我还收留了一只中华田园犬,好吧,我终于撑不住了,我对马尚尚承认:“就是一只流浪土狗啦。”我带马尚尚去她的房间,我在咖啡馆二楼收拾出来的一个朝南带阳台的单间。我试图让马尚尚雀跃一些,所以我骗她说:“你别小瞧这个房间哦,据说杜拉斯的《情人》就是在这里取景的。”

    马尚尚对我眨了眨眼睛,躺在刚洗过的床单被子上,心满意足的模样。

    窗外的旺角闹市像大多数人口密集、小商业繁荣城市一样,拥挤、嘈杂、潮湿,可是它毕竟做过英国的殖民地,我相信有一天马尚尚会发现这座城市里哀伤的欧洲情调,那些长长的百叶木格子窗,深深的蓝被雨水淋得发白,大露台上垂着布帘,开着大簇大簇的艳红花朵。

    马尚尚应该爱上这里。她不应该去爱那么浮华的东西。我认识的马尚尚,不应该那么轻浮。

    房间里仍然没有空调,天花板上的吊扇整天整夜地旋转着,发出咯咯的响声,百叶窗合上了,放下软软的白棉布窗帘。我给马尚尚做最纯正的冰咖啡,我们躺在阳台的地板上,她读书给我听,选了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我在马尚尚柔软的声音里快要睡着了。

    我想,真好啊,只过了一年,一切都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一个人快不快乐,想不想留在你身边,这是傻子都能看出来的事情。

    我站在房门口,看着梳妆镜里的马尚尚,她左手举着粉扑,右手拿着口红,没有动作,只是怔怔地望着镜子里化了一半妆的自己。一半熠熠生辉,一半暗淡无光,她没有说任何话,可我觉得她要表达的东西都流出来了。我的手里左手拎着一大袋海鲜,右手拎了一打啤酒。

    我觉得自己傻透了。

    马尚尚用一块丝绒布,小心翼翼、一丝不苟地擦拭着她的几个动物皮的包,好像一个士兵擦拭着他的武器那样专注。上午的阳光穿过百叶窗,一条一条的,铺了一屋子,有几条铺在她的脸上,像一个温柔的抚摸。我提醒马尚尚:“都过去了。”

    她沉醉地笑了笑,“但我还常常梦见他。”

    怀念窦唯,怀念那段纸醉金迷,人心如此,我不怪马尚尚。

    就像我对马尚尚,也有很多自私的心。我多么希望我平淡的生命里可以多一些狂热和欣喜,就像曾经我和马尚尚走在武汉的高雄路上时,在春衫轻薄的阳光和咖啡香里步履生风,樱花静静等待开放马尚尚走了,我的这些狂热和欣喜就再也没有了。我终将会变成一个沮丧的中年男人,那么失意失败。

    我第一次吻马尚尚,在我们高中那道又衰老又慈祥的围墙下,铁栅栏在浓烈的夕照下散发出淡淡的腥味。我辗转流连她的嘴唇,好像在吻一颗沾着露珠的樱桃。

    23岁的马尚尚和17岁的马尚尚之间有一条太过巨大的鸿沟,需要用很多过往的美好岁月去埋填,这项大手笔几乎又令我成为一个穷鬼。

    在马尚尚手术后的第三个月,我不知道是那瓶香槟令回忆香甜,还是慵怠的爵士乐令屋子里的空气水草般浮动,抑或是马尚尚存心报答我的恩情。总之,那天晚上我们上床了。天蒙蒙亮的时候,马尚尚轻轻推开了房门。我在她走了几分钟后也跟着下楼,看她在大街的路灯柱下站着发了会呆,转进前面路口的药店,不一会儿出来,又去便利店买了瓶矿泉水,烟,和隔夜的半价寿司。她拎着这些东西去了空无一人的广场,木然地坐着,一根一根抽烟。太阳快出来了,我折回药店,问那个中年妇女马尚尚买了什么药。她挂着两只水泡眼,瞥了我一眼,嘴角往下撇,吐出:“紧急避孕药。”

    我一个人慢慢踱回了家,看着房间里的包,不担心马尚尚会不告而别。她的包还在这里,她走到哪里都会带着这些包的。

    然而有一天我回来,发现衣柜全都空了,马尚尚不拖不欠地走了。她欠我的,都用身体偿还了,所以她理直气壮地不告而别。

    我坐在还余留马尚尚气息的房间里抽了几支烟。我在想,我们都不能太不羁了,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

    我不知道马尚尚会去找赵世华,或许她觉得自己还有那么的一丝一毫眷恋着赵世华,也或许她真的走投无路了。她最后的朋友,我,是我把她赶走了。

    或许马尚尚找到赵世华是一个最好的归宿,但她还是离开了。她不愿意再和被自己伤害过的人在一起,她忍受不了赵世华对她的好,那些温暖就像夏日的暴雨一样会把她的心冲的溃烂。她不是原来那个她了,她深知。

    赵世华没有问我马尚尚去哪里了?我想他爱马尚尚,但不会再像当初一样不顾一切找到他,他们都过了年少气盛的岁月。

    但我想找到马尚尚。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不能这样丢下她,我恨窦唯,恨他施舍给马尚尚的那段纸醉金迷的日子,是他一手塑造了马尚尚,又亲手毁了她。

    马尚尚会回来的,我想。只要她回来,我会照顾她一辈子,甚至愿意把林梓维让给她。

    我只是心急,说出了这句话。林梓维听了后,抽了一根烟后去上班。我一直在找马尚尚,我甚至没有留意到他已经三天没回家了。

    那时正入秋天,林梓维不知道去哪里给我带回来了一纸皮箱的枫叶,我把它们用玻璃框一张张裱起来,挂满了整个客厅的墙壁。林梓维说:“一回到家就是秋天。”

    “像你的爱一样。”我痴笑着说。

    我已经呆在电脑前很久,找了无数可以找到的人,打了无数通可能的电话,还是没有找到马尚尚。秋风从窗户吹进来,有些凉意,我看了一眼墙上的电子钟,已是深夜,客厅的墙上还挂着几幅裱得最好看的枫叶,林梓维把其他的撤下来了,他说挂太多晚上会很恐怖。

    关窗的时候,我看到林梓维在楼下依着他新买的二手汽车抽烟,他抬头看着客厅外的阳台。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给他拨了一通电话,手机没有了话费。我披上衣服准备下去找他,却听到汽车的发动声,他开走了。

    秋意很浓,我看到远远的那座电视塔顶端发出的微弱的光柱,从天的这一端掠过那一端。

    林梓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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