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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三章:喜欢一个人,遇上一个人

书名:听说时光回来过 作者:苏鹿 更新时间:2016-12-13 22:31 字数:3280

    有时候,我们自认为生活斑斓美好,正合我意。殊不知,其实它早已暗潮涌动。

    我说,陈渔,我们管不着了,管不着马尚尚了。

    我对她失望了么?

    不,她还是我的好朋友,我依旧会对她好,但我不想干涉她的感情了,看着也会把自己累坏。

    马尚尚有其固有的本色,她能周旋于各种男人之间,她能同时爱上很多人。我不是马尚尚,或者说我根本就不能把心分成几块去取悦不同的男人。离开了林梓维,我想我或许会变得一无所有,我就这么落魄,我的心也这么不堪承受。

    赵小楼似乎一无所知,但我发现,这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罢了。

    他变得深沉,但也仅仅限于深沉,女友的转瞬即逝并不会带给他致命的伤害,不过是活生生地给他上了一课:你对她再好,再包容她,有一天她也会不满足你给她的生活,她的心不会只住在你这个地方,她很容易就会喜欢上别的地方,然后像当初住在你那里一样住在别处。你好好看清了,生活教会你什么是爱,什么是背叛,是么是值得,什么是痛苦。

    只是,马尚尚并没有搬出赵小楼的家,赵小楼也并没有离开自己的家。他们就像没有事发生一样,平静得令人惊奇。

    或许只是我想得太多?

    马尚尚送给我一只全新的LV手袋,她笑靥如花,俨然是梨花一枝春带雨的表情。女人变得如此,特别是马上上这种人,不外乎是恋爱了。

    “发财了?”我问。

    “怎么,不许我赚钱了?”马尚尚笑眯眯地说。

    “希望。不过不希望是用另外一些人的钱借花敬佛。“我也虚伪一笑,马上上的脸明显不快。她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什么都知道。被骗的,永远只有赵小楼一个人。要怪就只怪他太过年轻,也太过爱马尚尚了。爱上这样心到处流浪的女人,就注定了要做好随时失去她的准备。

    一个人快不快乐,这是连傻子也能看得出来的事情。

    春节的时候,赵小楼约我去吃饭,我以为是马尚尚的意思,但马尚尚并不在他身边。那么,他是特意请我的。

    也许是许久不见面的原因,我倒发现我们陌生了。一年前,他还是个乐观至上的热血小青年,但今天我看到的是一个满腹心事的浪荡汉子。

    “喝酒么?”没等我回答,他就给我斟了一杯啤酒,好像是必须要我喝的样子。

    “怎么请我出来吃饭?”我边吃菜边笑着问他。

    “怎么,请女朋友的好朋友吃饭也会有错?”

    “受宠若惊嘛。”我呵呵地傻笑,三秒钟过后发觉自己的样子很白痴,便收回了笑容。

    饭馆不算大,菜价也优惠,看样子是他们大学生经常来吃饭的地方,聚了不少的年轻人,边吃饭边大声说话。

    我们两个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他喝酒,我吃菜,周围的人时而欢呼,时而大笑,时间慢慢地消耗,我不知道他约我出来的目的。或许真的只是一个男人约女朋友的闺蜜吃一顿亲密的饭而已。那么,希望如此。

    “她是个有故事的人吧。”赵小楼突然问我,他已经喝了很多的酒。

    “她没跟你说以前的事?”我有点吃惊。

    “我不想知道他的过去。”

    “嗯。”我低头吃饭。怎么会不想知道呢,是没办法知道吧,马尚尚真的不喜欢他,就像她当初对我说的,不过是为了消遣寂寞罢了。

    “那天晚上的那个男人,她很爱他吧?”赵小楼给我斟了一杯酒,举杯示意我喝。

    “他是马尚尚的前男友,不过并不像你所说的,她不爱他。”

    “哦?”

    “她不会爱上任何人。”我说。

    “但愿如此。”赵小楼把新倒的一杯啤酒一口喝完,露出一个别扭的笑容给我。

    和赵小楼吃完一顿忧郁而感伤的饭后,一个人慢慢地沿着大街走回去。春节的气氛还在浓郁地弥漫着,大街小巷一片喜庆。在这样的环境里感伤实在不合时宜,但没办法,我实在高兴不起来,最近除了日复一日的生活,没有可以高兴的事情了。

    春节假期过后,周佳岛从大理给我们带回来一大盒去了壳的核桃,我又见到了蓝桥。我发现每次看到蓝桥心情都会变好,他是一个如此心细的男人,而且,他还是一个深情的男人。

    大概是因为学过烹饪的缘故,蓝桥很会做菜,没事的时候我让他教我做菜,有时候让他直接把食材以及每样食物的烹饪时间写下来,我一有空就在家慢慢研究,林梓维笑我俨然成了全职太太。我说,是全职女朋友。

    蓝桥很有做菜的天赋,这段时间因为总是要请教他做菜的细节,所以他很多时候留在我这里教我挑选食物,也在这里吃饭。大概电台的工作很忙,林梓维很多时候都是吃过饭后才回来,所以其实也就是我跟蓝桥两个人一起做饭吃饭罢了。倘若下班不算太累的话,我们还会心血来潮地熬些汤和做几个不错的菜送到电台去。蓝桥是拿给周佳岛,而我是拿给林梓维。

    林梓维说:“蓝桥,你可以去开一间自己的餐馆了。”

    蓝桥腼腆地说:“这个,没想过。”

    “我说餐馆名字就叫魂断蓝桥好了,既有你的名字,又有嚼头。”我在一边搭讪。

    “听起来很不错的样子,那我就是魂断蓝桥的女主角了。”周佳岛边吃边笑,笑得很真诚。大概她真的是希望蓝桥能够发挥自己的特长吧,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蓝桥似乎也有些心动,看到爱人如此,能不为之动容么?只是,但愿他们的下场不会像魂断蓝桥里面的男女主角一样悲剧结局。

    所谓的悲剧,其实不仅仅存在于电影里,戏如人生人生如戏,或许生活就是一出生动而伟大的悲剧,我们毫无预兆地成为了悲剧的主人公。

    周佳岛去了参加歌唱比赛,初赛毫无疑问地过了,接下来的事准备复赛,复赛不像初赛那样子在封闭的屋子简单唱几句就行了,而是像大型的音乐选拔赛一样站在舞台上面对全国观众。

    在这几天里,蓝桥到处奔走为周佳岛挑选合适的几套衣服以及挑选新鲜的食物做润喉茶给她。我去过一趟他们住的地方,一室一厅的布局,客厅里整齐地摆着一大堆歌星的光盘,电视屏幕上播着带字幕的歌。

    周佳岛把我拉进房间,拿出蓝桥为他奔波而来的几套衣服,一一试穿给我看,让我帮她决定在不同的环节该穿什么衣服。周佳岛心情很好,化了淡淡的妆容,看起来嘴巴没有那么大,她眼角的几颗雀斑也不见了,大概是遮瑕膏的作用。我说我有个做化妆品生意的朋友,可以根据她的皮肤特性挑选一些适合登台用的化妆品,周佳岛很不客气地接受了我的提议,我随后便去找马尚尚,马尚尚让我把她带到店里,以便做皮肤测试。

    复赛的那天,蓝桥、林梓维马尚尚和我都去了现场,周佳岛为我们拿到了家属入场卷,会场很大,足可以容下两千人,舞台自然也不小,大概是宣传到位的缘故,全场满座。

    周佳岛抽中的号数是三十号,也就是通过初赛选手的最后一位。舞台上灯光闪烁,七八架录像机的镜头对着舞台,光鲜无比的主持人介绍着赞助商以及到场的知名评委以及嘉宾,全场的气氛很高涨,荧光棒的灯光在不停地流转。

    这绝对是一场视觉的盛宴,红裙绿服,冶艳浓妆,珠宝璀璨。但是不是听觉的盛宴,就不得而知了。出场的选手都很年轻,大部分都还是在校学生,唱得还可以,但基本上没有什么特色,连我自己听着都有审美疲劳了。马上上更是一副想要离开的表情,我劝她等到周佳岛出场后再走。

    周佳岛出场的时候,观众席的气氛已减损了不少,她穿了一条月牙白的连衣裙,脖子上挂着一条镶着小颗水晶的项链,脚下的是一双素色的细跟高跟鞋。这时候,她不但不难看,甚至说得上是好看。起码蓝桥是这样认为的,她一出场蓝桥就大声欢呼。林梓维也聚精会神地看着,脸上带着丝丝笑容。

    歌唱到一半,评委已如获至宝,站起来鼓掌,随即全场掌声雷动。很明显,周佳岛的声音感动了全场。

    过了今晚,全城的人都会知道用声音感动全场的选手就是收视热档节目《小时光》的主持人周佳岛。

    是的,她就有这种天赋。既然她已经感动了蓝桥,感动了林梓维,那么她也必会感动其他人。她成名了。

    她成名了,谁都看得出最开心的人是蓝桥。

    但我知道,不开心的人是林梓维,我的男朋友。

    周佳岛辞去了电台的工作,虽然她当晚并没有进入前三甲,但立即有音乐公司联系她并签下了她,随即请人给她写了首新歌,再接着,像大部分发红发热的新人一样,她的歌成了大街小巷最流行的音乐。

    我在的士上听到了这首叫你《喜欢》的歌:喜歡信步一座城的尋常巷陌,在日落時分,折一隻千紙鶴.喜歡融掉整條街的慌張,錯落路燈下,等那份微溫的便當.喜歡海風習習的光影肆溢,喜歡閣樓躲雨時思念如斯,喜歡兵荒馬亂里波瀾不驚的嘴角上揚,喜歡壯懷激烈時不訴離殤的欲說還休,喜歡,一個人遇上一個人……

    主唱,周佳岛。

    作词人,林梓维。

    是的,我听得一清二楚,喜欢一个人遇上一个人。

    作词人林梓维,我的同居男友。周佳岛在歌的尾声说:“谢谢梓维,特意为我写的这首歌。”

    是的,她叫他梓维,不再是林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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