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青木又因为开学前的工作而回到了S市,毕竟教师才是他的本职工作,来到办公室刚在座位上坐好,许久未见的唐赫就敲门走进来,他今天穿了一件特别幼稚的T恤,胸前有一个咧嘴大笑的海绵宝宝。
“你回来啦?要不是你儿子给我打电话,我都不知道呢。”
“我儿子给你打电话,有什么事么?”
“小杰的手被热牛奶烫伤了,家里没有治疗烫伤的药膏,给你打电话打不通。我买了药膏送去之后,他们告诉我你已经回家了,现在正在学校。”唐赫拉了把凳子坐在办公桌对面。
“你穿了件海绵宝宝是怎么走进办公室的?没有被门卫问起?”范青木看着唐赫鼓起的胸肌把海绵宝宝撑得变了形。
“那有啥,门卫那小伙子是从我们警局出来,派到你们学校工作的。你以为我今天出来是为了跟你唠嗑的啊!”
范青木指了指他衣服上的卡通人物。
“这还不是我老婆,迷上了什么情侣衫,给我买了一件这个,哎——别打岔,你让我帮你调查的那家矿泉水公司的情况我查到了。安友红在那家公司的名字确实是‘白友红’,看来安友红并不姓‘安’。”
现在称她为“白友红”还为时尚早,她改变姓氏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去进行另外的一份工作么?在B市,她先是与范青木取得了联系,看似携手共同查案,其实,却在那个城市拥有一套房子,并刚好住在汤丽家楼下。而汤丽的死亡看起来与白友红的死并无半点关系。而实则不然。
可他分明记得堂泉和李志斌是在安友红老家户籍上查到她姓安啊?
根据调查,白友红购房应该早于汤丽。原因比较简单,范青木询问了周围的邻居,汤丽搬来的时候购置家具,装修,请周围邻居吃饭等活动制造了许多噪音,大家也是能忍就忍。而楼下那家根本没注意过。据说小区的使用已经超过了十年,刚一建好就有人搬了进来,但是入住率不是很理想,所以汤丽楼下那家啥时候搬来的谁也不清楚。
“你跟我说安友红是被乙醚迷倒之后才被杀死的对吧?”
“对的,警方各执己见,双方争论了一个多星期才下的结论,其实乙醚并不是最重要的手段。因为李队长做了一个实验,要想让一只狗在那么大一间浴室里被麻醉,用一点乙醚是根本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关键在于发现乙醚的位置——公主房——袁蓓蓓住的房间。
“再去命案现场的时候,警方在幔帐上发现了乙醚的残留物。人人都说乙醚加热会爆炸,但是控制得当的话还是能够避免的。也就是说白友红有可能曾经睡在了那张床上。可是她有自己的卧室,为什么还要睡在袁蓓蓓的床上呢?尸检报告上没有显示出白友红服用安眠药的证据,就算服用过,发现尸体的时候,尸体已经在水里泡了三天,不好查证。”
范青木把PPT保存好之后关了电脑,抬头看见唐赫起身向下拽了拽那件绷得紧紧的T恤衫,又重新坐回座位:“致命伤有问题么?”
“在警局里,当谈到这个问题,很少有人持有反驳意见。如果是自杀,自己用右手持着刀朝左手割出伤口的方式,与他人抓住左手割出伤口的方式是不同的。自己割伤的方向是从左往右,而他人割伤的方向是从右往左。其实完全可以制造出假象,为什么不好制造自己割伤的假象?原因有两点:第一,大多数人是右手干活,凶手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故意用右手抓住了被害人的手腕,用左手割腕,结果却导致了伤口从右往左形成。”范青木比划手部动作,面对唐赫,用右手抓起他的手腕,左手假装拿着刀片。
这比较像没有经验的人画素描,素描笔接触纸张的第一下用力比较重,就会在纸张上留下一个黑点,当这样的线条出现过多的话,立方体的阴影面就会脏兮兮的,最终成型的是一张失败画作。伤口也是这样,方向不同,第一下的深度也不同。如果白友红躺在床上自杀,那么床上就会留下血污,就算她割腕之后踉跄到洗手间的浴缸,地板上,衣服上也会有血,可是没有发现死者衣服,地板上也没有血,凶手应该清理了现场。
“第二,更有说服力的一点——死者全身浸泡在水里,唯独整个左胳膊耷拉在外面,可是浴缸里却全是血水,这是有违常理的。也就是说,白友红是先被迷倒,又被扔进水里,然后在浴室进行割腕的操作,接着把手臂放进水里。让其保持这种状态,等血水染满浴缸之后,有人把她的胳膊拿出来。”
“这些动作是同一个人完成的?”
“不,应该另有其人。那个人一定是想证明给警方看,死者不会是那种会去自杀的人,所以留下他杀的线索。”
“被水泡过之后,伤口没有变化么?”唐赫立刻发问。
“伤口肯定有变化了,可是那伤口看起来并没有浸泡时间过长的迹象。”
伤口必定有所变化,可为什么没有浸泡过久的迹象呢?就像是接力赛一样,接棒人在接到指令的下一秒就开始飞速奔跑,然后再将接力棒再交给下一个人,在这一个又一个的连贯动作之间有个控制事件的表掐分掐秒地固定好时间。眼看血液染红浴缸里的水,立刻有人把尸体的胳膊从浴缸里拉出来。
能做到这样准时的应该不是一个人所为,如果是凶手一人完成,那么回到家的袁蓓蓓就很有可能撞见凶手。如果还有其他人参与,那就不可而知了。
范青木打发走了唐赫,然后打了个电话给外卖。他要在办公室把午餐结束掉,然后抓紧一下午的时间把最后一点工作做完,这样就没有什么事情了。
不一会儿,范青木叫的鱼香肉丝盖饭和芙蓉蛋花汤送来了。点了一柱香薰蜡烛之后,他将最近买的《都市今报》平铺在桌面上,然后把快餐盒和盛汤的塑料碗放在报纸上,洗手。打开自备的筷子和勺子,把菜和饭拌在一起,放开肚子吃了起来。
他边吃饭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读着报纸上的新闻,却无意间看到了下面的一则广告:
“桐花路新地标,近水楼盘,带你领略欧洲皇家风情。什么是高品质的双语幼儿园教学,什么是毗邻大学城的高质量教育,什么是花园式风景,这里应有尽有,让您不走出这座城市,就可以感受到世界尽在眼中。”
再次看到这则新闻时,范青木思考着“桐花路”这似曾相识的路名。我一拍脑袋,说不定我的记事本里有记录呢!
“萧翰告诉我,白雪在出院后将一则手机信息出示给他看,内容是:桐花路159号,桐花丽景小区,七栋一单元十一楼东户。每周五晚七点半到十点,到这里来做家教。”
对的,一定就是这里。
范青木迅速吃完午饭,把报纸叠好塞进裤兜,集中精神完成剩下的工作。
大概四点半,他点击了保存键,长舒一口气后,伸了个懒腰,腰椎的位置发出了咔吧的一声。窗外飘过一朵云彩,把太阳遮住了,他拎起包,迅速走出办公室。